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厅纪事

我的故乡在1980(文/老猫)

2017-04-06  本文已影响113人  6ec234266362

我的故乡在1980

序言 我们为什么怀念八十年代

猪年春节,在晓妮家举办一个聚会,辞旧迎新,主题却是怀念八十年代。晓妮请故宫博物院的王奕民先生写了对联,上联:辞疯狗唱老情歌;下联:迎懒猪陪新恋人。横批:畅怀八十年代。

因为有了这个主题,便也有了要求,比如说要求穿八十年代的服装赴会。我是个不太爱买新衣服的人,但想找出件八十年代的衣服也难了。后来,终于决定穿一身牛仔服。令人沮丧的是,我连着试了3条牛仔裤,都穿不上了。我大学毕业腰围2尺4,体重118斤;现在腰围3尺2,体重163斤,能穿进去才怪。所以,只好以八十年代的上半身,新世纪的下半身赴约。

晓妮要求我早到,为的是给大家分发票证。她制作了大量的手纸票、粮票、饮料票与肉票,要分放在信封中,来的人一人领一个信封,吃饭喝水上厕所都得凭票。当然,为了制造一些麻烦,信封分男、女两种。男封里放大量的手纸票,却几乎没有肉票;女封里肉票和饮料票不少,但手纸票紧缺。我们的想法,就是制造黑市,让大家在交换中增加感情交流的机会。

事情一开始挺顺利。晓妮的老公彦辞做了蔬菜汤、烤排骨和鸡翅,还有烤红薯。大家饿了,所以争相排队,一人拿了一个碗。马上就有人发现自己的票不够了,于是就有了抱怨和对生活的叹息。

但预想中的黑市并没有出现,以美术老师张立带头,下手强抢,这是九十年代才开始风行的做法,一点都没有八十年代的浩荡之风。李普雷先生带来的八零后小女友,笑眯眯地端着碗站在我面前,那眼神就像是楚楚可怜的小动物,让人没法拒绝,所以她经常拿一张粮票(不是肉票)换走一大块肉。

我被晓妮委派收票,也就是说我收票她发肉发“粥”。其实我最不擅长的就是这个,我心慈手软,尤其是面对眼巴巴的人群,看上一眼我就受不了,很难坚持原则。不过也由此可以想象,当年友谊商店副食商店的人,心肠硬到什么地步,优越感高到什么地步。我这边一哼哼哈哈,晓妮也不好再当恶人,否则她这顿饭不就白请了?

总之,黑市没有像想象那样形成。我和晓妮总结了一下原因,大概有以下几条:一,吃食太多了,不可能形成争抢。凭票供应的基础应该是短缺才对,一不留神就得挨饿。二是票证印刷太多,大家都不觉得恐慌,这只能说明晓妮没有掌管国家金融的经验。三是我一开始就没信心,坐在吃的前面,倒觉得自己是公共厕所门口的收费老大爷。四是大量握有肉票的女性对吃表现出超乎寻常的吝啬,宁肯让肉票砸在手里也不肯交换出去一张,这可不是八十年代古道热肠的样子。女性的变化说明了社会的变化,总感觉有今天没明天,有点硬通货还不死把着?当然,她们也开始嗜肉了,可能也担心自己不够吃。五是,厕所没有锁,谁进去都没法拦……总之,最后晓妮灰心地说,那咱们改革开放吧,取消票证吧?我保证她不是欣喜若狂地说的。

后面的事,还有评比抽奖唱老歌。

来的朋友中给人印象深刻的,除了上面提到的诸位外,还有著名的王小峰,他花了四个小时找了当年的歌,贡献不小;还有吉米夫妇,吉米是印度人,可在北大上的学,在中国呆得有年头,把当年北大的衣服穿来了,还表演了弹吉他吊膀子的肉麻场面;另外就是王军夫妇。王军就是那个老把北京城当自己家的人,所有拆胡同的人估计都恨他,不过他当主持人不成,他不狡猾,实在下不了台的时候就说“干脆把问题遗留吧”,当记者时间长了都这毛病。另外就是咏歌(男)和闪闪(女),这两位本来开酒吧,咏歌唱得好,闪闪会调酒。后来他们关了酒吧的门,花了一年时间开车转了全中国。以前老听说“轧马路轧马路”,这回才知道什么是真的轧马路。昨天晚上他们给大家伴奏来着。我们唱老歌就靠吉他伴奏,没卡拉OK,拿麦多俗啊,要不插电的。

还有一位得提。那时候我正和李老师在门外抽烟,突然听见屋里动静不对,有一种声音不像人发出的,李老师说是仙音。这个声音是杜姑娘出的,她在唱歌。查资料就可以了解缘由,她受过专业的声乐训练。平时瞧不出来,关键时到处都有能人。也就我,没有一技之长,才被派去收票。

最后再啰唆两句。为什么会怀念八十年代?我一直觉得,那时候人心齐,也比较单纯,大家都觉得国家好了,自己也好了。虽然还艰苦点,但万物蓬勃,新事物新思想不断,感觉全社会都有一种轻松活跃的氛围。八十年代以后就不成了,按黎叔的话说:“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

那个年代,我想应该是中国最好的年代。

K歌记忆(1)

最早K歌,一般都是在对外营业的内部礼堂。礼堂装修得很简单,头顶上一盏旋转的彩灯,晃得人眼花,音响摆在台子上。房间周围一圈小沙发,地板与墙壁油腻腻的。进去要买门票,酒水另算。

就算是这样,点歌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要在厚重的歌本里查出歌曲的编号,然后写在小纸条上交给服务员。台上还有报幕员,会拿着纸条念:“下面请某某号桌的某先生奉献一首《爱的代价》。”一个小歌厅大概有十桌客人,这就六七十人了,彼此不认识也不通气,难免有点重的歌,有时候报幕员也闹不清楚,只报歌名。经常就有两三个人同时站起来往台上走,走到台前又互相假客气,让来让去,直到音乐响起来,才由脸皮最厚的一个人拿起麦克风。

因为僧多粥少,所以DJ就有了权力。当时DJ还不叫DJ,也叫服务员。管音响的服务员不仅要控制音量声调,还要根据纸条的指示,翻找碟片——那碟片好大啊,就像远古的胶木唱片那么大,大号唤作LD。因为完全是手工操作,所以他得有着惊人的记忆力,知道哪个编号是哪张碟的。他的权力主要在于,他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打乱顺序,想放什么歌就放什么歌。比如他会拿着一沓子小纸条,把同一张碟上的歌统一先放。这样,和这位服务员搞好关系就显得十分重要,如果是女孩儿,跑到音响室的门口向人家送上一个迷人的微笑,就能让自己先唱上。男的就差多了,必须守在那门口,不停地问:“我的歌,03847号,怎么还没放啊?”

服务员的以权谋私不仅仅体现在这里。他还可以给自己的朋友先放歌,所以,认识一个在歌厅工作的人是很必要的,这会直接提高娱乐的效率与质量。如果不认识放歌的人,认识个看门收票的也是好的,当然最理想的是认识歌厅的经理,不仅能先唱上,还可以免门票,酒水也会打折。实在不行,就要带上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文化局的朋友,他们只要一亮身份,这个晚上变成你们桌的专场都有可能。与这种情况相反,要是兴之所至突然想唱歌了,来到一个陌生的歌厅,很有可能要枯坐一晚,喝着闷酒,忍受着别人的呕哑嘲哳,等得不耐烦,想走又心疼门票钱。直到最后终于失去耐心,去趟厕所,或者干脆结账走人,一到门口,自己的歌却放出来了。

歌厅里还经常有点小节目,就是请专业半专业的演员来穿插唱上一两首。他们唱得当然比一般群众好多了,但是台底下的人等自己的歌心急火燎,要欣赏他们,恐怕也得有耐心,往往他们一开腔,大伙就忙不迭地去厕所。不过他们也有对付的办法,他们会找“托儿”,在他们唱的时候送个花什么的,一般都是塑料花或者绢花。这种烘托气氛的花招,到现在还被某些电视台的使用。

当然,他们上台的目的也并不仅仅是让大伙欣赏,他们可以接受点歌,客人让唱什么就得唱什么,点歌得要花钱,花个10块20块,在那个时候已经算很多了,可也有花100块甚至更多的。还别说,歌厅里藏龙卧虎的真不少,我们有次在东城区少年宫的歌厅里玩儿,经理突然歌兴大发,上了台,可是出口不凡,一个人唱了个二重唱,男女声全包了,忽高忽低,阴阳搭配,闭上眼睛,真以为是台上在唱二人转呢。这一手让大伙叹为观止,我后来一直想练来着,结果发现不是谁都能把嗓子吊到五层楼以上去的。

K歌记忆(2)

除了歌手,穿插在K歌过程中的节目还有“蹦迪”,声音放得巨大,镭射灯乱打,大家就扭扭捏捏地上去乱扭一气。假装自己情绪高涨呗,装着装着,没准情绪还就真高涨起来了,就像男女速配,本来只是玩玩的,结果还真陷进去,成了夫妻。“蹦迪”的时候,有的人是真蹦,有的人只不过是摆摆样子,因为要在不嗑药的情况下,把自己的身体情绪突然调动起来还是有难度的。不过就是在舞池里溜达一下也是矫健的,镭射灯闪着,连一根木头,看上去都像是在舞蹈。那时候放的最常见的一首曲子是《我不是坏小孩》。前两天我买的《三里屯酒吧歌手合辑》里还有这首歌:我不是你们说的那种坏小孩,也不是你们说的虚伪的坏小孩,我的想法已经超出你们的时代……好久以前我的脾气就这么坏,好久以前我的PARTY就像现在……

我记忆中印象深刻的K歌有三次。第一次是在西单一歌厅,当时K歌刚兴起来,好多人都不好意思唱(不像现在有人张嘴跟驴似的还当麦霸),我们几个喝高了的家伙就跑上去唱《一无所有》。平时这歌唱得挺熟的,可在歌厅一张嘴就懵了,因为音箱冲着观众,我们在台上根本听不见调,结果一首摇滚给弄得稀里哗啦,台下的人直嚷嚷“下来吧”。

第二次是在贵州开个笔会,有个作家老陈,晚上特想去唱歌,于是我、老陈、老孙三个人溜到当地歌厅里。老陈一进门眼就花了,因为贵州的姑娘都特漂亮,而且那时候没有小姐,人家都是真来唱歌的良家少女。在整个唱歌的过程中,老陈就和一美女聊天、跳舞、合唱,把人家逗得哈哈笑,全然不在乎歌厅老板的提示。结果半个小时后,老板跟我们说:“你们赶紧走吧,快出事了。”我们这才硬把老陈拽出了门。原来有人通知了美女的男朋友,我们出来的时候,外面已经是十几辆摩托车围着呢。那群人一直跟着我们,直到我们上了出租车。老陈还气愤地嘟囔:连正常的人际关系都没有了。

第三次是在西安。过年前夕,一个朋友承包的歌厅正式开张,我们都去捧场。当天歌厅里有个节目,就是要拍卖一美女歌手唱的歌,朋友让我们给当“托儿”。那首歌从58元起拍,开始无人响应,我们就一路哄抬,最后喊得兴起,自己跟自己较上劲了,一直把价格叫到了588。朋友一看,赶紧让人通知:“行了行了差不多了,这的消费水平没这么高。”我们才止住了口,好在有一个冤大头被我们激励起来了,一口喊到了888元成交,要不这钱还不知道让谁出呢。

那个时候K歌,不像现在这么自我随意,不过也有一种别样的热闹,慢慢大家脸皮就厚了,不在乎自己唱得好不好,也不怕当众露丑了。这为后来我国的K歌产业,打下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还有一点得说的是,那个时候的歌厅没有通宵营业的,一般在晚上10点半以后随时就会关门。《友谊地久天长》是所有歌厅嘈杂热闹营业时光的结束曲。不管你兴致高不高,情绪发泄没有,酒劲过去没有,只要一听到“老朋友怎能忘记掉旧日的好时光……”旋律响起,你就知道,该散场了。

吃冰棍

现在一年四季都能吃冰棍儿,花样也多。比如有一种叫“绿舌头”的,拿到嘴边舔啊舔,那叫一个暧昧。我这样的老胖子,肯定是不好意思在大街上吃的。

好多年前,办公室里有人买了一个巨大的“千层雪”,那么厚的奶油,上面撒着巧克力末。拿小刀分给大家吃,一人一小块,吃完了想,不行,我得独自享用一次。下了班以后,直奔商店,买来一个大包装,躲在家里吃独食,那叫爽。我这人吃东西就是有个毛病,护食,好吃的从来不愿意和别人分享,偷偷吃干喝净才是最高境界。

后来吃得多了,也就无所谓了。花花绿绿的冰棍我什么没见过啊?所以又走向另一个极端,往往买一大包往办公室一放,自己却不一定吃。冰棍太多了,每年都有新品种出现,仿佛汽车出新车型,如过眼云烟。直到有一天,我吃到了一块分量十足的奶油冰砖,这才又提起对冰棍的兴致来。

那是一个冬天,我本来是要在小卖部买方便面的,突然就看见冰柜里码着这些冰砖,我立刻就想起小时候,曾经吃过这样的东西。那是用很薄的硬纸包着的,撕开外包装,里面还有一层白色的半透明油纸。冰砖不是很甜,头一口咬下去的时候还挺硬,但越吃越有味道,越吃奶油味儿越浓。到了后半段,冰砖开始融化,滴滴答答的,往往弄得满手满脸都是,甚至会让人情急之下把包装纸也吞进嘴中,可是那个时候,也是味道最好的时候。最后吃完,还要依依不舍地把纸和手指头舔干净,再像猫一样心有不甘地舔一遍嘴唇。

往事历历在目,我几乎要崩溃了。于是立刻买下冰砖,然后飞似的把车停到楼下车位中,坐在车里,看外面漫天寒风,独自复习了一次小时候的功课。

简单的往往是最好的。在小时候的记忆中,奶油冰砖绝对是奢侈品,一般的大众冰棍,就是三分钱的红果、糖精或红小豆冰棍、五分钱的巧克力或奶油冰棍。总在想,要是再能吃到这些就好了。

真是天遂人意。这些冰棍现在都重新出现在冷饮柜台里,只不过个头都比原来的大些,价钱要比原来的贵不少。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能有这种东西。比如大红果,我很喜欢买一堆放在冰箱中,像一个老财主守着一堆珠宝一样满足地看着它们,然后在半夜三更被蚊子咬醒的时候,拿一根坐在沙发上嘬。还有红小豆与巧克力的“非你不渴”,几乎是小时候冰棍的翻版。特别是巧克力,有的冰棍中什么料可能放多了,有一点苦,甚至有一点辣。以前要是遇到这样的冰棍,没法退换,只好自认倒霉。可现在要是遇上了,反倒有一种亲切感。最重要的是滋味,那种记忆中的滋味。

有一种说法,人小时候习惯吃什么东西,长大后就一直惦记着那个味道,因为人的胃也是有记忆的。我想,这种记忆可能一辈子都抹不掉了。那些把以前的老冰棍重新“开发生产”出来的人们,恐怕也是有着这样的记忆的吧。

巧克力

小时候很少吃到巧克力,那东西对于一个孩子来说绝对是奢侈品。

记得最常吃的一种,长方形,大小也就是半个火柴盒,锡纸包一层,外面再加上有图案的光滑彩纸,印的是猴子老虎等等动物图案。每次顶多能吃到两块。要小心翼翼地把巧克力从彩纸中推出来,剥开锡纸,展平,再把它放到嘴里,感受滋味。这些事都是用双手干的,像一个仪式。当然,锡纸和包装纸都要夹在书本里压得整整齐齐。这种巧克力让人印象深刻,可我总共没吃过多少,那些经年攒下的包装纸也就二三十张。

还有一种,是小小的半个球形,散装,上面有螺纹图案,味道要淡一些。现在的超市还有出售的,只不过分成黑白两种。

不过在巧克力上,我还是能有些特殊待遇的,原因是我老爸是空军。当然他不飞,可他的哥们中有很多飞行员。这样,每年我妈带我去探亲的时候,我都能吃到专供飞行员的巧克力——那可是货真价实的巧克力。长长的一条,只包着一层金色的纸,没有任何标记。咬一口下来,真香啊。

那些飞行员很辛苦,如果家属随军,每天执行任务下来后,先

要给家人报平安,要是回去晚点就会引起家人的严重焦虑。但多数人家属是不随军的,所以他们就把组织发的巧克力给我了。不仅如此,他们还经常带我去吃飞行灶,也就是给他们单开的食堂,那里的每道菜里好像都有肉,类似于后来的小炒一样。

再后来,生活逐渐好了起来,巧克力增加了。比如有了用小网兜装的杂拌巧克力,什么颜色包装都有,有像足球的,也有像鸡蛋的,花花绿绿。有一次,我居然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了这么一兜,非常得意。不过吃起来,感觉就是一个甜,浓郁的味道都没了。再后来,就开始流行品牌的巧克力,什么“金帝”之类的,和现在差不多了。不过当时仍然很少吃,“奢侈品”的概念总是深埋在心里。

工作了,挣钱了,对小时候缺失的东西,总想给找补回来。比如我小时候上美术组的时候,总想弄一套《芥子园画传》,可当时买不起,就在书店里眼巴巴地看着,最多翻一翻。后来一发工资,还真就去买了一套,但搁在家里,却没有以前翻得勤了。

吃的更是如此。我尝试了各种巧克力,不是为了研究当行家,就是为了吃。有一次买回一个巨大包装的家伙,好像一个大本子,就抱着它边看电视边掰着吃,一晚上竟然吃完了,结果第二天嘴上就起了包。

在所有巧克力中,我最喜欢有果仁的,其次是纯黑的,最不喜欢的是夹杂葡萄干的。葡萄干和巧克力都是好东西,可裹在一起吃,就没有相得益彰的感觉,反而是互相拖后腿。

有一次去我一个大学老师家送东西,他就招待我吃巧克力。老师生活很讲究,巧克力也是自制的。一块放嘴里,真是浑身舒坦,果仁很多,味道也浓。赶紧请教怎么做,老师很得意地说,先把果仁砸碎了,放在一个大盘子里,然后把巧克力(就是去超市买的便

宜散装的那种)在烤箱里化开,把黏稠的汁液浇在果仁上,晾干,就成了。

早知道的话我也就这么干了。这么简单聪明的法子,我以前怎么没想到呢?老师,就是老师啊。

小人书

没有电脑、没有DVD的时代,我们干什么呢?

我们买小人书,也叫连环画。那种小书很朴实,64开,统一装帧,一套48本的《三国演义》。每本几分钱到两三毛钱不等。

《三国演义》的大书,我上小学的时候就看了一遍,磕磕巴巴的,连蒙带猜,觉得没有《水浒》写得好。《水浒》有江湖英雄气,直来直去,可《三国》没有。《三国》的英雄气是附着在计谋上的,而且文字也比《水浒》古董。但这并不妨碍我喜欢《三国》,排第二已经不错了。所以,当我看到同学手里有一本《三国》的小人书的时候,决定攒一套。

那时候的小人书,不像现在,一套一套就在书店放着。当时是今天出一本,明天出一本,然后就没音信了,再过一个星期又出一本,完全没有规律。其实攒小人书的乐趣也在于此,因为能勾着人天天去书店。

我能保证天天去的是朝外大街的书店,去之前心里还特兴奋,希望今天能有新书,那感觉就跟现在彩票即将开奖差不多。另外,每周能去一两次的是王府井书店。那可不是坐车去,因为我要买书,所以得省钱。于是就走着去,从日坛路穿雅宝路,过朝内小街,再进金鱼胡同,就到王府井了。我走这趟路速度非常快,最快的一次只用了不到半个小时。

去那里,看了书,有就买,没有扭头就往回走。那时候的书店也不开架,我就趴在柜台上瞪大眼睛仔细瞧。频繁去书店,大人们还觉得我是爱学习呢,其实我就是去攒小人书,跟攒邮票一个意思。

我经常得去菜市口那边的医院去做近视矫正,结果发现,菜市口书店的小人书更新非常快,他们那里的新书上市一个星期了,别的书店还没影呢。这让我很有在同学前炫耀的资本。毕竟班里没人和我一样,总去菜市口。

《三国》这套书,出得还特有个性,不是按照顺序来,而是想出哪本出哪本。攒了一年多了,连最后一集《三国归晋》都有了,可中间那本《擒孟达》还是没消息。这可真让人着急啊,书不成套,怎么叫收集呢?其实我还差一本,《跨江击刘表》,那是因为我攒得晚,那几本最先出的没买到,以后踏破铁鞋,再也找不见了。于是我就跟同学商量,想从他手里买。他说这好办,你把《擒孟达》拿来,我跟你换。我仿佛捡了个大便宜,天天留心。有了《擒孟达》不就全有了吗?结果有一天,我终于买到了。

那是一个周日的下午,我兴冲冲地到同学家,拿一本崭新的《擒孟达》换了一本破旧的《跨江击刘表》,然后飞也似的从楼里跑出来,一出门就摔了一跟头——几个小女孩在门外跳皮筋,我注意力全在书上,加上天色已暗,吃了一记绊马索。

我攒小人书可不是为虚荣,我是真喜欢,上课看睡觉看,闲的时候还要描摹。我们美术老师说,画小人书一晚上能挣辆自行车呢。我就参加了美术组,跟我妈说,赶明咱一晚上就能挣辆自行车。说得家长那叫一个欣慰。

可攒着攒着,问题来了,我们班同学不知道从哪淘换出一本文革前的《三国》连环画来。那开本比我手里的要大。他还跟我说,正规的《三国》连环画是60本一套,比如《安居平五路》新版的就没有。我就傻了,不知道怎么会出这样的事情。等后来长大了,重新看《三国》才反应过来,原来那些故事里有封建迷信,夸大了诸葛亮的本事,就没了。可见当年审查制度之严。

我相信出版社是意识到这样的连环画能挣钱的,很快《水浒》、《说岳》、《西游记》、《红楼梦》等套书层出不穷,特别是《西游记》,不同出版社出了好几个版本,都不知道攒哪个好。萝卜快了不洗泥,画的质量也够差,特别是《隋唐》,好像是四川出的。那时候我们上美术组已经颇有心得,觉得他们画的也不过如此。几个同学商量后,就给出版社写了封信,很委婉地表示,我们可以画,甚至不要报酬都行。编辑也够有趣,居然回了封信,告诉我们,学生的主要精力还是得放在学习上。

好多年过去,翻开那些小人书,就觉得进了一个古色古香的气场。那感觉真是美啊,我想,等我老了,不用劳动了,这些小人书就可以陪伴我打发无聊的时光。现在,《三国》的连环画开始成套卖了,60本一套的。我在书店看见,差点就买下来。可拿一本翻翻,又感觉有些不是滋味,犹豫片刻,终于还是没买。整套买哪有攒的好看啊!

