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加速推进, 你将会被增税还是减税?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个税改革在明年研究推进已成为大概率事件,相关方案最快有望明年上半年出炉。高大上的东西咱就不讨论了,下面老王来为大家简单分析一下,这一轮个税改革究竟能为咱老百姓带来哪些影响?不同收入阶层的人有可能被要多交税还是收减税。
增低、扩中、调高成个税改革总原则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有关部门着力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核心内容是“六税一法”,即启动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税、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修订《税收征管法》。其中,个人所得税改革在“六税一法”框架内进展相对滞后。
但是种种迹象表明,个人所得税的推进或将成为明年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最大看点,修法先行、分步实施将成为个税改革的现实选择。个税改革方案最快有望明年上半年出炉。
事实上,这一轮个税改革的总原则和大方向早已明确,那就是依照“增低、扩中、调高”的总原则,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税收体制,通过税制设计,合理调节社会收入分配,进一步平衡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税负。
在推进路径上,对应“增低、扩中、调高”的目标,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收入者比重,降低中等以下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在降低中低收入税负中,最主要的方式并非提高个税起征点,而是增加扣除项。“扩中”即减轻中等收入群体税收负担或成为优先选项。
赡养老人、抚养二孩等家庭支出有望抵扣个税
从税制设计角度如何实现减轻中等收入群体税收负担?首先是在部分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的同时,建立基本扣除加专项扣除的机制,适当增加专项扣除。目前来看,再教育支出或成为抵扣首选,首套房贷款利息也有望纳入选项。长期来看,赡养老人、抚养二孩等家庭支出有望逐步纳入抵扣。这就是所谓的“个税抵扣”。
“个税抵扣”是指将家庭在养老、育儿乃至房贷等项目上的开支,从税前总收入中扣除,再以扣除后所剩的金额进行计税。这的确也是国际通行的计税方式,不过业内对这一预测中的改革评价不一。多数人认为,个税抵扣考虑到了不同家庭的不同负担,总体上是促进了税收公平;也有专家指出,正是由于家庭情况千变万化,而“抵扣”是人为设定的,某种程度上会造成新的不公平。对此,老王也不无疑虑,就看明年具体怎么解决了。
不同档次的税率要区别对待
此外,进一步优化税率结构,调低部分档次的税率也形成了较高呼声。有位专家——财政部内部控制委员会委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说了,下一步还需要进一步简并个税税率级次,同时,低级别也就是处于一、二级的税率要调低,增加高收入人群税负,让中等收入阶层增加可获得感。
目前,以工薪所得为例,共有7个级次,其中,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3500)在1500元、1500至4500元、4500元至9000元的,分别适用3%、10%和20%的税率。
目前世界各国个税的最高边际税率,美国35%、巴西27.5%、俄罗斯13%、印度30%、越南35%……咱们国家呢?月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以上适用最高边际税率45%,这还是1994年税制改革时确定下来的。数学很差的老王,反复算了好几遍,我的天呐,都已经过去20多年了,这是真的么?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指出,基于国际人才竞争等因素,世界范围内调低个税最高边际税率是大势所趋,比照发达国家和其他金砖国家,我国个税的最高边际税率应该大幅度下调,同时将适用于最高税率的月应纳税所得额调高到20万元或更多。
具体而言,他建议将相应税率调整为:月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以下,适用3%的税率;5000元至1万元,适用5%的税率;1万至5万,适用10%的税率;5万至10万,适用15%的税率;10万至20万,适用20%的税率;20万元以上,适用25%的税率。
对于这个建议,您觉得可以接受吗?
个税改革应着重考虑工薪阶层利益
老王虽然不是财税砖家,但是站在老百姓的角度,还有一句话不吐不快:如今个人收入来源多元化,特别是高收入阶层在工薪之外还拥有各种投资性收入。过去,不同的收入类别各有起征点且税率不一,客观上为“合理避税”创造了条件。尽管“合理避税”并没有错,但这相对于仅有工薪收入的群体来说,是一种不公平。
因此,老王更期待的是“分类改综合”,也就是将原来的分类计税改为综合计税。分类计税是将个人的各项收入分开统计、分别计税;综合计税则是将个人的全部收入加在一起后,再根据相应税率计税。应当讲,这样的计税方式更公平、更合理,也更符合国际主流。(老王不卖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