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

梦中森林

2016-04-08  本文已影响31人  小小的潘歌嘭

 1

生活在当代的我们,某种视觉体验被毁掉了,对黑暗的体悟最终被夜空下的光明所毁灭。克拉里说的没有错,正如我此刻行走在钢铁森林般大楼耸立影影绰绰的城市间,霓虹灯闪烁,周围是各色精神流浪的男男女女,一派光怪陆离、缤纷繁华的花花世界。

霓灯掩盖了星空,候鸟失辨了方向。但我毕竟不出远门,无需靠磁场辨别方向,况且如今磁场也并不靠谱。人声渐渐离我远去,眼前是通往我住所的小区大门。

进门后,我长驱直入,尽头右边是一张供行人休憩的长木椅,我习惯性坐下,习惯性不思不想,眼睛一眨不眨定定目视前方,面前是一根大大的立柱灯,大灯泡犹清晨的月色死白死白。说我发呆也好,灵魂出窍也罢,总之,这成了我的习惯性仪式,是我放松的方式。我解除了意识的约束力,成行成列成方阵的约束力,任思绪飘忽天外,信马由缰。

这么做让我感到轻松,肉体是一件多么重的外衣,而周围更是一片泥淖让双足深陷,寸步难行。

月色惨淡,空气中没有一丝风,时令将将入秋,可即便是初秋的深夜也给人以冰水侵溅皮肤的不胜凉意。

蓦地,身后传来一阵唏嗦的响动。小区多猫多狗,我不理会便是,可我还是忍不住去窥探了下。

借着月色和立柱灯幽幽的白光,我探头过去,发现竟是一个人趴在那里。对方似乎察觉到了我的窥视,立即没了声响。

我下意识后退了几步,血液上涌,心跳声响的就同有人在我耳边擂鼓似的。过了五秒,我稍稍镇定下来,我本可以就此走掉,现在变态这么多,能躲一个是一个,也算逃过一劫。但又心想,自己坐这里这么长时间也未见对方作何动作,对方估计也没什么恶意。很快,好奇心便占了上风,恐惧被一脚踢在门外,但自己并非放下戒心,亦小心戒备对方的突然发难。

“喂,兄弟,你这是在干嘛?”

矮灌木冷不丁一声促动,对方似乎并未料到我会胆大到质问他,遂打了个激灵。

我默不作声等待回应。

遣词造句似乎酝酿了很久,对方终于说话了,

“打扰到你,我深感抱歉,也请放心,我并无恶意。小兄弟,我是有特殊原因才会在这里,至于什么原因,我想说这是很私人的问题,但并非是法律或者道德上的难以启齿,我是循规蹈矩活着的人,绝不会伤害到你和其他任何人,这点很重要,我就不说三遍了。所以请你离开吧,咱们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就当谁也没见过谁。大晚上也不要在外逗留太久,还是早些回家为好。”

原来并非他想对我怎么样,反而是我碍着了他的什么。听口气年纪长我一截,语气中还透着一股长辈对晚辈的殷切关怀,彻底打消了我对方是十恶不赦的变态的念头。

我的好奇心又被激起了一丈,可他的话语中饱含不容再问的执念,使我不好开口追问,却要我似武侠片里一样以一句“大侠,就此别过”来切断彼此的连系。

这不免使我进退维谷。

在我进退维谷的期间,我们双方都是沉默的,对方无疑是在等待我的离去,我则对抗着自己的猎奇心理。

其实我又何必强人所难呢?欲妄自消费别人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理,简直可恶至极。可社会不就是以这样的模式运作的吗?还是一个巨大的无法满足的胃,给人以一种所有光线都被黑洞吞噬的得不到任何反馈的无力感、空虚感。

我终于踏开脚步,一方面我选择尊重这个人,不管他到底出于什么原由以这样奇怪的方式出现在那里,另一方面时间确实晚了,明天并非用不着工作。

对方的状态让我联想到鸵鸟,一头扎进沙子的鸵鸟,所谓的鸵鸟心态。不管鸵鸟到底有没有此心态,人必定是有的,出于能够让人印象化的解释,鸵鸟的这一行为确实形象到位。

“我想你一定是在逃避着什么,但逃避从来都不是最好的办法,虽然你我并不认识,但我好歹感觉得出你是还相当不错的人,希望你能早点振作起来。”

还没踏出第十步。

“小兄弟,等等!”

