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带刺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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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未嫁人的老姑娘性格古怪,要让我说,还未嫁人的老姑娘当中性格古怪的肯定有,大概所占的比例比一般人要多一些,但是未嫁的原因应该是多方面的。可能是择偶的标准过高?自身的条件太好?或者是错过了机缘?也许是缘分未到?不一而足吧。
我认识的肖薇今年35岁,是企业里的中层干部,身材高挑,皓齿明眸,尤其是那副好嗓子,无论是说话还是唱歌,清脆的嗓音,加上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自带一种妩媚和随和,周围的人总会被她吸引,尤其是男人,肖薇的追求者能排成队,男朋友也谈过两三个,但是她至今未嫁。
她的脾气嘛,有些高冷是真的,但似乎与上面所说的未嫁原因又有所不同,属于哪一种呢?你们帮忙分析一下。
肖薇绝对算得上文艺女青年,喜欢席慕蓉、舒婷、汪国真、海子的诗,爱读张爱玲、三毛的作品。她用席慕容的诗作为自己爱的宣言: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能换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我用一千次回眸,换得今生在你面前的驻足停留。
所以肖薇回眸、再回眸,频频回首,去寻找真爱。
他信奉汪国真: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情。
所以,她喜欢玫瑰,且爱屋及乌,更着迷于有着玫瑰颜色的红酒。
其实,不如说她喜欢的是那种高脚杯中的情怀,欣赏玫瑰花束的浪漫,追求的是那样一种独特的仪式感。
因此在她的房间里,玫瑰总是占着主导地位,没等你踏进家门,站在门外,不见花朵,已闻花香。
酒柜里的红酒各式各样,吊着的高脚杯大部分是自带过度的粉红色。酒杯如果正常摆放,你一定以为里面已装了三分之一的红酒,足以以假乱真。
以上事实足以证明,她是希望独一无二的自己被发现,被赞美,被尊重,被欣赏,充分体现自身的价值。
但是理想与现实之间往往隔着若干鸿沟,很多时候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肖薇在物控部门经营多年,与众多的客户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很多老客户成了企业的“家人”。与客户打交道,免不了宴请游玩,以此增进感情。
某个盛夏的夜晚,肖薇出席一家供应商举办的企业庆典活动。她挽起高高的发髻,精心化了一个淡妆,戴着镶有蓝宝石的项链,一对心型耳环,身着一袭淡蓝色的晚礼服出场,惊艳了晚会现场所有的人。
她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中,与企业一把手郑总经理在舞池翩翩起舞,赢得无数的喝彩,可以说她出尽了风头。
当晚会接近尾声时,服务生将一大捧红玫瑰送至包间,郑总经理接过,双手捧送给肖薇,感谢她的光临和一直以来对企业的关照。
肖薇接过这一大捧玫瑰,将一大束插在茶桌上早已准备好的花瓶里,另一部分摆放在装满红酒的高脚杯前面。
红酒配玫瑰,她十分欣赏,不由地面露喜色。当她转过身的时候,摄影师不失时机地拍下这个镜头。
郑总拍着手走过来,拉起肖薇的双手,说道:“玫瑰女郎,今晚你当之无愧呀!”
肖薇抽出双手,旋即又重新与郑总握手,说道:“那你就是今晚的红酒先生,也当仁不让喽!”
“哈哈哈哈……”两个人都笑了,二人重新入座,推杯换盏。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不知什么时候,房间里灯光变得昏暗,乐曲低迷。
这时候的肖薇,只见玫瑰与红酒朦朦胧胧地在眼前晃动,背景是五彩斑斓的星星在不停地闪烁。眼见装有红酒的高脚杯慢慢倾斜,里面的红酒像断线的珠子滚落,滴在玫瑰娇艳的花瓣上。
肖薇缓缓地伸出手,拿过酒杯,抢救她的玫瑰,不让它受到伤害。可是,她突然觉得手腕生疼,酒杯从她的手里滑落,砸在玫瑰花上,鲜红的汁液像血一样洒满玫瑰花,玫瑰仿佛受到了惊吓,猛地一阵震颤,汁液顺着花瓣流淌,颜色被染浑变暗,瞬间失去光泽。
肖薇眼里闪着泪花,盯着玫瑰喊着“我的玫瑰,我的仪式!”她抬头看看那个狠狠拽着她手腕,嘴里呼着臭气的男人,感觉一阵恶心,随即头晕目眩……迷迷糊糊地倒在一个人的怀里。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她心里重复着这句话,慢慢失去了对外面世界的感知。
“萧薇,萧薇!”肖薇隐约听见有人喊自己的名字,好像隔着千山万水那么遥远。她拼尽全力呼喊:“我在这儿!”她挣脱男人的双臂,猛地站了起来,但却被人推倒在桌旁,她顺势抓起桌上带着酒味儿的玫瑰,身体不由自主地倒了下去。
“放开我,让我进去,肖薇!”
