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要做个好人

2019-02-20  本文已影响0人  要写就写不如归去
我们为什么要做个好人

【陕西反杀案】

【昆山龙哥案】

【南京彭宇案】

【福州赵宇案】

【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

【云南小伙陷传销勒死监工】

见义勇不能为总结如下:

恋上意大利:

“如果判王浪无罪,以后当别人欺负你的时候,不要怂,身后有法律给你撑腰!如果判王浪有罪,以后当别人欺负你的时候,不要动,否则你的勇敢会害了你!”

李志清医生:

“所有要求被侵害者精确计算防卫是否对等的都是耍流氓”

秋山志

“法律不允许公民有反抗意识”

深蓝快跑

“如果法律保护不了守法者,那么法律的意义又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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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以后再发生这种事的。我该怎么做才是对的?“如果再发生一次这种事,我一定会站着不动被他打。”这就是我们的法治,我们的法治保护的究竟是什么?

侠客岛:

“见义勇为十四天 强奸未遂打麻将”

Marcus1:

“我一直在想,我们的人民警察到底共情的是谁呢?”

蔡雅奇刑法:刑法最新热点案例

“都是在网上持续发酵之后,司法机关作出一定妥协/听取了网上的各种意见/和稀泥,很难想象,如果没有网络,这些案件会以什么样的方式结案处理。尤其是昆山龙哥案的“神奇大逆转”。

法学教授劳东燕:

“在研究正当防卫制度时,得出的唯一结论是:在现有的司法导向下,普通公民遇到不法侵害,千万不要防卫,最好的办法就是逃跑。一旦防卫,要么被对方打死或打伤,要么就是自己进监狱。因为现有的正当防卫制度,根本就不是站在防卫人这一边,而优先保护的是不法侵害人。”

卡多雷吉祥:

“马克思给国家机器的定义就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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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看出来?这些案件与正义与否无关,上边也不看你正不正义、邪不邪恶。焦点在于:去除反抗精神。这样才和谐,和谐才稳定,稳定才......”

北欧神斗士:

“权力只对权力的来源负责,而权力的来源需要的不是公平和正义,而是和谐与顺从。”

鼓励见义勇为系列总结如下:

同济大学法学教授金泽刚:

“正当防卫将是不法侵害行为的第一道合法防线。”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永生:

“鼓励人们在面对严重暴力犯罪时勇敢地进行正当防卫,制止违法犯罪,保护自己、他人以及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弘扬中华民族自古以来惩恶扬善的美德。”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

“从立法精神来讲,是在强化公民正当防卫权利,鼓励公民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阮齐林:

“一个基本观点是不能向不法退让,不能要求正义向非正义低头让步,这样才能制止不法侵害。不法侵害少了,引起的防卫也就少了。所以,源头应归咎于谁率先实施不法侵害,而不是对不法侵害的反击。反击越多,遭受的不法侵害越少,越有利于解决、消除相关社会问题。我们鼓励公民积极面对不法侵害,同时要郑重警告那些动不动就违法犯罪的人、试图使用暴力解决问题的人或者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人,从而更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那么…见义到底要不要为?看两点:

1.遇事后的第一反应

第一反应属以下情形的 如“事不关己-走开”“担心被讹-不见”“做好事-会惹麻烦”恭喜你 先不论“以后当你遇上问题会不会有人帮你”这类后续 起码在当事上 你已利于不败之地 对手都没有 败个毛线啊!

第一反应属以下情形的 如“听到呼救什么也没想就跳了、就救了、就扶了、就追了、就出手了”系列 那么恭喜你 一只脚已踏上未知门槛…

2.看运气:此处分为被动运气、主动运气

被动运气:

被动运气好的 见义勇为后 受助当事人会表感谢

被动运气不好的 可能当事人连句谢谢都没有 更有甚者 在案件中被(受害人/施害人) 讹诈、被威胁 被骚扰 被索赔 被拘留 被判刑

主动运气:

主动运气通常发生在被动运气差到没边之后

例如扶人了‘被讹’见义勇为了‘被拘’正当防卫了‘被故意伤害’这时候 当事人主动进行社会求助、网络求助等 在短期内能够获得大范围关注 通过网络舆情 社会舆情来改变现状

注意️:你只能主动去争取关注但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能引发大范围关注(所以主动运气的后半部分还是很被动 并不意味着争取了就一定会有…)

综上所述 可以得见 做一个人 一个好人 成本远比做一个人型动物要高的多得多 有的人冷漠到底 不怪你 怪这个社会?社会归根结是由每一个人构成!有的人 英雄流血又流泪 怪自己 不怪这个社会?可社会归根结底还是由每一个人构成!那么问题来了 从数据分析也好 推理比较也好 成本那么高 我们为什么还要做一个好人?

首先所有人在应激的第一反应 都是不同的 通常我们看到的“好人”都是典型好人 是当事情发生在未及思索的情况下的本能反应 这也就是为什么文字总将其描述为“美德”而“美德”这个词通常是以“传统美德”为一体而出现 由此可见 “美德”是可以培养的 是一种长期熏陶下养成的自我反应

其次 “美德”之美 在于它的不物化 不世俗 不可以金权衡量 长辈在教育孩子的时候 只会告诉孩子 要懂礼貌 见人让你叫:“爷爷好、阿姨好、叔叔好、奶奶好”的时候 会跟你说叫一声能拿多少钱吧?给你解释“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的时候难道会告诉你怎么勒索别人?

而跟“好人”、“美德”相对应的“坏人”、“作恶”这些往往以“利”衡量 比如:偷盗多少东西、抢劫多少财物、贪墨了多少钱等等 再如拐卖人口、贩毒、猥亵、诱骗、讹诈、强奸等 也是为自己私欲 说到底还是有“利”即是猥亵强奸的 看了摸了自己爽了还不用给钱!此为恶!恶的乃一己私利!

好人也会遭遇各种各样的困境 有时候并不因“我是好人”而消失 但反过来说 遭遇各种困境 并不表示“如果我是坏人”便不会发生

客观来看 做一个好人 并不会因为帮了人一把 便能获得利益 相反还有可能被讹被坑被刑 但自己内心是平静的 典型好人的想法:如果当时没做 反会焦躁不安 耿耿于怀“我当时为什么没帮?”

而坏人呢?不管你是强奸成功了 杀人跑路了 抢劫埋名了 一辈子惴惴不安(变态除外)

一个小故事里这样说道:小孩问牧师:“你知道上帝为什么要我们做好人吗?”牧师:“因为我们是好人,就是上帝对我们最大的恩赐。”

刚刚说过 “美德”是可以培养的 是一种长期熏陶下养成的自我反应 我们是好人!就是我们的传承 祖辈 父辈 老师 亲友 社会 给我们最大的恩赐!

最后:

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的《梁启超年谱长编》1909年八月十二日《致佛苏俄我兄书》493页中有这么一句话:“我国万事不进步,而独防民之术乃突过于先进国”

2019-1909=110年过去了 彭宇案说是“倒退50年”那么赵宇案进步的 有60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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