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的制定和遵守

2020-06-20  本文已影响0人  所想所思

刘晗老师的新书《想点大事》,讲的是如何运用法律人的思维方式,解决真实世界的复杂难题。书中讲了很多典型案例,很挑战我们的惯性思维模式。规则的制定要简单可操作,而一旦制定了规则,就不要轻易更改规则。

01书中讲过这么一个故事,两个人在野地里争一只狐狸。一个人已经追了半天,快要到手的时候,另外一个人冲了出来,一枪打死了狐狸。这时候,狐狸该判给谁呢?

你可能会说,当然是追狐狸的人。他最早发现了狐狸,并且付出了劳动成果,理应多劳多得。

那法律人怎么看这件事呢?在历史上,纽约州的法院判打死狐狸的人赢了。理由是,打死狐狸的人只有一个,而追狐狸的人可能会有很多。如果判追狐狸的人赢,碰到好几个人同时追一只狐狸的情况,所有权该归谁呢?这个案件中最重要的并不是这一只狐狸该判给谁,而是该怎么判才能够确立清晰的产权。

一个决策,很多时候会成为先例,形成规则。规则的制定应该是“简单粗暴”,易于执行,重于理性。如果掺杂太多的感性,问题就会变得复杂,解决了这个问题,产生更多其他问题,不是“法律人”的思维。

02规则一旦制定,不要轻易更改。很多时候,因为某人、某事的错误,牵涉到规则的影响力的降低,不要改变规则,只需要对人或事进行处罚就可以了。

比如一场球赛,查出来主裁判受贿了,吹了黑哨,我们能不能修改比分呢?大部分人的直觉都是,当然要改。还体坛以干净,还竞赛以公平。但是,在真实世界里,例如在世界杯的规则中,你可以处罚吹黑哨的裁判,甚至取消他的裁判资格,但是,一场比赛的结果却没有办法取消,也没有办法更改。因为国际足联面对的可不只是比赛对阵的双方,还有很多其他的隐性相关者。重新组织一场球赛的成本太高了,也有失规则的掌控力。

03很多时候,我们追求的公平,只是站在个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如果站在法律的角度,“用法律人的思维”进行裁定,看似不合常理,损坏了我们自以为的公平,但这是从长远利益出发,考虑了规则的预期和很多隐形因素的影响,做出的最优选。是一种大局观,遇到问题,“想点大事”,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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