文化衫(1)

那天看羽毛球转播,突然想起一件事来。

早年间李玲蔚那拨女的打羽毛球的时候,穿的好像不是现在的这身衣服。那时候羽毛球服装没这么性感,不穿短裙而是短裤,上身也不掐腰,是一件宽大的翻领T恤。男运动员的服装也不像现在这样紧绷在身上。

总之,当年他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熬了大半宿拿下汤姆斯杯之后,第二天羽毛球服就风靡大街小巷。白色或者蓝色的短袖套头小褂,上面斜斜地印了些图案。

这些衣服大多来自秀水街,几块钱一件。当时人们还没有那么强的名牌意识,即便是很神似的服装,似乎也没有牌号。在此之前,T恤这个词似乎都没有,印象里无论男女大多穿一件大背心,外面罩件浅色短袖衬衫。一出汗的时候,里面的背心清晰可见,仿佛现在的透视装。羽毛球服,的确是领风气之先的T恤。

再后来兴过一阵“文化衫”。就是圆领衫上印点俏皮话,比如“别理我,烦着呢”,或者“我饿,我渴,我穷”什么的。这文化衫也算不上多有文化,是靠服装谈心情开玩笑的小发明。卖文化衫最火的地方是西单的劝业场,当然这市场早就没了,现在变成了一片建筑高低错落的广场。文化衫上夹枪带棒的小语言也让好多人不舒服,报纸上大多是批评文章,说那些话太低俗。

有些大胆的女孩穿英语的文化衫,上面写着“I’m a funny girl”或者“I’m a play girl”,自己也不大明白是什么意思,好像还有老外看了,就主动上前搭讪,结果遭了白眼。这些衣服大多质量不怎么样,洗几遍以后领口就懈得不行。好在价钱的确不贵,一般也就五块十块的,人们不是特在乎。

文化衫似乎对了企业的胃口,很快就有公司在文化衫上印上自己的名字标志,当礼物发给大伙。于是很多人穿着免费的T恤招摇过市,没几天满街都是LOGO。后来有人觉出不对味,凭什么我穿衣服给别人打广告啊?干脆不穿了。这么新的衣服就闲置,老人们看着心疼,就拿来穿。经常可以看见一个光头老爷子摇把蒲扇在路灯底下聊天,身上的衣服则写着“某某进出口贸易公司”。

直到“真维斯”和“班尼路”这样的店出现在北京街头,人们才逐渐对T恤衫有了名牌意识。不过受文化衫的影响,大家一时扳不过来爱开玩笑的习惯,把这两个牌子称为“真委琐”和“办你了”。从此以后,苹果、耐克、阿迪、李·库珀什么的才逐步推广开来,假名牌也如雨后春笋般泛滥。从此以后,时尚小男女们才眼界大开,紧追慢追地追上了世界时装的脚步。也正是从此以后,小褂叫卖几百元的年代开始了,介绍服装品牌的时尚杂志也走上街头。

到了今天,穿名牌小褂已经成了件奢侈的事情。在一个年轻家庭里,如要节省,经常是女人要穿真名牌,男人则可以瞎对付,因为穿也穿不出好来。我一哥们就曾经不忿地讲:“昨天我带我老婆逛了一大堆品牌店,大包小包地拎着。走在街上她看我不顺眼了,说‘你也得打扮打扮’。当时我心里就咯噔一下。果不其然,她领着我,直接就奔了雅秀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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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橱记忆

好久没有买新衣服了,这次买了好多件。以至于我走在商场里、或者刷卡结账的时候,心里充满了快感。我知道女人为什么喜欢购物了,购物的确能让人忘掉烦恼,甚至忘掉饥饿。我就把中午饭忘了,专心致志,乐而忘返。

文化衫(2)

头天翻检衣橱里的衣物时,也想起了很多事。比如,我有一条“花花公子”的牛仔裤,这条裤子到现在还特别皮实地服役。想当年我在成都,和一帮朋友打牌赢了钱,请客吃饭完毕,就在春熙路的店里买了一条。当时也不是多么需要这条裤子,可心里想,还不趁着高兴就买了?以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上街呢……弄得帮玩牌的兄弟脸色都绿了。特别奇怪的是,那时候我还瘦,却很有远见地买了条肥大的仔裤,所以现在我还能穿它。

这是我买的最后一件牛仔,让我永远记住了牌桌上的那次大捷。

有时候淘换衣服,是有意外之喜的,意外得几十年都还不敢相信。比如说我吧,原本是一个坚决的环保主义者,从来不穿皮草,而且还总觉得,几千块钱的皮草穿在身上,老有种损人不利己的感觉。可有那么一天,我一个人在西单购物中心闲晃,突然就发现一件皮大氅上的标签,写的是248元。我摸摸,没错真皮啊。那是怎样的一件皮衣啊,特别厚重,长及脚面。我立刻把服务员叫过来,问她是不是就248元。她很认真地核实了价签,肯定地说:没错。环保主义的信条就在那一刻土崩瓦解,烟消云散。可见,物质的威力是多么巨大。

想起来差不多有二十年了,我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但那件皮衣现在就货真价实地挂在我的衣柜里。那阵,有同事送了我一双美军骑一师的军靴,我就脚蹬军靴,身披大氅走在街头。那感觉,好像就是缴获了敌军装备的八路军。我想,恐怕这是我这辈子唯一的一件皮草了。因为后来我再去商店,即使有意去看皮草,都觉得是那么不值。

还有一套保暖内衣,那也是很有故事的。我一向不喜欢在冬天穿得臃肿,就一直在寻找一种管事的保暖内衣,那天还真让我给找到了。厚厚的,摸着就那么扎实,感觉有好几层。这么多年的冬天,我就一直穿这个,别人乍一看我,都觉得我火力特壮,数九寒天穿一衬衣就敢在外边晃悠。其实我知道,都是那套内衣在给我撑着呢。不过内衣也有不好的一面,那就是不吸汗,万一热了,再让小风一吹,“飕飕”的。我为这事儿感冒了好几回。

后来看报纸,说有的厂家,在保暖内衣的夹层里放了一层塑料膜(一说保鲜膜),这样暖则暖矣,对人却并无好处。我仔细一捻,还真是有嘿。心里就暗骂这样的破衣服还敢拿出来卖几百块钱,我说怎么后背上净长包了呢。可是,我还是很喜欢这件衣服,因为它穿在身上,就是温暖,就是比羊绒的、纯棉的更实用。孤独的人,应该穿得暖和一些,至于穿的是塑料还是石油化纤,自己知道就可以了。

不买衣服的日子,似乎过得特别快。因为不怎么打理自己,就显得对很多事情不在意,似乎很坚强。可是,乱七八糟地过下来,越过越觉得没意思,硬撑着,仿佛自己在标榜什么——其实我和所有的人一样,不前卫,有时候还挺瞧不起前卫的。既然不前卫,那不修边幅就是个脏。所以一到假期,突然就想去买衣服。

告诉大家,不带女人,自己一个人去买衣服,滋味很不错。人家一看你就知道你是真想买,跟人家砍价,也完全不必顾及面子。

有时候也在想,以后要是真的带女人去,就由着她性子随便挑随便试穿。舍不得买没关系,逛完先让她回车里,自己说要去卫生间,折回头,把她摩挲过的所有衣服打包。

买的其实不是衣服,买的是心情,那一天的心情,未来好多日子的心情。

坐火车

好久没出门,也就好久没坐火车了。这次跟单位的同事出去“旅游”,终于上了火车。人多了坐飞机不好玩,坐火车可以东拉西扯聊天逗咳嗽,夕发朝至,一觉就到了。在哪儿睡不是睡啊,火车一晃悠,没准睡得更香。

上大学的时候,和同学吴尖刀坐火车去青海。那时候条件没这么好,坐的是硬板。人多空气浑浊,俩人又无聊,只好趴小桌板上睡觉,一觉醒来,想抽烟,却发现桌子上的打火机不翼而飞。吴尖刀一脸严肃地对我说:“这是一个信号,提醒我们必须严格看管行李。在火车上,什么都是可能丢的。”

所以多了个印象,火车上会丢东西,看了《天下无贼》后,这样的印象就更深了。

所以养成习惯,手机钱包香烟打火机一律揣在身上,睡觉时塞在枕头下面,要表现得像个守财奴一样,这样就不会被偷了。

除了对随身细软仔细惦记以外,还有一件惦记的事情是上厕所。火车上厕所小,要去得排队,而且进站的时候不能使用,这就很麻烦。我是一个很谦让的人,站在过道里抽烟,抽烟的地方和厕所还有两三个人的距离,这样就容易产生误解,别人根本不认为我是在排队,老站到我前面。好在我有耐心,踏实等,最后终于等到了,火车也进站了,乘务员把厕所一锁,彻底绝望。那一站叫丰润,我就是这么记住了这个地名。

除了上厕所,吃饭也是个问题。我那趟车是晚上7点左右开车,和同行的老张商量,路上吃饭吧太张皇,干脆还是去餐车吃吧,边看风景边进晚餐,没准还能见到李冰冰那样的美女抢冰块呢。老张几乎都要被我说服了。可到了火车站,突然间一股不祥的预感冲上心头,我还是和老张进了快餐店。果不其然,开车一问,我们这趟车没有餐车,也不做饭。可怜另一位同事,匆匆忙忙上了车,发现自己要挨饿,那叫一个郁闷。好在火车上卖方便面(只有两个调料包,据说是火车专用面),他就这么凑合着打发了自己的肚子。

老张对夕发朝至颇有微词。他特立独行地认为,在大多数火车夕发朝至的同时,也应该有朝发夕至的火车,尤其是我们这列要经过风景区的火车。这样在路上不仅能看到风景,还能取消卧铺车厢,既多拉了人,又节约了钱。我头一天只睡了三个多小时,打着瞌睡对他表示了赞同,也觉得做什么都不能一刀切,然后就想起我丢打火机的事情来。像我这样缺乏火车锻炼的人,不知道是否能扛得住白天坐车——那还不如坐飞机呢。

火车有一点和飞机逐步接近,就是乘务员的打扮。她们穿上好看的制服裙,像空姐了。可有一点还是和空姐不一样,她们总还是爱居高临下地对待我们这些人,比如窗帘掉了,她会问:“谁把窗帘拉下来了?”其实不是拉的,是那窗帘一蹭就掉。当然了,最让她们具有权威性的,还是那把能开厕所的钥匙。有时候我想,我要是能有一把开厕所的钥匙该多么好。

返程的时候依旧是火车,早晨六点一过就进北京站。睡眼惺忪的人们天蒙蒙亮就排在厕所前,盼着在回北京之前把自己弄爽了。我排着队,更加佩服有人能在东方快车上做出那样复杂的谋杀案来。要是我,早被憋得五迷三道,谁还有心思作案啊?溜溜站了十分钟,乘务员姐姐已经拿着钥匙出现了,而我前面还有三四个人。我咬了咬牙,下决心不给首都环境添堵,于是很悲壮地转身离去。就这样,我带着旅游的快乐和胀得发紧的肚子回到了北京。

出站的时候我一个劲地念叨“有道理”。老张问我什么有道理,我说:“还是朝发夕至好,至少上厕所能从容得多。”

雾灵山闹妖记

那年我们是坐火车到雾灵山下的兴隆县的,之后搭驴车进村,住了一晚上,第二天早晨开始爬山。同行的是一个系的同学,包括吴尖刀、宋大脑袋、老东子、盗马贼,还有老猫(这名字跟一群土匪似的)。最像去爬山的是吴尖刀,戴个帽子拿把重剑,说是爬冰瀑用;最不像的是我,穿着肥大的裤子,走的时间长了老往下掉,得提着。

我们到那里是四月中旬。当时的雾灵山不像现在,还没有开放,所以我们算是野客。走在上山的大路上,刚开始小风一吹十分惬意。于是大家得意忘形,唱歌打趣。吴尖刀说这山上有豹子,所以我们还花了一定的时间找豹子的脚印,没找着。兴高采烈之余,宋大脑袋跑在了最前面,扯开嗓门,好像是唱《光阴的故事》吧,反正唱着唱着突然就没声了,人也站在路上不动。

当时宋大脑袋摆的姿势十分有趣,左腿直立,右脚抬起,双臂展开保持平衡,乍一看是白鹤亮翅。我第一反应以为他要拍照片呢,结果往下看,他抬着的那只脚下面竟然盘着一条黄灰色的蛇——那是北方山区常见的蝮蛇啊。敢情是天气好,蝮蛇也跑大路中间晒太阳,宋大脑袋差点没一脚踩上去。

当时年轻,不知道害怕,但反应比较快。我们捡起路边的石块树枝,劈头盖脸向那条蛇打过去。蛇吃了一惊,一溜烟钻草棵子里不见了。宋大脑袋良久才把脚放下,脸色苍白。

接下来,大家讨论的话题就是,如果宋大脑袋真的被蛇咬了该怎么办?我们都知道山上有治蛇伤的大夫,但人家住山顶,按照我们的计划,是下午登顶,所以不存在送宋大脑袋去急救的可能。吴尖刀表示可以为宋大脑袋吸吮毒血,他们俩关系非常好,除了是同学,还认了亲家。吴尖刀说要把自己的女儿“无法弄”嫁给宋大脑袋的儿子“送上门”,当然是期货,这俩孩子在二十年后的今天还没影呢。

第二个意外出在我们登顶后下山的路上,那时候天已经黑了,而且还下了雨,经常有飞石从山上滚下来。我们抱头鼠窜,才按计划赶到山腰的接待站过夜。接待站给我们安排了一个大通铺,是个火炕。只是给我们的煤不行,全是渣子粉末,而且还被淋湿了。晚上哥儿几个又冷又潮的,哪儿睡得好啊?

吴尖刀是有旅行经验的人,进门就瞄上了院子边上的煤堆。半夜三更,我和他拎着脸盆出来,一盆一盆地往屋里运煤,然后就是烧炕。这活以前没干过,所以大家都想试试,呼哧带喘拉风箱,乐此不疲。炕火熊熊,人欢马叫,睡觉倒成次要的了。大家一直折腾,直到躺在炕上的老东子哼哼起来。他说:“别烧了行吗?”

是不能再烧了,那炕都烧成炮烙用的大铁板了,往上一躺,那叫一个烫。大家上炕,两三分钟就得翻身,用行话来说是“烙大饼”。

可能是因为没睡好吧,第二天早晨我竟然便秘了,但还要走一天山路,必须得轻装,不能凑合。干什么都得要行家,上厕所也一样。吴尖刀告诉我,人有屎穴,具体位置在肚脐眼向右侧两指宽

(他在那用圆珠笔画了一点),再由那个点向下三指宽(又画了一圈),然后用手指狠狠一捻。我将信将疑之间,忽觉天崩地裂,直冲外面一片开阔地。为什么要去开阔地?因为压根没有厕所;不怕被人看见么?不怕,因为雾灵山的雾起来了,伸手不见五指,我自己都看不见我自己。厕所上得腾云驾雾,恐怕再也没这样的机会了。

那个点穴方法我后来给很多人试过,成功率在80%以上。不成功的,可能是因为圆圈画得不圆。

第三次意外出在下山的路上。下山是从另一侧走的,没有大路,所以一度我们迷路了。后来我们翻越了一座山脊,终于看到了山脚下的公路。众人无不欢欣雀跃,除了我。

我不高兴是因为我的鞋断了。要说这双鞋还是我专为爬山买的,一双10块钱,十分轻灵。谁想到地摊货那么不靠谱,一座山没爬完,右脚那只就从中间断成了两截。没别的办法,我只好用袜子把鞋绑在脚上,像个伤病员。从那么高一座山下来,可把我给累坏了,就盼着早点赶到密云的曹家路镇,那有商店,什么都好办。

在大路上,我们问一个老乡,到曹家路还有多远,老乡说,不远,还有六公里吧。

那也就是一个小时多点,我们向前走去,憧憬着到曹家路后要吃顿好的。可走了俩钟头,人还在山里。再问一老乡,曹家路还有多远,他说,不远,也就二十里地吧。

我简直无语了——向前走了半个小时,问第三个老乡,曹家路有多远,他说,不远,十五公里。

不是我们走错了方向,而是老乡们的距离感,实在是太没谱了。我们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坚持着,结果一个小时之后,终于到了曹家路。那心情,就是红军到了陕北一样啊。

商店里的鞋,再便宜也得二十多块钱。那时候我是学生,心疼

啊。不过盗马贼眼尖,看见门口路边扔着一只黄色皮鞋。一定是有人买了新鞋,旧的不要了,可惜只有一只。

一只就管用,更何况还是右脚。我就是穿着那只黄皮鞋回到北京的。

我与唐山大地震

事后想起来,多少有些蹊跷,也许是地震前兆吧。那天下午,忘了为什么和家里人生了气,然后就跑到楼下的自行车棚转悠,前后不过一刻钟的时间。回到家里,就莫名其妙发起了高烧。

那时候我在上小学,刚放暑假。当天夜里被送去住院,第二天早晨醒来,还跟医生说:“一放假就住院,多亏啊。”

烧一夜就退了,但还需要住院观察。问题就出在这观察的一天里。在医院的第二个晚上,我梦到了坐火车,咣当咣当的,紧接着就听到“啪”地一声巨响。半梦半醒之间,病房的门突然打开,一个小护士站在门口,大喊着:“同学们,快起来,地震了!”

一帮小孩完全不知道害怕,慢条斯理地穿衣服。护士姐姐急了,冲上来一个个地帮忙,最后清点了人数,便带着我们鱼贯而出。这个时候才看见,刚才那声巨响,是挂在墙上的领袖像掉在了地上,碎玻璃一地,还有一盒温度计也摔得粉碎。楼道里完全变了样,墙面已经露出了黑糊糊的水泥,而白色的墙皮则厚厚地堆积在地上,踩上去软绵绵的。

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是一个神奇的历险经历,几年后才完全明白,在那一瞬间,几十万人正面临生死浩劫。

我们住在院子中间的临时帐篷里,天亮的时候,下起了雨。医院依旧开了早饭,护士姐姐一个个登记大家姓甚名谁,家住哪里,还有什么东西落在病房中。然后,他们又冒着余震的危险回到病房,清清楚楚地把大家的东西拿出来。接下来,就忙着到处打电话,找家长来接我们。接着接着,就剩下我一个人了。

我爸爸当时还在外地,我妈妈带着我弟弟在家。地震的时候,她带着两岁的弟弟跑到楼下自行车棚中,把孩子交给邻居照看,自己回楼上拿东西。我弟弟可能是兴奋过度,倒骑在一把小木椅上玩“骑马”,结果椅子翻了,眼白划了口子,出了血。当时我妈妈肯定是手足无措,带着我弟弟到门诊部看眼睛,把一切都搞定的时候,才想起在医院里的我。

东找西找,我妈居然找到了一辆吉普车,就是去医院接人的。她央求人家半天,人家才答应到医院找找我。就这样,黄昏时分,我搭上了回家的车。车上全是陌生人,可当时一点都不觉得害怕。

楼是住不得了,于是我们大院就动员所有的家庭在操场上挖防震棚。说白了,这棚子就是窝棚,在地上挖一个方形的大坑,大约有一个成人那么高,上面斜搭着竹席顶棚。我最喜欢的,是大人挖出了一个精致的小楼梯,可以从地面下到坑底。大院里放电影的操场上,一夜之间就出现了满满的窝棚。我妈妈一个人干不了这样的活,就把工厂的同事叫来,坑也挖成了。

那个暑假我简直是玩疯了。和院子里的小孩们一起到处挖鸡鸟猴(就是蝉),抓蜻蜓,在大片的蓖麻地里乱窜。平时有很多地方是不能去的,可现在没人管了,那还不由着性子来?

当然,我从小就属于好静不好动的人,很多时间还会搬把凳子,安静地坐在阳光下,看一会儿书。我看的竟然是“供批判用”的《水浒传》。读书的直接结果,就是我把一百零八将画了两副扑克牌。牌是用挂历纸的背面画的,用面糨糊糊了好几层,还是有点软,但并不妨碍我向别人炫耀。后来,我可以给我弟弟大段大段讲《水浒》里的故事,也不管他听得懂听不懂。再后来,我开始组织邻居家的孩子在废弃的棚子里拜把子,一人一个木棍,模拟故事里两军交战的场面玩打仗。

这种逍遥的情绪贯穿了那个假期,一直延续到开学。我们竟然在竹棚中上了很长时间的课。那棚子盖在一个花园里,四面用苇席围着。因为眼睛近视,我被调整到前排,居然和我第二喜欢的女生同桌(第一喜欢的眼睛太好,坐到后排了)。我们两个一对视就笑个不停,弄得老师都莫名其妙。

1976年唐山大地震,那一年世事变迁沧海桑田。那一年的大人们很痛苦,可孩子却有着自己的世界。

从邓丽君到……

80年代的主流舆论曾经反对过什么?说起来也相当有趣。

印象最深的是反对“靡靡之音”吧。很多从那个年代过来的人都有印象,比如,学校里曾经疯狂地收缴邓丽君的磁带。当时没有MP3,也没有WALKMAN,比较新潮的是砖头录音机,只能放进去一盘磁带,音质还特别差,勉强能听出曲调,歌词都听不清楚。所以同学们之间经常互相帮助,把歌词记下来,这是相当艰苦的工作。

校长在广播里说,每个同学都要上缴邓丽君的磁带。我想起我妈老在家听,就回去打算要两盘,我妈这叫一个舍不得,跟我絮叨:“你们老师吃饱了撑的吧?这歌怎么了?”