我停下脚步。

那个男子呼唤我,却仍埋头草丛,并不以面示人,

“虽不合情合理,但能否帮我一个忙?”

我不急不缓折路回去,

“我可以帮到你什么?”

“你住所可有其他人住?”

“只有我一个人。”

对方没有立刻回腔,思考了一会似的说。

“能否收留我几日?”

“你没有家?”

“我回不去。”

我暗自斟酌,“那你就给我一个信服的理由,总不至于无缘无故带个不知好歹的陌生人进门,而且你为什么不和我面对面说话呢?”

“那就是我回不去的理由,请务必做好心理准备。”

莫非是个丑八怪,再丑也丑不过卡西莫多吧?然而他的心灵又是那样善良。

矮灌木骚动了一下,随即男子抬起了他的头颅,一张马脸映入眼帘。

也许是光线幽暗让我看花了眼,我揉揉眼睛,再次去辨认。

那副脸平直且颀长,两只短耳警惕似的交替转动,几簇称之为头发的毛杂草一般种在脑袋上,两只温柔的大眼睛则安在长脸两侧,硕大的鼻翕合,嘴角还有几根草露在外头——活脱脱一副马脸。

“你这是在cosplay吗?如今那些人能有你这样专业敬业的精神,我也不会看一次吐一次了。” 我一时难以置信,也谈不上恐惧。

“这副脸原本不该是这样子。”

我用余光偷偷瞄了一下周围的情况,也许是哪个专门搞恶作剧的团伙在哪藏了架摄像机正偷拍也说不定。电视里不经常有那种节目,估计事后还会给我送个小礼品压压惊并说非常感谢您的参与。但因诸多条件与逻辑的限制,基本不存在这种可能性。

那的确是活生生的马头,鼻、口、眼、耳,有血有肉,货真价实。想起最近无意读到的一部电影介绍,说女人和马相恋,还生下了一个孩子,那个孩子马头人身,乃爱情的果。怪呼?也只有人才能产生这样畸形的思想了,不仅要站在食物链的顶端,还要占领爱情链的珠穆朗玛。

