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四一
唐四一原本不叫唐四一。说起来他的名字也是历经了多次的变迁才最终定的型。唐四一刚来我们家的时候才三个月大,瘦瘦小小的,犬科犬属,别称泰迪。
按常理来说,我们家是不可能养只宠物狗的,先不说这从大院儿搬进楼房的六、七年家里再没养过宠物,就是之前在大院儿里也只是陆续养过几只土狗,那种拴着铁链、喂剩饭、几乎从不洗澡的农村式养法。倒不是不喜欢狗,要知道那时候家家都是这个养法,对人们来说养狗就是养狗,全然没有“养宠物狗”这一概念,所养的狗也完全不经任何训练更没有什么卫生习惯。记得有一只是从它生下来我和YJX一起养大的,我们俩吃啥喂它吃啥。直到后来爸妈再也受不了满屋子找狗屎的日子,才拿链子给它拴在了屋外的储藏室,我们放了学就给它放开撒一会儿欢儿,那是满院子追着狗跑的日子。后来上了大学,我才震惊地发现舍友家的纯种加菲过的是怎样养尊处优的日子,原来还有这样的养法。那时,我们家已经从大院儿搬进了楼房,由于爸妈平时很忙以及家里本就需要在来客之前手忙脚乱地打扫一番的现状,家里就没再养过狗,这是十分可以理解的,从家里陆续死掉的一些绿植、金鱼和乌龟里可见一斑。养花草是技术问题,这里暂且不论,单说有一次去PY串亲戚的路上看到有那种一片空地上摆满瓷瓶瓷缸名为展览实为销售的摊儿,妈一时兴起买了只瓷缸摆在家里打算当个摆设儿看。时间久了又觉得这缸偏大偏深显得空,总琢磨着往里面养点啥。往缸里放过几次鱼,有大的锦鲤、有小的金鱼,红的、黑的、黄的,但都因为缸太深,鱼没欢几天就死了,之后也试过放充氧器,都没什么大起色。在一段每天拿盆舀出一条翻肚鱼的日子之后,缸空闲了些日子,直到后来不知是谁想起来,既然这缸实在养不了鱼,那不如养个乌龟算了。于是爸拿塑料袋拎回来了一只乌龟,以及两只黄色的小金鱼,龟不大,身长比金鱼没长多少。可能是由于龟和金鱼同在一个缸里,这两条鱼也确实活了一段时间,直到有一天怪事发生了,缸里平白无故地少了条金鱼,看着缸里一条鱼一只龟悠哉游哉的样子简直不敢相信昨天缸里应是三个身影。爸猜测是哪个来坐客的小孩淘气趁人不注意捞了出来,也没太在意,但又过段时间,另一只金鱼也不见了,直到最后龟死了,捞出来的时候轻了很多,饿死的。后来想了想,忘记乌龟得喂这茬事儿了,应该是龟饿得不行了不得已吃了金鱼直到无鱼可吃郁郁而终。打这以后缸里彻底没再养过什么活物儿,但妈仍不死心地想养点什么水生植物,就说现在,几天前往缸里放的三盆水葫芦现在叶子已经黄得差不多了。
所以说,依着我们家这“劣迹斑斑”的养鱼史,怎么可能养活一只需要喂需要溜的楼房式养法的宠物狗呢?况且既没功夫管,更没人想过要往家里养只什么。可生活就是这样,就像一只平稳前行的车轮不知怎么就碾到个石头子儿一样,咕墩一声偏了方向。这事儿得从四姨夫说起,四姨夫的一个朋友爱狗如命,家里养了许多狗,四姨家的小孩还小就抱了一只养在家里。从此每次同四姨一家聚餐时,四姨家的小狗以及那个朋友与自家狗之间令人称奇的趣事就成了家常间歇的主要谈资。于是爸妈同四姨夫的那个朋友也熟识起来,在打过几次交道以及据说是那个朋友家的那只极聪明的狗刚生了一窝毛色纯正的小狗之后,那个朋友极其热情地想让爸妈也养只小狗以备明年YJX升学之后我俩都不在家的不时之需。