这歌没怎么,只不过有《何日君再来》,据说是李香兰在抗战期间唱的,消磨了抗战军民的斗志。现在不抗战了,但仍然能消磨青少年的斗志。所以,必须予以没收。当然,提出这个观点的人不会料到,邓丽君竟然成了全球华人的标志人物。她去世这么多年,依旧有无数人喜欢她,包括我妈,还有我。其实,我就是从没收她的磁带开始,听她的歌的。

不让听,自然也不让唱。报纸上发表了很多文章,说中学生唱那些港台过来的流行歌曲,会分散精力,影响学习,会阻挠四个现代化的进程。于是大家都十分小心,怕在学校不小心唱出来招麻烦,会被教导处主任叫去谈话。那唱什么呢?当然是唱适合中学生唱的歌了,比如“走在校园的小路上”什么的。于是就有人写了首“我想唱歌可不敢唱,小心哼哼还得东张西望”,一下子在学校流行开来,那算大陆最早的流行歌曲吧?歌词只是抱怨,老师也说不出什么来,一句犯忌讳的词儿没有,没法没收。后来我看“超级女声”,主题曲是“想唱就唱,唱得响亮”,登时就想起那首东张西望来,不由得百感交集,时代真是进步了啊。

在学校里谈恋爱当然是不被允许的,别说学校了,走大街上拉个手接个吻也不成,那叫“资产阶级生活方式”。比较极端的例子,当时有张报纸登了篇科普文章叫《接吻有益于健康》,结果捅了马蜂窝,编辑又是检讨又是撤职的。要搁现在,算什么呀?最有趣的是,我们学校组织学生看电影,是日本拍的《火红的第五乐章》,好像是讲音乐家的什么事儿,结果里面有一场裸体钻被窝的激情戏,没剪太干净,人家还是在被窝里长长地接吻了,看得大家心醉神迷。那是我头一次见到激情戏。可见当时社会的生动;一方面严防死守,另一方面防不胜防。

对服装的要求也是非常严格的,谁要是穿喇叭裤或者牛仔裤,那就不是好人。原因很简单,这两种裤子比较紧,穿上就显出屁股的线条来。那个时候谁知道“性感”这个词啊,就是觉得穿着好看,不让穿也穿。大街上牛仔裤搓堆儿,10块钱一条,好多都是黑心商人进的旧服装,那也抢着买。有的女生穿牛仔裤招摇过市,到了学校附近的公共厕所,就换成普通裤子。放学再经过那个厕所,再穿回来。

迪斯科是报纸上经常口诛笔伐冷嘲热讽的对象,原因同样是屁股。老同志们的反对声尤其高涨,因为小男女们的屁股实在刺激得他们受不了了。不过他们说他们的,该跳还得跳。特别有戏剧性的是,后来年轻人迷摇滚去了,老头老太太们居然大街小巷跳起了迪斯科,甚至还因此出现扰民事件。真琢磨不透他们的思想是怎么转变的,前后也不过四五年的时间。

这些过去的事,说明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掌握话语权的所谓主流舆论,并不一定是对的,他们的观点经不起时间的检验,有时候几年的时间,就会证明逻辑上的荒诞。

尽管如此,我还是很喜欢那个年代。那是一个万物蓬勃生长的时代。任何新生事物的成长,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但还是在成长啊。

月饼

不知道月饼这东西是谁发明的,反正最开始的时候没吃出它的好来。那是因为当时它的皮太硬了,怎么也咬不动。记得报纸上有一幅漫画,说月饼的事儿。画着一个老饕,拿一块月饼无从下口,最后急了,捡一板砖砸月饼,结果砖碎了,月饼还是没砸开。

伴随着社会的进步,月饼的皮越来越软了。有一年中秋,我们同学搞活动,竟然买了一块巨大的月饼,大概有现在的标准奶油蛋糕那么大,大家那个兴奋啊,好像那一晚上就为了吃它而来。可是,说句实话,还是不好吃,里边的馅太甜了,掰下一小块尝尝,就顶了。印象里,酒喝了不少,那块月饼吃了一半还不到。大家感叹,哎呀,粮食啊,却没人再动手。

再后来,薄皮大馅荤素搭配的广式月饼隆重出现在北京市场上,吃了才知道,这才是真正的月饼。我在这种月饼中吃出过蛋黄、火腿、莲蓉等等物什,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油多。那油从月饼里渗出来,手捏上去还有点滑,透着生活是那么宽裕。还有一点,广式月饼包装上的广告语言简意赅,比如写着“纯正莲蓉月”,那个“饼”字,却是无论如何不肯加上的。后来想想,也说得通。月饼不就象征月亮吗?语言这东西,也就这么回事。有包装,总比放在柜台里、混同于普通点心的北方月饼和苏浙月饼要强吧。

大约是1994年吧,那年中秋节的下午,我还在单位上班,突然接到电话,是个唱片公司的女孩,说是有急事,让我立刻到楼下马路边来一趟。我满怀好奇地下楼,远远看见她骑着个自行车过来,把一个大纸袋子塞到我手里,说:“中秋快乐。”我以前没受过这待遇,当时心里一酸,激动得眼睛都湿润了。抱着大袋子上楼,和同事分里面的月饼,一边嚼着,一边在嘴里喃喃地说:“瞧人家这细致,瞧人家这公关。”

拿月饼搞公关很快就普及了,过中秋的时候,单位也总发月饼。月饼一下子成了最时髦的东西,直到那一年东窗事发,电视里报道有人拿隔年的旧馅做月饼,好像还是个名牌。

不过这并没有打击月饼的升级换代。月饼这玩意,越做越张狂了。比如有一次我就在超市里看见标价好几千块的月饼,盒子里还放了瓶洋酒,还有一套金碧辉煌的酒具。真是开眼了。听说过“饺子就酒”的,还真没听说过“月饼就酒”。

我认识一个小妹,人家是五星级酒店做宴会销售的,可每年一过五月末,就张罗着卖月饼。酒店自产月饼,动员全体员工销售,每人还有定额,每年的销售任务,好像有好几千万。掐算一下这数字挺吓人的,平均到每个人头上得上千盒。有时候想,卖这东西比卖书卖杂志挣钱多多了啊。于是,整个酒店展开劳动竞赛,满城奔波不辞劳苦。顶着大太阳,白领小妹手提样品,出入于各个豪华写字楼中。几个月下来,人累瘦了,语速却是明显加快。

月饼本来就是个吃食,大家谁都没觉得它有多么多么好吃,我就从来没有像惦念肘子一样惦念过月饼。它的象征意义远远大于食用的意义。可是现在,似乎全体人民都被这月饼架起来了。人就怕被架起来,比如说你家是五好夫妻,结果和老婆怄气的时候就真得注意形象;比如说你是劳动模范,那还真不好意思小病小灾就请假。比如说中秋节必须送月饼,那还真就得送,送了人家嫌烦,不送人家嫌弃。没人逼着谁和月饼较劲,可大家这劲还就真较上了。

上次过中秋,据说人们的月饼送得多,把北京市的快递公司都给送瘫痪了。我就在中秋节后,还陆续收到若干盒月饼,那是快递公司实在周转不开,才送晚了的。迟到的欢乐也是欢乐,这毕竟说明还有人惦记我。但月饼是彻底砸手里了。怎么办呢?我想出了方法是,每天把它当早点——不就是不吃油饼了吗?医生早就告诫我说不让吃油饼了。这一吃,就吃到年底,春节就快到了。我吃最后一块月饼的时候想,岁月如梭啊。

放炮过年

还没有禁放的时候,我就不怎么放炮。主要是小时候玩了次悬的,一枚小炮仗拿在手里,还没来得及扔就炸了。手疼了不说,耳鸣的毛病一直到现在。所以见了炮比较紧张,都绕着走。后来禁放了,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安安静静地过了几年春节,看晚会打麻将走亲戚,觉得假期漫长而无聊。

后来在外地过了次春节,还没到日子呢,就看见小孩在院子里放炮。去市场上逛逛,各种花炮让人眼花缭乱的,夹杂在年画、对联中间,颜色艳丽夸张,还感觉特别乱。恍然觉得,这样杂七杂八才是过年。闻着空气里的火药味道,渐渐又对放炮神往起来。

回到北京,住到郊区的新房里,远远在禁放区外面,晚上开车回家的时候,就看见夜空中升起大朵的礼花。那些花此起彼伏,色彩绚丽,顿时感觉走在一条黑夜里的锦绣大路上,心里可就发了飘,决心第二天去买花炮。

当时开发商们还没有把周围的村子夷为平地,村子里藏着好多花炮销售点。最气势恢弘的,是一家副食品供销社,在门口挂起了横幅,理直气壮地写着:迎新春花炮博览会。一进门,柜台沿着三面墙摆开,后面的货架上全是花炮,好像是进了个军火库。老板拿出纸箱来,各色花炮一个劲儿给我装。我说够了够了,他说:“这才多少钱的啊?周围新小区的人都买好几千块的呢。”

越是不让干的事情越想干,大家在城里憋坏了,搬到郊区,早就按捺不住了,我想,难免有点矫枉过正。我就见过在度假村里过春节的,把整箱的炮仗往火堆里一扔,劈里啪啦地听响,放炮中的紧张、期待都省略了。还有买了炮,最后自己含糊的,就叫服务员帮着放,自己远远地躲到角落里去了,捂着耳朵,甚至看都不敢看。

年三十天一擦黑,我们小区里就彻底炸了营,各色爆竹烟花齐上阵。到了夜里十二点更是达到了高潮,震耳欲聋,这叫一个欢实。一声炮响,还带着无数警报器一块嚷嚷。窜天猴麻雷子礼花弹轮番上阵,不由得你不信有人花了上千块钱。这个时候给住禁放区的朋友打电话拜年,根本听不清楚说什么,只好把话筒冲着窗外,来个现场直播,把他羡慕得直流哈喇子。再后来看见美军轰炸巴格达,老觉得这场面熟悉,想了一会想起来了,我们院过年时候就这样。

我也放炮,一般都是去外面空场。可别人却不像我有那么多顾忌,心里高兴就点上了。过完春节我一般得去修车铺补补漆,因为上面让鞭炮炸出了小坑。

有一次哥们儿跟我说,他们拉了一车炮,摆开架子刚想放,一辆警车开来了,车上警察下来说:“你们跟我走吧。”这帮人只好乖乖地开着车,跟着警车往远走,心说完蛋了,让人抓了现行。没想到警车开到一荒凉之处停了。警察下来说:“在这儿放,我看着。”哥儿几个这才明白,人家不是把他们往看守所里带。他们放着炮,小警察就在旁边站着,神情里是羡慕得不行。看他实在眼馋,有人说:“你跟我们一起放得了。”警察笑了说:“别腐蚀我了,不放。”等炮放完了,大伙才发现警车不见了。

逐渐地,北京城对放炮的限制放松了,卖花炮的多了起来,能放的地方也多了。大家逐渐觉得,放炮也是个平常事了。可就专有那么一种人,就怕天下太平,禁放的时候他嚷嚷开禁,开禁了他又觉得禁放好,一个劲地瞎折腾。其实,人的心理是有变化的,你这不让干那不让干,他就越想干,你让他干了,他就无所谓了。我们院今年放炮的劲头,就比往年差了很多,过了初一,基本上就和平时一样沉闷,没动静了。大家不稀罕了。

所以看着有人禁止早恋禁止上网禁止养狗禁止这禁止那,就觉得挺多余的。有的事,你不憋着大伙,大伙也就不那么想了。

谈恋爱

小李兄弟是广东人,干着一个让人羡慕的活,为他们公司的公关、业务常驻北京。一年中有一半时间迎来送往,另一半时间游手好闲。他在一个四星级酒店公寓里长期包房,要说那么好的房子,给他住有点糟蹋,因为他只在里面睡觉,厨房啊电器啊利用率为零。

第一次见小李是在一次规模宏大的饭桌上。公司进京搞宣传,小李奉命请大客,饭局设在东华门的伊莲娜,那是北京头一家潮州海鲜餐厅,其宰人程度可想而知。那也是我迄今为止吃得最贵的一顿饭,我记得小李点完餐以后向公司领导汇报说,大约一桌8000多。当时我还迅速地计算了一下相当于我多少个月的工资。

吃来吃去的到了饭局尾声,公司领导剔着牙,多了一句嘴:“这的鲍翅羹其实也不错,要不要尝尝?”这本来是句客套话,他估计大家都吃饱了,不会为难他,谁知在座的一中年妇女不知趣地说:“那就一人来一碗吧。”结果这一餐生生又多出4000多。

饭桌上聊得好,互留电话,小李之后常约哥几个聚会。第一次

是在一夜总会里,说是卡拉OK,结果歌没怎么唱人喝大了,小李用洋酒把自己灌一烂醉。第二次学乖了,单请我吃海鲜,在西四的黎昌海鲜世界,一边吃一边抱怨说北京的海鲜太贵,做的味道也不对。他请饭N次以后我总算明白了,小李的意思,是希望我给他介绍一北京女朋友。想想啊,一个人困守大饭店,白天还可以睡懒觉,每当夜晚来临的时候,还不孤独常伴我左右啊?

只可惜小李找错了人,那时候我还晃着单儿呢,自顾不暇。再说了,我当时也年轻,往别人手里发姑娘,怎么看怎么不像。但我还真是挺上心,问了一干女青年,可人家一听小李说不定哪天就回广东了,便一个劲摇头。

小李长得挺帅,性格比较柔和,还真别说,自己努力,划拉到手一个。那天下午我还没下班呢,他就特兴奋给我打电话,说晚饭一定要一起吃。去了才发现,是带了一挺拔艳美女青年,小李的意思,是让我审审行不行。还有什么不行的?大三女生学舞蹈的,也不知道怎么了就答应小李出来吃饭了。我说不错不错,吃了两口大虾就赶紧开溜,回家路上心里还有点不平衡。转念一想也好,要不这小子天天缠着我吃海鲜还不把我烦死。什么好东西也架不住反复吃啊。

结果呢?我刚到家抽了口烟,小李的电话就追来了,垂头丧气地说,姑娘吃完饭就走了,也没说下次还见面,估计错把他当了老板,谁知只是个驻京人员。我说也不至于,也许人家只是想考虑考虑呢。他说不成,受伤了,无论如何得和我喝顿酒。

半夜三更的,我们坐在海鲜馆里,喝到人家打烊。

小李终于撑不住了,要回广东看看,临走又要请我吃饭。可是那天我们单位同事有聚会,去不了,我就说:“等你回来吧,反正不就回去半个月么?”

结果小李这一去就没回来。之后我们还通了几次电话,小李说他辞职了,自己办了个公司,无论如何也要当老板。再后来就不怎么联系了,因为他开始忙。我觉得他一定是做发财了,也娶了漂亮的姑娘,事事如意,因为他已经好几年没给我打电话了。

看电影

喜欢一种东西往往莫名其妙,比如我打小就爱看电影,在部队大院的时候,晚上有场什么电影,从早晨就开始和人议论。到了晚上早早搬了马扎去操场,露天屏幕,正反都能看。一部电影看上十几遍也不带烦的。

物质生活上台阶的标志之一就是能看到电影,而且最好是别人看不到的。我上大学的时候,不知道怎么的弄到两张看“过路片”的票。所谓过路片,就是内部交流影片,不上映,不公开卖票,不是有道儿的圈内人看不上,甚至都不知道。于是我叫上宿舍一哥们儿,俩人大中午从人民大学骑车直扑八一电影厂。

记得那回看的是《飞越疯人院》。可是,我前一天熬了夜,太累了,看着看着就失去了知觉,倒是那哥们看得兴起,回来的路上冲着满脸郁闷的我喋喋不休。不过这遗憾很快得到了补偿,因为我很快就看到了这个电影的录像。

录像是在学校的电影课上看的。其实我们班没有电影课,但隔壁那个广电专业班有,请的是电影学院的老师讲课。我就去蹭听。

这课讲得挺有意思,一边放电影录像,一边讲其中门道。往往是放着放着,老师突然按了暂停,回过头来讲这一段的思路、典故、概念乃至大小花絮桥段。比如讲到蒙太奇的时候,就讲当年导演爱森斯坦要拍战舰开炮的场面,便向斯大林申请炮弹。可是苏联红军炮弹也不富裕啊。斯大林思前想后,最终决定支持电影事业,同意战舰上所有舰炮同时开一炮,以导演小旗为令。

拍摄那天,爱森斯坦叫了好多记者。他得意洋洋拿着旗子对记者们说:“只要我一挥旗子,所有的炮都响。”说的时候没搂住,就把旗子挥了一下。那头水兵们看到了,轰隆隆炮声齐响。记者们过了瘾,爱森斯坦傻了眼,因为摄影机还没打开呢。他只好又厚着脸去找斯大林,这回老斯犯了抠儿,好说歹说才批了一发炮弹。好在小爱(当时也就二十五六岁吧)能对付,他把镜头对着炮筒,炮一响,下一个场面就是火光冲天浓烟四起,这样看上去也是多炮齐射的效果。老师放着这两个镜头说:“这就是蒙太奇。”

合着蒙太奇是这么来的。我记得那个片子叫《战舰波将金》,多年后还买了碟回来看,看到那儿就想乐,比那著名的奥得萨阶梯印象还深。

还有一回是讲《巴顿将军》,讲到美德双方坦克战,那叫一个激烈。打着打着,老师突然按了暂停,问:“谁看出哪个镜头,让电影的节奏改变了?”问了N个人,没人能答对。其实我知道,但我是蹭课的么,不能高调,就没吭声。老师叹口气,就把带子倒回去,说:“你们看,这个坦克一下坡,音乐起来了,节奏明显就变慢了,意味着这场战斗结束了。”

老师的答案和我想的一样,我心里那叫一个得意。《巴顿将军》成了我最爱看的电影,后来看了N+1遍。

电影里的种种机关设计,我基本是在那个电影课上学到的。毕业后有同学到了电影协会工作,我看“过路片”的机会大大增加,往往是一下班就一溜小跑奔和平街北口影协礼堂看电影去了。有一阵我还酷爱去电影院,但当时电影院经常放完电影就往外轰人不让上厕所,而且放映员经常“偷手”(他们为了节省时间,一盘胶片没放完呢,就拿手一遮,换下一盘胶片),让人大败胃口。后来我就改在家“看电影”了。

这么多年,我总计看坏了一台录像机、三台VCD机和三台DVD机。那录像机最搞笑,居然无法开机退带。我弟弟想了个办法,就是在机器上拴了根绳。看完电影该退带子了,就像拉地雷一样一拉绳子,哗啦——带子出来了。

最近一段时间,北京的电影院升级换代,实行了院线制,厕所可以随便上了,而且有家巨牛的影院开到了家门口,所以我又恢复了去电影院的习惯。最为人道的是,家门口这家,竟然设置了一个吸烟室。比如我看完一场意犹未尽,还想看一场,就可以在两场中间去抽根烟。那真是个好地方啊。

在我眼里,电影没有好坏之分,只有“值得去电影院看的”和“不值得去电影院看的”两类,毕竟一张票挺贵的嘛。长期磨炼,已经练就了我通过导演姓名、片花、故事简介和媒介上天花乱坠的吹捧,透过现象看本质,判断一部电影属于哪一类的本事,猜得八九不离十。

前几天我出去办事,中午居然有两个小时的空当。无聊之中晃进了电影院——时间合适的只有一场,我就去买票。售票员迟疑了一下,打开显示屏,我一看,竟然所有座位都是空的。

我问:“还放么?”她回答:“放!”

就这样,我一个人坐在放映厅的最后一排,看了这辈子唯一一场专场电影。老实说那电影不咋地,但我心里仍然充满了乱七八糟的激动情绪。

上周遇到了一个朋友,现在竟然在电影博物馆上班。他想让我帮着找人写点影评,还想让我去他们的网上论坛煽乎煽乎。他居然大方地说,可以给我一张VIP卡。“只是,我们那儿交通还不方便……附近还有工地,据说老往下掉东西……”

我眉开眼笑地回答:“我一点都不嫌远,而且,我一点都不怕危险。”

文学青年

“你想吃肉包子么?”半夜12点吴尖刀凑到我鼻子前问。

当然,我们摸出宿舍,翻过矮墙,由窗子跳到空无一人的黑屋里。这是学生会废弃的办公室,这里有断腿的桌椅,一台破油印机。不久,又有人带来刻好的蜡纸、油墨、白酒、劣质卷烟和肉包子。

我立刻联想到《火星报》,想到第比利斯地下印刷所。那是一个朦胧诗泛滥的时代,诗歌就像尼罗河底的淤泥湮没旷野,让我们感到无比自豪。理想的火花在夜空中闪烁,在吞下四两包子和二两白酒后,我们工作。

油印机呼哧带喘地转动,蜡纸被卷皱,又被小心地展平。在月光和打火机的照耀下,我们印刷,用针线装订,并用钢笔描出每一个模糊的文字。一百零八本完全由学生编辑写作的诗歌杂志就这么出版了。

黎明时,天寒冷到了极点。黑暗中回荡着人们牙齿的颤响。吴尖刀耐不住,点燃了蜡纸,我们围着火光呵气,跺脚,巨大夸张的身影在墙上乱晃。火很快熄灭,大家又在灰烬上撒了尿,防止那些刻了诗歌的纸张死灰复燃。

辛勤的工作让人欣慰,而每个人的报酬仅是两本杂志。这很使人满足了。

过了很多年,当年的朋友早作鸟兽散,不过那两本诗集还在。在嘈杂的世事间,翻翻这东西,想想那个寂静的、气味混杂的夜晚,人就能神清气爽起来。

文学和肉包子都让人怀恋至今。

饭局(1)

夜酒浇透

十六年前某天,我给一个叫黄燎原的人打电话,说想和他认识认识。他说那就来吧。于是在深夜十一点,我爬上了他家十四楼。那天晚上,我不知道为什么手里有瓶四特酒,掂着酒瓶进了他家,他炒了两个鸡蛋,我们就站在凉台上喝了。

有一度大家似乎迷上了黄燎原家,走马灯似的往那儿赶,其实去了也没什么正经事,就是吃饭喝酒。我印象最深的一次,六个人,只有两瓶“雷司令”,本来以为够了,结果是不够,就一趟一趟下楼买,一共买了十二瓶,而且都喝光了。据说我是头一个撑不住的,突然就奔了洗手间,埋头在那里吐。我很担心窘态暴露,还把洗手间的门锁上,这下大家可慌了神,因为我一吐就引起了连锁反应,最严重的是狗子,不仅上吐,而且下泻。那天,黄燎原家损失惨重。

当时我在报社实习,想给这帮前卫青年写点东西,就正儿八经采访这几个人。但坐在狗子的木板床上,酌着二锅头,居然没话说,觉得这么采访的确是件可笑的事情。憋了半天,狗子说,他其实不爱上大学,他的学纯粹是给爹妈上的。我就把这话写在了报纸上,据说狗子爸看到了,语重心长地对他说:“儿子,就算为你爸上的,你把它上完行吗?”

