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案件,为什么庭审对抗少
2024-07-13 本文已影响0人
重庆刑事黎律
去年我们接到过一个医托诈骗案,我们当事人涉案金额三十几万,量刑可能是在四年以上,为了争取从宽处理,当事人在审查起诉阶段选择了认罪认罚,经过我们和检察官的沟通,最终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三年六个月。一审开完庭后我们再次会见当事人的时候,他说庭审的时候,他感觉律师特别平和,没有出现像电视剧中那样律师和检察官激烈的对抗性。我对他说,这个认罪认罚制度推出来之后,现在很多案件的辩护焦点在审查起诉阶段。
如果律师经过阅卷,和检察官已经就量刑建议已经达到控辩双方都能够接受的程度,该争取的从轻减轻的情节也都争取到了。那么你在庭审中再进行激烈的对抗目的是什么呢?难道是为了判的更重嘛。那个当事人说,我看一些律政剧中,律师和检察官是针锋相对。我就跟他讲,现实和电视剧不一样,等你的案件一审判决结果下来再说,你再考虑要不要上诉,如果最终量刑结果是你能够接受的量刑幅度内,建议慎重选择上诉,当事人认罪认罚后又上诉导致检察院抗诉,最终被二审法院加重刑罚,这种情况不是没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