《前半生我很年轻》第4章:世事如棋
力哥对母亲的承诺说到做到,不仅放弃了工作,放弃了生活,也放弃了生命。
一
当天晚上的聚餐,整个酒吧只有我打吊瓶没到场。要是时间能重来,别说打吊瓶,就是腿断了,我爬我也要爬去,去见力哥最后一面。
力哥那天虽然满脸笑容,但情绪比较低沉,别人没有察觉出来,杨采薇聪明心细,很快就发现了力哥的与平时不同,力哥不主动说,杨采薇也就没问,只是招呼大家喝酒举杯,表面的气氛还是很热烈的。
会喝酒的人都知道,一个人酒量大小的上限和下限其实是有很大弹性的,与喝酒的气氛和喝酒人的心情有直接关系。开心快乐气氛好,平时两杯倒的人也有可能千杯不醉。如果满腹愁怨无处说,酒中仙也会很快就烂醉。力哥平时的酒量很不错,可那天因为满肚子的心事,以至于很快就醉眼迷离。
力哥一肚子的委屈不能明说,像个欲求不满幽怨的小寡妇。力哥心事重重,一杯接一杯的喝酒,杨采薇起初只是以为力哥有什么烦心事,喝几杯就过去了。可力哥越来越紧皱的眉头和越来越贪杯的大口喝酒,让杨采薇感受到了不同寻常。
杨采薇想赶快结束酒局,好单独跟力哥聊聊。老板也正有此意,就招呼大家赶快喝尽杯中酒吧,早点回去睡觉,明天还要上班。
走的差不多了,马路上只剩下力哥,杨采薇和老板。杨采薇毫不避讳,直接问力哥这是怎么了,怎么回趟家像变了个人似的。力哥听闻,再也忍不住,眼泪大滴大滴的流了下来。靠着路灯慢慢蹲下,双手捂着脸小声啜泣,紧接着声音越来越大,眼泪从手指缝里流出来,落到地上,力哥也变成嚎啕大哭。
哭声悲愤,伤心断肠,听者动容。
杨采薇不知所措,蹲在力哥身边,轻声的问:阿力,你怎么了?有什么话你说出来,无论什么事,我都在你身边啊。无论什么困难,总会过去的,你说出来,别憋着。
力哥一把抱住杨采薇,紧紧搂在怀里,把脸深陷在杨采薇披散的头发里,杨采薇一下一下温柔的拍着力哥的后背,像一个慈爱的母亲。
空气突然变冷了,像力哥此刻的心。
力哥哭了一会儿,断断续续的对杨采薇的耳边说了这几天母亲对于他们的态度,也说了这几天在家的事。杨采薇听完,摇头一笑,笑的真切从容。手上继续一下一下的轻拍力哥。好像力哥说的跟她毫无关系一样。
半晌,杨采薇扶起力哥的头,看着力哥的眼睛,一句一顿,认真严肃的对力哥道:两人相爱贵在知心,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怎么误解我。只要你喜欢我,你懂我,你愿意跟我在一起,那我杨采薇,这辈子就是你的人。
杨采薇又笑了一下,似乎有些勉强。又开口道:阿力,无论你作何选择,我希望你知道,你用真诚成就了我们的感情,一直对我默默付出。一个女人,一生难得遇到你这样的好男人,我无以为报。无论你我以后结果怎样,我都会一直想着你,喜欢你,念着你。哪怕我们最后没有在一起,我也希望我陪你走过的路你别忘记,我就心满意足了。可作为你的女朋友,我还是希望你能勇敢一点,别人不懂我,难道你也不懂我?