还是说那次采访吧,为了给大家拍一张合影,我们到了新街口一小饭馆吃饭。喝完啤酒后,大家沿墙根站成一排,活像要被秋决的犯人,就是这样一张照片,登上了中青报。文章见报后还获得了好评,因为当时办报纸的人实在不知道年轻人活成什么样子,而我,正好充当了内线。我在文章中把大家描写成有追求的艺术青年,不愿意受传统的束缚,想搞自己的一套,并且为此而痛苦不堪。这群人里面有学习很好的尖子,也有因为旷课或者打架而在学校里惹了麻烦的人,他们能够聚在一起,本身就很奇特。

我不知道这篇报道有什么作用,只是黄燎原提过一句:“让我们在学校的日子好过多了。”

那天在新街口喝完夜酒,我们又骑着自行车,转到北太平庄,又转到五道口。当时说普通话已经不利落了,我们就一律用天津话交流,打卷的舌头舒服了许多。没想到这引起了五道口酒馆老板的误会,他可能认为我们人生地不熟好欺负,结账的时候多算出四十块钱来。

他低估了我们的智商,北大数学系的严文同学只瞄了账单一眼就发现了破绽,声色俱厉地把人家批评了一顿。等他说完了,天光已经亮了。不过让我们伤心的是,那是最后一次和严文的聚会,不久,他就去世了。

那个时候年轻,不知道什么叫忌讳。好多年以后,大家都碰得头破血流之时才明白,当男人也得有所敬畏。

“动物园”

如果谁以为我们只是一群酒肉之徒就错了,我们很认真地认为,我们有自己的追求目标。由于我的外号叫老猫,狗子的外号叫狗子,所以我们就在北京动物园成立了一个松散的艺术组织,叫“动物园”。动物园的成员有哈哈儿(黄燎原,他说哈哈儿是一种抽象的动物)、大蛇(因为这个人属蛇)、曾辉、高穗儿、坚子、李晏、黄燎原的弟弟晓晖,还有两个工艺美院的女孩“孩儿”和“星星”。

说起这两个女孩,还是有点故事的。那时候兴大学生拍电视剧,还有一个很正规的官方比赛,所以我们这个由各学校杂牌动物组成的摄制组就进驻了工艺美院。在激烈的竞争中,我们的作品逐渐占了上风,加上当时在学生会里任职的大蛇和曾辉的帮忙,最终,学校把拍摄的权利交给了我们。而我们选定的两位女演员就是孩儿和星星。

饭局(2)

但是,失败的一方决定搅局,有个家伙找到了孩儿,说出高价让她去拍商业电视剧,只是必须要有裸体镜头。孩儿满脸不悦地回到宿舍,终于忍不住把这事情说了,当时引得群情激奋。也是巧了,晚上去食堂打饭的时候,和那个挖墙脚的家伙狭路相逢,大家忍不住,当众把他给暴打了一顿。

因为这次架,剧组解散了,但孩儿和星星就成了动物园的成员。

动物园的成员酒足饭饱之后,聚集在黄燎原家里看录像。当然是健康的录像,大部分是国外和港台的MTV。当时我们已经不满足于在小圈子里写诗歌小说什么的,我们想拍片子。黄燎原写了几首歌词,找到了实力派的歌手张伟劲谱曲演唱,于是,我们东凑西凑弄了也就几百元,开拍MTV。

狗子的一个亲戚在山东聊城当个什么广电局的官,所以大家派我去山东借录像带。我一大早坐长途车出发,到了山东天已经黑了,就在万分可疑的一个小旅馆住了一夜。第二天见到狗子的亲戚,除了拿到录像带以外,还问人家要了五块钱,因为我实在拿不准回来的路费够不够。果真是不够,我在等回来的火车的时候,忍不住喝了让我仰慕已久的趵突泉啤酒。这样,我在第二个深夜走出永定门火车站的时候,身上只剩下一块钱,而这钱连坐板儿车都不够。

那时候没有手机,更舍不得坐出租车,只好走回黄燎原住的新华社。走得好苦,到的时候已经凌晨三点了。

那是冬天,我们顶着寒风、饿着肚子在孔庙拍片,在东华门大街拍片,直到下午,才吃到了一天里唯一的一顿饭:每人一碗杂碎汤。那是我们资金允许的最好的饭了。直到现在,我还喜欢吃杂碎汤,不知道是否和那次拍摄有关系。

也就是在那一段时间,我们开始参加北京文学圈的一些聚会,认识了大仙啊、张弛啊、唐大年啊、杨葵啊、李大卫啊、方文啊这些人。和他们一般就是喝酒,体会一下圈里的生活。我记得有一次去找大仙,结果等了他好长时间,那是因为他们报社长期不给人家稿费引起了投诉,领导一怒之下命令所有编辑必须在当天开完稿费,否则不许下班。

大仙喜欢下围棋,见到我就非要拉我下一盘,说可以让我九子,也可以让十二子。他让我多少子都没用,因为我根本就不会下。无论他怎么努力,我总是在二十分钟内败下阵来,让他感觉兴味索然。其实,那以后我还真的买了不少定式的书,可惜,一个都没背下来。

西坝河

我们活动的主要地点,除了黄燎原家以外,就是我住的西坝河东里。

“动物园”既然是个艺术组织了,就需要有自己的旗帜。在这方面大蛇有发言权,因为他是染织系的。我们买了若干白布和针线,在大蛇的创意以及孩儿和星星的具体指导下,在我家做了一夜扎染。其实也没什么创意,就是大家把各自的标志物染在了布上,比如我就染了个猫头在上面。本来说好第二天披着这些布上街搞行为艺术的,结果夜里熬得太狠,第二天哥儿几个全颓了,睡了一整天。

染布用的是我泡澡的铝盆,结果布上的颜色没有染好,铝盆倒是五颜六色。这还不是让我最心疼的,最心疼的是,我唯一用来煮开水的壶被坚子拿来煮了咖啡。这让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无论是喝茶还是喝白开水,都有一股奇怪的咖啡味道。

饭局(3)

西坝河的另一次大聚会,几乎包括了北京城里形形色色的圈子文人。那天我有事在报社加班,就把钥匙给了黄燎原,让他先招呼着朋友。等我回去后才发现,一大堆人在一个叫“七星酒楼”的又贵又不好吃的地方喝得酩酊大醉,本来说好张弛埋单的,结果他把钱给撕了,最后是我赶去救驾。我不仅一口饭没吃上,还把一个月的工资花得只剩下十块钱。

在从饭馆回家的路上,有一串自由市场卖肉的铁柜,不知怎的大仙看中了其中的一个,躺上去就睡。我已经饥寒交迫,根本没有力气搞定这个胖子,就跑回去叫人帮忙。是方文和我一起,把大仙拽了起来。好不容易回到家里,看到横七竖八睡了十四五条人,脑袋都大了,我的那间房,建筑面积才四十平方米,能呆人的地方也就二十多平方。

不知道大仙是真醉还是没醉,他一眼就发现了我家里最好的东西——一床干净的棉被。那是我唯一的棉被。大仙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扛起棉被就跑,一下子躺到了楼道里。他坚持说,屋子里人太多,他要睡在外面。

晚上。大家把我房间里所有的酒都搜罗出来接着喝。有的是泡了枸杞子的白酒,有的是喝了半瓶的甜酒,甚至还有料酒,就那么边喝边聊,一直到天亮。

那天晚上还发生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就是我们隔壁单元的一个小伙子发现了我们。他几乎立刻就看出这帮人不同寻常,便尾随我们上了楼。他一定是在门口观察了我们很长时间,居然写了一张纸条塞进来,大意是:真羡慕你们的生活啊,不知道能不能参加你们。可惜他太羞涩,留下纸条就走了,也没写个门牌电话什么的。他要是进来,是会受到欢迎的。

“动物园”的一大特色是音乐。到了后期,聚集了一帮写歌唱歌的人,比如方辉,后来他到了广东的电视台工作,给中国女足写了队歌:“风雨彩虹,铿锵玫瑰”,还有张广天就不用提了,当时我们的一大乐趣就是跟着张广天唱歌,有时把自己搞得热泪盈眶。还有就是黄群黄众,黄燎原的公司最后给这对双胞胎兄弟出了专辑,其中最有名的歌是《江湖行》。《江湖行》的MTV脚本是我写的,也是在西坝河的花园里拍的,最后大家还找到了一辆破烂的公共汽车,在那里一天完成了所有的外景,我们全体坐在破汽车里,摇头晃脑地唱,而黄群黄众则扛着吉他,不停地敬美式的军礼。

沧海桑田啦

这些就是我们年轻时造的事儿,有好多都还没想起来呢。一转眼就十好几年过去了,不知道说这些事情还时髦不时髦。

这些年,朋友中有的出国了,有的联系少了,有的关系生疏了,有的又踪迹全无。有许多事情变化了,有许多没变。

没有变的是:黄燎原在音乐方面修成正果,他成了乐评人和乐队的经纪人,后来又帮着画家卖画;狗子依旧能喝酒,并写出了《一个啤酒主义者的自白》、《阿蹦的酒馆》等小说,他不上大学了,改在大学里教书了;张弛依旧住在茂林居,而且依旧不用电脑写东西。

变的是:我从一个瘦子成为了胖子,好久不和他们混了,因为开车,酒基本喝不成;李晏成了有名气的摄影师,专拍戏剧;黄群回山东结婚生子去了,而黄众留在北京,成了一名公司的员工;大蛇则开了广告公司,日子挺红火,提前就小康了;“动物园”的旗帜,好像被我妈改成了被面,后来不知所终;而西坝河那处房子已经属于别人,据点算是被拔了……

青春是这样热热闹闹地过去的,回想起来好多沧桑感。我想,有时间的话一定要把这段日子给记下来,好歹也是城市里的60’S记录啊,要不然,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全忘了。

有一天我和单位同事们去唱卡拉OK,居然点出了《江湖行》,居然还是用的那个老MTV,现在看起来简直是太粗糙了,可我依旧跳起来,指着破公共汽车里的一个瘦子说:“瞧啊瞧啊,这就是我。”

所有人都打量着我说:“这是你吗?怎么一点都不像啊?”

吃肉

我还记得买肉要凭本的日子。本来我对肉是没什么特殊的感觉的,但每个人每月只有3斤肉,实在也少得太过分了。每次买肉,看见售货员用圆珠笔在蓝色的纸片上划一道,感觉那肉是从自己身上割去的。

那时候买5毛钱以下的肉就不用划本,所以很多人就排队买小块肉。售货员为了省事,把那些肉割成小方块,大小一致,摆在案边。交了5毛钱,挑一块就走。其实也没什么可挑的,那些肉总是肥的比瘦的多,差劲得很。用售货员的话说,瘦的都卖你们了,那肥的卖谁去?

排一次队,只能买一次小块肉,就有聪明人计上心来,一个人排好多次队。具体的做法是:先排队,看看后面人多了,就对身边的人说:“您先帮我排着,我去买酱油。”实际上并没有去买酱油,而是又跑到队尾再排一个位,如此反复多次,效率高的话一个下午能买到四五次肉。

那个时候人都淳朴,看见有人这么占便宜,虽然心里恼火,可确实说不出什么来。只有售货员心明眼亮,看着眼前的面孔一次又一次出现,会把刀往案板上一剁,叉着腰和人家吵架。正义往往会立刻占了上风,那个聪明的小保姆或者主妇,就会满脸不屑地说:“谁稀罕你这肉啊。”转身扬长而去。

因为在买肉的过程中有着这样的斗争,所以让我去买肉,心里就会紧张。看见那些乱排队的我又不敢说,但自己的确是委屈。有时候排到我了,小块肉刚好卖完,只好买划本肉,心里那个难过就别提了。要是碰到我前面的人刚好对我说:“小孩,帮阿姨排会队,阿姨去买酱油。”那就更倒霉了。但按照现在的逻辑来讲,人家并没有违反游戏规则,只是在钻规则的空子。所以,我还得答应人家,否则很有可能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数落。这种事,官不举民不究的——那官,就是卖肉的。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知道了什么是凄凉。我爸下部队回不来,我弟生病住院,我妈去陪床,就剩下我一个人了。生锅冷灶,我也不知道吃什么,兜里只有我妈给我的5毛钱。本来我想,到食堂打点饭得了,可邻居大叔实在看不过眼,就说:“你去买小块肉,叔叔给你做。”我想想,这倒是个好主意,便飞也似的跑去了。

那天买肉的人实在多,紧张得我把钱都攥热了。我一直盯着案板上的肉,看到它们被一块一块地拿走,那叫一个着急。奇怪的是,有一块瘦肉比例看上去比较大的一直放在那里。等轮到我,我就指着那块肉。售货员笑盈盈地看着我说:“你可看好了。”我当然看好了。我一点头,她就迅速把肉包好递给我。

回到家我才发现上了恶当。那肉果真奇怪得很,外面覆盖着瘦肉一层,里面却裹着肥的,掉过个来看,肉皮上还有一个猪奶头,没把我恶心死。当时我差点流出眼泪来,倒不是心疼自己吃不上肉,而是心疼我妈那5毛钱。邻居大叔拎着那肉瞧我,说了句:“唉!”就进厨房了。

到了饭点,他给我端来一碗肉,用白水煮的,沾酱油吃,香喷喷的。我猜我只用了三分钟就把它给吃完了,吃过后才想:原来那么不中看的一块肉,做好了也能这么香。

从那以后,我对肉的兴趣就无法遏制。上了大学,肉早就不限量了,但食堂里的肉往往在开饭的前半个小时就销售一空。我们这些上课老被拖堂的倒霉学生,只能吃到白菜。总是没有油水,日子难熬,哥儿几个就凑钱去小饭馆吃饺子。那次我们一共六个人,总共买得起的饺子才三斤。我们就定了规矩:每个人每次只许往自己碗里夹一个饺子,吃完了才许夹第二个,谁要犯规,则必须停筷三分钟。我当然知道三分钟意味着什么,所以便顾不上烫,几乎一口吞掉一个。那哥几个也不是省油的灯,吃起来一个比一个麻利。看来小时候都受过缺肉的摧残。

直到工作以后,对肉的需求才得到了根本的满足。老去参加饭局,肉不新鲜了,而且由于担心身体受伤害,竟然对肉起了戒心。终于有一天,三条壮汉点了一桌子肉,给吃崩溃了,居然谁都没有食欲。大家苦思冥想,想找个人来刺激一下吃肉的欲望。想来想去,想起一个同学来,这小子身高一米八,体重快二百斤了,但就是胃口好,人送外号“大狼”。尤其是“大狼”刚刚从国外坐了半年移民监回来,被当地粗糙饮食折磨得够呛,连方便面都觉着香。于是立刻给“大狼”打电话。“大狼”一出现,谈笑风生,樯橹灰飞烟灭了。我一高兴,和他叙了两句旧,桌上已经空了,得,还是没吃成。

那顿饭上,我们还提起了大学时改编的许多与肉有关的顺口溜,比如“吃肉不积极,思想有问题”、“脸皮厚吃个够,脸皮薄吃不着”、“人不吃肉,思想落后”等等。其实在我们这个年龄段,吃肉不积极的已经是大多数,思想有问题的也是大多数。

这半辈子悟出的一个道理就是:什么东西,都是少的时候才香,就像吃肉。

部队大院

我小时候就生活在部队大院里。这个“资历”,似乎应该让我有优越感,就像《阳光灿烂的日子》里说的那样,但是我却并不这样看。

我住在部队大院里,是因为我的父亲是军人。但他因为受到“运动”的牵连,下放到地方部队里去了,这样,我家就在部队大院显得很多余。很多人都在明里暗里使劲,想让我们搬走。但是我们没有地方可搬。所以,很多年,我们就艰难地在部队大院里生存着。

夏天的夜晚,经常在操场上放露天电影。和所有的孩子一样,我有一个马扎,遇到放电影的时候,就搬着马扎跑去占一个位置,有时候正面的位置被占满了,就去背面。背面人少,看得反而更真切。唯一的缺陷,就是左右手是反的。不过这没有关系,并不影响我记一些人物对白。每当看电影的时候,我都高兴得一塌糊涂。

但高兴劲非常容易受到打击。有一天,我得到了一个新军帽。这可是不同寻常的时髦东西,孩子有了新装,是一定要显摆一下的。于是我不顾家长的劝告,执意要戴新军帽去看电影。

那个时候,院子里的大孩子兴抢别人的军帽,所以我知道我头顶上的东西是有危险的,在整个看电影的过程中,我的一只手始终捂在头上。但是百密难免一疏,电影看得高兴了,人就得意忘形,回家的路上脑子还在回忆故事呢,就觉得脑袋一凉,“嗖”地一声,一个骑自行车的家伙就从我身边飞驰而去。

可以想见,一个四五岁的孩子那时的心情是多么绝望。我愣在马路边上,手足无措,不知道有什么办法。几秒钟之后我明白了,那顶军帽永远不会回来,我登时泪流满面。

丢失军帽并不是最糟糕的事情,给我伤害最深的是另外一场电影。

那个时候,已经不兴看露天电影了,而是改为看“内部电影”,地点在大院里的礼堂。没有人给我家发票,所以,我就失去了看电影的权利。我妈不会为这点事情去求人,她只是对我说,看电影又不能当饭吃。我表面没有说什么,但内心的失落写在脸上,让人看了很不落忍。

我对电影的渴望终于引起了邻居的注意。他们把自己得到的电影票给了我,说:“去吧,你今天晚上看电影去。”

那个下午我一直心不在焉,就是因为晚上的电影。我没有心思干任何事情了。等到吃过晚饭,我兴高采烈拿着电影票出了门。快走到礼堂门口的时候,突然有人招呼我:“小孩儿,让我看看你的票是几排几号。”我还以为是换票的,经常有人因为不能和朋友坐在一起,而在电影院门口和别人换票。我挺好心地把票递给了他,没想到另外一个人突然从背后抱住了我,拿到票的家伙扭头飞快地跑开。

我的票被抢走了,那个抱住我的人还安慰我:“别怕,我一定帮你追回来。”

他追不回来,因为他们本来就是一伙的。这个道理,还是大人

们讲给我听,我反应了好半天,才恍然大悟。

大院是封闭的,弱肉强食的家伙肯定就是这个院子里的子弟。我开始对这个大院产生了深深的厌恶。

再过几年,大家开始买电视,是那种黑白的九英寸小电视,还没现在的音响大,卖一百块钱一台,相当于当时普通人三个月的工资。当然,有钱并不意味着肯定能看上电视,因为电视要“票”才能买,而“票”,是紧缺货,没有通天的本领休想弄到。

邻居家就有一台电视。每天晚上,我就跑到邻居家去蹭看。刚开始还不怎么着,但时间长了,自然被别人给了脸色。我年纪小全然看不出来,依旧在电视前聚精会神,直到我妈一次又一次地叫我,终于忍耐不住,在邻居面前冲我发了火。我那天挨了狠狠一顿数落,要不是天太晚,暴揍一顿都是有可能的。

但是,第二天我的运气就完全转回来了。黄昏的时候,我妈居然让人搬回了一台崭新的九寸电视,让诸多为电视发愁的街坊艳羡不已。从此以后,我过上了有电视的日子,并且在这一辈子里再没有和电视分开过。

好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当时我妈就是要争这口气。她一大早就到工厂里找到了她的徒弟,说:“你今天无论如何要给我弄回台电视。”恰巧,这徒弟的同学在电视机厂,也不知使了什么手段,当天就让我们家扬眉吐气,走在了时尚的前列。

不久,我家搬离了部队大院,到了朝阳门外。我在外面结交的新同学,也就是部队大院孩子看不起的“胡同串子”们,教我知道了什么是仗义。那种有福同享、两肋插刀的豪爽,是部队大院里的孩子所不具备的。

现在回想,部队大院给我留下的后遗症有两个,一是我最看不惯莫名其妙就有优越感的人。这种人现在不会在部队大院出现了,

而是经常会出现在电视台等垄断的地方,反正我见了他们就毫不客气。另外一个,就是我拼命地看电影。我不仅买下了五十八英寸的大背投,还买了堆积如山的光盘。这也算是对童年生活的一种补偿吧。

好心人

那个时候我还在当学生,独自跑到广州玩儿。其实也算不上玩,就是满大街瞎逛。后来逛腻了,想回来,买了火车票,兜里只剩下十几块钱。

离火车开走还有四个小时,我就继续在外面看街景。事情就是在这个时候发生的,一个打扮得很时髦的小伙子走在我身边,突然失声大叫起来。他弯腰从地上捡起一个小小的锦盒,大声问着:“谁掉东西了?”接着他转向我:“是你的吗?”

