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观后记

2018-07-19  本文已影响24人  记录日子的人

进口片看多了,自觉就不喜欢看国产片了。说来好笑,一个每天吃三碗面的人,也能染上这贵气的洋病,不禁感叹:真真是世风日下啊!

早起,花了28.8元买了一张会员票,顺带了一份影院推荐的特价单身狗粮。

10:25进场,扫视全场,一对貌似情侣的小年轻坐在我右前方,坐定后,看到猫头猫脑进来四个小鬼头,小学生模样。

在我暗自庆幸早场有如包场待遇之时,刚才还在播放广告的喧闹突然没了,酷炫的灯光也瞬间消失了,屏幕上只剩下了黑底白字,一阵静默过后,突然一片喧嚣,充满诡异神秘的异域音乐,混乱又噪杂的背景,晃动的镜头,流转的棚屋……等我低头吃了一嘴狗粮之后,几句台词闪过,一句都没听清,切!是不是劣质影片啊!

乱闪乱晃过后,镜头定格在一条无名小街的几家小店上,一家玻璃门上贴着“印度神油”红字的小店,一个头发蓬乱,躲在电脑后正在玩着纸牌的猥琐男,不用猜,此人就是本剧的中年落魄男程勇,靠卖壮阳药为生,当前玩纸牌的小店正欠着房租,妻子离婚欲争儿子抚养权,家中老父卧床不起。别看他一副落魄又猥琐的样子,其实还挺横的,竟然对前来讲理的律师和前妻大打出手,结果被警察大舅子暴揍一顿,躲在一边大气儿不敢出的一个主儿。真实地近乎荒诞!

“吃橘子”,一个戴着三重口罩的娘炮男,递给程勇一个橘子套近乎。他是老吕,一个白血病患者,卑微的活着,没有血性,不知何谓尊严,躲在人群中,吃着廉价的盒饭,看到有人泼东西到西装领带者脸上的时候,竟也会心地苟且偷笑。

“吃橘子”在电影中出现三次,第二次是老吕临死前程勇去病房看他,他转动着苍白的脸,眼睛吃力的望向床柜上的几个橘子,艰难地对程勇说“吃橘子”,最后一次出现是在老吕死后,程勇看到坐在背地里楼梯口正在一瓣一瓣往嘴里塞橘子的黄毛。橘子是不是象征大吉大利?但愿老吕在天堂能吃到好橘子!

一个靠在夜店跳钢管舞挣快钱的妖艳女人,她能有什么病?她有穷病!因为她有一个白血病的女儿。白血病,俗称血癌。片中那些戴口罩看不清面目的蝼蚁之人,他们得的是同一种病——慢粒白血病,这种病的发病分为慢性期、加速期和急变期。慢性期到急变期一般3-5年,期间可以等待配型的骨髓移植,但是需要通过片中的药物来维持,这个药物不仅有缓解病情恶化的效用,并且可将等待配型的时间延长至十年左右。如果发展到急变期,吃什么都没用,唯有等待死神降临。片中的格列宁,四万一盒,实际上这个药叫格列卫,现实中23500元一盒,正常每月服用一盒,一年差不多30万。

片中多处出现那些戴口罩看不清面目的人,睁着木然无神的眼睛,默默的杵在这儿和那儿,不言不语,让我一次次觉得他们像极了那些躲在异域空间里偷偷望向人类的、成片的僵尸们,他们懦弱无力,他们不想嗜血而生,但是他们不想死,他们下不了口喝同胞的血,但是他们想活着的欲望,最终还是让他们喝上了亲人的血。一个普通家庭,一年吃掉三十万,那不是喝亲人的血那是干什么?那位阿姨拉着警察的手说,三年了,房子被我吃没了,儿女的生活被我吃垮了,但是我想活着,活着就那么好吗?老吕说,他刚得知这个病的时候,经常想死,后来儿子出生了,看到儿子的第一眼,他就不想死了,可是,他最后还是死了,不是病死的,是自己结束了自己那苟延残喘的生命。活着多累,是老婆和儿子的拖累,她想让她们活得轻松点。