妈原本并不打算抱来一只养,无奈那人热情地抱来了两只刚满月的小狗,妈只好挑了一只看上去老实没乱跑的狗留下了,不想留下的第一晚小狗着了凉拉肚子,妈怕养不活又给人送了回去再养段时间。今年暑假前我回了趟家,一次去四姨家吃饭,那个朋友已把满三个月的小狗送到了四姨家,我们只好将它抱回了家。我回家之前,妈已在微信里通知了我说家里抱来了只泰迪,我很惊讶不明白为什么家里突然要养只狗,况且我是希望如果要养还是养条大点的像秋田、二哈那样的不想再养小型犬了,更何况是声名在外的“泰XX”了。可不管怎样,狗还是抱回家了。更让我惊讶的是,爸妈几乎是在一瞬间适应了楼房式养狗的方式,狗笼子、狗食盒、狗粮统统进驻家里。
小狗刚到家的两三天里,起名儿成了头等大事,但四个人的意见总是不能统一。由于刚抱它回家,我还处在一种“为什么不养只大点儿的狗”的状态中,于是玩笑般地随口取了几个,被妈当场否决了。妈给的底线是必须是叠字,我说“那就叫‘唐唐’吧”,妈以为是“糖糖”,同意了,后来在我和YJX的一同纠正下,妈默认了“唐唐”,后来妈悄悄和我商量说爸想叫它“球球”,“它那么瘦,叫啥‘球球’”被我直接否决了,于是“唐唐”成了它第一个也是爸妈口中的名字。
没过多久我正式放暑假回家了,于是每天遛狗成了我的工作。养过狗的人都知道“狗是直肠子”,为了不让它在家里拉尿一天得溜好几次,除了早上,爸醒得早溜它一次,我半上午、半下午以及晚上都得溜它。唐唐有时能听话在楼下草丛里跳跃一番上个厕所,但有时一不注意没及时关它进笼,我就又多了一项在家里排雷的任务。所以这段时间,每天下午给五楼送奶的大爷都能碰见午觉半醒穿着睡衣下楼遛狗的我。时间久了,唐唐在笼子里呆够时间就会一直叫唤要求放它出去。有时它下楼跑一会儿会顺道处理内急,有时只是单纯的想出来,这时候如果不理,它就会委屈地一直叫唤直至“唱上歌”,叫上一会儿没人理它就认命地自己安慰自己去了。唐唐的食盆放在笼子的一侧,它委屈时就跑到食盆旁边,两只前爪一撑,后腿微微跳起一屁股坐在那里,蜷起前爪把头刚好放进食盆里,眼睛半闭边吃边睡,一会儿困了,又把前伸着吃食的头缩回一侧靠在食盆的斜边上睡了,或者只是委屈地望着你。每当唐唐这样时,我们都戏称它这是在“心疼地抱住胖胖的自己”。
叫“唐唐”没几天,我私下里给它改了名,这和下楼溜它有关系。唐唐是一只热爱自然的狗,下楼溜它时,除了蹲坐着思考狗生唐唐几乎不在小区的路上停留,它总是在各个草坪里疯跑。这里用“跑”字其实并不准确,应该叫“跳跃”。我们家的小区较老,草坪没人打理,在高高低低疯长的草丛之间也会有一些由于小区车位紧张而留下的不长草的车辙和小块空地,唐唐在草丛里玩就像在探险,兴致一起总是两只后爪一起用力在比它还高的草丛之中四处跳跃,毛绒绒的一团,两只垂下的长耳朵也随着跳跃的节奏不时地竖在头上。它有时跳习惯了,在平地上也不能四只爪倒腾着好好跑了总是跳着走,于是我只能语重心长地教育它“你又不是只兔子,怎么就不能好好儿跑了?”。但它依旧自由地跳着,我便开始叫它“唐兔”。
