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
1993年,我调入污水处理厂工作后,和基层的弟兄们逐渐地熟悉了起来,通过家访和谈心,对各自的情况渐渐地了解掌握,感情也拉近许多。当时,我上下班骑着自行车,与一同前行的同事边走边聊,说到高兴之处,某人提议一块聚聚,大伙响应者众。我们就直接来到某位职工的家中,炒上两三个菜、喝上点酒,撇上半天才散伙回家,让倚门望归的爱人唠叨上半天,埋怨事先也不报个信,家里做的饭又要剩下。我也只能如实相告,是半路上的临时动议,没有办法。
来而不往非礼也,光吃别人是不礼貌的,某一日自己提议又回请大家一顿。虽然说不必刻意准备,但爱人的话提醒了我,职工如此这般会加重家庭负担,引发家庭矛盾,而且对身体健康也没有好处。我和大伙建议:以后光说不喝,以免损伤身体。尽管如此,春节过后下了班还是要互相吃请,喝上十来天的酒。多年后的一句顺口溜比较形象地反映了当时的情况:“革命”小酒天天醉,吃坏了肠子喝坏了胃;喝得老婆背靠背,喝得家人埋了怨……
记得1995年1月15日下午,我们去副厂长齐洪义家里作客,吃饱喝足后,也不知是谁提议到:见面(面条上桌)就(酒)干!每人倒满一碗酒(四两左右),一口干杯。回家时,我骑着自行车、后座上带着化验室主任李慧文,从东曲矿工人村返回指挥部小区。路过西曲宾馆附近时,为了避让对面驶来的卡车,我刹了一下车闸,路面结冰、车轮打滑,摔倒在地,右腿被自行车死死地压住,上面还坐着已处于醉酒状态的李慧文。扛着自行车上楼时,感觉右脚有点疼痛,也没有过多去想,洗洗就睡了。半夜起来上厕所时,才发现右脚已经疼得不能挨地,心想坏了。天亮后,在别人的帮助下去医院拍片检查,医生告知右脚脚踝骨折。经过石膏固定后,我柱着双拐回家养伤,四十六天后才能一瘸一拐地回厂上班。而且三年时间内,我每次从事剧烈运动,脚踝就会肿胀起来,篮球也只能打个半场,真是付出了沉痛的代价。
尽管身受其害,却往往是好了伤疤忘了疼。过后,还是忍不住地和大家“打成一片”,这也许就是人们说的环境影响所在。尤其是回公司任职后,接待上级检查和兄弟单位领导的次擞多了起来,喝酒喝到“断片”的现象经常发生,经常不知道是如何回到家中的,很多过程一片空白。有一次去熟识的饭店请客,饭后竟忘记结帐。很长时间后老板说起此事才明自过来,连声道歉、赶紧结帐,生怕别人以为自己要吃“霸王餐”。
有次和几位领导聚餐,席间有人说起喝酒伤身的事例,大家深有感触、唏嘘不已,可又身不由己、频于应付,无奈之情溢于言表。因此,中央“八项规定”和集团公司禁酒令下发后,我是发自内心的坚决拥护。以此为借口,推辞了不少的酒局。甚至弄虚作假,掏出口袋里装着的“头孢”类药物蒙混过关,心里总有点对不起大家的感觉,只能是少喝一次算一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