像个熟悉的陌生人,直接过来拿药,还挑挑拣拣,抢得光明正大,反正他知道这东西来路不明,自己的行为权当替天行道,临了,走了,听到背后药盒掉地上的声音,他折转身弯腰捡起就走,一句话不说,就像捡了自己的东西一样。为了逃跑,他踹掉无辜路人,踩上他的自行车就跑,留着一头吓人的黄毛,小眼睛里满是蒙昧、无知和仇恨的光芒,毫无情商可言,他与这个世界唯一的交谈方式——就是硬拼硬,甚至不惜用生命去碰撞最后那道冰冷却闪亮的人性。他的不辩解,不争辩,木讷呆滞,不苟言笑的内里,暗藏着世事的冰冷和残虐,因为生病,他把自己当成一个死人一样活着,不给家人添乱,不努力不争取,过一天算一天,他知道自己的微小,即使在太阳底下,也永远无人关注,无人知道,活着和死了又有什么区别。

一个会讲英语的牧师,上帝的使者,当着神的面儿,面露难色,却终究还是成了跨国走私的谈判代表,何其荒唐?谁让上帝的使者也得了需要靠走私药来苟延残喘的病,他要自救,还要普渡众生,他不下地狱谁下地狱?你以为这个世上慈眉善目的人就不得病了吗?你以为上帝的使者就愿意从容赴死?我们没有得过这种病,不是因为我们善良,也不是因为我们没有做过恶,只是因为我们今天暂时再幸运一次!上帝的手,每一天都会随机地抚过我们每一个人的头颅,不论贫穷富贵,谁生谁死,谁病谁灾,谁苦谁难,一切都是那么随意,又像在冥冥之中!

我们健康的人完全不能体恤病者的痛苦,但是片中小小一个“清创”就让人感到毛骨悚然的惊惧,怀着悬而未决的惊恐之心,百度了下“清创”,大意是犹如割肉般的清理创伤处的组织也就是肉,我想,古代的凌迟之死,大概也不过如此罢,活着的人真是要受尽千刀万剐的罪,才能转世托生吗?

前半场,我还能时不时吃上几口狗粮。

当程勇卖完第一批走私药,赚了黑钱发工资和药的时候,到了黄毛的时候,程勇说“算是两清了”,在大家诧异的目光中,黄毛平静的接受了这个结果,正默默往外走的时候,程勇忽又拿出钱和两瓶药,原以为黄毛会破涕为笑,然而没有!在夜店跳钢管舞的女人思慧赶紧起来一把把钱和药抱在怀里,硬是往不会与这个世界柔软相处的黄毛手里塞,那一刻,我掉下了第一串眼泪!惺惺相惜的,永远是同病相怜的人,只有穷人才懂得穷人的苦,她知道那些钱和那两瓶药对黄毛来说意味着什么?穷人,哪里有不低头不弯腰的人生?偶尔的低头弯腰,相比能够多活几天,又算得了什么呢?只有黄毛这样敢于向死而生的人,才能高昂着头颅,做大义凛然状,即使粉身碎骨!但是,世上又有几人能抵得住那句“好死不如赖活”!

