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戏剧与电影(一)
原谅我一个小白来写这么高深的艺术。也只能来表达一下自己的想法了。
我一直尝试用电影和戏剧的手法来尝试表现文学的魅力。我也发表过两篇利用蒙太奇和场景烘托的方式来表达一些深刻的内涵。
就像周传基老师说的,看一个剧本(电影),先不写对话,把场景旁白烘托好要是这样的剧情依然可以吸引人是目光那么你就可以继续写下去了。
但文学毕竟与电影戏剧不同,在拉片的时候,不只是剧本语言艺术的探讨。对于剪辑和镜头以及一些艺术手法都会有很多艺术综合。
但文学不一样,对比电影的直观,文学可以更隐晦也可以更直接。比如《教父》里面的人物描写和人物之间的关系描写。
《教父》
在电影中相对隐晦,如果不是多次分析也不易发现。但也有导演利用旁白和对话来表达。
但文学很不一样,对于文学来说,可以更为直观也会更自然的表达。在电影中如果突然有旁白来解释可能会很突兀但在文学中就会自然许多。
而对于戏剧来说,人物的对话的视角无法转变,观众的视角和角度也无法改变,这就导致了戏剧不如电影的表现力更强。也更容易有“看不见的墙”的感觉。
虽然现在的戏剧也有代入感很强的例子,但论表现手法和观众体验时还是不如电影。
而相比于文学来说,艺术的处理可以通过视角的转换和场景的描写来达到代入感的效果。就像尼采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的论述,若是应用镜头艺术或是表演的话,可能不会激发人的思考而会使人睡着。
文学的表现相对自由,这就会提到文学的表现手法。类似与修辞和描写。有人喜欢质朴的文章也有人爱看华丽的修辞。但文学表达的关键就是所写的文章所写的词句一定要表达自己的意见时思路的清晰。没人愿意看一篇乱七八糟胡乱拼凑的无脑文。就连爽文都有自己的结构和连贯性,也懂得高潮发展如何抓住读者的心让他们想继续看下去,进而表达出自己的内涵和人物弧长的完美。但通常这样的塑造会使人物内涵不足,内容空洞。在现实生活中为什么一些人做出一些诡异的事情人们不会惊奇而小说中的怪力乱神却会使读者感到穿帮不通?因为他们不知道这个人物本身经历了什么他的性格都不知道。但现实中人们都相互了解所以也都见怪不怪了。
文学的美在于给人美的感受。让人沉静去思考,一部好的作品一定是有丰富的内涵的,无论是悲剧还是喜剧。悲剧的精髓在于痛楚的深处给人以希望,在深沉和黑暗中向往光明。在写相比较黑暗阴沉的作品时,一定要分清罪与非罪的关系,把复仇和原罪明确分开这样的人性纠缠才会使人沉思,但一般悲剧的内涵一定要包含向上的元素。牢记堕落是灵魂的升华尤其是对于哥特文学,对于伦理法则的题材来说这一点相当重要。对于喜剧,往往最优秀的喜剧在幽默中带着悲伤或讽刺的神韵。比如卓别林的《城市之光》,在滑稽中带着悲哀的色彩,对于朋友管家对自己的态度还有对盲女的态度把酒肉朋友和真心朋友的区别通过对比表现的鲜血淋漓。所以在最后主人公与重见光明的盲女的对话才会格外感人,在这出喜剧的结尾却是温情的团圆这也划分了滑稽剧与喜剧之间的区别。而对于黑色幽默,这里举昆汀的《低俗小说》
《低俗小说》这里抛开环形结构等等不谈,单单说这部影片里面的黑色幽默,不光是电影,在文学作品中一样使用。看着里面黑白杀手认真的讨论脚底按摩的事情谁都会忍俊不禁,去喜爱这两个单纯的人。通常人们都以为,喜剧中的人物一定是滑稽的可笑的。但其实在《低俗小说》中的人物没有一个是“滑稽的,可笑的”。里面每一个角色每一句台词都是很认真的说出来。他们的纯真才是让我们发笑的原因。这也就引发我们思考的问题。为什么这里面如此可爱善良的人们都不可避免的走向了黑暗,黄赌毒暴力的充斥与角色的美好自相矛盾,这矛盾的本身就是我们发笑的原因。
同样,在文学中我们也可以使用这样的手法,利用悲剧或喜剧的表现手法来使我们自己的故事剧情发展上升层次。
对于戏剧来说,比电影拥有更深厚的人文底蕴,正因如此,它本身除剧本以外的身后内涵就把自己本身的不足可以掩盖。我们在文学中也可以通过塑造体系和价值观来拔高自己的作品的水平。就比如洛氏的《克苏鲁神话》,他的故事其实很千篇一律从《疯狂山脉》到《克苏鲁的呼唤》,除《异乡人》以外,对于古神或未知事物的描写几乎一般都是从心灵的恐惧来说,但克苏鲁的内涵很深邃,充满了未知,它的体系背景本身就是最吸引人的地方。
这也是文学比电影戏剧更优越之处。
以上就是我对于文学戏剧电影的初步了解。也希望各位指出我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