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法律的都很会玩暧昧?都是有原因的
前两天在路上出了一点小事故。我在辅路正常直行的时候从主路出口出来了一辆车。因为中间还隔着一条车道所以我并没有减速,没想到他一路向右并线,直接把我挤到了马路牙子上。
当时我们各执一词,交警来了之后却直接判我全责,他引用的是主路优先原则,认为辅路车就应该让主路;但我认为主路优先当然没错,但我们相撞并不是因为我没让主路车,而是因为他出来之后违规向右连续并线造成的。
搞法律的都很会玩暧昧?都是有原因的灵魂画手重现的事故现场
我并不想在这件事上纠缠谁是谁非,因为我太清楚法律的局限性。人们经常觉得法律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怎么规定就怎么判,但现实情况错综复杂,没有办法一下子就把所有的情况都规定到,法律永远都只是在完善的路上。
许多年前有一个案子,一个年轻小哥去银行取钱,取出来一千发现卡里只扣了一块,他顿时如获至宝,利用这个bug先后取出了17.5万元并携款潜逃。
后来他被抓获,一审认定他的行为构成盗窃金融机构罪,判处无期徒刑。公众听到这个结果都很惊讶,没想到贪点小便宜居然判得这么重。但实际上刑法就是这么规定的,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就是无期徒刑起,上面还有死刑呢。
后来被告上诉到了二审,法院根据新证据考虑到事情的起因毕竟是ATM自身故障,银行一方也有一定的过错,所以改判这小哥有期徒刑五年。
在事实部分没有变的情况下,出现了无期徒刑和五年这两个差别如此巨大的量刑,但两个判决却都有据可依、无可厚非。
搞法律的都很会玩暧昧?都是有原因的我之前也谈到过为了规避复杂性灾难,人们只能选择用能想到的基本规则,加上更加复杂的人脑,也就是法官的想法来辅助决策。在法律上,这叫做“自由裁量权”。
有些国家的法官在判案中确定的一些原则,干脆被赋予了相当于法律条文的效力,在后续其他相似案件里是可以直接引用的,称为“判例法”,美国就是一个典型的判例法国家。
这个现象并不关乎所谓的“法治”或者“人治”,即使法官的权力如此之大,我们也认可美国是世界最大的法制国家。这其实是从侧面反映了人类时常面临的两难困境。
包括法律在内的各种规则,最早说白了都是人们聚集在一起生活的时候,为了不出乱子而达成的约定。既然是约定,就意味着妥协,你要放弃自己的一部分自由,并认可特定的人有判断你行为的是非和要求你做某些事情的权利。
立法的是人,守法的是人,执法的是人,司法的也是人,只要是人就会有各自的思想和观念、立场和动机,更何况还有可以归为玄学的运气因素。结果就是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没有什么绝对的公平。
有的人明明没做错什么却摊上事儿了,这本身就是最大的不公平。
能够放下对所谓公平的执念,是现代人的一项必修课。在任何一个规则系统,比如你工作的公司里,也是一样的道理。
曾经推荐过一本书给大家叫做《有限与无限的游戏》,里面讲到了有限游戏中的人是在一定的边界里玩,比如参与足球比赛、找工作或在路上开车;而无限游戏中的人是在和边界玩,比如为了不给职业生涯留下遗憾而接受了教练的判罚、为了让自己获得更多成长而选择一份很挑战但收入微薄的工作,又或者,为了不浪费无谓的时间而接受一次有疑问的交规判罚。
我不纠结于某个细节,因为我的眼光投向更远处。这就是玩无限游戏的基本态度。
小伙伴们要说了:呸,你这就是为认怂找借口!
相信我,被罚得多了你们也会习惯的。
搞法律的都很会玩暧昧?都是有原因的当然也不是每个人都像我这么选,有的人真的会把自己认为对的事贯彻到底,不打算对任何环境和规则妥协。对他们来说,坚持自己的信念就是值得毕生追求的无限游戏。注意,我说的是那些真的身体力行的人,不包括键盘侠。
对于这样的人我只能说:姐敬你是条汉子!但这注定是条无比艰辛的路,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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