那些西装领带者,在聚光灯下,衣着考究,讲着得体的公关语,运营着国际大品牌的产品,即使这个产品是和生命连在一起,但是在他们眼里却只有冰冷的营销数字,以及数字能够为他们带来的各种利益和好处。商人从来都不是慈善家,穿上商人的外套,任谁也做不了慈善家!辛德勒名单,卢旺达饭店,程勇,都做不了,他们之所以能够伸手施救,是他们尚未彻底泯灭的人性,在人类真实的、巨大的、潮水般的苦难面前,被一时强行唤起而已。程勇,在夜店,甩了一摞又一摞黑色的钞票之后,终于刺激起那个鸡贼、人妖般的男经理,亲自上去跳起了钢管舞。而被程勇的黑钱换来苟且的一次反主为客的尊严的思慧,看着代替自己爬上台跳钢管舞的男人,在台下声嘶力竭的叫嚣着,呐喊着,泪水慢慢渗了出来,和着以往受尽屈辱的人生况味,在黑钱的魔力之下,人性得以片刻释放。

心知肚明的不谋而合,程勇和思慧要为今晚那片刻的尊严行一次苟且之事,以示两清,谁不欠谁!然而,在孩子突然出现的漆黑的眼睛面前,程勇失去了勇气,或是想到了自己的孩子,总之那个以前靠卖壮阳药为生的男人,最后提着裤子逃跑了。这就是人性,或许,只需要一双孩子的眼睛,就能让人性得到救赎!不过,不是必然!人性,衍生于兽性,谁也说不清,究竟哪一刻孰轻孰重?

程勇为了撇清自己,把格列宁的代理权卖给了假药贩子张长林后,一顿火锅就把四个人的人生给打发了。当其他三人都知趣的一个一个离开之后,剩下最后一个老吕,他腆着脸又说了一句“真的喝多了吗?”程勇回了一个字“滚!”,他无趣的用长长的手指把口罩缓缓戴上,慢慢地出门,门外漫天飞雪,他习惯性的缩起脖子,把身上的衣服裹得更紧一些,不知道该先抬哪只脚,最后到底还是走了,人生没有退路,只能选择一条走下去,看着那个背影真的是渺小而卑微,看得我直接泪奔!抱着本来打算御寒的外套哭瘫在最后一排,空旷的影厅。我舒舒服服的打通了自己的任督二脉,体内汩汩流出的液体,让我整个人都舒畅了,测试通过——我从听觉和视觉传递到大脑再到心灵的那条回路还是通的,还能产生正常地化学反应,催生泪腺源源不断地产生眼泪。

火锅之后,跳钢管舞的继续跳钢管舞,杀猪的继续杀猪,会英语的牧师继续祷告,唯有以前混在医院里吃廉价盒饭的老吕,不明下落,再见到他的时候,已经不成人形的他看到程勇的时候,眼睛里闪过一丝羸弱的生之光芒,不过已经到了白血病急速期的他,知道生命对于他已经成为奢望,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再看了一眼熟睡的老婆孩子之后,他结束了自己那苟且的生命。

程勇后来把成本500元的走私药卖500,再后来把成本2000元的走私药还卖500,是因为他曾经赚了一笔黑钱,有了第一桶金,咸鱼翻身,有了慈善的资本,片中说他的走私药救了一千多人的命,他曾经是个投机钻营,蝇营狗苟的市侩小人,被生活逼得没有退路,铤而走险,怀着唯利是图的目的,贩卖走私药品,却干着救人的勾当,着实有点戏剧。人生不就如戏吗?无所谓好人坏人,主要看你在谁的眼里,从哪个视角看你,在上帝的眼里,所有人都一样,所有人不同程度的努力和争取,只不过为了在苟且的一生,让自己活着的姿势舒服一些而已!有时候,紧紧因为一双孩子的眼睛,因为一个熟人的死去,唤醒了你体内尚未泯灭的人性而已,你的自我救赎,来自良知的纠缠。那份良知最终换来程勇在囚车上幸福哭泣的眼泪!

当程勇坐了三年牢出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打听格列宁,没想到大舅子风淡云清的说,现在谁都能买得起格列宁了,因为国家已经把它列为医保用药了。那程勇的牢是不是白坐了,那那些因为穷而买不起药的人是不是都死得早了点?历史犯的错,就让历史去承担吧!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假药贩子张长林和警察同志,我就懒得说了,现实中比比皆是,不过美化警察也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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