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的六大设计原则

2017-08-30  本文已影响0人  枫中無声語

1.优化代码的第一步——单一职责原则(SRP)

定义:一个类中应该是一组相关性很高的函数、数据的封装。

也就两个完全不一样功能不应该方在一个类中

2.让程序更稳定,更灵活——开闭原则(OCP)

定义:软件中的对象(类、模块、函数等)应该对于扩展是开放的,对于修改是封闭的。

3.构建扩展性更好的系统——里氏替换原则(LSP)

定义:所有应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里氏替换原则就是依赖于面向对象的继承、多态这两大特征;它的核心原理是抽象;

4.让项目拥有变化的能力——依赖倒置原则(DIP)

是指一种特定的解耦形式,使得高层次的模块不依赖于低层次的模块的实现细节的目地。
关键点:
(1)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
(2)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
(3) 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模块间的依赖通过抽象发生,实现类之间不发生直接的依赖关系,其依赖关系是通过接口或抽象类产生的。

5.系统有更高的灵活性——接口隔离原则(ISP)

定义:类间的依赖关系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接口隔离原则将非常庞大、臃肿的接口拆分成更小和更具体的接口,这样客户将会只需要知道他们感兴趣的方法。接口隔离原则的目的是解耦,从而容易重构,更改和新部署。

6.更好的扩展性——迪米特原则(LOD)

定义: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有最少的了解。

也就是低耦合

总结

前面五大原则(单一原则,开闭原则,里氏替换,依赖倒置(依赖反转),接口隔离原则)被定义为SOLID原则,作为面向对象编程的5个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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