搁到现在,谁都知道我碰上什么人了。可当时,这一类的骗术才刚刚诞生,任我想下天来也不会知道其中有诈。所以,我的第一反应是:我怎么没看到?为什么不是我捡到它?尤其是当他缓缓打开那个盒子的时候,我几乎肠子都要后悔青了——那可是一枚金光闪闪的戒指。我一辈子走路的习惯都是低着头,可就在那么一瞬间,我是在东张西望来着。

我思想斗争了一下,最后还是老实占了上风。我说:“这不是我的。”

小伙子以行家的口吻说:“这个大戒指一定是很值钱的啦。”他打开锦盒的底部,露出一个小卡,上面是99纯金的证明,接着,他又从里面翻出一张折叠很工整的发票来,展开。我靠,上面写着:叁万伍仟元整。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看一眼戒指,看一眼对面的男人。他只是再次问我:“真的不是你的?”废话,要是我的我能不承认吗?所以,我肯定地摇了摇头,心里却升起浓浓的遗憾来。我说:“这是别人丢的。要不咱们再找找?”

“既然不是你的,这样吧,咱们把它分了吧。”小伙子兴奋地说,“这是咱们两个发现的,见面有份。”

事实证明,关键时刻,我的道德品质还是禁得住考验的。我坚定地拒绝道:“那怎么行?你想想丢了这戒指的人该有多着急?”我的话一下子让我变得高尚起来,顿时心情大振,语言流利多了。我说:“我可以帮你问问,实在不行,就放警察那儿。”

小伙子当场愣住,他可能完全没有料到他会碰到这样的一个人。他想了想说:“其实我要戒指也没有女朋友可送,你只要给我八千块钱,它就归你了。”

我摇头,我说:“我建议你还是把它搁警察那儿,谁要是丢了肯定会去那里找的。要不你就在这儿站着,失主会回来找的。”

“六千也行。”小伙子失望地看着我,“三千块你总有了吧?”

事后回想起来,我真的有点害怕。要是我身上恰好有三千块钱怎么办?要是我不急着赶火车怎么办?我是否能经得住诱惑啊?我也拿不准。

但在那一刻,我可没想那么多。我固执地建议他不要打这枚戒指的主意。我说:“我忙着赶火车,要不然我就和你一起站在这儿,等来警察,或者等来失主。”

小伙子苦笑着说:“我看还是给警察吧。”

他收起了那个盒子,转身消失在夜色中了。

我特善良地以为,他一定是听了我的话,去找警察了。上了火车后,我还琢磨,如果我答应和他分钱,也许现在我已经阔了。

回到北京后,我把这件事情讲给别人听了,好多人立刻投来景仰的目光,还有一些姑娘,看我的眼神顿时变得柔和起来。直到三个月后,我在晚报上看到一个老太太遇到了类似的事情。她因为贪小便宜,做出了和我相反的选择,结果,被骗走了两万多块钱。我这才恍然大悟,明白那个戒指是假的,心里庆幸,老实人最终不吃亏。

我一直没想明白的是,他们为什么会选择我,一个看上去根本不可能有钱的学生。想不出答案来,我只好认为,是骗子看走眼了。

多少年后,我把这故事当笑话讲。酒桌上大家笑得东倒西歪。只有一个女孩没笑。她认真对我说:“你是好心人。你可得坚持下去,要不我们这个社会里,就少一个善良的种类了。”

坐飞机

运气这件事真的很难说,有时候背运了,你都不知道怎么回事,一路跌跌撞撞。

我朋友老李是搞摄影的,有一次去西藏出差。对于搞摄影的人来说,去西藏就是去天堂。他盘算好了,去的时候坐汽车走青藏线,沿途可以拍很多旖旎风光照,回来的时候坐飞机,可以在高空俯拍雪山。

一路上都还顺利,完全是按照他的计划行事,到了回来的时候,西藏的朋友给他买来了特别便宜的飞机票,好像只有三百块钱到成都。老李大喜,以为自己交了好运,可他一上飞机就叫苦不迭。这是一架货机,货没装满,就装了几个人。座位好像就是空降兵跳伞时坐的那种,面对面,背靠机舱。其实飞机里面环境艰苦倒没什么,关键是舷窗有两人多高,根本不可能搞俯拍。

老李想下去已经来不及了,他还盘算呢,等飞到雪山顶上就站起来,举着相机没准能够着,要不就脚下再垫点行李。实际情况是,在雪山上空,飞机遇到了气流,颠簸得厉害,别说站了,坐都坐不住。老李就这样七荤八素地回到了成都。

坐飞机,是旅行中最容易考量运气好坏的了。有一次我去公干,早班飞机,可到了机场却被告知,我们的飞机晚点了,什么时候起飞不知道。我们一飞机的乘客被带到机场的一个候机室,失去了人身自由,就那么傻坐着。不许抽烟,也不许出去。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每两个小时,我们一人能拿到一瓶矿泉水,中午还得到了一个盒饭。我对这样的事情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身上连本杂志都没带,无聊得开始数从门到窗子是几步,窗子到门又是几步。后来也不知道是几点,我看到外边有卖晚报的了,大喜过望,想去买报纸,却被保安拦了回来。卖报纸的好像是在另一个区域,按机场的规定,我们这些已经换了登机卡的人,是不能越过雷池半步的。

这还不算是最倒霉的。最倒霉的一次是在广州。那次我和单位一个女同事一起出差。由于经费有限,我们不得不住在一个像大车店一样的招待所里。我们只包得起一个单间,就让人家姑娘住了,我自己无所谓,睡在哪里都沉沉的,就选择了二十多个人一间的大房。结果,晚上我被人掏了包,所有的公款被偷了个精光。

在早晨报案后,旅店的老板开始劝我们搬走,仿佛我们给他们带来了不祥。我是真的急了,当天就找到广州的朋友借了钱,买了两张直飞北京的飞机票。

那一次,我们真的体会到了什么叫船漏偏遇顶头风。下午到了机场,飞机还没影呢,一看就知道要晚。等了两个小时,人家告诉我们,飞机是技术故障,恐怕要等到晚上十点。

我们的正点起飞时间是四点,所以很多人都没吃晚饭,打算回到北京再说,也正是因为飞机差一点不在饭点上,机场拒绝为我们这个航班的乘客提供任何吃食。我们就那么饿着,满怀希望地等着夜晚十点的到来。

十点,我们终于登机了,飞机在跑道上缓缓滑动着,也像没吃饱饭一样,最后又停了。空乘告诉我们,还是有故障,还是不能飞,我们必须下飞机。就这样,我们回到了候机室,而所有的行李,却被留在了飞机上。一个多小时以后,大家被集体拉到广州郊区一个黑黢黢的镇子上,住进了比城里招待所还乱的一个宾馆,这里到处都是误机的乘客,整个前厅乱得像一锅粥。

我的女同事偏偏在这个时候发烧。我是彻底急了,挤到前台前,要求他们必须给一个单间,让我的女同事住下。那个前台的服务员白了我一眼说:“你是不是想和她一起住啊?你们有结婚证吗?”我把记者证拍在他面前,顿时引起了群情激愤,大家此起彼伏地高喊着:“告他们!”“给他们曝光!”

这阵势,估计前台也见得多了,她把一个小牌推到我面前,上面写着投诉电话的号码,接着又把电话推过来,意思是让我打。我在众目睽睽之下打了,那个投诉电话根本就没有人接。

在这一刻,饥寒交迫的旅客们妥协了。大家纷纷挤过来抢钥匙牌,找到自己的床位后到处找饭辙。此时已近午夜,在这个不知地名的偏僻地方,哪里还有吃的?

有的人有些零食,但都和行李一起留在了飞机上。而我的女同事留了个心眼,在出机场的时候买了高价荔枝。我们就靠着荔枝,撑过了这个夜晚。

第二天凌晨四点,大家被叫起来,昏昏沉沉回到了飞机上。这次广州之旅,如同噩梦一样留在记忆中。

后来,我也曾经多次碰到运气不好的事情,但想起那天夜里的经历,就觉得没什么。

民航的服务态度改善了很多,从媒介上看,至少投诉电话能打通了。但我对坐飞机仍然耿耿于怀,生怕厄运再次发生在我身上。

看球

1983年的时候,我家正好住在三里屯,离工体很近,所以我经常在周末骑车到工体转一圈,如果有球就买票进去看。

那个时候还不兴职业联赛呢,但经常有国际邀请的赛事,比如长城杯,也有当时不职业的甲级联赛。最有意思的一场球,是中国队和一个东欧国家的俱乐部队踢球,到终场前还输了个0∶3呢,结果进攻一次进个球,再进攻一次又进个球,最后那队懵了,居然又被搞进去一次。补时3分钟踢完,3∶3。

当时球票不贵,去看场球,家里也习以为常。民风淳朴,有时候我背着书包去的,懒得存包,就把包往工体绿地里的哪个树根下一放,看完球再去拿,那包还在那儿。

结果我这种好孩子,在看球的时候被抓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那是一场甲级联赛,北京队在主场和辽宁队踢。辽宁队当时是最强的,一直拿全国冠军,所以这球也算是焦点之战了吧。本来大家也没敢抱太大希望,结果北京队上来就以2∶0领先。这下不得了,全场情绪被煽乎得沸腾。可偏偏世事弄人,最后辽宁连进3球反败为胜了,大家一下接受不了,散场后就有人围攻了北京队的休息室出口,砸坏了北京队的汽车玻璃。

但这样的坏事我可没干,我就觉得辽宁队踢得真不错,尤其是那个叫关正斌的前锋。于是我就以一个粉丝的心态,跑辽宁队的休息室外等着去了,还等了好长时间。人家踢完球要洗澡,洗了澡还要开总结会,开完会出来已经快1个小时了。关正斌出来走过我面前时,我跟他握了握手,本来还想要签名,但我这人比较内向,一犹豫,人家上车走了。

我心满意足地想回家,万没想到自己已经出不去了。原来北京队那边动静越闹越大,警察一下子把整个工体的大门全关了,在工体的大院里来了个地毯式搜索,凡是没有离场的人,全都给集中到广场站队。不光是我这样的,还有那些压根就没看球,躲在树丛中谈恋爱的野鸳鸯们,尽数落网(当时还不兴开房呢,也没办法开房,所以谈恋爱的人天一黑就往工体小树林里扎)。

我们被集体带到工体下面的体操房里蹲着,大概有个一二百人吧。也没人理我们,周围站了一圈警察。我心里可是一点没慌,觉得自己没干什么坏事,顶多把事情说清楚了就可以回家了,唯一担心的是回去太晚挨家长修理。大约过了20多分钟,来了个胖警察,好像是个官,满脸怒气的。他们商量了一下,就开始拍录像,还喝令每个人都抬起头来。那时候摄像机还是稀罕物呢,我的第一份影像资料就这么留给警察局了,这叫留案底。

拍完录像,开始一个个讯问。屋子里的人都打着蔫儿,都是悔意顿生的样子。只有我觉得自己没把柄,一脸正气地跟警察解释我去干什么去了。那警察看我不服气,就有点火,声音挺大地对我说:“你没离场,就是助长了犯罪气焰,客观上起了坏作用。你还不认错吗?”我心里说,我哪知道那帮人砸车去了啊?我还觉得委屈呢。嘴上就不说话。警察接着说:“你要觉得没错你就接着蹲着去,什么时候想通了什么时候回家。”我一听能回家,赶紧说:“那我现在就想通了,认错还不行吗?”当时就想,差不多行了,警察的解释也勉强过得去,回家就行。

夜里三点多,警察去敲我们家门,把我爸迷迷糊糊叫起来去领人。我爸还以为我早回家睡觉了呢,看见警察还真感意外。见了我爸,我可真是有点羞愧了,觉得这事还得麻烦我家长,太过意不去了。

我以为这事情就这么完了呢。可过了一个星期,班主任找我谈话了,意思是有关部门找到了我们学校,把我那天看球闹事的情况给反映了。这还不算,据说有家报纸还要把那天关体操房的所有人的名单登出来。我这叫一个气啊。我心想,这不是要把我彻底搞臭吗?不仅要把我搞臭,还要把我家和我们学校搞臭,这什么事儿啊?我招谁惹谁了?

好在学校领导比较明事理,问了我的情况后,向有关部门汇报,说我是个好学生。于是登报纸的事情才不了了之。好在我爸也比较相信我,依旧允许我去看球。“5·19”事件那天我也在场,眼睁睁看着中国队输了球。我比较有经验了,知道要出事,把同去看球的同学拉回了我家,算是长记性逃过一劫。

过了好多年我上了大学读了书,才知道什么叫“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彻底明白那天遭到的待遇是不公正的。也是过了好些年,我们的警察才取到了经,知道怎样合理地对付球迷骚乱了。常和我一起看球的一个同学还当了警察去工体执勤呢。我想,人和社会长大都是需要过程的吧。

只是那球踢到现在不仅没长进,还越来越抽抽。我虽然还关心足球,但现场怎么也不想去,担心别人说我是吃饱了撑的。

世界杯

看见马拉多纳胖成那样,看见普拉蒂尼头发都白了,看见贝肯鲍尔秃了顶,心里就不由得郁闷起来。他们在变老,说明我也在变老。

我是从1981年开始看足球的,那年中国队参加预选赛,对手里最强的据说是科威特队。结果到了北京的工体,科威特队就傻了,人山人海啊。震耳欲聋的喊声里,他们连点球都没罚进去,让中国队结实地打了个3∶0。后来又和沙特队踢,中国队上半场丢了两个球,下半场一下子灌回去四个,荡气回肠。

那一次中国队早早就踢完了比赛,放假了。还剩最后一场,沙特主场和新西兰,如果新西兰和沙特踢成5∶1,那么积分净胜球什么的就和中国队一样了,两个队就得加赛。凭着沙特的实力,怎么也不会输到这个份上啊。当时没有放水这个概念,觉得谁踢球都得为了国家荣誉。万万没想到的是,还真踢成了5∶1。中国队仓促集合去跟人家加赛,输了,让人算计得可真叫惨。

1982年的世界杯每天只转播一场,半夜三更要扛着看球,家长不干了。那时我还上中学呢,到点不睡觉可是犯了大忌,更何况还是考试的时节。于是我就在大人睡着的时候,偷偷把那个9英寸电视搬过来,拧没声了看。看完后还得找挂历纸,在背面用彩色水笔画一张“世界杯快报”,吭哧吭哧画一个多小时,谁进球了,怎么踢的,一一画好写明,这也得干上个把小时。到了早晨,再听电台新闻里播报没转播的两场球的比分,填上,然后把这张纸宝贝般地带到学校,给同学传阅。大家都看不成球,全指着这张纸呢。

我没想到的是,到了1998年的世界杯,我还真和同事们办了张“世界杯特刊”。每天早晨5点半最后一场比赛结束的时候还在写稿子想标题,到了7点,报纸已经在地铁里卖了。这张报纸让全北京熬不了夜的人在第一时间知道比赛的结果。路透社还拍了一张特刊挂在报摊上的大照片,报道的内容是“世界杯热潮席卷中国首都”。可不是嘛,球踢完了欧洲那边的人都洗洗睡了,美洲那边还是黄昏,这张报纸,没准还真是全世界出得最早的报纸呢——在中国,没一家比我们快。

还是说看球吧。每当世界杯要来的时候,真正的球迷都寝食难安,开始算计着翘班了,好像对待女友老婆,也格外地温柔体贴。目的很明显,过两天老子要闭关看球了,预防针早点打。

最近几年情况变好了点,因为不少女孩也被煽乎得爱看世界杯了。她们看球是为了追星,不过爱追不追,只要爱看,那就算是志同道合。所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撺掇自己的女人看球,如果再摊上一个球瘾特大的上司,那可真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幸福。

我准备得最充分的一次世界杯,是1994年。那年球在美国踢,黑夜白天和咱们这正相反。于是我就买了一个不锈钢小餐车,上面放满西瓜果汁啤酒香肠,边看边吃那叫一个爽。但这还不是最痛快的。最痛快的一次是2002年,没时差,我又正好没上班,于是就剃了一个大秃瓢,上身是海南岛的那种花花绿绿的短袖“岛服”,下身是一大裤衩,脚下趿拉板,手中大蒲扇,头一场在饭馆,第二场去酒吧,第三场回到家里躺沙发上,看完写点评论,那生活叫一个充实。

算起来,我已经连续五届,看世界杯看得一场不落了。五届,就是二十年啊。下次还能看完整版吗?在电视里看见以前好多大牌都英雄迟暮的样子,心里也打鼓,就算有体力也未必有时间,就算有时间也未必有那份逍遥的心情啊。

人生真如白驹过隙,折合一下,人这一辈子,不就是十几届世界杯吗?要是只算全须全尾看下来的,总共也没几回了。不过话说回来,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么个可惦记的事情,我还会觉得生活是快乐的,偶尔甚至还盼着时光快些过。世界杯算是个人生亮点,四年才让自己痛快一次,不能算奢侈。

长头发

头发始终是个问题。

我的头型偏圆,典型的蒙古人种,所以头发经常是不尴不尬的。如果剪得太短,圆头圆脑,很不受人重视;如果留得稍微长些,就纷乱无比——了解我的人认为我是不修边幅大化无形,不了解我的人还以为我是个肮脏邋遢的家伙呢。

于是在那个年代,在我充满活力、神采飞扬、自己觉得经常要抛头露面的时代,我开始留长发,我把头发留到了腰际。

想想当年我的形象吧:长发飘飘,整齐地拢在背后,天庭红润,目若朗星,胡须刮得干干净净,身穿浅色丝绸衬衣和柔软的长裤,手执白色的扇子,如果天冷,外面就套上黑色的风衣。我的形象设计当然不是来自什么艺术家的启发,而是来自中国的古典文人:恋爱中的司马相如、唱歌的嵇康、醉酒的李白、排戏的李渔。那个形象中的我显得飘逸洒脱,而且经常口吐莲花,妙语如珠。

由于我的形象不拘一格,自然显得格外出众。单位里的领导开始重视和注意我,同事们则先入为主地认为我天生就是文化界的人物。最让我得意的就是那些办公室女孩的表现:每当我坐到电脑前写稿子的时候,总能有一个姑娘闲下来,站在我背后,不厌其烦地为我梳理长发。所以无论我多忙,头发总是能够一丝不苟,那上面凝聚了太多人的关怀与灵动。

至今我仍然认为,那是我一生中发挥最出色的阶段,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能顺利地完成工作,而且运气也特别的好。我觉得,人的成就和他的气势有关,而形象则是气势的支撑,在一个良好的“场”中,经常发生事半功倍、气势如虹、势如破竹的情况。在某种情形下,魅力是可以左右整个局面的。

因为我的工作表现良好,很快就受到了提拔和重用,换句话说,我要当个小官了。领导在和我谈话的时候,极其语重心长。他说:“你的责任重了,在很多时候,你将代表一个单位的形象。”当然我理解领导的苦心,在那次谈话后的一个小时,我就来到了单位附近的发廊。我对大工说:“把我的头发给剪短。”

剪发的时候,我睡着了。我就知道大工忙得不亦乐乎。当我醒来的时候,却惊奇地发现,大工并没有给我剪发,而是精心地把长发修理了一番。我问:“你没听清我的要求吗?”

大工是个害羞的小伙子。他搓着手说:“这一头长发,都是气血养的,凝聚着不少精华,剪了可惜。”

我一板一眼地说:“我要升官了,你说付出点代价是不是值得?”

大工理解地点点头。不过他又努力说:“我怎么觉得我像个刽子手?”

我坚持:“是我让你剪的。板寸,明白吗?”

大工叹了口气,动手了。长发时代就此终结。

事情变糟是从一次牌局开始的。开始一切顺利气势旺盛,可渐渐地,关键的牌总是摸不上来。后来这简直成了习惯。那一次,我大败亏输。

这是我留长发的时候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由于无事可做,那些给我打理过头发的姑娘纷纷嫁人,工作时了无意趣。虽然我的气势还在,间或也有所斩获,但毕竟大大不如从前了。在辛苦和忙累中,不知不觉十几年蹉跎而过。

我想,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一旦有所提高就不能张扬个性。个性一张扬,很多人都不敢给你机会了。但收敛了自己,可能也收敛了步伐。没有证据能证明这一点,但它肯定存在。长发时代的终结,就像一个转折点。我从大步流星,渐渐变得亦步亦趋,有时甚至赶不上步点。

有一次,我梦见自己变成了网络精英,长发飘飘,手刃投资巨子,扎得大款。那是何等的酣畅淋漓,豪情万丈。

去哪谈恋爱

没有汽车,没有住房,没有旅店开房间,没有可去的地方。80年代的人谈恋爱都去哪里?

那时候我家住在日坛公园的西门外,由于不收门票,上学下学都可以穿行其中,吃完晚饭还总去那里遛弯。里面有唱戏的,耍把式的。我见过有位老爷子当众把一个大钢球往嘴里塞,结果有看客嘟囔一句:“这玩意儿吃下去,估计一辈子都不饿了。”众人笑场,老爷子差点就被噎着。

日坛公园里古木参天,灌木丛生,有山有水,但是千万玩不得藏猫猫。因为随便钻到哪个草棵子里,都有可能看到一男一女,或坐或卧,在那里窸窸窣窣。那个时候人们脑子还比较传统,觉得这么搞是丢人的事。所以冒失闯入的孩子闹成大红脸,野鸳鸯们也张皇失措。但是没办法,不在草里呆着去哪呢?于是,明知道很可能会被人发现,但还得迎难而上。好在天色已黄昏,彼此都看不真切。

除了日坛公园,野鸳鸯们的天堂还有公主坟的环岛,就在现在的新兴桥下,那时是好大一片免费绿地。据说为了制止不文明行为,有一些带红箍的治安员就专门找夜黑风高的时候钻草棵子,抓着就罚款。后来愈演愈烈,有些小流氓也冒充联防员,整个红箍,抓着人不仅讹钱,还调戏妇女。于是,有好多女孩子为了和男友安全亲热,甚至叫上自己的哥哥或同事在周围放哨。恋爱真难啊。现在的80后90后,一定要多想想自己父母当年的艰辛,不这么苦,哪能有你们呢?

