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每日一文

我的母亲(三)

2020-07-02  本文已影响0人  一为迁客

母亲出嫁

16岁时,母亲见到了骑着高头大马、前来前来迎娶她的一个陌生的男人——我的父亲。

那时的父亲,或许是在家底比较殷实的生活环境中长大,稚气的脸上或多或少透着一股风华正盛的自信。按现在的话说,妥妥的一枚帅哥。

就这样,母亲在见过将要托付一辈子的男人后,心存了对这个男人满意的暗喜,懵懂中对未来生活也有了属于那个时代的美好的憧憬,在家人的陪伴下甘心的坐着马车进了城,第一次远远的离开了父母——尽管只有20多公里,嫁给了帮着家里做买卖的忠厚善良的父亲。

那时,和许多创业者一样,从陕西老家——华山下的一个小村庄,一路打拼过来的爷爷,几乎每天都比雇工起得早,比雇工睡得晚,用自己的智慧和勤俭积攒起了不错的家境。有文具店、车马店等等,雇了几十个长工,老家也置了田产,生意一度做到了西安和上海。

父亲是爷爷娶到三房时才生的第一个儿子。当属老来得子,宠爱有加,全家上下也极尽呵护,听父亲讲他上学也有人背。

或许是创业的艰辛,爷爷养成了勤劳的习惯,也要求家里的其他成员和他一样,勤劳而为,不养闲人。

作为长媳当然也不例外。刚进门不久,16岁的母亲承担了全家大大小小几十口人的做饭营生。

当时的情景,或许在幼小的母亲心里刻下了不曾抹去的印记,以至于后来回忆这一段生活的时候,母亲总能清晰的记起当时的厨房:一个又深又高又大的空荡荡的房间,每天靠从天窗漏进的亮光摸索着进进出出,在偌大的空间里面,有一种空荡荡的昏暗。进去的时候要跨过很高的门槛,身子小的母亲过了门槛像是掉进了陷坑,一个人的时候常有一种瘆人的恐惧。却也无奈,没有话语权的母亲遵循着属于媳妇的本分,认真在做好家族派遣给她的工作。

于是,厨房成了母亲那段生命中最主要的生活场所。

她每天要比其他人起的更早,以便早早弄好早饭;晚上也一样,要等天黑吃完饭,收拾妥当才能休息。一天中大部分时间几乎都在这里度过。

这其中最具挑战的工作是蒸馍馍。

当时家里厨房灶台高出地面很多,灶眼上的锅要满足几十口子人吃饭,很大。可以想见,在偌大的锅台边,小脚的母亲要将很多层的笼屉搁在锅上,或者从锅上取下,实在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放上去相对还好办一些,取下来就难了。

取之前,需要踩在凳子上,揭开笼屉盖,看看馒头是否蒸熟。揭开笼屉盖的一瞬,袅袅的蒸汽便弥漫了厨房,一下子将人吞噬,衣衫湿透了,额头也有了汗珠,顾不了烫的一只手伸进笼屉,赶紧抓起一个馒头,跳下凳,拿到亮出查看,又迅速跳到凳子上,放回馒头,盖上盖。

而后的工序,都是迅速完成的。只见一双手慢慢的挪动笼屉,拢到跟前,迅速的抱紧,又迅速的放在灶台,烫的又迅速松开,不停的甩手,时不时拿在嘴边吹,双脚像是配合一样,一高一低的在跳。

一双小脚,每天就这样跳跃着、重复着,居然撑起了一大家的一日三餐。

从农村嫁来的母亲就这样开始做起了媳妇。期间,她用她的善良征服了全家老小,也用吃苦和耐劳诠释着一个好媳妇应有的榜样。她做的似乎无怨无悔,一点抱怨都没有,一切都显得极其自然。

然而,这只是做媳妇的基本要求,在传统家里,传宗接代才是女人最高的职责。婚后过了两年,母亲的肚子依然平平,家里开始有了议论。

当时,生孩子成了家里最大的事。爷爷奶奶非常着急,到处寻求名医良方。奶奶踮着小脚还专门爬了趟华山,拜了送子观音,希望孙子降生。

母亲也开始整天泡在了苦涩难咽的中药里,仿佛做错了天大的事,只知一味的承受。伴随着的,便是指责和冷嘲热讽,一股脑砸向了心智还不成熟的母亲。她开始惴惴不安,陷入莫名的懊悔,承担了不该在她那个年龄应当承担的心里折磨。

皇天不负有心人,结婚第10年,母亲生下了第一个孩子,也就是我的大哥。

1968年,38岁的母亲生下第五个孩子,也就是我的妹妹后,完成了这辈子生育的最后一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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