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事·故事剪一段流年疼痛说

不好意思,我只是不屑去讨人喜欢了

2018-05-12  本文已影响264人  施紫玲

2018/5/12    星期六  晴

不好意思,我只是不屑去讨人喜欢了

“今天要去参加你初恋的毕业照,跟你知会一声。”

手机微微一震,是洪同学发来的微信。

“我没那么贱。”我答得斩钉截铁,屏幕半天也没再亮起来,洪同学也许惊讶得眼镜都掉了,也许不知道怎么回复。

年少时,喜欢一个人,眼睛是自带GPS的,全世界都会以他为中心旋转。

站在人群里,他永远是最闪闪发光的那一个,虽然,他不喜欢穿白衬衫,没有白球鞋,没有金甲圣衣,也没有五彩祥云,但那时,他确实是我的盖世英雄。

他做体操的动作极为规范,而我总是慢半拍,于是,他自告奋勇教我做操;他的数理化成绩很好,而我的极差,每次试卷一发下来,我们都会交换卷子。

那些日子,我每天都会很早起床,踩自行车经过一条长满野花野草的羊肠小径,第一个到课室,开门,开窗,十分钟后,他会准时出现在我面前,然后说一声:“早啊。”走到第一列第一张桌子的位置坐下,清晨的阳光透过窗照进来,落在桌子上,留下好看的阴影。

他似乎自带聚光灯:带读、播音、演讲、出板报。学科竞赛......每一次,都完成得很出色。

为了离他更近一点,我加入了文学社,闲暇时间都用来背单词,从天白学到天黑,又从天黑学到天白,英语课总是发言最积极的那一个,因为他是英语科代表。

张爱玲说,喜欢一个人,会低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他生日那天,我让同桌在教室门口把风,在黑板上写下:“生日快乐”四个字,又悄悄擦掉;他和后桌很要好,我就去模仿后桌前卫的穿衣风格,得到的回答是,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那天之后,大概是我这辈子最淑女的时刻:长发披肩,笑不露齿,食不出声,因为他喜欢文艺。

事实证明,为别人低到尘埃里,全身都会沾满尘埃。


讨人喜欢这件事,我从小就会,无师自通。

上学是绝对不敢迟到的,每天六点半起床,雷打不动,哪怕上下眼皮睁不开;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写作业,做作业的速度很慢,本子却用得特别快,但凡写错一个字,我就会把整页撕掉,重写,因为,语文老师说过,她喜欢这样的。当然,她还喜欢作文写得好、上课经常发言、考试分数高的学生,我都做到了,为了让她喜欢,我还帮她拿教具,收作业,带读,批改作业......乐此不疲地享受这份每天都可以进办公室的特殊待遇。

我不仅想让所有老师喜欢,也想让所有同学喜欢,成绩好的,一发卷子,互相交换,只暗自较劲,表面自然合得来;那些坐在最后一排的难兄难弟们,每到交作业前就会来找我“帮忙”,为了让他们满意,即便心里不愿意,我也会表现出不在意的样子借给他们。

不管自己开不开心,都只想让别人觉得我很好。

走上讲台的第一年,领导的指令,我都会立刻执行,校长说,下班后不要马上回家,留下来帮个忙吧?我说好;把图书室的书全部重新整理一下吧?我说好;帮忙写一份会议总结吧?我说好。

即使他的要求不合理,对周末的工作电话反感,甚至厌恶,最后,我也会说,好。为什么?为了讨他们喜欢。于是,我每天都很忙,连周末的时间也被剥夺了。


这两年,不断有人跟我说,你变了,变得越来越没心没肺。

大抵是见过我曾经掏心掏肺的样子,才会这么说。

有位简友还特地发简信提醒我,高冷又自以为是,会没朋友的。

其实,我还是我,只是认清了一个事实,我不是人民币,做不到让所有人都喜欢。既然如此,至少要让自己开心。

至于朋友,合则来,不合则去。

请记得我的好,或者,记得我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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