“你一定在想我是否是人与马的杂交体,不,当然不是!如果真是这样,达尔文死不瞑目。我原原本本真真切切是人来着,如同卡夫卡《变形记》里一样,一夜之间,我就变成了如此模样。我想到了自己以后种种的命运,世界疯狂的如同潮水向我身后退去。料想自己必将被作为稀有变种招摇过市,被陈列展览或被开膛破脑研究,我恐惧到了极点。趁家人还在梦乡,我逃了出来,这是两天前的事,我已经流浪了整整两天了。白天,我躲在地下水道里,忍受饥饿、寒冷、污秽与黑暗,唯一的光线来自于窨井盖上的撬孔,那也是我唯一新鲜空气的来源。下水道对我而言乃未知的恐惧,一天太漫长,很难熬,但我仍是一动不动呆在同一个地方,这无疑让时间变得更加漫长,更加难熬,心灵如同在充满阻力的果冻里行走,总之我备受煎熬,时间的流动异常胶着与缓慢。出于恐惧我未对空间逼囧的下水道进行探索,害怕吸入过多成分混杂不明的空气而无声无息死在半路。于是自然而然,我开始思索整件事情。一开始,我的情绪并不稳定,甚至是激烈的,眼睛止不住的流下热泪,并一而再再而三的用手的触感,一遍又一遍的去确认自己脸的变化。我捶胸顿足、捏自己的大腿、砸着水泥墙壁,试图解除这个该死的梦魇,让自己回归真正的现实。当我发现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后,我开始变得愤怒。我谩骂上帝,诅咒苍天,不明白为什么要让我遭受如此的罪!难道是目前为止,我规规矩矩的一生应使我受到如此的惩罚?当然小时候也叛逆过,干过一些令自己也懊悔的事,甚至茬过架,但那次被摁在地上的人是自己呀!更何况,小时候懂什么事呢?至于现在,自忖为人正直,待人谦和,大是大非面前,亦一向头脑清醒,不卑不亢。那天整个早上,我都处于波峰浪谷之间,人生从没有的大起大落很快使我精疲力竭,大脑渐渐运转不灵,我睡了过去,直到深夜,饥饿感才唤醒了我,但老天似乎玩我玩的还不够,特地派了辆车过来恰如其分的使其一只后轮压在窨井盖上。我不得不重新正视眼前漆黑一片看不到尽头的幽深隧道——不得不沿着它寻找其他的出口。我没有多余精力再次去怨恨苍天,况且怨恨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徒然消耗气力而已。我最后好歹回到了地面,呼吸到了新鲜的空气,竟是松了一口气。也许是地下待久了,再次审视这个世界竟有一种奇异的乖离感,某种脱离了现实的现实。想到自己一天没去工作,又觉得可笑,自己都成这样了,还怎么工作?我找了个树丛躲了起来,摸了一遍全身的口袋,搜刮到几枚硬币,虽然钱不多,但足够我解决燃眉之急,在哪寻得自助售货机即可。我一转头,长颚碰到枝叶,几乎是出于本能的,嘴巴不自觉张开一口便扯掉了叶子,兀自咀嚼个不停。叶子在我口腔里翻滚、回旋、搅碎,声音清脆响亮如风铃一般以整个头颅为介质震荡我的耳膜——我竟然还觉得美味,遂一发而不可收拾,整片青草地都成为我舌尖上的海洋。这就是我第一次作为一匹马的感受。”

听完这些话,虽然匪夷所思,我竟感同身受一般内心起伏,一时难以平静。

“那么你刚才是在觅食?”

“正是,”他随即摘了一把草往嘴里塞,“并且饿极了。”

“既然不想让人发现你,为何又在我面前现身呢?”

“言语间觉得你是位可以信赖的人,这个秘密也总得有个人要知道。”

我一方面非常新奇这样的事情,一方面也不忍拒绝这样一个可怜人,

“那我姑且帮你这个忙好了。”

“谢谢!”我明显感觉出他的声音在颤抖,并且在他脸上发现了两条亮晶晶的线条,那是泪的反光。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张朝生,叫我阿生就好了。”

“我叫李开荣,直呼其名即可。”

“哎,你这个名字跟你这张脸可真怎么都对不上号呢!我就叫你马男吧,可介意?”

“事到如今,随便称呼什么都无所谓了。”

因为电梯间有摄像枪,我们选择了爬楼,所幸我住在8层,我自幼体弱多病的身体还是可以接受的。

我给马男腾了一间卧室,准备了一套旧衣物。他洗完澡后很快就回房睡着没了动静。

我用吹风机吹干头发后,拱身钻进被窝,回想马男口里诉说的奇异经历,不禁对他如今非人似马的外态产生悲悯之情,但终归漂浮的思绪如同泄了气的什么物件一样渐渐沉入幽深的海底。

2

第二天一大早,我在同以往不差分秒的时间点醒来,踩着拖鞋东摇西晃走出房间时,空气中竟弥漫来一股不同往日的花粉颗粒般的味道——那是美食的香味,在这舒适的刺激下,我貌神分离的精神和身体才随之统一重合,嘴腔兀自分泌起涎液。我把涎液咽回肚内,行至客厅,便看到与客厅相连的整个厨房内的情景。马男便在此时此刻的情景里,脚蹬着一双棉拖,下身一条简约的运动裤,身上穿一件深色旧卫衣,毕竟头用不着穿上衣物,总体而言,还算合身,同昨日比,显精神很多。

我盯着他约莫十几秒钟,期间我搓了搓手指,感到指尖真实的触感,大概确实并非我做梦,的确有个可怜人变异成了一只马呢!虽然不够彻底。可我又怎能断定自己不在梦中呢?真实的梦境,痛感同样真实,陀螺也可以停止下来,所谓的参照物,仅是发现矛盾之处罢了,可现实何尝不是充满了矛盾呢?何言梦中。梦并非代表混乱荒诞,即便是,现实也并非因此而更显秩序。

