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想来谈谈小说(十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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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以后,我停止对于《半世裸奔》地修改。不打算在它身上花费这些无用功,同时不得不承认自己并非一个天才。这时候离高中肄业过去了一年半的时间。我曾记得,9月以前我是一个年轻人,全身似乎由一层很厚重的力量气息包裹着,什么都不怕,什么都有信心解决,什么阻碍都不是事儿。
在《寄生虫》里我曾写道,那阵子真实感觉到了力量地伟大,认为但凡有这样的力量就可以无所畏惧。所以便去寻找爱情。这件事发生在2011年的9月份,是这辈子里笔者最完美的时间段,不是那么幼稚,也不那么自大,不那么自卑,也不那么悲观。那时,只要看见太阳,就像看到希望;那时,一如既往有很多的问题,一如既往需要苦心孤诣,可却通通算不得阻挠;那时,不比如今这般认真和严肃,也不比如今这般萧条和枯燥;那时认为一切都是好的,一切都将越来越好。
我认为美好的事情就该发生在这个时间。如果我有幸寻得爱情,也一定发生在这个时间。如果爱情于我有幸,一定就会发生在这个时间。虽然不曾明了过,但我也一定潜意识得知:这个时间很快就会过去,如果不曾发生了什么,就一定什么也不会发生了;我一定很清楚,对于爱情,这是我最后的机会。
无论想象是多么美好,无论我意识有多深,都不可能预知得下一个时间的事情。我去找了她,得知了一些很不好的事情,比方说一场很严重的病。
这个9月份过去得很快,恍惚之间,我就已然不是个年轻人。后来我再次读到杜拉斯的《情人》,也自然而然对于“我已经老了”产生共鸣,也慢慢读懂了这本书,感受到一位老人在对于“不甘如此”的无奈之举下选择地淡定;感受到湄公河的风和那艘渡轮;感受到她曾有一双大眼睛,慢慢地眯成了一条缝。
我们总是习惯于拿成功和失败说事儿,拿年轻和年老说事儿。可在年老面前,成功失败显得那样不重要。9月之后,我就再也没有体会过成功是什么感觉了。
我很想附来一段杜拉斯《情人》的结尾,甚至很贪婪想把她得整本小说都夺来。她曾写道:
“战后许多年过去了,经历几次结婚,生孩子,离婚,还要写书,这时他带着他的女人来到巴黎。他给她打来电话。是我。她一听那声音,就听出是他。他说:我仅仅想听听你的声音。她说:是我,你好。他是但怯的,仍然和过去那样,胆小害怕。突然间,他的声音打颤了。听到这颤抖的声音,她猛然在那语音中听出那种中国口音。他知道她已经在写作,他曾经在西贡见到她的母亲,从她那里知道她在写作。对于小哥哥,既为他,也为她,他深感悲戚。后来他不知和她再说什么了。后来,他把这意思也对她讲了。他对她说,和过去一样,他依然爱她,至死不渝。
诺弗勒堡-巴黎1984年2-5月”
13
半年以后,2012年春,在蛰伏过那个冬季后,我把棉裤一脱,春姑娘就来了。
春天的时候,我不是太清楚那个冬季是怎么过来的,宛如一条蛇,昏昏沉沉地睡过去了。
我忽然觉得该为她写一本小说,于是又提起了笔。这就是《寄生虫》的由来,初名叫《同一世界》。有时候我觉得“为她而写”只是个幌子,说到底每一本书都是在为作者自己而写。
事情大概是这样子:刚开始的时候只是想写一个不知名的故事,甚至没有梗概,没有未来……可写着写着忽然意识到其实每一个字都在希望能被她看到;可写着写着忽然意识到故事里每个人都活得那么生动,所以又开始为故事中的人而写。自始至终我都不曾为读者而写作,那样很下贱。
我忽然觉得故事不是那么重要,更重要的是人。有了人,才会有故事,有了人,才有了泪。那几年活得有些累,每天每个时刻我都站在不同角色的角度看待本该发生的事情。刚开始的时候,我还会自问:“如果我是他,或者是她,会怎么看待呢,会怎么做呢?”再后来就习惯了,习惯性的变成了每一个人,有时候是他,有时候是另一个他。
那些年有些魔怔,经常会认为其实他们才是现实生活中的那个人,仿佛就站在我身边,仿佛我就是他们中的一个。这件事搞得我有些分裂,经常做一些非常不靠谱的事情,比如装失忆,准备后事等等,闹了不少笑话,也伤害了不少人。那时我一直都存在一种释罪感,认为这些事都不为我所做,有时候是他,有时候是另一个他。
有时候为了塑造一个人,我还会单独给他立传,写好几万字的传记。如果传记里提到他曾有写日记的习惯,或者说他本该写日记,我就会为此拟写一本日记。前前后后加起来,如果以截止2013年10月算起,少说也写了30万字。
就像他们都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活生生的人生和故事。我写了一本小说,只是从这诸多的传记中截取一样,只是对于所发生的事做了一个10万字的概括。对于故事情节,大多采取了跳跃性的方式做成了想象力的一部分。
那些年,我忽然意识到写小说很难;意识到不会写小说;也意识到急不得。所以每天连500字都保证不了。会很累。很多时候睡不着觉;很多时候打开文件盯看半天一个字也打不上去;很多时候闭着眼躺下,几个小时以后也清醒如新。也曾闭着眼数羊,数秒针,数了两个多钟头。
大概也是因为有这些经历,我才会得知一个作家的秉性。在不为小说而动神的时候,他们本该就是孤独的。他们素来都不喜欢孤独,所以一定会写小说。写小说的时候,他们又很痛苦,痛苦于无论何时何地都像是一个看客,在小说里找不到一处容身之所。不知不觉中,也许是当你提起笔刚写下第一个名字的时候,可能是你把一个名字当成一个人的时候,也可能是他开始跟你喊“凭什么”的时候,便会有一种责任强加在你身上。无论什么时候,你都得要求把这本小说写完,写成完美——不知为什么。如果你是孩子的父母,大概有所体会:没有人要求你必须养活他——你也可以很得理地说,老子养活你这么大,给我滚——但是所有父母都像个傻子一样希望孩子能够越来越好。
据我所知,世界上也有很多很自私的父母一直都不为孩子而考虑,但在人群中毕竟还是少数的。据我所知,这种现象在文字里是多数的。
2013年10月,在动笔一年半后,我终于可以为小说打最后一个句号,以代表故事的完结。至此以后便不用再为他们而劳神费心,只需在随后的岁月里细心修改一些词句。我忽然感到好轻松呀,于是舒心得出了口气。再也没有写过新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