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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的性爱明明可以很好玩的呀

2014-08-01  本文已影响4228人  易江禾

这篇文章的的半成品已经在草稿箱里躺了好久。直到今天看到@饱醉豚《把性交留给婚姻,把做爱留给爱情》和@Graceland《像我这样的水瓶座怪咖,为何没有孤独终老?》这两篇文章,才又想起来要把它写完。

和Graceland一样,我也是已过而立的水瓶座。婚龄七年,儿子两岁,自认为对婚姻有点发言权。我很同意他的文章里对婚姻的理解。至于饱醉豚的那篇文章,他认为因为很少有人能做到婚姻、爱情与性三者的完美结合,所以不如桥归桥、路归路。我想说,能做到三者完美结合的人很少的确是事实。但问题的根源是身处婚姻中的人本身,而不是这个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在嫌弃某个玩具不好玩、因而丢下去玩别的玩具之前,我们是不是应该先问问自己,我真的会玩这个玩具了吗?结合之前所有文章里我的一贯倾向,我把签名档也改了:你们去骂制度好了,我就专心骂骂人。

首先来看这个问题:多数人的性需求真的不能由一个性伴侣满足吗?尤其当这个性伴侣是一夫一妻制度下的法定配偶的时候。

身为男人,我只能从男人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我当然知道,如果仅仅从生物性的角度考虑,男人肯定希望自己的性伴侣越多越好。问题是,人总是社会中的人,人类的社会性决定了动物本能必定要或多或少被理性压制。因此,可以说男人的性需求在没有边界条件的情况下是无穷大的,但理性总会把这个无穷大的量压制到一个有限的值。

但问题还是没有解决。作为一个男人,只有妻子这一个性伴侣到底能不能满足他的性欲?

不急,让我们回过头来,也拿食欲来作个对比:一个人总有一个有限的食欲,如果给他一块地,这块地的产出够不够满足他的食欲?

简单想一想,我们就会知道,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先了解很多因素:地的大小、地力、作物的品种、耕作的技术、气候等等。如果一个人尽自己所能努力耕耘,在这块地里种出的东西依旧不能让他填饱肚子,那我们就会说,这一块地对他而言真是不够的。

问题是,如果你明明有一块地,却抛荒不种,以致于没有东西吃饿了肚子,那你还有资格埋怨说:“地太少,不能满足我的食欲”么?

所以,同样的道理,虽然在客观上,“一个配偶能不能满足人的性欲”这个问题的答案的确因人而异、因时而异,但是,如果你根本没有在婚姻中那一个配偶的身上“精耕细作”过,只是敷衍了事,那你就连提这个问题的资格都没有。

可笑的地方在于,有些人不愿在婚姻这片沃土上对性爱进行“精耕细作”式的培养,却喜欢跑到婚姻之外的原始森林里去“刀耕火种”,种一茬换一个地方,原因就在于他们在进入婚姻之前,就已经在潜意识了预设了“一夫一妻婚姻里的性爱注定会乏味、会玩腻”的观念。有了这种想法,自然不会再有努力发掘的动力,反过来促成了婚内性爱无趣的事实。然后他便更加心安理得——因为婚姻太无聊嘛,我就把“性交留给婚姻,做爱留给爱情”了喔。

再加上有很多人结婚的时候根本就是浑浑噩噩,冲关打怪式的没打几炮就早早地怀孕、生子,然后各种喂奶把尿,婚姻的最初两年基本上就被琐碎的生活搞得人困马乏,即使过了几年缓过劲儿来,双方也很难再有兴致好好玩起来。

还是回到那个问题:“一个到底够不够啊?”

我想,如果夫妻俩真的是“棋逢对手”,那么可以用一句俗话来回答:“没有耕坏的地,只有累死的牛。”

那么,夫妻之间理想的性爱应该是一种什么状态呢?

我和老婆讨论过,夫妻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想来想去,从还原论的角度,可以将夫妻这种比较复杂的复合关系分解为(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更单纯的关系:玩得到一起的朋友,可以交心的知己,柏拉图式的恋人,肉体上的性伴侣,生活上的伴侣,家人,孩子的共同抚养者……这许多重关系同时存在。可以说,这些关系,就像许多种不同的原料,将它们一起溶解在一杯叫做婚姻的白水里,得到一杯叫做夫妻关系的饮料。

再精确一些,这种饮料叫作酒。酒的种类五花八门,相应地,夫妻关系也有很多种形态。但所有的酒里都有一个共同的组分——酒精; 而各种不同的夫妻关系里也有这样一种共同的组分——性。在人类的传统观念里,无论东方西方,“夫妻关系”都是“合法性伴侣”的同义词。就像酒精的存在定义了酒一样,性关系定义了夫妻——再强调一下,我说的是传统观念。

正因为夫妻之间有前文所述的那么多重的关系,所以,只跟一个配偶做爱,绝对不等于一辈子只喝一种酒。相反,夫妻就像两个调酒师,生活中他们之间丰富的多重关系为性爱提供了各种配料,他们可以用这些配料调制出只属于他们两个的独一无二的鸡尾酒。好的调酒师需要时间历练,夫妻间性爱的境界也需要双方动脑筋、花时间去提升。当你意识到正与你大战三百回合的那个“对手”不仅是你的法律意义上的配偶,而且还是你生活中各个方面全面的参与者与见证人的时候,你才会感受到什么才是真正的“做爱”。

如果夫妻间没有了性爱,就像酒里没了酒精,那酒就不再是酒,婚姻也不再是婚姻了。反之,如果夫妻间只剩下“性交”,那他们的婚姻变成了一瓶纯酒精,除了脑子坏掉的酒鬼,没人要喝那玩意儿。

关于婚姻中的性爱,我还有一个更直观些的比喻。就像Graceland说的,“婚姻是人和人,不是人和物。”婚姻之中的性爱,不是其中一个人“玩”另外一个人,而是像我们小时候两个小伙伴一起打电子游戏。打魂斗罗的时候,我们两个是战友,并肩战斗,一起努力奔向高潮的终点; 打街霸的时候,我们又成了对手,互相较劲,不是我骑在你身上征服你,就是你用尽全力耗尽我。玩过游戏的人都知道,互相合作的游戏里,两个人的默契配合是多么重要; 而对打互殴的游戏里,有一个水平相当的好对手又是多么带劲!而这,都只是长时间在一起切磋,才可以达到的境界。

不过,达到这种最佳状态的前提是你得找对人。有些人考虑结婚的时候根本没把性爱的满意度考虑在内,那就别抱怨婚后的性生活无趣、乏味了。

Graceland说的好:

如果不是因为那眼神像胶水一样黏住了,如果不是因为那小手被大手妥贴的收藏了,如果不是因为多少有点爱的基础,千万别结婚。

我要再加一句,如果在性爱方面没有“棋逢对手”的感觉,千万别结婚。结婚之前,一定要试一下。也就是说,对对方有性趣是很重要的基础,没有最初的性趣,之后的所谓培养啊、磨合啊、互相调教啊,都是空中楼阁。

只要你找对了人,再好好练练,夫妻之间的性爱就像喝喝小酒、打打电玩。多么好玩的一件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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