周围的世界人对我说,你现在身处现实世界里,那么姑且认为就是如此吧。

马男注意到了我,他转过他硕大的长脸,挺尖的耳朵灵活像两把小扇子扑闪扑闪,喉咙咕噜噜一声说,

“请稍等,早点马上出炉。”

我很奇怪他是如何发音的,大概在发音的结构方面仍留有人的特性,大脑方面也同样如此。

“其实用不着麻烦,我一向都是出门买早点。”

“作为报答您收留的好意,请务必接受,关于厨房的家什我也比较擅长。在我思考出我的出路之前,能为您做的,也仅此而已了。”

客厅天光大亮,初秋早晨的阳光纯净又柔和,不掺杂任何杂质,就像一个人的童年时代。而与此不搭调的是城市的运作,其巨大的地下机械齿轮开始咬合转动,动力是煤,并如同道路拥堵、铁皮车鸣笛不息可睹可闻。晨光鹅毛般飘落在马男后颈的鬃毛上晕染出金色的光辉,显得舒适柔软。

马男做了两人份鸡蛋芝士烤土司,并又热了两杯牛奶。面包片将摊开熟凝的鸡蛋包裹住,如此便如同俯视一块方型的火山,山脚还有雪花的点缀,真是面包片和鸡蛋的一次不俗的组合呢!

“食材有限,只能做个简单的了。”

我和马男相对而坐,他以马特有的温柔的大眼睛看我,分明怀以期待的心情等待我的品尝。

“看着不赖,我口水都流出来了。我不怎么下厨,平时最多下个鸡蛋面什么的。”

我用手捧起尝了一口,味道很棒。

“话说你是厨师吗?”

“我父亲平常喜欢做糕点,我便也耳濡目染学着做起来,但并未有意向那方面发展,纯粹作为一种爱好。”

鸡蛋土司几口间便被我全部吞进肚内,即又大口喝着奶,说不出的满足。

“还真是要谢谢你,这样的吃法还是头一回。”

“哪里。”

他随即捧起土司,伸展开手臂,凑近硕大的鼻腔闻了闻,随后漫不经心的张开大嘴,愣是把我要咬好几口才吃完的食物囫囵吞入,有力的上下颚石磨一般如同要把土司磨出水来。

我饶有兴味的观察他,又望了望桌上手机显示的时间,

“差不多了,我还得上班。”

刚要出门,我想起什么似的说,

“中午的话,我是回不来的,晚上也不会早,没记错,冰箱里应该还有些食物,自己将就解决吧!”

“这个自然,不劳费心,能有处栖息之所已感激万分。”

我于是没入了喧嚣的城市,钢骨水泥般的森林里,巨大的机械体刚硬冷峻,精密如瑞士表芯,运作一丝不苟。

地铁进站,吐出一拨不知姓甚名谁的男女,又吞入另一伙不知姓甚名谁的人们。我混入被推入的人群中,到中转站,被吐出,转2号线,再次被吞入,如此直抵我的工作点。

公司坐落在地铁旁,通体玻璃幕墙。通过落落大方的玻璃转门,你会看到一位性感的坐台小姐,当然你也只会看到她化妆后的样子,但其他方面确实是真材实料,足够让每个心念不坚的男子心旌摇曳。因为工作需要跟她搭讪过几次,几次下来,不觉得对方如在远处看她那般纯真,她如同把自己陈列在此处,姜子牙钓鱼般等待大鱼的上钩。而她时不时对毫不在意男子的勾引,也只是对自己魅力的肆无忌惮罢了。

乘电梯时,我会避免跟一个个子稍矮我一节、西装革履、长着稍微有些抱歉的国字脸、地中海及戴一副金丝框眼镜看起来有点神经质的中年男子同时挤进一个电梯。此人似乎得了某种疾病,每天排放氨气次数远超常人,而且很多时候都是闷不作响的那种。本无可厚非,我厌恶他的真正原因是他喜欢钻人多的电梯。