老板说,那是他第一次看见杨采薇的真情流露,也第一次理解了什么是女人的深情执着。
老板尚且如此感动,力哥更甚。力哥泣不成声,眼睛哭得通红。稍微平复了一下情绪,双手搭着杨采薇的肩,语气很轻,好像耳边呢喃,同样一句一顿道:采薇,你对我的心意我都知道,我不是个负心的人。我们都是普通人,我胸无大志,只想好好的跟你过日子。你唱歌,我打鼓,日复一日,多好啊。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常常会一个人幻想我们以后的日子,结婚那天是什么样子的,那么多人参加我们的婚礼,你会不会害羞。我会不会紧张的讲不出话来。我们以后有孩子了,长得像我多一点还是像你多一点,孩子调皮捣蛋怎么办,咱们俩又都不舍得打。我也常常想,等我们老了,我们是什么样子,你头发白了,我腰也弯了。你这么虚弱,到老了恐怕就更离不开我了,年轻的时候是小跟屁虫,老了就是老跟屁虫。我甚至想该戒酒了,不然喝坏了身体,老了死在你前面,剩下你一个人孤苦伶仃的,我怎么放心得下?
力哥轻声细语,一句一句,边说边流泪,有时严肃,有时又忍不住露出微笑。老板转过头,轻轻擦了擦眼角。
力哥感情细腻,我到现在也体会不到那时力哥是什么心情。
杨采薇微笑着连连点头,一脸幸福的听着力哥对她质朴的表白,世界无声,只剩下力哥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好一会儿,“对,我是男人,不能只对家人负责,更要对爱人负责。我这就回家跟我妈说清楚,明天一定回来,就是死,我也死在回来的路上,采薇你等我吧。”力哥突然下定了决心,直直的站了起来,抹了抹脸上的眼泪,又拥抱了一下杨采薇,吻了一下杨采薇的右脸,转过身摇摇晃晃的就走了。
很多年以后,在杨采薇结婚之前,我们两个也一直都有联系,每次杨采薇都毫不掩饰自己的后悔和自责,老板也因为力哥的死愧疚了很长时间。杨采薇一遍一遍的问我:你说我当时怎么就让他一个人走了呢?我送送他也行啊,他也不至于就这么不明不白的就没了。
每次我都是默默无语,心想要是我当时没有病倒,我也在场的话,最后我会送力哥去火车站的,力哥恐怕也不会是这样的结局。
那时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回力哥老家的火车有很多车次,最晚到半夜12点。杨采薇的感冒还没好利索,加上心情忧郁,就和老板目送着力哥离开。眼看力哥就要走过一个十字路口该转弯在公交车停靠点打车了,杨采薇和老板就想着回去了。刚要转身走,只听一阵刺耳的刹车声骤然响起,一辆满载的大挂车像一只突然立定的公牛停在路口,力哥像一只断了线的风筝一样飞出老远,又在地上滚了很多圈才慢慢的停了下来。
杨采薇的瞳孔瞬间放大,那一刻,时间和空间都瞬间停止,杨采薇的耳边只有自己的呼吸声。
老板率先反应过来,拉着杨采薇就奔向力哥,刚跑几步,老板牵着杨采薇的手能明显感觉到杨采薇的体温在急速流失,紧接着就是杨采薇剧烈凄厉的哭声响彻整条街。
杨采薇肝胆俱裂。
力哥死了,当场死亡,一句遗言都没有留下。身子底下一滩鲜红的血液还在不断扩大,高大的身躯支离破碎,两条腿断了好几截,胳膊也扭成了不可思议的形状。脸上很苍白也很平静,似乎还带着笑意。胸膛也不再有任何起伏,一丝都没有。
杨采薇紧紧握着力哥的手,刚才还哭得惊天动地,此刻只有眼泪一滴一滴的往下流,嘴巴长得很大,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杨采薇看着力哥刚才还坚定的脸,此刻已经面如死灰。柔和的眼神变得空洞,安静的看着天上,好像有什么话想说,又像是无话可说。