听说上海人也有类似的苦恼。男女们没地方去,就到外滩的长堤旁,摩肩接踵,旁若无人,该搂抱就搂抱,该接吻就接吻,一对对相距不盈尺却互不干扰,蔚为壮观。可惜,北京没有黄浦江这样一条大河,否则也可以搞爱情大博览了。

几十年后,看到香港的一本《壹周刊》,封面文章是《老老少少打野战》,是狗仔队偷拍的香港男女深夜在某广场某喷泉亲昵的图片。立刻想,什么呀,我们这边早玩过了。

中学生们搞早恋,是不敢去那样的地方的,因为出了事会通知学校家长,那就承受不起了。但也有招数。那时候环线地铁刚刚开通(就是现在的二号线),三毛钱一张票,而且还没什么人坐。于是大家放了学,便像地下工作者似的去坐地铁,一圈又一圈。有趣的是,那时候地铁车厢里的座位还是一排一排的双人座。后来有人给报社写信,说排排座浪费空间,就改成现在这样面对面的长椅子了,那就没什么浪漫可言了。再后来,北京人多了,地铁挤了,票价涨了,不仅不适合谈恋爱,连老实站着都困难。

我当年谈恋爱的时候,喜欢轧马路,从人民大学走到动物园,从酒仙桥走到新源里,还从西单走到永安里。天上地下,跟姑娘东拉西扯,关键处却怎么也说不出来。现在的脸皮倒是厚多了,可让我再这么走,我可走不动了。再说街上那么多人,行色匆匆,都赶着去挣钱卖力气的,哪还有这么多闲情逸致。再看看日坛公园,不是会所就是高档餐厅,哪儿哪儿都不能随便去,去了就紧张。

这城市,越来越不可爱。

雨一直下

上小学,放学回家,突然天降暴雨。当时庆幸了一下自己没挨淋,可又觉得差了点什么。坐凳子上仔细琢磨,猛然想起我妈现在该下班了,正在路上。于是赶紧拿了雨伞冲到街上。小孩子考虑问题太不周全,雨伞拿在手里,却忘了自己打,结果弄了个透心凉,现在想起来可真够晕的。

我这脚步匆匆走到街角,就看我妈骑车回来,也是浑身湿透。她到我面前大惊失色,问我要干吗去?我说:“给你送雨伞啊。”她笑了:“你送到街角也不管事啊。”随即又很感动地补上一句:“真是,儿子会心疼人了。”

这是印象中最早的大雨了。后来上中学,从台湾传来一首歌:“哗啦啦啦下雨了,看到大家们都在跑。啪啪啪啪计程车,他们的生意是特别的好——你有钱坐不到。”我摇头晃脑地唱个不停,心里却很老土地在琢磨,这“计程车”是个什么东西?那时候小,我们城市也落后,根本就没见过出租车呢。

有一次自己骑车去上班,也是遇到暴雨了,在小商店里躲了一会儿。也就十来分钟,雨过天晴。推着车进了通往单位的小胡同,顿时傻了眼。胡同已成河,黄色的泥水滚滚而来,竟然没过了膝盖。最妙的是,水中圆滚滚地漂着无数的大西瓜,显然是一辆西瓜车翻了。胡同里除了我,一个人没有,那是怎样一幅诡异的画面啊。我就这么蹚着水,推车走过了这条长长的胡同。

那时候体力好,经常骑车从海淀到朝阳,一点都不觉得累。有一天晚上,也是大雨倾盆,送一个女孩回家,我骑车在前,她骑车在后,尽管差不多全湿透了,可一点都不觉得辛苦,反倒觉得挺浪漫挺惬意,还你一句我一句唱小曲儿,心里则盘算着这场雨来的真是时候,说不好一会能上演点雨中情呢。

但是,人还是不能太得意了。我们骑到现在的四道口附近的时候,前面出现了一大片水洼,我一高兴就冲了过去,谁能想到水底下还有块大砖头。那肯定是刚才行人为了过马路扔到路中间垫脚的,后来雨大了,水没砖头,根本就看不出来。结果我连人带车玩了一前空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坐在地上的。那女孩先是问我摔疼了没有,然后就笑,因为我是一身水,车把也摔得倒过来了,很是狼狈。浪漫的感觉顿时消失,自卑涌上心头,我是什么情绪都没了。

从那以后,我再不敢在雨天骑车出去,铤而走险。

后来开了车,在雨天也是小心谨慎。有次和朋友约好晚六点在天通苑吃饭,知道会下雨,我乖巧地下午就去那里逛,怕堵车。五点半坐在饭馆里打电话,朋友说已经出来了。他距离饭馆只有五六公里,我想再堵半个小时也该到了。万万没料到,我等到了六点半,他还在路上堵着呢。当时我饥肠辘辘,只好先点了盘肉先吃着,磨磨蹭蹭吃完了,让服务员拿走盘子,好像什么都没发生,再打电话,他说快了,已经前进了五百米了。

终于在七点半,我等来了他的老婆孩子,娘俩实在饿急了,决定下车步行来饭馆。我赶紧热汤热菜地招呼。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才见我那朋友蹒跚进门,满脸郁闷。

我喜欢雨天,觉得凉快,觉得爽,可每到雨天就倒霉,也是规律。去年请了三天假去三亚,满心怀着对阳光海滩的向往。飞机起飞了两个小时,就快到达目的地了,我那叫一个兴奋。然后呢,广播里传来的一句话叫我彻底凉快到底:“女士们先生们,我们遗憾地通知您,由于台风和暴雨,三亚机场已经关闭,我们将转飞南宁降落。”

我郁闷地在南宁机场的招待所里度过了24小时。因为飞机随时可能起飞,所以不能出门,只能在附近的草坪上散步。那个机组的机长告诉我:“我们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飞,雨一直下呢。”

后来我在三亚的海滨酒店里,还梦见过机长笑着对我重复这句话。

吃辣椒

80年代《中国青年报》有一位战地记者很有名,他是云南人。云南人自称特能吃辣椒。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学生,很仰慕地坐在他办公室里,跟他说我能吃辣的。他脸上立刻现出不相信,随手就从桌子上拿起两瓶从云南带回来的辣椒酱,拧开盖儿,各插进一把小勺。递一瓶给我,说:“我们比赛。”

那是相当惊心动魄的场面。我们相对而坐,脸不变色心不跳地往自己嘴里送辣酱,一勺接一勺,目光却是看着对方。当吃到第十二勺的时候,他放下了瓶子,说:“好了,我相信了。”

我的父亲是江苏人,母亲是河北人,这两个地方和辣椒关系不大,而且家里做饭也不放辣椒,可我偏偏对辣椒很感兴趣。记忆中头次沾辣椒是上小学的时候。那时候我们吃食堂,去食堂的路上,正好有一户人家在院子里种了一片辣椒,绿的红的挂在矮小的枝头煞是好看。我们一群孩子就眼巴巴站在那“观赏”。主人见了我们,当然也见到我们手里的饭盆,就招呼:“一人只许摘两个。”我们就一人摘两个。摘了直接放进嘴里,到了食堂已经龇牙咧嘴满头大汗。

上大学的时候,兜里经常没钱。同宿舍的穷哥们儿为了防止月底揭不开锅,总是在月初的时候凑钱买下一大口袋方便面,好像是十五块钱。那时候的方便面远没有现在包装得那么精美,它们只是一块一块,被裸体放在长长的透明塑料袋里,一袋三十个,很像现在超市里卖的整包装卫生纸。没有调料,饿了还可以拿起来就着开水干啃。好在是油炸的,多少有点油味儿。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我们宿舍基本靠这玩意儿生存。

吃的时间长了,口里自然会淡出鸟来。于是大家狠心,去食堂买点咸菜下面。这天被派去买咸菜的兄弟,一回宿舍就兴奋异常,大呼小叫。他从书包里慢慢拽出一个大玻璃瓶。大家定睛细瞧,顿时欢呼起来。那是一个大个的雀巢咖啡瓶子,里面满当当的全是辣椒酱,我们甚至还能看到夹杂的被轧碎的花生仁。不知道是哪位好心的兄弟或者姐妹,从家里拿来这瓶辣椒,满怀优越感地带着它去食堂吃饭,然后又豪爽地把它丢在了饭桌上,被我们宿舍眼尖的同学发现,再满心欢喜地带了回来。

那真是美啊,在接下来的一周,我们全宿舍的伙食都被这瓶辣椒带得活色生香。我就是在那个时候迷上辣椒的。

印象里最珍贵的辣椒,则来自西安。那年我在西安过春节,临回北京的时候,住的那家老人拿出一个大笸箩,上面满是晒干的辣椒。他让我帮着,一起把辣椒的蒂杆掰掉,然后用一种自制的小搅拌机把辣椒研成粉末,装在一个大牛皮纸袋里。回到北京从行李里拿出纸袋,浓香扑鼻。辣椒油已经把纸袋浸透——我真的无法想象,看上去枯干的辣椒,还会有这么浓郁的油香。我把那些辣椒装在茶叶桶里,只有家里来了客人才拿出来用。五六年过去了,老人已经走了,可那辣椒却仍然在。拿出它来,就会想起我们研磨辣椒的那个画面,仿佛电影一样。人生的过程大多如过眼云烟,留在脑海里的,就是这些深刻的画面。

喜欢吃各种辣椒,湖南的剁椒、四川的泡椒,还有海南的黄灯笼椒。经常买来馒头,抹上就吃,即使上火起泡也在所不惜。嗜辣的人可称“辣椒派”,喜欢那种香,那种咸,那种微微的疼,让人迷醉。

暗恋

大学里最后一个新年,正逢广播电视课录音实习,宿舍里一人一台录音机、一柄麦克风。

新年之夜,同室老南不慎喝得酩酊大醉被抬回来躺在床上,兀自喋喋不休。大家仔细听去,依稀觉得老南的谈话有些内容,于是不约而同忽地扑上前去,六柄麦克风同时对准老南的嘴巴。

问:“老南,你心里对咱们班女生谁最好?”

老南:“魏兰啊。魏兰色艺双全,我是真的爱她。”

大家没料到老南如此爽利,登时情绪高涨,问题如连珠炮般发出:“这么些年你怎么没表白?你是怎么扛过来的?魏兰知道吗?她有什么反应?”老南被问到痛处,不禁潸然泪下:“现在的女人太粗心了,我多少次暗示她,她就是置之不理,我命苦啊,男人命苦啊!”

掏心窝子的感觉一定不错,老南干脆坐起来,像国务院新闻发言人一样面对话筒,侃侃而谈,间杂以短暂抽泣和沂蒙小调。大家没想到自己身边居然还有这么一段血泪史,乐不可支,不停地诱导、启发。老南从食堂里抛媚眼讲到课桌上蹭胳膊,又从魏兰的孤傲讲到妇女的操守,细节清晰,条理分明,偶尔还来句幽默,让憋得小脸通红的弟兄们哄堂大笑。

老南沉睡后,激动的同学们立刻开始编辑,大家决定要把这个采访当作业交给老师。

次日清晨,老南醒得最早,他随手打开录音机,听到昨夜的采访。忽然,老南狂笑不止,他把宿舍所有的人都叫醒:“快听听这是谁呀,居然连魏兰都喜欢,哈哈哈,他可真是个傻小子。”

那时吃什么

80年代上大学的时候,晚上的夜宵是馄饨。在学校门口,馄饨摊依次摆开,一头是小火炉,上面烧着滚汤,另一头是小柜子,拉开是一层层的抽屉,里面摆满了小馄饨。摊子下面是两个铁桶,一个里面装着干净碗,另一个里面是水。脏碗在水里涮涮,就成了干净碗了。

说是馄饨,跟面片也差不多。馄饨皮里,用筷子沾一点点肉馅,往上面一蹭,卷巴卷巴,就成了馄饨了。虽然不厚道,但是便宜啊,而且好歹也有点肉味。所以那是我们的美味。后来和我们的艺术课老师说起这事儿,老师就说,那比我们50年代大学生差远了。老师是中央美院毕业的,他们学校在王府井,所以经常吃“馄饨侯”。当时“馄饨侯”还是出摊的,摊子的一头,锅里煮的竟然是一只鸡,鸡汤是用来浇馄饨的。据说一年到头那只鸡总是在滚水里泡着,老师他们几个人,曾经算计把那鸡给吃了,但终究没有得手。

后来我还真的去吃了次“馄饨侯”,不行,肉馅太多,腻得慌,根本吃不惯。

在学校里饿得久了,就想吃一次货真价实的肉。有一天同学吴尖刀说,咱们去吃肉吧,我请客。听这话,当时就有铁树开花的畅快感。一行人从人民大学坐公车来到真武庙的小胡同里,坐到了小饭馆油腻腻的桌子旁,吃的是羊蝎子,三块钱一大碗,一碗不够还可以来第二碗。那叫一个爽。从那以后,我就把真武庙和肉联系在了一起,去了好多次,一直到那条胡同拆迁被夷为平地。

后来再吃羊蝎子,就没那么香了。首先羊蝎子被改成了火锅,一锅的肉还没当年的一碗多。其次骨头被剔得太干净。第三,价格太贵了,30块钱一锅都拿不下来。

有一段我经常和吴尖刀混在一起。他家住在虎坊桥那边,是北京的南城,那一带小吃不少。我们吃了李记白水羊头,还在新华小吃店喝豆汁。那是我第一次喝豆汁,吴尖刀还激我,说谁喝得少谁结账。结果我捏着鼻子往下灌,竟然喝出豆汁的好来,连喝三大碗还有余地,再看吴尖刀,喝了两碗,老实结账去了。

印象最深的是去吃小肠陈,也就是卤煮火烧。一进门,屋子不大,竟气势恢弘地摆了个大案板,上面摆满了各种下水、五花肉、豆腐块和火烧。当家的大刀一挥,“啪啪啪啪”,把诸多东西切碎,那叫一个陶醉。吴尖刀还严肃地跟我说,这的汤是清朝传下来的老汤,几百年除了文革就没熄过火。文革破四旧,老板娘拿坛子盛了老汤,深埋地下,这才传下来正宗卤煮一脉烟火。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演绎,反正是好吃啊。后来我一直爱吃这口,十几年过去,坚持不懈。但有一天吃着吃着,猛然觉出少了什么,仔细想想,原来大多数卤煮,把里面那片五花肉给省了。少了这么重要的东西,那还叫卤煮吗?从那以后,兴致大减,总觉得商家太用心计,而且还非常担心,以后的人们,也许就觉得卤煮里没有五花肉才正常。

那时候还有一道常吃的东西,是煎饼果子。虽然没有肉,但热乎乎吃下去心里踏实。可后来不知道谁的发明,用一种叫“薄脆”的东西代替了里面的油条。其实薄脆也能吃,但不能因此把油条给废了吧?咱们的煎饼摊还真这么干了。煎饼果子,那果子就是指油条啊。别管往里面打几个鸡蛋,也别管撒了芝麻还是孜然,没有油条,那就是不对劲。

好多小吃都在自觉不自觉地被改造,就像语言被改造,道德观念被改造一样。人不应该怕改造,不改造就没法发展。但改造总得越改越好,不能失去特色吧?可惜的是,大多数人还以为自己在发扬光大传统呢——小吃偷工减料变味道、长城翻新重修,还有江南古镇,把几百年老房子拆了,重新盖成仿古假住宅,都属此类。骗外行可以,咱别骗自己行吗?

羊肉串

二十多年前第一个出现在西直门的那个烤羊肉串的小伙子,可能根本想不到,羊肉串已经成了我们必须要吃的东西。现在郊区的饭馆大多都摆出了露天的排挡,除了煮毛豆和麻辣烫,羊肉串是必需的。我们村饭馆的老板说,要是不出排挡,根本就不可能挣到钱。也是,天这么热,谁有胃口吃那么正规啊,所以羊肉串成了当家主打。村头小坐,扎啤肉串,很好的消遣。

想当年羊肉串刚出现的时候,好多人还不知道什么叫孜然呢。那时候卖一毛钱一串,也没有现在的大,都用自行车条穿着,新疆小伙子歪戴着帽子,嘴里一嘟噜一嘟噜地吆喝,然后大姑娘小媳妇以及饿得前心贴后背的男人、流着口水的小孩子,就眼巴巴在旁边排着队,死盯着那串儿,看它们滋滋流着油,等着轮到自己,有时候要等很长时间。后来烤串的人杂了,哪儿的都有,但都还学着新疆口音,都戴那彩色小帽子,仿佛那就是招牌。据说还有人拿死猫肉耗子肉冒充羊肉在那烤,但都是传说。

羊肉串的普及,我想陈佩斯和朱时茂功不可没。我至今还记得陈佩斯说:“香香的臭臭的……”那个小品让羊肉串家喻户晓,似乎也正式宣布了羊肉串作为一种大众食品的存在。

后来羊肉串在北京遭灭了,主要原因还是因为烤肉冒烟,污染环境。北京是一个特别穷讲究的城市,尤其是对广大群众热爱的街头食品,灭得厉害。那些街边摊似乎一夜之间销声匿迹。当时还公布了举报电话,哪儿冒烟了一个电话城管就到,比现在交通事故警察来得还快。所以在一个短暂的时间里,想吃到羊肉串特别难。

但羊肉串的生命力相当强大,很快饭馆里就出现了变种的羊肉串,那就是小饭馆们把桌子变成烤炉,出售生的肉串,提供调料,让顾客自己烤。记得有一次新年之夜,我曾经坐在这样的小饭馆里,喝着小二,烤着小串,和老板一起听收音机里的新年报时。那天外面大雪纷飞,交通断绝。这个新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我烤肉串的手艺,也就是从那时候练出来的。

这么多年,北京流行过很多吃食,比如鱼头火锅、红焖羊肉、麻辣鸭脖等等,在一定时间段内大领风骚,但能经久不息且规模日趋庞大拥趸众多的,似乎首推羊肉串。不会烤羊肉串的男人不是热爱生活的男人,这话是我们村口卖羊肉的那对夫妻说的,他们卖羊肉和羊腰子,同时还卖竹子或者木制的扦子,卖辣椒面和孜然。显然附近有他们的稳定的客源。

非典的那些日子,大家在家都憋坏了,最后实在按捺不住,就在邻居露台上组织了一次烤串大会。买了羊腿和羊里脊,花一整天功夫切块,端一大盆子去,男的烤,女的串,气氛很小农,很亲切。

羊肉串的同化能力也是超强的。比如北京曾经有一些韩式烧烤的小店,他们烤串是刷辣酱的,如果想吃孜然的,要特别声明不刷酱,可慢慢的,就变成刷酱才需要声明,这表明经营者已经为了群众口味放弃了自己的坚持。现在郊区排挡,不管是韩式的饭馆,还是四川的、湖南的、老北京的、东北的、山西的,都要摆个铁皮炉子烤串,尽管我认为,几乎没有一家烤串的手艺比我强。

有时候,我的确很同情那些住在饭馆楼上的业主们。底下的排挡烟熏火燎,人声嘈杂,世界杯的时候拿电视放球赛,没球赛的时候还有人搞歌舞二人转,这么热的天,吃不好睡不着啊。可又有什么办法?城里好管郊区不行啊,一到郊区就是羊肉串的汪洋大海。只能慨叹命不好,生在了有羊肉串的时代。

快三十年过去了,羊肉串影响了至少两代中国人的胃。它味道浓郁,操作简便,烤起来形式感强(一边撒辣椒面嘴里要一边嘟噜),在肉类价格飞涨的时候,让我们对吃到肉充满信心。别再说它是新疆风味了,以后谁写中国饮食史什么的,肯定会有它的重要地位。它的辉煌历史才刚开始,它会以我们意想不到的速度再次风靡的。

黄家饭

和著名出版商张小波约吃饭,他挺神秘地说:“带你去见一个人。孟尝君你认识吗?”