上司是一个大腹便便一丝不苟不苟言笑的严厉的人,那副老肉纵横起伏,说起话来唾沫横飞的嘴脸令人敬而远之。他追求工作上的完美,为一点瑕疵他会暴跳如雷,从不会站在对方的视角体会对方的心情。他深刻理解着人其实不过是作为一种变种商品陈列于市场货架被明码标价,如同奴隶制社会,现如今人只是作为一种自由的奴隶而已,人的感受、灵魂什么的,根本不值一提,而哭又是多么愚蠢,有时间哭还不如多思考如何提升自己的技能以抬高自己的价码。我多多少少不完美的从他日常话语中归纳出他的观点,倘若给他一本《瓦尔登湖》,他恐怕会极为不理解那样的世界,“简直不可理喻!”他会丢下一句,然而他根本不会读,甚至看到泛黄的古色古香的封面就已经打从心底拒绝了。

世界上大多数人都不会认为自己目前的工作是如同罐头里的蜜糖那样甜滋滋香酥酥的,相反,味同嚼蜡,干巴巴苦涩涩,我亦是如此,工作无聊透顶,终日埋头在一系列表格和数字的海洋里、打繁多的假装客气的电话。我很喜欢的一个作家,写出《麦田里的守护者》的那个家伙,塞林格,他说:“一个不成熟的男人是为了某种崇高的事业英勇的献身,一个成熟的男人是为了某种高尚的事业而卑贱的活着。”诚然,这两种人我都是欣赏的。也如其所言,我现在卑贱的活着——不至于卑贱,过的并不快乐罢了,工作不是理想的工作,也无论如何谈不上高尚,谈的来的朋友几乎没有一个——一个人的时刻实在是太多了,一个人看书、一个人听音乐或者一个人煮面条,如果你认为我喜欢孤独,那就大错特错了,恐怕没人会喜欢孤独,我只是不想勉强交朋友罢了,免得徒增悲伤。我之所以说如其所言,因为我有梦想,也愿意为之卑贱而活。昆德拉说,生活是颗长满可能的树。周星驰说,如果一个人连梦想都没有,那跟咸鱼有什么区别?我说,我还年轻。

我在八点离开公司,随后乘上了回去的地铁。我讨厌拥挤的感觉,白天的车厢人满为患,我几乎怀疑自己要吸入过多二氧化碳而死;晚上当然要好很多,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座位。点开手机,立马跳出一堆讨厌的推送和低俗、哗众取宠的新闻消息。我皱着眉头,按下清除键。对面有个孩子正捣鼓手里的几颗花花绿绿的玻璃弹珠,眼神专注清澈明亮亦如弹珠。没一会,他抬起手臂,用食指和拇指捏住弹珠,以逆光的姿态审视弹珠星球,像小王子一样。

到此为止,由于疲倦我关闭了自己的视线,但脑子还在延续着小家伙凝视弹珠的情景,并想像孩子交替观察了剩余的几颗珠子。

在我闭目养神的期间,列车更换了三次血液,等到第四次广播到站的声音响起——也伴随着一阵突兀的咚咚咚声响——是弹珠落地的声音,并滚到了我的鞋边,我感受到了一股奇异的推力。我下意识抬脚踩住,以便不让弹珠继续乱跑。当我拾起来回正身子时,那个男孩已经站在我面前——竟然噘着嘴,一脸的不高兴。

“你踩了我最好的弹珠!”

“哦,抱歉!”

孩子母亲露出歉意的笑容,并催促他。

他扮了个鬼脸,一把夺过我掌心里的珠子,跳出了车厢。

这个城市正在散发出腐臭的气味,但它同时也在新生,就像丛林一样。

下了地铁路过商场时,我想到马男是否需要生活用品——牙刷毛巾之类,虽不清楚会留在这儿多长时间,但他现在仍是作为一个人的个体,人的行为模式仍在,那么这些东西都是必要的吧?不过他刷牙的样子,应该会很有趣。

钥匙对准插入锁孔,向右一拧,可以听到锁扣“吧嗒”弹开的声音,把手往下一按,门被轻轻打开。

客厅灯亮着,我进屋环视,马男好端端坐在客厅沙发上,手里捧着一本书,那是布罗茨基的诗集,桌几上也堆着三本书,最上面的一本是村上春树的《拧发条鸟年代记》。

“欢迎回来!你每天都要工作到这么晚么?”