杨采薇好像瞬间变成了行尸走肉,黑夜和朦胧的月光像一只恶魔的利爪,一点一点的掏空杨采薇的血肉和精神世界,把杨采薇变成了僵尸,变成了一具行走的尸体。那一夜很漫长,长得让杨采薇生不如死,长得让人心碎。
力哥的死,是我不能理解,也绝对不赞同他的第二个地方。当年不赞同,现在依然不赞同。力哥既然已经回来了,就不要借着酒劲儿妄想回去劝母亲回心转意了。这是现实生活,不是电视剧。一个泥古不化,愚蠢如驴的母亲不会像电视里的那些母亲演的那样,儿子声泪俱下的表达心意,母亲含着泪摆摆手妥协。几十年的老旧观念会被几句真情流露劝回头吗?根本不可能。
假如力哥这次回家,我想只有两个结果,首先他母亲是肯定不会同意力哥和杨采薇的,但力哥对杨采薇用情至深,一定会继续劝说母亲。母亲气急败坏,又把他揍一顿,然后没收手机软禁在家,从此以后都不让力哥出门。这是其一。其二就是力哥劝说母亲不成,反而被母亲以孝道之名反将一军,只得乖乖服从母亲的百年相亲大计,从此与杨采薇各奔东西,各走各路,再也不见。
当然,或许也可能有第三种结果,就是以上两个结果无论是哪个,力哥都不可能回得来了,按照杨采薇的尿性,必然会轰轰烈烈的杀向力哥的家里,跟力哥的母亲来一个新时代年轻女性和老一辈保守女性的激情碰撞,甚至上演一场现实生活中的土匪抢亲这种年度情感大戏。当然,这种情况的结果充满未知,不太好预料。
可无论是以上哪一种情况,风险都太大,根本不是力哥能掌控得住的。而且不确定的因素太多;比如力哥刚张嘴劝说,老奸巨猾的母亲发现力哥再次走入歧途,干脆直接闹着上吊怎么办?孝顺如力哥,怎么会袖手旁观?这都是极不稳定因素,没人能预知。
这件事我之后想过很多遍,直到现在我的答案也只有一个。那就是力哥当初就不应该有再次回家劝说母亲的念头。既然回来了,那就不回去了。不同意?可以,我不回去了你能把我怎么样?恶人自有恶人磨,想对付恶人,就要变得比恶人还恶才行。何况,自己的爱情如果自己都不能做主,一味的稀里糊涂,那的确还不如死了。
力哥的确死了,也算为爱而死,单说这点,不委屈。
力哥的脓包父亲和蠢货母亲凌晨来的时候,力哥正躺在医院的太平间。苗苗和老板已经把所有的细节都对我说了,我一脸恨铁不成钢的看着力哥,心里想:你怎么这么怂,你母亲又怎么样?什么事都听你母亲的,你他妈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是啊,自己的人生如果不能自己做主的话,活着的确没什么意思,或许对于力哥来说,这也是一种解脱也说不定。
杨采薇披头散发的坐在力哥旁边,眼睛直勾勾的,面色惨白没有一丝血色,一句话也不说,也不看来来往往的人。
力哥的母亲见到杨采薇的时候,我们酒吧的一行人正在医院的大厅里等着力哥的父亲母亲出来。力哥的母亲出来以后,见到杨采薇直接扑了过来,作势就要打,速度之快让人来不及反应,嘴里还念念有词:都是你这个卖肉的婊子害死了我儿子,我今天就打死你给我儿子偿命,你这个天杀的贼。
老板娘眼疾手快,一把拦住力哥的母亲,顺势一推,直接就把力哥的母亲结结实实的推倒在地。力哥父亲见状,赶紧过来要对老板娘和杨采薇动手,没走几步就被我和老板截了下来,一人架着一只胳膊,一动都不能动。
力哥的母亲看打人没成,干脆就坐在地上边拍着地面边哭,杨采薇冷冷的看了她一眼转身就走了。我看着力哥母亲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心里竟然有一丝快感:该不该?自己作死没什么,把唯一的儿子也作死了,这下你满意了吗?现在还同不同意你儿子跟谁谈恋爱了?还给你儿子安排相亲吗?你儿子不是你命根子吗?现在他死了,有能耐你也跟着去呀?你怎么不去死呢?
