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的价值
学会冷静是解决问题中一个内在的价值,学会了,就是学会了一种有无限可能的人生技能。
只要大人能学会不责备孩子,并且把错误看作是学习的机会,双方就不但是在练习解决问题的技能,而且是在相互尊重并且学会共享高质量的亲情时光。
“冷静”二字最难得,难得难得,就是说难以得到、难以做到的意思,对于我而言,这正是最欠缺的能力。
犹记得昨天中午,原本计划带着二宝一起去泡个热水澡,享受一下难得的母子亲情时光的。正好孩爸和孩姐有事不能同行,结果因为我的不够冷静,不止是把孩子又狠狠地训斥一顿,还把他扔回家里独自前行。原因很常见——孩子不听话呗。楼下来了一辆下水道清污车,这个庞然大物对于四五岁的孩子而言,实在是太新奇,没见过。孩子天生的好奇心,让他既闻不到窨井盖打开后那股奇臭无比的味道,也不晓得害怕为何物,竟然几次想把头探到打开的下水道旁边,要一探究竟。工作人员都已经提醒了他几次,甚至还指责我这个当妈的未尽看护职责。于是忙着去地下室取东西的我,在别人的指责下恼羞成怒,拎着他的耳朵训斥着他上楼,把他关到屋中,自己一个人扬长而去……一路上我忍不住在想:为何不能再冷静一些,只因为别人指责我没有看护好自己的小孩,我就把难堪的怒火转嫁到孩子身上,责备孩子。这不就是在掩盖我无法控制自己情绪的无能吗?我失去了一次让儿子学习的机会:认识什么是窨井,认识污水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认识下水道堵塞的来龙去脉的机会。越想越觉得心里一揪一揪的疼,更何况等我外出回来后,儿子迎上来就问我:妈,你为何不让我跟你一起去洗澡呢?你为什么发那么大的火呢(孩子根本不理解妈妈发那么大的火是为何)?只留下一个无话可答的难堪的我。
我错失了和儿子的一次难得的共享高质量的亲情时光的机会,我没有看见儿子,没有做到尊重儿子,仅仅是把他当成一个不听话的几岁的孩子,终究是把孩子当成了一个标签,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当我们的情绪烦躁,并且受“原始脑”的支配,此时要回到解决问题的方案状态是很困难的。
就像我,只要脑子一热,血往脑门上一冲,什么冷静啊,什么好的育儿策略啊,通通被抛诸脑后,果然还是理智战胜不了感情呀。
当我们被“原始脑”支配时,脑子中的唯一选择就是“战”或者是“逃”,等我们冷静下来并且能够重新接通“理性大脑”时,才有助于问题的解决,这个时候积极的暂停就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
“打”或者“逃”是人类进化之初,先民们在跟野兽的博弈中学会的一种求生本能,这两种反应已经在我们的基因中根深蒂固了下来,其实除了“打”或者“逃”之外,还有第三选择——合作,这是我在听读史蒂芬·柯维的书《第三选择》中学到的(史蒂芬·柯维的《高效能人士的7个习惯》影响了全球大量成功人士,是另外一本我特别欣赏的书)。正好和简·尼尔森的冷静期解决问题方案不谋而合。史蒂芬·科维在书中写道:双方为什么一定要非打即逃呢?为何不可以平心静气的握手言和呢?这其实是一种思维的转化,是一种寻求协同的思维模式,双方只有坐下来冷静的谈和才有可能进入真正的解决问题的良性循环中来。史蒂芬·柯维在书中也支了四招,如何做到第3选择——
1.我看到自己。(我生气了,不要做情绪的奴隶)
2.我看到你。(能够感受到对方的情绪)
3.我找到你。(能够反应出对方的情感,进而使双方都冷静或者安静下来)
4.我和你协同。(用头脑风暴的方法一起解决问题)
所以人永远有选择的权利,而不是总处在“我不得不这么做”的沼泽中怨天尤人。
厉害的人在解决相似的问题中,总有相似的招数,不论是简·尼尔森还是史蒂芬·柯维都建议我们要学着冷静,然后才有可能解决问题,不要只想着打(压制对方)或者逃(逃避责任),不要总想着控制对方,赢了对方。换一种思维,指不定就会柳暗花明又一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