“嘭!”房间门被重重地撞开,一个大个子女人像旋风一般闯进屋里,她用凶狠的目光盯着郑总经理。
她扶起倒地的肖薇向外走去。郑总跨前一步,试图阻拦,大个子女人一手搀扶着肖薇向外走,一手用食指指向他,冷冷地说:“你不知道玫瑰有刺吗?”郑总忙收住脚步,呆立在一旁,眼睁睁瞅着女人带走肖薇,气得他一拳砸在桌面上,低头看见地上的玫瑰,又用双脚把它踩得稀烂,似乎还没解气,又举起高脚杯砸了下去。
清晨的阳光隔着纱帘透进房间,斑驳的树影也跟了进来,在床上摇曳,照在肖薇的脸上忽明忽暗。肖薇伸手将被子盖住脸,忽然又掀开,睁眼望着窗户,抬起上身,立刻又用手扶住额头,好头晕啊,复又躺下。
她睁着眼睛想啊想,玫瑰花,红酒杯,金碧辉煌的酒店,浪漫的舞会,幽暗的房间,轻挑的夜曲,倾斜的酒杯,流淌的玫瑰,哦,肖薇想起了那一幕幕,犹如黝黑的陷阱,诱她一步步深入。她终于明白了这可怕的算计,泪水顺着脸颊流淌着,被阳光照得发亮。
“风雨彩虹,铿锵玫瑰,纵横四海,笑傲天涯,风情壮美……”手机铃声响起田震唱的《铿锵玫瑰》,肖薇抓过床头柜上的手机一看,是同一单位的好友“大张伟”,立即接听。
“喂,干嘛。”
“还干嘛?睡醒了吗?打扮一下,我在老地方等你,来喝杯暖胃汤。”
“啪!”,随着话音落地,手机语音随即被挂断。肖薇看着屏幕摇摇头,赶快起身,梳洗打扮。
老地方,在单位附近的一条巷子里,有个叫做“家人”的茶楼。这里既有茶道,又有小吃,还有日常小菜,都很有特色。单独的小院,二层小楼,轩窗雅致,红木家私,竹林环绕,房间里同样有玫瑰花香,所以,这里俨然成了肖薇和大张伟相聚的私密空间。
大张伟,名字叫张伟,长得人高马大,嗓门也大,力气更大。平时喜欢穿运动装,经常梳着齐耳短发。这样的身材,这样的装扮,似乎与她文文静静的职场文职人员不搭边,倒像是个体育棒子。不过她的确是个写手,文案写得超级好,是领导离不了的笔杆子。
大张伟与肖薇长期工作接触,相互帮助,早已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
肖薇来到院子里,抬头发现二楼轩窗前站着的大张伟,便缓步上楼。大张伟迎上来,给了好友一个热烈的拥抱。
“怎么样了?还好吧?”
“嗯,没事的。”
“快来,喝杯暖胃茶。”说着话,大张伟把茶杯送到肖薇手上,二人落座,对视,喝茶。
“谢谢昨天晚上你及时出现,不然就真有事了。”肖薇拍着大张伟的胳膊说。
“我知道你出去了,我更知道郑总不是什么好人,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一有机会就张狂,永远不满足。你不是他的对手,说过你多少次了,要做个带刺的玫瑰,要懂得保护自己,不然长刺儿干什么呀?”
看着肖薇低着头不说话,大张伟继续说:“酒是好东西,那得看跟谁喝,郑总这样的,明知道那就是个披着人皮的狼,你还敢跟他喝,还是单独的,那不是送上门去了吗?”
“好了,别说了,我知道,记下了。”肖薇佯装生气地嘟着嘴。大张伟斜着眼睛瞪了肖薇一眼。
“咕咕,咕咕”,大张伟从包里掏出手机,“喂,张总,哦,好的好的,我马上到。”大张伟收起小巧的皮包挂在胳膊上,朝向肖薇,说:“我要到前面的招远公司办点事儿,不陪你了。记着,幸福是一种体验,不是浪漫的形式。你也该回单位了,下次再约,拜拜!”一边说一边走出了房门。
肖薇目送大张伟离开的背影,心里想,大张伟说得对,这已经是第三次了,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呢?
《铿锵玫瑰》再度响起,肖薇接了起来,“哦,我知道了,我吃完了再走,你放心吧。”是大张伟叮嘱她一定要吃早餐,吃完了再去上班。肖薇觉得一股热流暖遍全身,有你真好,我的大张伟,会体贴人的妹妹。
我应该换个手机铃声,让它经常提醒自己,我要做个带刺的玫瑰,肖薇心里这样想着。
肖薇在手机上一阵操作,手机铃声换成了这样的歌曲:“摇摇摇,你这带刺的玫瑰,烈烈烈的酒,名贵香水味。点燃了热情,招惹我心碎。从来不怕枯萎,淋漓尽致绽放的花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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