我冷哼一声,心里想念力哥,可看着他母亲,嘴角却有一丝笑意。转身跟老板打了声招呼我也走了。我不想多看力哥这个蠢驴母亲一眼,多看一眼都不想,还有他那个怂货父亲。让她哭吧,哭死她算了,早死早利索,活着也是浪费资源。
我到现在想起力哥的母亲我也是满肚子的愤懑,不知道她现在活得怎么样?这么多年过去了,兴许早就嘎巴一下死了。我根本想不到这种母亲在现实生活中还真有,不光有,还把愚蠢和脑残演绎得活灵活现,让人恨透了。好好的一对璧人,如今阴阳两隔,力哥的母亲想必满意了?
杨采薇从医院出来后直接回到了出租房里,把门反锁不见任何人,任何人打电话也不接,没人能理解杨采薇的心情,也不知道她在干什么。力哥死后的第三天,我完全没有心思唱歌,也不想做这行了,直接跟老板提了辞职,那把吉他我反手就低价卖给了一个音乐学院的学生,到现在都没碰过。我也不想碰了。没有好鼓手的好鼓声配合,吉他的六根弦也不好听。
我走的当天给杨采薇发短信,杨采薇说你等我,我说好。我就坐在后台,就坐在我和杨采薇还有力哥以前经常坐着喝酒吃杏仁的长板凳上,开了一瓶酒,喝一口,以前觉得麦芽的香味十足,现在只觉得苦涩难喝。
杨采薇来了,看上去又瘦了不少,面容更憔悴了,走路都有些飘忽,我想安慰她几句,但不知道说什么。杨采薇怀里抱着两瓶酒,是正宗的德国黑啤。边给我边说:你爱酒,这两瓶酒是你力哥送给我的,我不想喝酒了,送你吧,你拿着。杨采薇绕过我,又去暖气片后边拿出了一个透明的塑料盒子,里面还有大半盒没吃完的杏仁,个个干燥而饱满,好像力哥刚剥好的一样。
杨采薇干瘪的眼睛一看见杏仁,眼泪瞬间流成了一条线,从嗓子里发出呜咽的哭声,虽然极力克制,但还是难掩悲伤。杨采薇苍白的手慢慢打开盒子拿出一颗递给我,我咬了一口,真香。
说来也巧,我离开酒吧的时候,刚好又有一个小伙子来面试驻唱,老板和老板娘要出去,没有时间听现场,干脆就让我去听听,顺便帮他拿主意。那个小伙子试唱的歌曲正是我来的时候第一次试唱的新不了情。比我唱得好,比我唱得稳。我告诉他明天就可以来上班了。还叮嘱他,天冷了,注意保暖。保护嗓子别轻易感冒。
小伙子愉快的点点头,像极了当时的我。
我的人生截止到现在,经历过无数次生离,也经历过很多次死别,每一次都给我年轻脆弱的心不小的打击。我深知人要活在当下,也知道要不畏将来,不念过往。可这种生离死别的事情一旦发生,就给我的脑袋和心里留下刻骨铭心的记忆,多少名言警句都洗刷不掉。
力哥和杨采薇的故事教会了我成长的同时也让我开始怀疑爱情。并不是怀疑爱情的真实性,而是当时并不确定自己以后会如何对待爱情。不过还好,事实证明是我想多了,因为我做了很多年的单身狗,那些年并没有遇到过让我心动又深爱的姑娘,这份不确定自然也就埋在了心里。那些年我在流浪的同时也期待爱情的到来,好揭开我心里的谜底。一期待就是好多年。
真正的爱情是满怀期待的机缘巧合,是某年某天的不期而至。
终于在24岁那年,我也经历了爱情,直到现在仍然爱。我现在懂了,什么是爱情?爱情就是你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就认定了她就是你一直要找的那个人,你遇见她之后你不会后悔自己白白等了这么多年,反而还很庆幸终于遇见。爱情是什么?爱情是无论你们之间发生了任何事情,出现了多少不稳定因素,你思索再三,结论还是三个字:我爱你。
是的,我爱你。
二
人无论做什么工作,都会有依赖性,即便是刚刚痛痛快快的辞了工作,发誓以后再也不做这行了。明天找工作的时候,依然还是逃脱不开之前的工作圈,这就是惰性的依赖心理。
