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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疯子(1)

2018-11-27  本文已影响3人  隼浮
【短篇小说】疯子(1)

正是草木蓬勃的暮春时节,在花园这个荒弃已久的角落里,更是枝繁叶茂得乌烟瘴气。由于地处偏僻,白天都少有人来,到了夜晚就更是人迹罕至。来这里的,大多是舍不得花钱开房的嫖客、野鸡或偷情者、变态狂,或者寻个角落解决尿急问题的路人,总之都是些见不得光的事或人。否则,一个人不小心闯进来,发现自己身处何地时,会立刻落荒而逃。尤其是那些穿衣早于季节的女人们,更是会像踩着了粪便或蛇一样跑开,她们娇嫩的小心脏比蹬着高跟鞋的脚跳得更欢畅。更多的时候,这里是虫鸣的海洋。空气中弥漫着春泥的气味,青草的气味,树叶的气味,鲜花的气味,汽车尾气的气味,人和狗尿骚的气味,情欲的气味……各种味道嘻嘻哈哈、亲亲热热、粘粘糊糊地搅在一起,充满了诱惑、罪恶、暧昧和生机,让人血脉贲张却又软绵绵、懒洋洋、舒舒服服的。突然,一股暗流掺了进来,甜腥,鲜红,温热,阴险,锐利,透着冰冷的死亡气息,让嗅到的人忍不住打个激零,既而汗毛根根倒立。这气味先是一丝一丝的,紧接着一股一股的,很快就一片一片的,迅速染红了整个夜空。

就在此时,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叫喊撕碎了这片春夜最后一缕残存的安静和祥和——这个后来被人们津津乐道的喊声是如此可怕,简直不像发自阳世的人类,倒像来自地狱,或者一个受伤的野兽,掺杂着狂喜和绝望,细细品味,竟然还有那么一点温柔和忧伤:

“杀人啦!杀人啦——”


“杀人?你说蚂蚁杀人了?不能吧,他的心比豆腐都软,咋能杀人呢?”肖红军放下已经到了嘴边的杯子,鼓着发红的眼睛说。

我仔细看了一眼他的表情,不像是装的,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我们在一个单位里时,他们俩关系最好,难道他去南方以后,就再也没和蚂蚁联系过吗?

“刚走那阵子还打过几个电话,后来就没有了。那阵子混的太惨了,没脸见江东父老啊。嘿嘿。”他有些不好意思似地说,“不过我还是不能相信蚂蚁那么老实的一个人,能成杀人犯!”

“那就是个怪胎,啥事干不来?!”于鸿浩一仰脖,把杯子里的酒干了,拿起一个串,恶狠狠地撕下一块羊肉,边嚼边说。

我看着他那双冷酷的细长眼睛里流露出的平静和鄙夷,想他一定早就知道了。也是,虽然他只比肖红军晚走了不到半年,但毕竟他和蚂蚁是同学,当时事情那么轰动,同学间不可能没有议论。后来马父还曾跟我要过他的电话,想让他出庭作证,至少出具一个有利于蚂蚁的书面材料。不过给电话的时候我有点犹豫。因为我知道,在同时进汽车厂的四个人中,虽然他和蚂蚁是同学,但关系最僵。在刚进厂分配宿舍时说啥也不跟蚂蚁一个屋,问为啥,他背过脸阴阴地来一句:“神经病!”也不怕人听见——谁会想到,若干年后马父会找他来做实这句话呢?当然不是秋后算账,而是想用这三个字救他儿子的命。也不知找到于鸿浩没有,更不知道他帮忙没有——不过在于鸿浩说这句话的时候,蚂蚁,不,马义——那时我们还不知道他的外号——的脸上也看不出什么变化,也不知道他听见没有。说来,“蚂蚁”这个外号,也是于鸿浩从大学带来的,我们也跟着叫起来,马义也不生气,照样答应。

想想时间过得真快,一晃离我们进汽车厂那会儿已经十多年了,离那个恐怖的春夜也有五六年了。要不是这次肖红军提起,我都快把这个曾经和共处一室四年多的人忘到脑后了。

当初因为于鸿浩死活不跟蚂蚁一个屋,把他推给了我。我呢,无所谓,反正只是跟他共用一室,又不是共用一床,而且独身宿舍谁又能住多长时间呢,就同意了。当然,一住就是四年,这也是当时没想到的。

