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簡繁字形的看法
其實這是一篇舊作,略微修改並用 markdown 的語法重新編輯了一下。
昨天在油管再次看到簡繁字形的討論,並未作多想。今天看見 LazyCat 大神的文章纔萌生了現在這個想法:我也記錄一下我的生活及經驗,至少也能練習一下組織語言的能力。
從不用自己搭建網站以及支持 markdown 這一點來看,這裏確實應該是目前最優的選擇。
以後應該還是會使用更加熟悉的簡體,第一篇用繁體字總是有個理由的。
首先,爲甚麼要簡化。簡化的過程是隨着漢字的發展不斷演進的,從甲骨到金、篆、隸、楷,幾乎一刻都沒有停歇。比如「射」字,展示的就是張弓搭箭的動作,
隸書、楷書按道理應該寫成「弓矢」纔對,可偏偏按大致形狀簡單粗暴地簡化成了「身寸」,後來以訛傳訛,竟還有人相信射和矮倆字弄反了。因此,不管有沒有官方的統一規範,人們都是按照使自己方便的方式寫字的,秦漢時小篆就沒有隸書流傳範圍廣;後來嫌橫平豎直的楷書麻煩,於是行、草盛行。現在偶爾還能看見手寫「仃车就歺」字樣的牌子,按照字面意思,沒有依靠、孤苦伶仃的車也就算了,還就歺!歺是「殘骨」啊!仃作爲停的簡化字(「二簡方案」)廢止已久,但在手寫時還有一定的生命力,無他,省事耳。就像連續抄寫憂鬱的臺灣烏龜100遍,那個悲傷的故事,手寫的時候當然是用簡化字形忧郁的台湾乌龟更加節省時間,畢竟人都是懶的。
現在用電腦打字多,揮毫運筆改成了擊鍵,簡體繁體字形的差異與筆劃多少,轉換到擊鍵次數上並沒有存在大的區別。形碼方案大多是默認4碼上屏,即使是輸入憂鬱,也不會比忧郁多操作幾下;音碼就更不用說了,只要算法精良,無非就是出現重碼時默認候選位置有個先後的問題。
於是,簡化字形書寫方便的優勢不那麼明顯了;可以討論傳統字形與簡化字形在表達及敘述上的優劣了。我認爲現階段通用的簡化字形最大的問題是一簡對應多繁產生的歧義。比如可怜白发生,到底是可憐白髮生 還是可憐白發生 呢?白髮都生出來了,或是,這些都白白發生了,似乎都值得讓人憐惜、惋惜。那能不能從格律入手解讀呢?在《破陣子》的詞律中,這一句應當是中平中仄平,可是卻不能照這種思路解釋:因爲髮與發在普通話裏一個是去聲一個是陰平,可在以前這倆字均是入聲。那麼,這個問題就又回歸到討論作者寫句子的本意上了,白字(在當時)有沒有「徒然」的意思就成了辨析白髮生和白發生的突破口。如果髮(拼音:fà)和發(拼音:fā)在簡化的時候選擇一一對應的字,发不是多音字,也就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了。再比如其他的例子:才能與纔能,一個是名詞,一個是副詞。呦呦鹿鳴 食的是野之苹,可不是叫 apple 的蘋果。
還有一些不算歧義的多義字,比如捆綁用的鎖鏈跟裝飾用的項鍊是不一樣的東西。鍾靈毓秀可不是用暮鼓晨鐘的鐘聚集的。還有雲和云本來是兩個姓氏,簡化後變成一家了。不過最鬱悶的可能是姓丑的,明明是十二地支排第二的丑,不知怎麼就變成了不好看的醜了。
除了歧義還出現了不少不易區分的多音字,比如房子是舍,表示不再擁有的動詞是帶手的捨棄;表示不乾淨是骯髒,肚子裏的是內臟;人民的公僕應當爲了理想前仆後繼,要是都前僕後繼,肯定違反八項規定啊!最典型的是拉縴和纖細,在混淆字形的同時,還合併了尖團音。
上述這些都與漢字本身簡潔明瞭地表達涵義這一特徵背道而馳,這和回字有四樣寫法 是不一樣的:四樣寫法屬於異體字的問題。比如裏和裡,羣和群,分別是「衣+里」,「君+羊」,本身都是一個意思,只是寫法不一樣,選其中一個作爲大家公認的通行版本,儘量做到書同文就可以了。
最後舉一個相當殘暴的例子:「那个老汉奸杀了几个战士。」如果是「那個老漢奸,殺了幾個戰士。」說明敵人手段殘忍、兇狠狡詐;要是「那個老漢,姦殺了幾個戰士。」就太毀我三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