购物袋被轻轻搁在几上,我回答说,

“按规定若是提前完成了工作任务指标,我是可以自由安排时间的,所谓的弹性工作时间——堂而皇之的说法而已,面对冷冰冰的现实,也只能祈祷能准点下班了。”

我有些疲倦的坐下,摘掉眼镜,两只手掌摩搓自己的脸,连续几天的加班使得皮肤缺水似的干巴巴,如同放陈了的皱巴巴的水果。

马男合上书,起身倒了一杯烫水凉在桌几上。

“其实说真的,我真是厌倦了人的生活,现在想想,若真能作为一匹马倒也不错,自由奔跑在广袤无垠的大草原,碧草蓝天相接,土肥草盛,没有迷惘、烦恼、痛苦,得到心灵桎梏的解脱。迎接朝霞,送别晚霞,这是我若作为马在一天的头与尾毕生终将履行的事。”

“若是可以,我还想变成一只鸟呢!可是不成啊,这么说来,老天很眷顾你嘛!”

“可是拧发条鸟?”

“我哪拧的动世界的发条!你读过?”

“看了一部分,觉着字句含蓄婉转,刻画精细入微,只是书过于厚重,情节而言推进缓慢,只好作罢,改读精炼的诗选了。”

“情节确实推进缓慢,且波澜不惊,只是让一个个人物粉墨登场,作者把‘主人公’一会置于现实的此侧,一会又置于虚幻的彼侧,虚实之间将善恶之斗娓娓道来。”

“真希望自己能有时间将其甘醇佳酿般饮尽。”

“没有时间是什么意思?”

“我感觉的到,我的身体每一刻都在变化。骨骼在细致入微的分筋错节,肌肉的增生感则更为强烈,酸胀发热,思维则会在某个极为短暂的时间里如同《格列佛游记》中的飞岛一般悬在虚空处,无法作复杂的思考,所见之物无法浮现与之对应的名字——我怕真是要变成一只货真价实的马了。”

我饮掉半杯水,

“该说幸还是不幸呢?”

依目前的形式看,权衡利弊,变成一只完整的马要比半人半马的状态情况更优,况且,马男说的似乎也有道理——自由的马与心灵奴隶的人的抉择问题。但这个世界尽管很多地方都不敢恭维,可值得去热爱的地方也不少。既已作为人——没其他的选择,那也无话可说,好好活着,化作发条鸟,拧动世界的发条,一起推动世界齿轮的运转。

“我想请你想办法带我去这个城市的边缘,那里有一片森林,我将作为那里野生生态中的一员存活下去。”

我眼睑微垂,眼神一点一点暗淡,我该如何回答呢?

那片森林已经被列入城市扩张的计划之中。

3

“我以人类之恶为食,然而他们内自的恶并非会因此减少。恶令我强大,恶滋养我,是人类创造了我,使我诞生!”

说这酸不拉几、中二十足台词的是一个没有面孔的男子。

然而我很清楚这是一个真的不能再真的梦,我奇异而清醒的认识着。

“如今恶之果已成熟,我乃主宰,万物都要臣服于我!”

虽知是梦,但仍被这句话触动情绪,我在梦中感受到现实身体绵密有力的挣扎。

无脸男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露出无表情的满足。

“美妙啊美妙!”

