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磊陈读39【巴菲特致合伙人的信1968/1】
2021-05-03 本文已影响0人
小磊陈读
【原文内容·节选】
一、
本·格雷厄姆是我的良师益友,他说过一句话:“投机不缺德、不犯法,也发不了家。”去年,有人天天吃投机的糖,吃成了大胖子,赚了很多钱。虽然我们还是吃燕麦,但是什么时候整体股市都患上消化不良,别以为我们能不疼不痒。
二、
在 10 月 9 日信中,我讲了为什么要降低我们的投资目标,其中有一个原因是我对控股公司的经营感到非常满意。我打交道的人是我特别喜欢的,我经营的生意是我特别感兴趣的 (没我不感兴趣的生意),通过付出也能获得合理的整体投资回报率(例如,10-12%)。要是 为了多赚几个百分点,就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太傻了。再说了,本来已经认识了一流的人, 和他们合作很愉快,回报率也相当好,就为了回报率再高一些,去惹一肚子气、一身的烦恼, 甚至陷入更糟的境地,也不值。出于上述考虑,我们仍然会将一部分资金(按照我们的合伙协议,我们要考虑流动性,所以这部分投资不会超过 40%)投资于控股公司,尽管与更激进地在股市中买卖股票相比,这部分投资的预期收益率较低
【小磊陈读·心得】
1、巴菲特引用良师益友本·格雷厄姆的话来陈述自己对投机的看法,《礼记·大学》中也有类似表达“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
2、专注自身兴趣所在,不折腾,少举事,巴菲特并未选择最赚钱的路径,他选择了自己喜欢、感兴趣并且极力避免麻烦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