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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孝子董黯手刃辱母者说起,唐宪宗如何为一宗子报父仇案定性?

2017-03-26  本文已影响0人  张再坤的文史杂谈

孝是儒家思想的重要部分,子曰:“孝,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

在谈到如何对待父母之仇时,《论语》里的主张是以直报怨;如子夏在问孔子这个问题时,孔子答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

针对“以直报怨”的主张,袁枚说过:“恩怨二字,圣人不讳。故曰以直报怨,以德报德,是怨未尝不报也”。

但是,孔子对待父母之仇的主张,到了《春秋公羊传》里,表现的更加激进,我们常说的“不共戴天之仇”指的就是杀父、杀母之仇!《公羊》认为“子不复仇,非子也”!

后汉时有位叫董黯的孝子,可以说将孔子所言的孝践行到极致,同时将《公羊》所主张“子不复仇,非子也”的观点发挥到极致!

董黯,字叔达,一字孝治,后汉时,句章县石台乡人(今浙江省余姚市大隐镇),为汉江都相董仲舒六世孙,幼年丧父,家境贫寒而事母至孝。

董黯终年打柴换钱,侍奉母亲。母亲病了,想喝老家的水(因大隐频监姚江,古时遭咸潮入浸,其水味苦涩,不适于饮用),董黯就到十里外的大隐溪上游永昌潭担水奉母,在途中绝不转换肩胛,为的是把肩前的水供母饮用。后来,为了让母亲经常喝到家乡的水,董黯就在外婆家旁筑一陋室,汲水供母,母病得以好转。

董黯家的东邻王寄,虽家道殷富但秉性顽劣,且不孝敬家中老人。一天,董母与王母拉家常,各自谈及儿子孝与不孝之言,恰好被王寄听到。王寄嫉恨董母,待董黯离家外出时,王寄去董家辱骂殴打董母。董母由此卧病不起,不久而逝。董黯愤极,想到王母年老,便枕戈不言。几年之后,王母亦因病而卒,待王家办完葬事,董黯乃斩王寄之首,以报母仇,祭奠母亲亡灵,然后自缚向官府自首。

母亲活着的时候,尽其孝道,面对谩骂殴打辱母者、最终导致母亲身亡的歹徒,董黯“寝苫枕干”,出于对王母的尊重与孝敬,董黯没有急于复仇,---------

汉和帝闻其孝心,不但赦免了他的杀人罪,还征召他来朝廷做官,被董黯所拒绝。

晋朝有位叫杨香的人,十四岁时随父亲到田间割稻,忽然跑来一只猛虎,把父亲扑倒叼走,杨香手无寸铁,为救父亲,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尽全身气力扼住猛虎的咽喉。猛虎终于放下父亲跑掉了。

记得看过一部抗战的电视剧,有这样一段剧情:东北某日占地区山村,一队日本鬼子兵抓到了山里一对母子。母亲四十多五十岁,儿子二十多岁。日本兵逼迫儿子交待情报,英雄的抗日军民自不屈服。为了让儿子就范,日本兵当着儿子的面,强暴了那位柔弱的母亲。

在生死关头,儿子侥幸得以逃脱。那位儿子依靠对山里地形的熟悉,利用从父亲那里学来的打猎技艺,利用地形条件在山里游击,将侮辱过他母亲的十几个持枪鬼子兵,全部设计杀掉。

随着历史的发展,律例逐步完善,对于以孝主导下的以怨报怨的行为方式做了一些规范!如唐朝免于死罪而施以流放的刑罚!对于这种类似案子,到了宋朝则由皇帝亲自裁决!

其实,孝道真正的含义是对孝义的坚守与坚持,有些时候,子女对父母的孝是瞬间迸发、是一种发自内心本能的孝、是一种忘我的孝!

就像面对猛虎的晋朝少年杨香!

就像抗战剧里的那位有血性的中国汉子!

唐宪宗元和六年,年仅12岁富平人梁悦,杀死父仇人后自首,引发了朝廷激烈的讨论,一代文宗韩愈因此案上名篇《复仇状》,最终宪宗下敕书定性:

“复仇杀人,固有彝典。以其伸冤请罪,视死如归,自诣公门,发于天性,志在徇节,本无求生。宁失不经,特减死,宜决一百,配流循州。”

社会的进步在于协调好法治与情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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