我那时也不例外,我从酒吧走了之后,精神恍惚了一段时间,那段时间白天就是喝酒,晚上就是跟杨采薇通电话。那时的杨采薇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白天还好,一到晚上就会给我打电话,一说就是几个小时,一遍一遍的回忆曾经与力哥的点点滴滴,每次都是声泪俱下,我的劝慰苍白无力,只能每天准时接电话,希望缓解一下她的情绪。
所谓时间是任何伤痛的最好良药,这句话一点都不假。时间的堆积可以让一对爱人感情日渐加深。同样,长时间的分别,也能让一对有情人渐渐疏远。时间就在那里并不起眼,可真的一点一点流失的时候,我们每个人身在其中,都会悄然发生变化。
杨采薇给我打电话的频率逐渐减少,可能是逐渐的走了出来,我为她高兴。我那时连续喝酒,每天昏昏沉沉的也很不自在,干脆就不喝了。趁着夜色,走上了街头散散步。
我一直都认为我年轻那会儿挺好命的,每次失业之后,总会马上就有新的工作机会,非常玄学。我没走几步,就看见几个穿着娱乐场所工作服的小伙子在电线杆子上贴一张红纸,我凑近一看,纸上只有几句话:招聘服务生,6000+,经验不限,联系电话。
我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的就照着上面的电话打了过去,因为我觉得这就是上天看我待业,亲手给我准备的工作,都送到我眼前了,我怎能不要?
电话接通很快,那头浑厚男人的声音响起,也没有任何犹豫,告诉我明天下午三点就可以去面试,如果可以,当天就能上班。我笑着说没问题,转身吐了烟头,愉快的回了家。
春色撩人是我所在的这个片区里最大的商务KTV,我从酒吧换到KTV,屎窝挪到尿窝,也算是坚持为人民服务。春色撩人面积很大,分为三层,一层二层是包房和大厅,三楼是办公区和公主少爷培训区。区域划分简单明了又直白,新人也能快速适应。
春色撩人档次很高,装修得金碧辉煌,每一块瓷砖都充满了人民币的气息。我去面试的时候走进店里就像刘姥姥走进了大观园一样,左顾右盼的样子实在是滑稽,像一只常年住在山沟里的野驴突然走进了内蒙大草原一样。
面试我的大叔就是昨天我们打过电话的大叔,别人都叫他雷叔,对我自我介绍的时候我没听清,我听成了雷锋叔叔,心想这名字可够仗义的,差点笑出声。雷叔长得像张涵予,性感的胡须修剪的刚刚好,一丝不苟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每一根都被发蜡严实的覆盖,像被牛犊子舔过一样。皮鞋锃亮泛着光,狗走上去都会打滑。雷叔往那一坐就是一副标准的江湖大佬的姿态,气势威严却又神情和蔼没有架子。
雷叔上下打量了我一下,抽出一根硬中华递给我,自己也点了一根,边吐着烟雾边对我说:小弟呀,老哥看你不太适合做服务生,服务生很麻烦的。但也不能让你白来一趟,这样,你去前台找那个叫小红的姑娘,跟她学习收银,以后你俩就在收银台做搭档,清闲自在没人管,这你放心。
我无所谓,对于我来说做什么都没有区别,只是心里有些纳闷,端茶倒水的服务生能有什么麻烦的,难不成还负责给母猪配种啊。
嘿,你还别说,后来在春色撩人发生的事,还真的让我实实在在的打心眼里感谢了雷叔一把,幸亏当初没让我做服务生,不然那种场面我可解决不了,比给母猪配种麻烦多了。
小红是个既爱笑也很矮小的姑娘,身材小巧玲珑,长得却很有年代感,特别像邱淑贞,我觉得很亲切。小红见我也很热情,毕竟我是来帮她分担工作的,小红拉着我坐下,给我倒了杯水之后就开始跟我闲聊。小红比我大两岁,年轻人之间熟悉得总是很快的,很快我们就有说有笑。
让人愉快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的,这是千古不变的定律。我和小红的聊天非常愉悦,而且有说不完的话。时间转眼就来到了七点,我和小红还没反应过来呢,宽阔的大厅里突然陆陆续续不知道从哪冒出了很多年轻漂亮身材好又穿得少的姑娘,一个接着一个,一直长长的排了两排才停下。顿时,刚才还空旷冷清的大厅,瞬间就变得莺莺燕燕,各路香水味儿扑鼻。
