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微山县夏镇一中西校校园艺术节的通知

2019-06-06  本文已影响0人  独钓孤舟

      根据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微教体字〔2019〕33号文件《关于举办微山县第十届学校艺术节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教学和活动开展情况,学校决定与下周开展以“青春心向党,阳光下成长”校园艺术节活动。七八年级同学从本日起开始筹备节目,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五个项目。上报其它艺术表演项目可另作注明。需要伴奏等辅助视频可在家期间自己准备,器乐等演奏物品(钢琴除外)自备。

        下周返校后,周一由班长或音乐课代表统计完备后报至前楼二楼西艺术办公室。周二周三下午将分年级开展节目展演,所有同学必须在周一完成报名工作。

        艺术作品类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含篆刻)、摄影和其它作品。需要报名者去前楼二楼西艺术办公室上报给美术老师。艺术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绘画作品: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参加市级活动的作品:国画规定为四尺对开(或斗方)宣纸,其他画种均不超过四开图画纸。书法、篆刻作品尺寸规定为四尺对开(或斗方)宣纸。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都可参加。不得利用电脑技术改变影像原貌。参加市级摄影作品只接收电子版照片,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 3M。

      如有其他变动,学校将另行通知。

        微山县夏镇一中西校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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