“认识。”我点头,“此人门客三千,生活在两千年前。”

“转世了。”张小波肯定地说,“就住在望京新城,而且远不止三千人的规模。”

这是说什么呢?满腹狐疑,七拐八绕来到一高楼下面,向保安报上门牌号。保安说:“真热闹啊,今天又是一大桌。”

开门迎接的是不认识的人,还有一只小狗,叫黄小乐。张小波进门就直奔里屋而去,这才见到主人——微微发胖,有点谢顶,满面红光,出来了,听介绍,握手寒暄。此人叫黄珂。黄珂说:“坐坐,随便点。”

没什么客套了。屋子里已经有不少人,老的少的,男的女的,中国的外国的。有的见过面,有的没见过面,在东拉西扯。厨房里则飘出饭菜的香味。我属于生人,坐那儿老实看报纸、抽烟、吃樱桃西红柿,心里想挺邪啊,在家请这种规模的大客。黄小乐则特忙活,一有人来就跑过去叫,赶上门铃了。

“黄珂好客,所以每天请客。”张小波介绍说,“每天来这的三十多人,为此雇了保姆做饭。当然他自己也亲自下厨。逢年过节,这就是大伙的家,盛况空前时,还要翻台。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在他家吃饭的,达到两万人次。”在张小波的指引下,我见到了直达天花板的酒柜,上面列满了将军一样的白酒,还有林立的各式各样士兵般的酒杯。我还看到黄珂拉着人打牌的那间屋子,红酒一箱箱堆积起来,占去大半面墙。

请客请出气势来,黄珂还办了本杂志,就叫《黄客》。我认真学习了一本,内容有三:一是食客们的经历与成就;二是食客们在黄家吃饭喝酒时的图片、文字记录;三是对黄家饭不遗余力的歌颂。诗书画影样样俱全,看得人垂涎欲滴不说,还有无穷无尽的遐想。

到黄家吃饭的,大多是诗人、演员、作家、画家等等,没想到我在这里还碰见了熟人,女作家虹影,平面设计家旺望忘,还有诗人李亚伟。当然李亚伟现在的身份,是“出版界的黄花鱼”。这是以张小波为参照的,他说张小波是“巨鳄”,他自己是“黄花鱼”。不过不管是什么鱼,大家都挺自觉的,只要人在北京,到饭点没处去,就来了,其中也不乏我年轻时候就如雷贯耳的名人,让人恍然回到火红的八十年代。

要开饭了,好多人都七手八脚地参与摆台——两张长条桌鱼贯拼好,餐具凳子码放整齐,大家排排坐等着上菜。保姆兼厨娘和黄珂一样,是重庆人,麻利得很,一大盘一大盆地往上搁。黄家饭是重庆风格,鸡鸭鱼肉都有,不过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一盆豆花,那可是自己制作出品的,不蘸任何调料就能吃。当然,黄家最著名的是黄珂亲自创制的鱼——叫什么我已经忘了,因为黄小乐在老黄介绍鱼的时候正扒在我腿上,眼巴巴的瞧着我。可我还是狠心地让它失望了——黄家的规矩,不能喂狗吃人的食物。

黄珂跟我聊天,说他年轻时也是做媒介的,办过报纸,然后呢,不知怎么就开始请客了。接着他的注意力被张小波吸引。戒酒三个月的张小波执意要喝,老黄就在一边劝。当然这种劝阻起到的是反效果。在黄家吃饭,有充分的自由,喝不喝,喝什么,喝多少,一般都自己决定。

这顿饭热闹地吃完,曲终人不散,几个人要留下来和老黄玩牌。我在回家的路上想,个性极强的人能在一个大饭桌上其乐融融,菜好吃是一方面,关键还是老黄给大家创造出的那种说不清道不明,但感觉强烈的氛围。

有个周末看电视,突然发现黄珂上了中央台10频道的《人物》栏目。说的不是别的,就是他请客。张小波李亚伟虹影等人侃侃而谈,一看就没少吃。

整个节目,我就记住一句话。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更多的群众,老黄已经准备在七九八工厂,开张一个饭馆了。

卖煎饼的老太太

一勺面糊,浇在烧热的圆铁饼撑上,拿带柄的木片一划,薄薄一层,磕上鸡蛋,撒上葱花芝麻,翻面,刷辣酱甜酱,再撒孜然,放上薄脆一张,用铁铲卷起,切三段,拿纸包了,煎饼做好。

商店门口柜台有卖这个的,磕一个鸡蛋,两块钱。我们小区路口老太太推着车卖,两个鸡蛋,也是两块。

早晨开车出来,为赶时间,就在老太太这里买煎饼,在车上就解决了早饭。次数多了,熟悉了,就聊会儿。问:“大妈您家老爷子呢?”她说:“在北面那个路口呢。”敢情,一人一车。

老太太六点就出摊,先堵在学校门口,上学的学生是固定客户,卖到八点,然后转战小区路口。这儿的人开车上班,或者等公共汽车,经常就来一个煎饼。卖到十一点多,又去学校。一天往返三次,天黑收摊。和老太太算过成本,好的时候一个煎饼赚八毛,差的时候赚五毛,成本浮动较大的是鸡蛋,便宜时一块八一斤,贵的时候两块三,那就利润少了。一天下来,能赚个几十块钱。

老太太敬业,不论寒暑,永远像个路标似的站在那儿。春节的时候,周边早点摊一律歇假,老太太依旧准时。就问她:“还有人吃吗?”“那当然,这是我的旺季。”

论起敬业来,老太太应该是表率,但兢兢业业的人,有时候还真没吊儿郎当的人发财快。比如我曾经的一个朋友,敢扔下一堆约好谈事的朋友自己去泡姑娘,买卖总是有一搭没一搭的,一点都不负责任,屁股后的摊子总要人去收拾,结果身边的朋友换了一茬又一茬。但他现在已经像真正的富翁一样,养起了娇妻,住起了豪宅,他只是会钻营包装而已,表面上还显得挺仗义。

老太太也有难事儿,那就是这片的负责单位(我就不说是什么单位的了,反正是能让老太太在这呆着的,也能让老太太走人的)就在马路对面,那里有几个半大小伙子,每天都要四个煎饼,而且必须准时送到。人家也给钱,老太太不敢收。有时候人多都排队等呢,老太太却得把做好的煎饼给人家送去。她一溜小跑过去,再一溜小跑回来,跑得脸红气喘还得面带微笑。

这么做,偶尔会得罪顾客。有天一位爸爸开车带着儿子等煎饼,儿子已经是中学生了,一直站在老太太旁边。结果老太太把煎饼先给对门送去了。爸爸大怒,下车和老太太理论,还说儿子被冻着了,这个煎饼不能给钱。老太太也不能解释,就说,都是老客户,不要钱了。

爸爸气哼哼地回车了,还是儿子懂事,走的时候偷偷把钱塞给老太太。

老太太也不郁闷,仍然笑眯眯的。

我们单位的中午饭实在难吃,于是我就跟老太太说:“今天要两个,我不吃午饭了。”

“那今天优惠你。煎饼里给你放三个鸡蛋。”

我立刻受宠若惊。老太太接着说:“现在鸡蛋一块八一斤,所以我优惠你。”

其实我觉得,老太太优惠我,并不是因为鸡蛋便宜,而是因为我不像别人,傻愣愣地直盯着煎饼。我喜欢和她聊几句。她还是喜欢我这样的顾客的。比如她最喜欢问:“现在几点了?”

其实我也不带表,就估摸着说:“快十一点了。”老太太就决定往学校门口去了。

春暖花开,人的话也密。我一见着老太太,就跟她说:“今儿天气不错啊,真暖和。”老太太却说:“天气暖和啦,我的生意就不好做了。”

我问为什么,她说:“天冷,人容易觉得肚子里没食,煎饼卖得就快。暖和了,就卖得慢了。你看我的心态,是不是像卖炭翁啊?”

我大乐,没想到她还知道这典故。我就故意打镲:“那卖炭翁是男的。”

“对对,那是我们家老头子。我呢,就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吧。”

吃鱼成胖子

做鱼是一件需要想象力的事情,没有人能说清楚,一条鲫鱼怎么就能炖出乳白色的汤,这汤怎么就能滋养女性。但是,人人都这么传,人人都相信。汤的鲜美先不必说,关键是,那种浓郁的颜色让人感到神奇。一掌长的小鱼居然能煮出这么漂亮的汤来,而且还不费什么力气。

超市里的平鱼,静静地一排排躺在那里——我把它们买回家,洗净,去头,切成条状。用酱油、糖、醋、盐、酒、干辣椒、姜片调出汁,油烧热,先撒一把花椒大料,再将调汁倒入,轰然一声,烧成滚沸。汁做好了,要放凉,如果有时间,还得搁在冰箱里镇一镇。

做鱼的时候,一定要有种表演的心态,用一尺多长的长筷,把鱼条放进锅中,慢条斯理地细炸,眼见得那些银色的鱼段在热油的簇拥中慢慢卷曲,变成高贵的金黄色。等鱼段彻底煎透,骨头都酥了,夹起来,不要停,直接浸入冰冷的汁中——就听见“滋拉”一声,冰火交融,完全入味。

干这个,不要慌,要给自己留充裕的时间,比如打算中午吃,最好前一天晚上就把鱼浸到汁里。这一招是从我爸那儿学的,他老人家不怎么吃鱼,但做鱼却是好手。我完全亦步亦趋,连动作幅度都一样,可味道就是比他的差一点,也许是年龄的关系吧,我总是有点着急,差就差在一个急字上。

大蒜辣子鲶鱼,也是一道色味俱佳的菜。将鲶鱼切块,略煎,再倒进酒与葱姜段,放入堆积如山的大蒜与灯笼椒,一大盘能盛得盛况空前。最后再在上面撒一把青葱,鲜艳欲滴,哪像是从锅里出来的?倒像是影楼的。

有一段时间时兴吃鱼头。鱼头里有丰富的胶原蛋白,吃了能让人聪明。那天轮到我请客,七个人,我特意提前打电话给饭店,订了一个11斤的大鱼头做鱼头泡饼。等到那鱼头端上来我们都傻了眼,盘子就有小孩洗澡的盆那么大。那顿鱼头果然把我们都吃聪明了,我们懂得了一个道理,吃11斤重的鱼头,20人差不多合适。

有超大的鱼头,就一定有超大的鱼。自从吃了鱼头,我就一直惦记着找条大鱼开开眼。北京的密云水库每年都封渔,为的是让湖里的野鱼好好休养生息,省得让人一气捞完了。到了“十一”前后,就是开渔的日子,开渔头一天,是要评选鱼王的——和评选什么鸡呀鸭呀的影视奖不同,评选鱼王,实打实的按照分量算。我从报纸上看见,鱼王是一条重28斤的大鲤鱼。照片上那条鱼有一人多高,拍卖卖了3万块。其实这也算不了什么,我们查了下历史,密云水库的鱼王,最沉的好像是70多斤。

冬天到来,我终于带单位的同事到密云去了。事先同事让朋友帮着安排,给我们弄了条13斤重的水库大鲤鱼,侉炖。我清楚地记得,鱼上桌的时候,由两个服务员一人托着一个大盘子,也不是托,简直就是抬,如同上来一个铺盖卷。鱼头在我鼻尖前,鱼尾巴甩到桌子对面。足有五分钟,谁都没想起吃来,就顾着和鱼合影了。

其实,鱼大只是好看,并不一定好吃。小鱼如银鱼,或者鲫瓜子,或者小黄鱼,反而容易做出味道来。夏天在野外烧烤,我会特制烤鱼,讲究点用红鳟,不讲究,普通的鲫鱼也行,串好竹签,放在炭火上烤,一边烤一边反复刷油,撒孜然、辣椒和盐。鱼没有熟呢,香气早飘到五里地以外去了。

刚兴起三文鱼的时候,吃生鱼片纯属打牙祭,好几十块钱,换来的就是薄薄那么几片,放在冰上端过来,好像是珍稀动物的样子。当时觉得吃三文鱼太贵,自己用黑鱼替代,口感发脆。由于黑鱼是在内河养殖,还总担心吃着不卫生。

有个去过北欧的朋友跟我说,三文鱼虽然是深海鱼类,但也没宣传的那么难弄。欧洲人把一群三文鱼圈在海里,整天拿探照灯往水里照。那帮三文鱼总见着有光,就觉得天没黑,不睡觉,又没什么其他事做,只好吃。结果,它们长得又快又肥,然后就卖到我们这儿来了。我大吃一惊。原来我们吃的三文鱼,都是没睡过囫囵觉的。

果然,后来三文鱼成批地卖,就和卖肉没什么区别了。可我见到三文鱼,老是想起我自己——我说我怎么没吃什么还这么胖呢,原来是熬夜熬的。

吃鱼绑票

看《水浒传》,那宋江在浔阳楼上吃活鱼,鱼肉吃了,鱼骨还可以做个汤。看着看着就馋了。

最保持鱼味的做法是清蒸。可清蒸的鱼,最好是活的。平时吃,以草鱼为最佳,胖头鱼其次。武昌鱼也好,但刺太多。鲤鱼看着漂亮,腥气却太重,蒸出来不好吃。

把鱼去鳃去鳞去内脏,洗净了,里里外外抹上盐和料酒,干干净净放在鱼盘上,看着就是那么透亮。葱段姜片切得翠绿嫩黄摆在鱼身上,也别忘了在嘴、鳃、肚子里都放点。如果讲究,取金黄的橘子皮切丝,撒在鱼身上,这鱼就打扮停当了。上火急蒸,等锅开了拧小,有个10来分钟即可。鱼不可蒸过火,过火了鱼就柴了,很难吃,在饭店里吃到蒸过的鱼,是可以退换的。

蒸好的鱼,要淋老抽和明油,再放把青葱在上面,就可以吃了。

清蒸的最佳主角,是长江鲥鱼。高档饭馆里都半条半条卖,连鱼鳞一起蒸。蒸好鱼鳞放在一边,也是可以吃的。鲥鱼味道极鲜美,可惜卖得太贵,偶然吃一下而已。

吃鱼是有讲究的。古代强盗打劫,先胡乱抓个小孩上山,弄条清蒸鱼给他吃。看他第一筷子往哪去。如果直奔肥肥的鱼肚子了,那这是穷人家的孩子,立刻放人;如果先吃鱼尾或者鱼头,那这孩子就要被留为肉票,可以对其家长进行敲诈勒索。这说明鱼头鱼尾比中段好吃,也说明会吃的人是不吃中段的。

我在学龄前听了土匪绑票的故事后,就告诫自己千万不能脱离群众。尽管新社会基本不会为了吃鱼搭上身家性命,但小心总是没错的。所以我的习惯,吃鱼先吃鱼肚子,土就土点吧,还显得人实在呢。有一次在饭馆里吃到了专门的“划水”,就觉得这东西有什么可吃的呢?全是刺,还不够费功夫的呢。

吃水里的东西,一定要鲜香,千万不能搞松鼠桂鱼那一套,那东西把鱼弄成松鼠形状也就罢了,还淋上黏糊糊的汁液,把鱼的味道全遮没了,纯属为了排场而糟蹋东西。所以一提起鱼,我更喜欢广东人的做法,无论是蒸、炒、生噘,还是煲汤滚粥,都做得活色生香。如果一条鱼上了广东人的餐桌,那它这辈子就不算白活。

北方人也有做得好的。有一次我们在白洋淀玩,划船进了芦苇荡深处,正好碰见一条渔船满载而归。那船舱里全是活蹦乱跳的小白条鱼,我们看着眼馋,全给包了。带回住处,房东帮我们收拾,然后再用白洋淀里的水侉炖了,就着小酒,吃得那叫一个香。

我见过真爱吃鱼的人,一条鱼摆在面前,不会上手去择刺,只是用筷子不动声色地摆弄着,也不会把鱼翻身,据说那样不吉利。人家只是一边吃一边谈笑风生,不经意间,那条鱼只剩完整的鱼骨了。

和行家吃东西,就会觉得东西比平时又香了好多。

排骨勾馋虫

排骨里最出名的,当属无锡“陆稿荐”小排骨。有一次我去无锡,看见路边卖排骨的专卖店,还有人排队,如同北京的“天福号”肘子一样。赶紧过去买,正是“陆稿荐”。

无锡排骨带着一股酱香,有人告诉我这是因为用腐乳调了味儿。吃起来,肉骨顷刻分离,就好像化在嘴里。所以我很快就后悔买少了。北京的超市里也有,只是都放在冷柜里,买回家,尝尝,觉得没有在无锡店里买的香,毕竟是冷的,要是自己加热,那味道老感觉控制不住。

小排骨里还有一种出在湖北,粉蒸排骨,外面裹了米粉,有的也有腐乳,但吃起来就费劲多了。需要牙口很好才能把肉咬下来,但是别有一股香味,那是肉香。

广东人吃排骨,一般是煲汤,用藕切块,和排骨一起细细熬上一回。但那吃得已经不是排骨,而是汤了。和广东众多的海鲜汤比较起来,排骨汤实在是不算什么,吃起来远远没有鲜香精美,其实不是排骨不好吃,而是它倒霉,存在于广东那样的地方,纵有千般风骨,也显现不出来。

广东人吃荤的,讲究的是原味,但排骨这东西,仅仅原味就有腻的感觉,必须要加点什么,作为点睛之笔,那一下子就让排骨风格大变,卓尔不群。比如东北菜里有酱大排,是放了足足的酱油,很是豪爽。另外一种吃法,把清炖的排骨捞出,蘸着酱油碟吃,当然也可以少搁点辣椒油,真是有四两拨千斤之感。

排骨,还可以和许多菜料混做,例如冬瓜、木瓜、果仁、蘑菇、豆腐等等,但我的观点,吃排骨要精神集中。排骨是属于绝对的主角,必须要独立表现,其他杂物放得多了,必然分散注意力,吃起来差劲许多。

有两次吃排骨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一次是在一个西餐厅,牛排猪排放在竹筐里,干干净净地放在陈列柜中,还用射灯照着,前面放着小小的标牌,写着每块重多少克要多少钱。我一见这场景就大为感动,觉得排骨有了珠宝的待遇,可见这家店对食物非常尊重。当然,这里的排骨价格也不同寻常,一大块烤下来,有上百元了。

另一次是在北京官园附近,小胡同里有一家很不起眼的小店。进了门,墙边是一大灶,巨大的里面满满当当全是大排骨。你要多少斤,店家就拿一杆秤,当着面给你约分量。那秤还是最原始的杆秤,这让人立刻联想起水泊梁山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豪爽劲儿。这排骨是每天一锅,卖完为止。后来我再去,就在官园后面的小胡同里迷路了,没找到。那家店现在估计已经没有了,因为那一片已经是房地产开发的黄金地段。

排骨就是这样一种东西——你对它有多好,它就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出奇效果。有一次在家组织朋友聚会,头天晚上就烧了锅排骨:葱、姜、料酒、盐、冰糖、酱油、醋,调好烧开,小火慢煮,烧了两个小时,然后上网招人。不少人正在减肥,犹犹豫豫的。我说你们还琢磨什么,那么好的糖醋排骨,单等人一进门我就收汁了。

食指大动,他们来了。

美女是吃货

女人怕胖,所以在吃上总是格外小心。有时候一桌子的人,女人吃了没两口,就放下了筷子,说饱了。这时候菜都没上齐,有点倒胃口。

可是,一些容易让人发胖的东西,却让女人着迷。麻辣烫就是一种。别看吃不了多少,油脂和盐分就是超标的。还有各种各样的零食,特别是薯片,就不用说它的主要成分了吧?吃烧烤的时候,不吃肉却要吃烤地瓜;吃比萨的时候,不吃上面的培根肉粒却要吃烤土豆。吃冰激凌的时候小心,喝可乐的时候却豪爽……这都是矛盾的。

其实我见过的不少美女,吃起来都是百无禁忌。比如,有位漂亮姐姐喜欢喝汤,这一桌菜叫上来,先把粟米羹蛋花汤什么的端到自己跟前,一勺一勺喝,不管盆多大,总能喝完,不够再叫一盆,一会儿又见了底,而且不上厕所,喝汤工夫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还有一位,喜欢沙拉,聚会的时候拌上一大盆,最后总是她扫底,吃得碟光碗净,看上去都不用洗。

真正的明星都是不怕胖的,也是不挑食的。到了西安就直奔大卖市街,到了上海就直奔城隍庙。其实这一点在她们写的减肥书上都能得到印证,这些减肥书,基本上都是谈如何运动的,也有说如何做科学饮食的,就是没说如何节食的。不能节食,节食是件很不快乐的事情。我看见报纸上说,徐静蕾最喜欢水煮鱼,张娜拉最喜欢牛肉面,还有那英孙悦什么的,干脆开了饭店。这就很说明问题。有什么比吃更让人神采焕发呢?