美女谁都见过,可足有80个美女凑在一起的场面我真没见过,我直直的看着,完全忘记了小红,像渣男段正淳一样,有了新欢就忘了旧爱。小红扑哧一声就笑了,赶紧拉着我坐下,嗔怪道:你看你那点出息,看傻了呀,别急,以后有的是时间给你看,还不重样呢。
我有点脸红,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心里怪不好意思的,也怪自己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可真丢人。我问小红:哎红姐,这些姑娘都是干什么的呀?红姐笑得眼睛弯弯,拍了我一下对我说:快下班了告诉你,急什么急。
收银这个工作对于我年轻那会儿的那个年代来说非常简单,收钱对账就行了。况且我第一天上班,基本就是在旁边看着,倒也真应了雷叔说的清闲,闲得我喝了小红好几袋奶茶,跑了好几次厕所。
我那时不懂,太年轻。那些姑娘就是商务KTV里面所谓的公主,说白了就是陪男性顾客喝酒唱歌顺带也被占便宜的职业,这行的门槛不高不低,首先得年轻漂亮,人老珠黄肯定不行,没吸引力。其次是谈吐不俗,张嘴你妈闭嘴你大爷的这也不行,太粗鲁。最后就是要放得开了,这不让碰,那不让碰的话,特意花钱来寻开心的男人肯定翻脸。
有人的地方就有交易,有交易的地方就有黑暗,这句话用在这行,用在这种地方正合适。这些姑娘想来钱快不愿意脚踏实地的做一份工作,选择了这行,那就要做好随时被揩油的准备。男人们要想每天有不同的年轻姑娘陪自己灯红酒绿,那就要舍得钱,各取所需公平合理。
这些姑娘每天的工作看起来简单,实际上也比较复杂。这些姑娘作为KTV的编外人员,要想得到更多收益,光靠陪酒是不够的,陪一次两个小时,300块的收入,去掉店里抽成的20%,去掉妈妈桑们抽走的20%,实际到手只有180块,要是下一场还能继续的话,累计收入还不错。可姑娘们毕竟酒量有限,要是一场就被灌醉的话,相比之下,收入就有些可怜了。
因此姑娘们陪酒之余,也会不遗余力的帮助店里的超市销售酒水饮料和各种小吃来赚取店里的提成,想让顾客们心甘情愿的自掏腰包可是个技术活,既要达到销售转化,也要做到滴水不漏。
所以你看,做这行的姑娘不光要漂亮大方举止得体,时刻忍受老男人的揩油,还得有一个销售的脑子。真真是能者多劳。姑娘们又要喝酒又要献身,又要卖东西又要平衡关系,每天活得很累,当然,收入也很不错。
比如说白牡丹。
每一个商务KTV的公主里面,几乎都会有一两个镇店之宝,通俗的说就是店里的花魁。白牡丹就是春色撩人的花魁。白牡丹人如其名,像一朵盛开的牡丹花,长得清新脱俗,细眉大眼,挺鼻小嘴,黑发如云。我第一眼看见白牡丹,脑海里就蹦出了一句话:翩若惊鸿,宛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白牡丹一步一笑,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透着婉约的气度,不疾不徐,不紧不慢。
而且白牡丹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虽然长相很清纯,可气质却很风尘。强烈的反差让人头晕目眩,没有任何悬疑的就成了店里的花魁,与之一比,其它姑娘千篇一律扑面而来的风尘气就显得降了一个档次。因此白牡丹异常抢手,也是店里最大的宝贝。没有人能撼动其地位。
这种地方,总得有一个姿色出众的姑娘镇场子。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