我似乎确实看到他把某种类似梦魇般的流质体吸入体内,随后整个城市瞬间冲起弥天的地狱火海,顿时四周人影竞相奔走,尖叫哭号,混乱不堪。

冲天的火海使马男受到了惊吓,梦境中我们似乎被逼至绝境。

可你听过G弦之歌吗?那是绝境中诞生的天籁。

虽本身意识到这是一个荒诞虚无的梦,但梦的质感如同现实般真实。心脏在剧烈的鼓动,肺叶在风箱般的收缩,眼前是如同伏地魔般丑陋的无脸奇怪男子——号称要把这里变为地狱及成为此地的王。

“原本丑恶的东西就应该还以它本来面目。”

痛苦、愤怒、恐惧、焦灼所有情绪伴随血液冲击着我,我浑身颤栗,但我身体的各处都在叛乱——此前已与之大战,我先是疾奔过去施以左拳,无脸男子闪过,对准我的腹部还以重拳。我现实中瘦弱,运动神经基本残废,看来在梦中依旧没有得到改善。我后退了好多步,痛苦的跪在冷冰冰的大地上,脸色扭曲变形——对自己目前代表正义角色的把握渐入佳境。

“香蕉鱼的故事听过吗?”

“何必自讨苦吃呢?就那么不甘心做我的臣民吗?”

“不,我愿意啊!所以我将自己献给您。”

我释放了自己的恶,身体剧烈的颤抖起来,如同有无数球状物在体内疯狂游移。我颤抖的张开嘴就像张开一张兽夹,露出两排正在急剧成型的锋利狼牙。我变成了一头狼,涎水抑制不住的从牙缝溢出滴在地上。

“阿生!你这样会失去人性的!”

马男改变不了任何梦中的现实,只能徒劳摇晃我的身体,乞求我不要再继续下去。

“如此美妙的恶还是头次碰到!”

无脸男子开始疯狂贪婪吸食环绕我周身的梦魇般可见的流质体。

它们游到洞里去,那儿有许多香蕉。它们游进去的时候还是样子很普通的鱼,可是它们一进了洞,就馋的跟猪一样了。自然,它们吃的太胖了,就再也无法从洞里出来了。最后它们死了。

无脸男子肚子越吸越胀,大概只觉美味,无其他神经知觉,遂仍无休止的摄入。自然,他摄入的太多了,最后如同被人吹破的气球,分崩离析了。

但梦还没结束。

无脸男消失后,我渐渐从狼形态变回为人。但危险仍未离我们远去——城市开始坍塌陷落。我和马男在摇摇欲坠的城市间奔跑。

“我平时应该多多锻炼的,我跑的太慢了。”

我太虚弱了。

“如果我真是一匹马就好了,怎奈只有头才算是马的一部分,哪怕颠倒一下也好。”

“你就不能变身吗?”

我又想到,这不是我的梦吗?我应该是梦的导演啊,我才是此地的主宰。可一切似乎又由不得我做主。

“我尽力试试看!”马男回应。

他开始咬牙切齿、撕牙咧嘴好半天——其实也就五六秒的样子。

“遗憾,不行啊!”

我不小心被石头碎块绊了一跤,膝盖接又磕到了另一块碎石,被划开了一道口,顿时血汩汩而出。    我试图爬起来,但伤情比我想象的要严重的多——我甚至没法动弹一下。最后我放弃了努力。

我叫马男走。

“我怎么能丢下你呢?”

他把我背起来,他其实很瘦并不比我结实多少,但他脖子很粗,我箍着他的脖颈,颈上的鬃毛很柔软。

但无疑我拖累了他的速度,我们无疑会更高几率的死在这里。

我似乎忘了自己是身处梦中。

一路狂奔,我竟没发现马男的变化,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是一只彻头彻尾的马了。

“马男!马男!”

他没回应人语,只回应了一记长嘶,真正如假包换的马的长嘶。他的背宽阔的如同草原,我紧紧贴着。

耳边风声骤紧马蹄声急。哒哒!哒哒!哒哒…

我们终于逃离了陷落的城市,如今身后是一片废墟。

我从马背上滚落到了草地,四仰八叉,胸脯起伏,用力呼吸,马吃起了草。夜风吹拂我的发梢, 一轮大的离谱的月亮悬挂在我面前,温柔的倾洒她爱抚的光芒。

突然,马一声长嘶,没入了不远处的森林里。

俄而,滚烫的热泪顺着我的眼角流星般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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