夏天几场暴雨过后,在雨后的草丛里跳跃过的唐兔已经到了必须洗澡的地步,鉴于之前我给它洗澡的当晚出现了过敏症状,母上大人这次豪爽地划拨了几十块大洋让我们带它去宠物店洗澡理毛。我们中午把它送了过去,约好下午六点接它回来。等我们再见到它时,剃了毛的唐兔已经到了不忍直视的地步,除了头和四肢的毛稍长点,躯干和爪子已是标准的板寸了,背上的胎毛呈现朝向各个方向贴伏的姿态。面对新造型唐兔自己也不适应,还染上了一个坏习惯——它对第一次整只都露在外面的爪子十分感兴趣,时不时地就蹲坐在后腿之上把一只前爪放在嘴里咬。深棕的毛色,剃过毛后显得干瘦的躯干,以及深眼窝黑眼睛,活脱一只坐在树上啃坚果的猴子。而且可能是由于褪了毛身体更轻盈了,唐兔居然开始习惯于用两只前爪做一些抓、够一类的上肢运动,并且它从笼子上方的开口处爬出来的动作也越来越熟练了:前爪抓着笼沿,两只后爪上下交替着踩在笼子的栅格处越狱。它可能是想做前后爪的功能分化了。
于是我又开始叫它“唐兔猴”。老辈儿人说,小孩儿起贱名好养活,什么“狗剩子”、“狗蛋儿”之类的。显然“狗剩”类的人用的贱名是万万不得起在狗身上的,既然“唐兔猴”叫起来这般俗气就权且作个贱名吧。转念一想,这都二十一世纪了,我党都组织脱贫攻坚了,一条狗还怕养不活吗?简直是笑话,这是赤裸裸地蔑视我党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取得的巨大成果。于是结合泰迪的固有属性以及不同科属、种类动物习性在唐兔身上的体现,我决定叫它“唐十二”,以“十二”二字代表各类动物。古人以“十二”算作一个周期循环,既有圆满的意思也有全、完整的意思,看唐兔这架势,指不定还有多少种习性潜伏在身上,应该是个混血吧。可惜这个富有哲思的名字还没叫起来,我突然又念起“实事求是”的校训来了,“十二”毕竟太过夸张,即使有再多种的习性在潜伏,严谨来讲那也只是潜伏,余则成最后不也安全撤离了吗。所以,我最终决定使用严谨的数学形式来表达,用“狗、兔、猴”在十二中的占比叫它“唐四一”。从此以后,它就是一只跳跃、啃爪的狗了。
除了热爱自然,唐四一还有一个特点:对于吃的讲究很极端。家里的狗粮是之前那个狗主人送的,这几天见底儿了,于是带它去宠物店买狗粮,从平民款试到贵族款,唐四一愣是一口不吃。最后买了根磨牙棒,放盆儿里都不正眼瞅,还得用手拿着放它嘴里才肯咬。于是一根别家狗磨牙用的被唐四一当狗粮迅速解决掉了。与对狗粮挑剔的态度截然不同,下楼溜它时唐四一不顾我们的呵斥尝遍了所有能吃的、不能吃的东西。我丝毫不怀疑它的野外生存能力,尤其是在它当着震惊的我的面吃掉了一只不小的甲壳虫后。唐四一嚼得嘎嘣脆,我默默地想应该是跟人吃炸金蝉的感觉类似吧。P.S.唐四一应该是最具潜力接棒贝爷的选手了,前提是食物链顶端的贝爷也轻松吃掉石灰子儿的话。
有一次科教频道播放了一部关于低估动物智慧的纪录片,片中认为如果我们像教育小孩认知那样教育动物,对动物来说不过是多掌握一门外语罢了。我们都很振奋,决定让唐四一也聪明起来,好歹也得追平它的父辈——四姨口中那只男主人离家过久就得通个电话才肯吃狗粮,女主人晚上回家上楼害怕就提前上楼巡视一圈的前辈吧。唐四一右边的那只耳朵总是习惯性地翻过来,每当这时我们就反复地告诉它晃晃脑袋把耳朵翻下去,多数情况是行不通的,偶尔也有它可能觉得痒晃晃头的情况,我们就很高兴认为它听懂了。然而它依旧是傻呆呆的:走路平地摔,冲进电梯没刹住车屁股撞在电梯壁上,抓钥匙没够到跳起来四脚朝天摔,一言不合就匍匐在地试图通过两只后腿努力后蹬来把自己向前移动……我和YJX甚至考虑过是不是应该叫他“HeiHei”——那只海洋奇缘里需要被照顾的鸡。最后我叹了口气“看它脑袋的大小,还是放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