我非常喜欢怂恿女人多吃,有时候恍然觉得,自己以前当过饲养员。要是这一桌上有谁表现出对吃的热爱,我就很热衷于埋单。认识一个成都女孩,别的不说,最迷恋的是麻辣兔头,见到那东西就走不动,一定要抱上啃个痛快,就觉得她是一头披着美女外衣的狼外婆。所以一见面就要请吃兔头,没有兔头,那鸭脖子也凑合。还有一个女孩,嗜好鱼头。一条鱼摆在桌上,吃着吃着她突然就问:“鱼头没人吃吧?”当然没人好意思说自己想吃。她就理所当然地把鱼头夹到自己盘子里。后来我请她结实地吃了顿鱼头火锅。

有女孩曾经对我感喟:“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突然想吃什么,马上就能吃到。”她是喜欢吃香辣蟹和福寿螺的,一旦犯瘾,就连续不停地吃,一口气吃上半年一载。我和她吃香辣蟹的次数就数不清了。自己吃饱了,她还会把福寿螺的肉一点点挑出来,分给大家。她做这些事的时候细致认真,看上去是真的喜欢食物。这些日子,又突然想烤鸭了,已经连续吃了两顿。

想吃就吃吧,只要保持足够的运动和好些的心境。如果不是太养尊处优,或者不是太不爱运动,身体是不会一下子发起来的。节食减肥,都是中老年人的事,青春纵情,吃上不必多计较。

醋提百味

有喝酒的,有喝茶的,也有喝醋的。醋以山西陈醋、镇江香醋、独流老醋最著名,北京的米醋,味道发甜,和饮料接近。喝醋的少,因为没有醋生活也能继续。

化学老师常把一块骨头泡在醋里,泡上一节课,骨头拿出来,已经发黑变软,他证明了醋的厉害,导致众同学发出一片啧啧之声。这么做的直接后果,就是让大家误以为醋能立即让骨头软化,鱼刺扎在嗓子里,赶忙取杯醋灌下去,希望鱼刺能变软被咽掉。其实这么做很徒劳,刺只能在吞咽的时候越扎越深,醋早就流进肚子了。

不过醋能让血管软下来却是真的,好多胖子,怕自己的血管硬化,吃饭的时候饮醋,也显得有滋味。后来出现了真正的醋饮料,苹果醋什么的,就是针对这个人群。可惜没有风靡起来。这说明醋是当不了桌子上的主角的,它只是辅助性的东西。

醋不能显山露水,但是有醋的确能让很多东西提味。酸甜苦辣咸,五味之内,酸是首位,可见还是给人很深的印象的。炒花生米,添了醋,便是老醋花生,口感全变了;炒白菜,加了醋,便是醋溜白菜,也是独有的味道;炒鸡蛋,加了醋,便是赛螃蟹——至今也没搞明白,鸡和螃蟹,差着十万八千里,怎么就能用醋把鸡蛋弄出螃蟹味儿来?想当年发现这个秘密的人,一定是欣喜若狂。

吃面食,包子饺子面条,自然也是要加醋的,没有醋,就吃不了那么香、那么多。就是在吃PIZZA饼的时候,也有人习惯在饼上浇TABASCO,那是美洲出产的东西,说白了就是“辣椒醋”。

如果这么说下去,醋的形象就会立刻高大起来。但真的不是这样。在绝大多数时候,醋只是辅助性的,它总是隐于幕后,不声不响地起作用。在鸡鸭鱼肉山珍海味之中,不动声色地调节着气氛。犹如舞台上晃动的灯光,音乐中隐约的和声,皇上身边讷言敏行的老大臣,公司里边当臂膀的办公室主任……风口浪尖的事是不做的,但要是没有它,也就没有什么风口浪尖。

越是难的时候,醋这样的东西越起作用。当年生活艰苦,有人脚上长了骨刺,就要用醋来泡;要预防感冒脑膜炎腮腺炎,也得在家里熏醋,把醋倒在煤炉上,哧啦一声,满屋子醋味儿,闻着,心里也就踏实了。小孩得了蛔虫病,喝点醋水;鼻子流血,拿棉花球沾点醋堵上。在寒夜冷衾孤寂难耐的失眠夜里,喝点醋,还能治疗失眠。这些招数,都很古老,有的是从汉朝传过来的,有的是从古罗马传过来的。现在谁要这么干就显得很新鲜,但在人类漫漫几千年没有疫苗没有驱虫药的日子里,好多事情都得靠着醋来完成。

和茶与酒不一样,醋似乎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传说,闹出的最大的动静,就是房玄龄老婆吃醋那件事情。吃醋也不能算是什么大事,只是女人在感情受到威胁时所表现出来的本能的反应。嫉妒、钻牛角尖、情绪起伏、内心不平衡,这些会让男人觉得恐惧、烦闷、内疚,既而发展成更爱怜或更痛恨女人。总之,在没有把柄证据的情况下,女人总是在用吃醋来提醒与告诫男人。只是随着时代的变化,女人对情事性事逐渐看开,吃醋的人群中,男人的比例在增加,这证明女人的骨头在变硬,骨感美人风行,而男人的骨头逐渐软了下来。科学说,人类精子数量和质量都在逐步下降;生活说,ED的男人在增加。文明发展,消耗体力的活计可能会减少,将来有一天,人类重回母系社会也未可知。那个时候,女人可能在酒吧里把酒言欢,男人则垂头丧气地在家里,过着酸楚不堪的日子。

醋海风波,会让人生不那么枯燥,也会证明自己,多么在乎一个人。

食有香辣蟹

最早一次吃海鲜,还是在我刚毕业的时候,带着姑娘去南戴河穷玩。真是穷玩,到了最后我们只剩下十几块钱。坐在脏兮兮的小饭馆,说:“咱们一直没舍得吃顿海鲜,咱吃海鲜吧。”于是两个人吃了一头巨大的海蟹,居然感觉是吃饱了。十五年过去,弹指一挥间,姑娘的容貌已经记不清,那只螃蟹却一直能想起来。我好像再也没见过那么大的螃蟹。

当时北京还没有什么海鲜馆,想吃活的螃蟹门也没有。不久之后,我的朋友中有一位倒卖彩电发了财,说要请吃螃蟹,在西郊一大饭馆,一人一只。那螃蟹是冰冻过的,瘦得可怜,打开以后,里面既没黄也没肉,只好嘬嘬味儿,一只六十多,在那个年头可是巨款。从此之后,对螃蟹敬而远之。

红桥农贸市场的开张,让螃蟹重新回到了我的生活中。那一段时间,我经常像一个真正的渔民一样,在红桥的海鲜中穿行,摸摸这个拍拍那个,脑子里却想的是满桌油光瓦亮的红色螃蟹,全然忘了捆螃蟹的草绳卖的是和螃蟹一个价钱。在这个时期,我一发工资就会去红桥,各种海鲜搬回家,自娱自乐自吃独食,方法很简单,上锅就蒸,蘸着放了姜末的醋汁,边吃边想,我这么年轻却已经是一个吃得起螃蟹的人了,了不起。

人岁数小的时候都自恋。

我吃螃蟹,从来不讲究,一般情况直奔主题,也就是先把螃蟹所有的腿掰下来放一边,打开壳,把膏黄蟹肉一扫而空,然后再慢慢拾掇那些胳膊腿。我觉得吃什么都得先吃好的,这样才能享受食物的乐趣,等好的吃完了,不好的也成好的了。

螃蟹样样好,就是腿太多,吃起来麻烦。我常想,有没有科技人员能花点时间,让螃蟹只长膏黄不长腿,长成肉丸子状,那样吃起来肯定更爽。

当然这样的吃法,只限于没有别人的时候。一旦在公共场合,我还是很规矩地按大家通行的顺序吃。最理想的,是在饭桌上遇到只喜欢吃螃蟹腿的人——有的妹子还真就喜欢这一口。所以这个时候我就会欢天喜地地把所有螃蟹腿送到她碗里,既解决了自己的问题,又显得特别关心照顾别人。我认为,喜欢吃螃蟹腿的妹子肯定是因为熟读《红楼梦》,里面对吃螃蟹腿描述,让大家觉得那才是天下第一美味,感谢曹雪芹,感谢贾宝玉,感谢参加喝酒对诗吃螃蟹看菊花的所有诗社人员,谢谢啊。

螃蟹中最有品牌的,当数阳澄湖大闸蟹。别看名字里有个“大”字,个头却不能说是大。这种东西本来是稀少的,可一到季节,连北京都到处都是,这就让人产生了怀疑。后来有一次在吃蟹的季节到了江南,在饭馆中吃到了真正的阳澄湖大闸蟹,因为太贵,就觉得不是很香。后来一问,敢情“阳澄湖”这个商标,是被出产正宗大闸蟹湖对岸的什么村给抢注了,虽然相距不远,味道也没什么大差别,可就觉得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别扭。后来我就不怎么吃这种蟹了,觉得谁是阳澄湖出来的,可能只有螃蟹自己说得清楚。

螃蟹的真正普及,是因为有了“香辣(锅)蟹”。香辣蟹和香锅蟹都是四川麻辣口味,味道相近,却又有很大的不同。香锅蟹是一个锅,里面满满的蟹,吃完了再加汤,煮别的菜吃;香辣蟹则是连蟹带菜一盆端上来,想吃什么吃什么。这样的蟹,看上去油汪汪的,透着日子红火,食欲旺盛。

蟹是砍碎了的,一筷子下去,你也不知道能夹上哪个部位来。蟹腿连着蟹身,好像就是在吃排骨一样。对于这种吃法,我一直有一个疑问,那就是四川不是盛产螃蟹的地方,怎么会悟出对螃蟹的脱胎换骨的做法呢?

蟹多了,随时都能吃到,可见螃蟹也不是什么稀罕物,以人的聪明智慧,想要多少就能养出多少来。有的人吃香辣蟹,只喜欢吃里面的菜,因为菜沾了蟹味,十分香浓。这说明你想要的时候总是得不到,能嘬到味已经不易,而当它多得唾手可得的时候,尝尝味道也就够了。

食堂故事

很多写字楼是不配备食堂的,所以大家只好叫外卖,或者去外面的小饭馆吃饭。但这样有很大的缺点,比如,衣着光鲜的小男女们,很优越地从写字楼出来,立刻就要投入到那些脏乎乎连碗都洗不干净的地方,吃面条炒菜。这总给人一种反差巨大的感觉,有点——金玉其外。

所以,有一个食堂是件很幸运的事,尤其是早中晚三顿都有的食堂。而我们办公区的物业,就办了这么一个食堂。食堂面积很大,实行招标,由外面的餐饮公司卖饭。我粗算了一笔账,就算每天有一千五百人次吃饭吧,一人10元标准,一个月按20天工作日计,一个月的流水也有30万,一年就是360万。这可是个相当大的买卖了。

但他们赚多少钱和我无关,我只关心吃什么。结果,我发现食堂很爱做鱼段,糖醋的油炸的红烧的。味道一般,吃起来挺麻烦,因为有刺。很多人中午吃饭,都是匆匆忙忙的,遇到了鱼,都比较头疼。而且,只有鱼身,没有鱼头,小时候吃食堂的那种整烧的鱼,几乎见不到。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有一天朋友请客,是吃鱼头火锅。我们吃得特别多,饭馆里都没什么人了,看朋友的样子,还在喝酒,不打算走呢。百无聊赖,我就随口问服务员:“鱼头都几十块钱一斤地卖了,鱼身子怎么办啊?”她笑眯眯地答:“也卖啊,一两块钱一斤,卖给快餐公司,或者工地食堂,浪费不了。”

我心里就是一哆嗦,顿时觉出不平衡来。我对吃鱼没意见,无鱼不成宴嘛。可问题的关键是,我们食堂是半自助的,也就是荤菜(主菜)一人一勺,素菜随便吃,这鱼可是主菜。这么一算下来,我觉得食堂用了诡计在主菜上做手脚,那利润可就大了去了。

负责盛主菜的是个小姑娘,二十岁上下。年纪虽然小,手却抖得厉害。一勺子肉,她那叫一个抖,抖得那叫人一个心疼。很多人打菜的时候,眼睛都直勾勾盯在肉上,越盯越抖,放到自己盘子里就没多少了。有一次吃土豆炖肉,我数了一下,一共三块肉,剩下的是土豆。为什么要抖大家心知肚明,但后来我也发现了一个让她不抖的办法,那就是不盯着肉,而是含情脉脉地盯着她的眼睛,越温柔越好。这样她心一虚,觉得你是好人,肉自然会不自觉地多盛些。当然做到这点是有难度的,在食堂里,要控制自己的目光不放在肉上,需要很强的毅力。

食堂里也供应饺子,盛饺子的是一个小伙子,也抖。最少的一次,一盘饺子只盛了13个。这时候盯眼睛就没用了,办法是举着盘子不走。你不走,他就不好意思,只好再添几个。脸皮够厚的话还得再加上一句:“再来点吧。”——这句话说出来,是要有勇气的,也要有控制力,后面紧跟的“行行好吧”必须咽下去,否则就现大眼了。

吃饺子的另外一个绝招是晚去。这时候食堂人少了,先前节约出来的饺子可能会有富裕,运气好的话,那小伙子豪爽劲一上来会说:“不够再来拿。”

有一次我被事情拖住,去食堂晚了,餐饮公司的服务员们也开了饭。他们在吃开饭后剩下的那些菜,怪不得抖呢。可我去拿汤的时候发现,主菜根本就没有了,他们吃的只有素的,里面偶尔有肉,不可能有鱼。这些年轻人坐在我对面,吃的时候餐具碰得丁当响,饿坏了。我面对他们,突然辛酸起来。

吃饭填饱自己,再去干活,整日奔波,食不甘味,睡眠不足,这是为谁啊?钱让谁挣去了?

算了,看在还有鱼有肉吃的份上,我就不抱怨了。

汽锅鸡

城里的汽锅鸡卖到了百元左右,郊区的汽锅鸡才卖28元,这本身就够便宜了,但因为开业,要结识新朋友,还要给六折的优惠券。也就是说,吃上28元的汽锅鸡,能得16块钱的券,下次再吃,花8块钱就行了。生意难做,由此可见一斑。

好不容易一个月的优惠期过去,大家终于可以正常埋单了,禽流感来了。吃鸡的人一下子少了。刚刚聚拢起来的人气眼看要散,小店可是真急了眼,猛地就挂上了横幅:“推出汽锅排骨特价一元。”我从那里经过了好多回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终于鼓足勇气进去一回,居然是真的。

那是怎样的一锅排骨啊,大大的一个汽锅,里面全是上等小排骨,用蘑菇冬笋炖着。我向服务员核实了它的确只卖一块钱,于是放了心,又要了碗米饭。

边吃边琢磨,这一下,平时还聪明的脑袋短了路。看看周围每张桌子上,几乎都有人点了汽锅排骨,心想,都吃了一块钱的排骨了,别的菜还怎么卖啊?

心里一过意不去,就又叫了一个素菜,吃饱了素菜打包,12块钱,反而踏实了点。从小就没有吃霸王餐的习惯,要是真给人2块钱结了账,多不落忍啊。可转念又一想,不对,也许人家饭馆,就赌你这一点不落忍呢。10块钱的素菜,利润不敢说,成本基本上能回来吧。

我曾经跟这家店的经理聊过天,说咱们这一带,别看户型大,可住的都是些上班族,还有好多单身的呢。这些人吃饭,图的是一个便利快速,品种该多,量该少,你应该做份饭,要不大家吃着,一个菜虽量大便宜,可是吃不完,而且营养也不均衡。想多吃几个菜吧,就得多花钱,打包回去吃剩的。我的意思,这店要是变得跟送货上门的快餐公司似的才好呢,吃的人多,利润薄点,总比拼命给打折券强吧。

老板态度谦虚,点头称是,可末了还是未见任何行动。我明白他的意思。这饭店再怎么难,它也是个店。在外人看来一样做饭,可他看来,快餐和餐厅,可能就不是一个行当。就好像餐厅和食堂,看上去都是做饭吃饭,可运作起来,也许完全是两码事。

这件事给我启发特大,好几天脑子都围着它转。现在明白了,这个店主打菜说是汽锅鸡,可实际的利润在别的菜上。人家实际并不想接待我这样的散客,而是憋着那些呼朋唤友一群群的人。再怎么多要,也只能点一个汽锅鸡吧?其他的菜都有赚,顶多一桌少收二十多块钱而已,这和打个八八折也没什么区别啊。让它做快餐份饭,纯挣辛苦钱,那是万万不能的。这个道理想明白,举一反三,就明白很多餐厅每天搞特价菜,那么大方的原因了。

从郊区吃回城里,可就不那么乐观了。我们办公的地点,也是寸土寸金的地方。中午吃饭,有两个地方可以选择。一个是物业的食堂,自助餐10块钱一位,按理说也不贵,可饭做得难吃也就罢了,关键是数量总不够,去晚了没菜,只有牛肉拉面或者刀削面,也收10块钱。这就不对了,就算是外面的饭馆,一碗面也不会卖到这么贵。换句话说,这种短缺是故意的,主要利润,就是来自这昂贵的面条。

另外一家是个咖啡馆,兼营快餐,也就是盖浇饭,一份饭卖到15块钱,让人心寒。最可气的是有一种鸡腿饭,可能是因为比较受欢迎吧,一口气从15块涨到18块又涨到20块。这是纯赚卖高价的利润了。所以我们吃饭总是面临这样的抉择:是10块钱的刀削面,还是20块的鸡腿饭?不管吃什么,心里总不是个滋味儿。

这么想起来,觉得有时候经营环境艰苦点也是好事,至少能让我吃上一块钱的排骨,还能逼着老板动脑筋。从老板的角度讲,赚钱要取之有道,不能硬来,否则一旦有个竞争的,那就死定了。从食客来讲,花钱得情愿,不情愿的饭,那吃着是真不香。

螃蟹

想念南戴河的螃蟹,带着部门的同事们坐火车去。火车全封闭,不让抽烟,于是站在车厢连接处出神。列车一晃悠,面前多了一个人,是个小伙子,问我们去哪儿住。我告诉他,他便很忧郁地说:“路不近,你们坐我的车去吧。火车站的车,净是宰客的。”

他出价40块,让我拒绝了。我想,没有比较,怎么能花钱呢?谁说南戴河的人黑?怎么个黑法?我们也得见识见识。

就那么站了几分钟,谈了三拨生意。有拉我们去住他家旅馆的,有拉我们去他们餐厅吃饭的。我是咬定不松口,一律说不。心里却奇怪,这火车上是怎么了?这帮人是不是专门吃火车的啊?

下了火车,眼界大开,冲上来两位大姐,争抢我们这帮客人。一问价,人家只要15块一辆车,我们人多,两辆不过30块,便宜啊。正在暗自庆幸之时,大姐们吵起来了,原因是对方不长眼,竟敢抢自己的生意。广场上两个人吵得很凶,似乎忘了我们的存在。想坐车,还得先劝架,当了和事佬,两家的车都要不就行了吗?

二位大姐似乎还在赌气,去同一个地方,偏偏不走一条路,停车也相距几百米。

到了海边,那就开吃。硕大的螃蟹,人家要25块钱一斤,砍到20,一人一只,一共七只,将近8斤,吃得特别爽。

可吃第二顿的时候,我们遇到了蹊跷事。看上去同样的螃蟹,竟然涨到了45块钱一斤。我们含糊了,不对劲啊。老板却很肯定地说:“这螃蟹和你们上次吃的不一样,那是空运来的,冻过,不好吃。你看有便宜的——”他从旁边水箱里捞出一只,“你敢吃吗?不好吃啊。”那意思,既然来了,还不吃好的?

我仔细给两只螃蟹相了面,可怎么也分不清谁坐过飞机谁直接从海边上的岸。同行的陈花布姑娘发了话:“我们换一家再问问。”话音未落,老板立刻改口:“得,30一斤卖你们。”

就算比上顿的螃蟹好吧,我们同意了这个价格,开捞开吃。可陈花布姑娘已经觉出这饭馆的不妙来——她认为老板设计的坑可不止这一处。她打算盯住老板的秤。

那电子秤,光睁大眼睛盯着是没用的,得用自己带的秤复称。可惜,我们谁都没带家伙。我的同事还亲眼目睹在海边卖虾的小贩,只要看见有人复称就不卖了。所以,在秤上吃亏那是说不出来的。

但有什么能蒙住心明眼亮的消费者呢?陈花布姑娘自有妙计。她居然跑到隔壁的超市中买了一瓶大可乐,在超市的秤上称了分量,又拿过来往饭馆的秤上一放,看看到底准不准。

老板慌了,说是要把秤归零(原来还有不会自动归零的秤),在秤上按来按去的,这么一称,七只螃蟹,不到5斤。

这回轮到我们自己傻了。怪不得有人卖25块钱呢,原来是在分量上找补回来了。

坐到饭桌边,就等着螃蟹上桌呢,可是陈花布姑娘仍不放心,直接跟着螃蟹进了厨房。一掀蒸锅,果然有诈,那锅里事先已经有了一大堆死螃蟹。陈花布姑娘立刻提出:我们的螃蟹必须单用一口锅蒸。

我估计这老板一年都遇不到这么一个顾客,他崩溃了。他愤怒地对陈花布姑娘说:“你们走吧,这螃蟹我不卖了!”陈花布姑娘跟我转述时说:“那家伙急了。”

在那里吃螃蟹,要砍价,要盯秤,要看着锅,将老板的招数一一化解——然后还吃不上。

没关系,街上的饭馆多得是,一家家走呗,有钱还会被饿死?

仗是越打越精的。七个人在南戴河和北戴河吃了好几顿饭,第一顿花了将近500块,第二顿300块出头,第三顿200多,第四顿以后,在200块钱以内了——而且,每顿都人手一只螃蟹。

一个人的晚餐

一个人混,晚饭就是个问题。尽管我做饭还不错,但一般不想做。原因是,我下班回家精神萎靡,就算不萎靡也让堵车堵得五迷三道的,就算没堵车卖菜的也都要收摊了,剩下的都是些剩下的,让我想起一篇小说的名字《剩下的都属于你》……好吧,就算什么条件都具备了,我也不想做。因为一做就会剩,一剩就要连续好几天吃同样的东西。这样的生活我怎么能接受呢?

那么,就去小区旁边的饭馆吃吧。可是,我一个人坐在饭馆里的时候,老感觉自己事事儿的。要是我点一大盘炒菜在那儿,不是显得很得瑟么?那么,我不点炒菜,我只点小菜,顺便来上一小盅二锅头……我就成了典型的失意老汉招人怜惜了。所以,我就干脆什么菜都不点,我点小吃总行了吧。

门口有家“老北京”,我一进门,服务员就吆喝“一位那您那”。

一位吃饭如此高调,让人多少有点扫眉搭眼的。坐定,说:“来碗卤煮火烧吧。”服务员立刻麻利儿回答:“对不起,卤煮得现做,您得等会儿。”

我就是一愣。自打我记事儿吃小肠陈开始,就没听说卤煮要现做的。随口问:“等多长时间啊?”

回答:“至少20分钟。”

我心里这叫一个气,继续问:“那什么可以不等?打卤面?”

话音未落人家就接上茬儿了:“小吃都得等,炒菜最快。”

我出来了,这不是明摆着轰我吗?

转身,去另一家店,有羊杂碎汤,加几个芝麻烧饼,吃着挺香的。就是那杂碎汤的碗有点问题,一碗不够喝,两碗又多了。上次吃的时候跟他们老板念叨过,老板说要改进。也不知道他们改进得咋样了。

别说还真是从善如流,进门拿菜单几乎都不认识了,找半天没找着羊杂汤,叫服务员过来问,服务员说:“在这儿在这儿……”她把菜单一直往前翻,我一看,嘿,改羊杂锅仔了。

这回真是够喝了,只是价钱翻上去三四倍,一问,可不是嘛,两人份。合着我这“一位那您那”还喝不成。

我还就真奇怪了,一个人的饭没钱赚吗?这个城市里到处都是晃悠着的单个儿男女……这帮人总不成天天吆五喝六聚啸刷夜玩吧?

我记得有外地的朋友刚到北京,问我北京怎么样,我经常对他们说:“这儿就一大牲口棚,干活行,吃不行。”我曾经奇怪我这印象从哪儿来的,现在总算是恍然大悟了。一个城市有没有人味儿,标志之一就是有没有足够的美味的吃食,而且这些吃食应该在街边拐角随便就能找到的地方。

那天,就在我走投无路的时候,我突然想起家里有张叫餐单。那是春节期间住附近的一哥们到我家来给我的。他说:“这是小区新办的小饭桌,可以叫餐的,我一想你用得着啊,就给你带来了。”

这真是天无绝人之路。

我兴冲冲跑回家,翻出那个单子,一看这不有手撕饼大馒头什么的吗?立刻拨通了电话。

那边的话,差点把我噎一跟头:“我们规定,30块钱以上的点餐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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