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的“法术势”思想
法家的“法、术、势”思想
春秋时期,各家学说纷繁并立。为实现争霸中原的政治诉求,各国纷纷进行政治变革。在各家学说中,法家主张以法为本,注重“法”、“术”、“势”在治国方面的运用,因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满足各诸侯富国强兵的诉求,遂强盛一时。
“法、术、势”作为特定的学术话语,与法家有着密切的联系。它在韩非及前期法家那里,基本上是作为政治术语在使用。
“法”是指法律,偏重于“刑法”;“术”是指君主驾驭群臣的技巧、方法;“势”是指与权力紧密相联的政治地位、权势,并且只是针对君主而言。
但是,在先秦思想中,“法、术、势”还有一些其他的意思。“法”具有方法、技巧的意思,如兵家的法是指用兵的技艺;“术”的意思也包含“方法”、“技巧”的意思。所以,在很多时候,“法”和“术”是能够相通使用的。“势”除了作为政治范畴使用外,主要侧重于客观的状态,用以描述事物发展的趋向。
但是,“法、术、势”一开始并不是作为一个独立的词语整体出现的,它是经过漫长岁月演变发展而来。
以法家来说,冯友兰在《中国哲学史》中指出:“法家中有三派,一重势,一重术,一重法。”
重势的是赵国人慎到,他曾游学于齐国的稷下学宫,著了《慎子》一书,强调权势,但同时也主张法治、讲求权术;
重术的人是申不害,著有《申子》,主张“术治主义”,强调君主应使用自己的专有物“术”去驾驭驱使臣下,但是,他所主的“术”是在“法”的前提下,因此与“法”与“势”也是分不开的。
最后一派是重法,重法的为战国时期思想家商鞅,商鞅在变法之争时提到过“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从这可以看出商鞅是主张以“法”去变革和治国的。
这三派虽都从侧面肯定了另两派的观点,但在更大程度上,他们还是将重心偏重于自己的主张,直到法家思想集大成者韩非出现,“法、术、势”三者才开始紧密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