虽然在一起住了四年,我对马义仍没有太深的感情。我们像是两个世界的人,井水不犯河水,平时很少犯话,基本是他干他的,我干我的,相安无事地过了四年。以至于他父亲来找我,殷切地希望我说点什么的时候,我竟很难面对他父亲那近乎低三下四的目光:“朝夕相处了四年,你对他的了解指定比任何人都深。”我知道不光他这样认为。周围的人,甚至我自己都这样认为,可是搜肠刮肚地想了一回遭,还真没什么可说的,让我说他好话时没有,后来让我说他坏话时还没有。在别人看来,我这种不可置否的态度,简直就是见死不救,甚至落井下石了。连我自己都觉得,蚂蚁要真被判了死刑,那就是我害的了。可是天地良心,我总不能闭着眼睛说瞎话吧。既使这样,他父亲也没有任何不满,估计那阵子他已经看惯了冷脸,不在乎了,就有我打他一耳光,他仍然挂会着讨好的笑对我说:“再想想,好好想想”吧。当时我只有一个念头:如果肖红军没走就好了。蚂蚁虽然和肖红军相处时间短,但他们感情最好,我和蚂蚁在四年里说的话,估计没有他们俩半年时间说的多。那段时间,肖红军总是一下班就来我们屋,我困得不行了,这俩人还是兴高采烈或面红耳赤地说着——所以,我想,要是肖红军,无论说蚂蚁的好话还是他的坏话,他都一定能说出许多来,没准儿真能在法庭上挽狂澜于即倒,救蚂蚁一命呢。可惜那时肖红军早和我们失去联系,他去了哪里,在干什么,我根本不知道。

那时的我,做梦也想不到会有这么一天,该死的肖红军会以一副成功人的姿态神气活现地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据他自己说,现在已经是一家公司的副总了,这次出差是为了处理一件紧急业务——唉,反正领导去哪儿干啥,永远都是十分紧急的了。看着他那副志得意满的面孔,我感到自己的血液都变成了醋,不,是PH值无限接近于零的醋精——除了蚂蚁那个瓜怂,我已经成沦为混得最惨的一个了:他成副总了,春风得意;于鸿浩成博士了,前途无量;我呢,还是个默默无闻的小技术员,十年了,连屁股都没动一下!中午在肖总下榻的五星级宾馆的楼下餐厅吃的自助餐,说是下午还有事,中午就“垫巴一口”。妈的,五星级啊,我吃过最高档的地方,竟然还只是“垫巴一口”?我真想向他那张胖得流油的猪脸揍上一拳,看他还得瑟不?这顿饭,吃得我难受死了,胃都缩成了一个核桃,唯恐一不小心出丑,啥也没吃出香臭来!吃完饭送我出来,肖总说晚上找个好点的地方,把原来那些哥们都叫上,好好热闹一下。我想,除了我,谁还记得你啊,别自觉不臭了,而且,我也不想给他显摆的机会,于是跟他说,还是跟当初一样,找个大排档,喝扎啤吃烤串,又痛快又过瘾!你认识的,只剩下几个要退休的老头老太太了,还喊吗?对了,于鸿浩博士毕业了,正在奉城找工作,要不叫上他?肖红军带着锦衣夜行的遗憾“啧”了一下,像个大人物似地很有气派地胖手一挥:行,听你的,吃大排档,就咱仨!

晚上九点多了,烧烤却正是热闹的时候,整条街上一家挨着一家,空气中弥漫着掺杂了辣酱和孜然的烤肉和烤蔬菜的香味和呛人的烟气,路边密密地摆满了塑料桌椅,每张桌子旁都坐了大吃大喝的男男女女,老板和服务员满头大汗地穿梭在各桌之间,却还是忙不过来。我们坐在其间,桌子上了和脚底都堆满了乱七八槽的煮花生、煮毛豆的皮儿、烤串的签子以及七倒八歪的啤酒瓶子,每个人的脸都红涨着,酒精随着汗液蒸发出来,一阵夜风吹过,凉飕飕的,舒服极了。

晕乎乎当中,我看到瘦瘦高高的蚂蚁站在我的面前,白暂的脸上挂着熟悉的略带天真的温和的笑容……这是这么年多以来,我第一次清晰地想起他的形象,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我想:看来我真的喝醉了。


别走,我们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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