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墨痕点缀泛黄纸张
鲁迅先生言
读书无嗜好 就能尽其多
不先泛览群书
则会无所适从或失之偏好
广然后深 博然后专
手指抚过泛黄的纸张
我们一起感受文字之温
轻嗅经典书香
活着#活着#
作者:余华
豆瓣评分:9.3
“活着,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看完余华的《活着》,最想问的问题。他的回答是“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句话我却至今不解。或者是说,福贵没有因为妻子子女孙子的死去而死去,没有因为孤独贫穷一波三折的人生而死去,没有因为当时社会的黑暗而死去……就算从当初的富家公子到最后只有一头和自己一样的老牛陪着的孤寡老人,依然活着,在那个空旷的傍晚,霞光四射,袅袅炊烟,田地里的老人和老牛。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悲惨的故事,也是一个时代的缩影。“福贵”名字响当当,现实却很残忍。他曾经拥有多少别人不曾拥有的珍爱的东西,到最后的一无所有,是多么让人心痛。那时的他,是纨绔子弟的代表,不知不觉中输光了所有家产。父亲被自己气死,在自己被抓去当壮丁的两年中,母亲死了,女儿生病后变得又聋又哑。再后来,儿子为县长夫人献血死了,妻子死了,女儿死于难产,女婿死于意外,外孙死于腹胀……他经历了地主时期、战争时期、人民公社、大跃进……生活逐渐好转、平静的时候,总会发生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故,似乎一切的死亡都那么意外,却又那么不意外。为何“活着”,只有他一个人活着?
是了,他们的死亡都出于意外,然而只有春生,是自杀的,对于他,也许死亡更是一种解脱。且不论当时的社会如何,人活着,不单单是为了自己,还为了身边的人。父母、妻子、儿女,还有自己打拼出来的生活、工作。“死人都还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可不能去死。”活着,平常的活着……
灿烂千阳#灿烂千阳#
作者:[美] 卡勒德·胡赛尼
豆瓣评分:9.3
喀布尔每条街道都令人目不转睛,
埃及来的商旅穿行过座座市场,
人们数不清她的屋顶上有多少轮皎洁的明月,
也数不清她的墙壁之后那一千个灿烂的太阳。
《灿烂千阳》,这本书关于女性权力,关于无私母爱,关于阿富汗旧家族制度下苦苦挣扎的妇女,她们所怀抱的希望、爱情、梦想与所有的失落。两个女人的悲惨经历,私生女玛丽亚姆在生父一家的算计下被迫嫁给鞋匠希拉德,从此生活陷入无穷尽的家庭暴力之中,逆来顺受,遍体鳞伤。而莱拉在孤苦无依的情况下也被逼无奈,选择嫁给希拉德,受过教育的莱拉想要反抗,却被暴力深深压迫。两个女人在命运的安排下相遇,一同被束缚在陈旧和腐朽的社会制度下,压抑、黑暗充斥着她们,那是时代和社会的责任。
在那个时代,女性没有权力,她们不能单独出门,即便和丈夫一同出门也必须穿布卡,不能把脸露给别的男人,不能外出寻找工作,甚至找不到可以看病的地方,只因她们是女人。她们被视为社会的累赘,不论她们的丈夫如何心狠手辣,她们没有发声的权利,这一切的一切,充满了绝望和黑暗。“尽管生命充满苦痛与辛酸 但每一段悲痛的情节中都能让人见到希望的阳光。”欣慰的是,玛丽亚姆的勇敢和坚强打破了所有的苦难,她用铁锹结束了希拉德的生命,成全了莱拉和塔里克的爱情,她选择自首,选择面对,这最后的结局不是深渊,而是在属于她的归宿。这本书让人感叹今天的男女平等是多么来之不易,女性的光辉从不因其性别而褪色,这也是阿富汗的希望,它比《追风筝的人》更具有现实意义和可读性。
“每个布满灰尘的面孔背后都有一个灵魂,献给阿富汗的女性。”
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卖血记#
作者:余华
豆瓣评分:8.9
一个人只能有一种人生,而世间的事情千奇百态,而我们该以何种方式去体验,感受不同的生活情节。个人认为通过阅读是最直接的方法,阅读经典就是以你个人的理解方式去和经典人物对话,感受之他所感受。阅读经典就是另外一种虚拟的生活方式,在他人的阐述之下,走进那个故事,把自己当成那个主人公,仿佛切切实实的走过别人的人生,而自己也可以有不一样的人生体验。今天,我给大家安利一本经典书籍——《许三观卖血记》。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为了生存而不断卖血的故事。主人公许三观为了赚钱去卖血,为了娶妻去卖血,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为了还债去卖血……在饥荒面前,为了家人不挨饿而去卖血,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其实饥饿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折磨,更多的是对精神的吞噬。在饥饿面前,主人公仍然不屈服,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在这煎熬的生活中虽能感受到生活的无情,但也有一波波的温情温暖着每个人的心。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人民的同情。这本小说写的更多的是一种生活的气息,一种人间烟火的感觉。
看完本书读者会明白活着本身就十分不易,现在的生活理应珍惜!
