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一级建造师

2021一级建造师 《法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2021-01-28  本文已影响0人  努力的中年名叫二狗

一、2014至2019真题考点梳理总结

1.考点1:竣工验收单位的主体是谁?

建设单位收到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注:如此简单的知识点,竟然直来直去考了2次之多。而且,法规考试惯用的干扰项就是把教材原文中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互换。法规考试时间绰绰有余,一定看清楚每句话。

2.考点2: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

①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②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③有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④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⑤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注:各条件前面的形容词。

3.考点3:规划、消防、环保专项验收

②验收合格,规划部门出具规划认可文件或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③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6个月内,应向规划部门报送竣工验收资料。未报的,责令补报;逾期还没补报的,罚1万到5万。
注:不是超过就罚,先补报,补报还没补的才罚。

①消防验收分2类工程:一是依法需要向住建部门申请验收的;二是自己验收,验收后向住建部门备案,住建部门抽查的。言外之意,也有可以自己验收的。

②公安消防机关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20日内组织验收。

①哪些项目需环保验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②谁验?建设单位自己验,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③分期建设、分期投产或使用的建设项目,相应环保设施也是分期验收。

4.考点4:竣工结算中争议的处置规定

①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零星项目,承包人在接受要求后7天内要提出签证,发包人签证后再施工。发包人未签证,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②当事人产生造价纠纷,因为属于民事纠纷,所以与民事纠纷惯例一样,先双方协商、再按合同约定办法调解、最后再仲裁或申诉。而不是开始就进行仲裁诉讼。

5.考点5:质量争议的处理

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发现的质量问题或者质量缺陷,无论谁的责任,施工单位都有义务进行修复或返修。但是非施工方原因的,返修费用和造成的损失是由责任方承担。

②承包方责任,教材2层意思:一是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二是当承包人拒绝修复时,发包人可以减少工程款支付。
注:减少工程款支付是有前提条件的。

③发包人3种情形,会承担质量缺陷过错责任:
一是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二是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标;
三是直接指定分包单位。

注:推荐购买材料和推荐发包人,都不构成过错。

④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不能再提出质量问题要求承包人负责。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二、真题以外建议掌握内容

1.专项验收之节能验收

①节能工程的检验批和隐蔽工程,监理工程师主持即可,施工单位相关质检员和施工员参加。

②节能分项工程,也是监理工程师主持即可,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质检员、施工员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设计单位专业人员参加。

③节能分部工程,应有总监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除前条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质检员、施工员外,项目经理、施工单位质量或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均应当参加。

2.竣工验收报告备案的规定

此外注意,对于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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