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成长再成长

How much inquiry is enough 2

2019-01-23  本文已影响4人  梁梦婷

1、当证据能够肯定地做出确定性判断之时,它就足够了。希望,假设或假装一个判断是正确的,不能构成确定性。确定性是指毫无质疑、毫无争论。例如,在刑事审判中对犯罪嫌疑人定罪的标准,“超出合理限度的犯罪。”特别是在矛盾性问题中,由于确定性是我们所遇到的一个十分难以界定清晰的的标准,因此通常情况下,我们只能勉强接受适度的标准。

2、如果确定性难以企及,那么,如果人们说明某问题的观点合理性较大,证据则是有效的。也就是说,问题中的某观点被证明比其他相互竞争的观点合理。在民事案件中,这种标准被称为“优势证据”。当然,阐述观点的合理性和仅仅断言某观点差异甚大,在确立任何可能成为最合理的观点之前,人们必须要辨识和评估所有可能性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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