鹿鼎记#鹿鼎记#
作者:金庸
豆瓣评分:9.2
说起武侠小说,你们肯定会先想到金庸、古龙或者别的谁。提到金庸的小说,感觉那是父辈时代的书了,在那个年代风靡一时,可如今曾沉迷于江湖情仇的那些男孩们都成了父亲,武侠的时代也成了过去。偶然翻出抽屉里那四本陈旧的《鹿鼎记》,才对金庸原著有所了解,当我翻开发黄的纸张,仿佛开启了一段精彩往事,初次接触金庸的武侠小说,我就被里面这个奇幻的江湖深深吸引了。
《鹿鼎记》已经是金庸后期的作品了,相比之前的武侠小说风格上有了较大的变化,不再是主人公追求武功绝学成为天下高手的套路。其中激烈的打斗场面也描写了不少,但已经不是小说的主要内容,小说中更多的是体现韦小宝嘴上的功夫和脑袋的计谋。而这对于初次涉猎武侠小说的我,确实更容易接受。
金庸笔下的人物总是那么栩栩如生充满个性,他塑造的韦小宝令我十分佩服和喜爱。对于从妓院里长大的他,才不管什么江湖规矩礼义廉耻,出的奇招令人哭笑不得,这些也往往成为他救命的关键。懒惰如他,又没有万中无一的武学筋骨,即使身边高手如云也从来不肯耐心学什么武功。但有趣的是他天生练就一副毒嘴皮子,不仅骂起人来头头是道,骗人的功夫也相当厉害,按他的说法,谎话要真假掺半才能叫人信,于是无论什么大高官、大魔头、大美女都被他忽悠得团团转。
韦小宝的情商也是相当高,以各种为人处世的套路,收买了大量人心,甚至与康熙皇帝都能称兄道弟,虽然这些成功有主角光环的因素,但对于我们现实中与人相处也是有启发的。
我觉得韦小宝真正令人喜爱的地方在于他不是个所谓的谦谦君子,更像个小流氓,有着各种俗人的贪欲,但又不失良心和原则,他在朝中与各种贪官的交结颇有讽刺意味,在江湖中他与豪杰结交和面临危险时的种种表现令人捧腹,不得不说这样的一个韦小宝更贴切生活,也更有趣。
读金庸的小说,在欣赏那个浪漫江湖、惊艳武功的同时,欣赏他笔下的人物也是一大趣事,不得不说他对人物的塑造是一大亮点。如果你也想来一品金庸的著作,推荐先从这本《鹿鼎记》入手,既有刀光剑影的江湖,又有风趣搞笑的情节,还有各种特色鲜明的人物。不管你是什么样的年纪,这本书里有你想要的奇趣武侠世界。
(图片来源于网络)
文字:阿语&柒柒&天小央&蓝田日暖
供图:三三
更多精彩请关注公众号“鹿知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