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彻骨》一 满堂花醉三千客
那时,他还年轻,星目剑眉,纵横飞扬,喜骑黑马,穿长靴,扬鞭绝尘。
他是绍,雾滋戚家的二少爷。
初秋的天空,清朗干净,还没有南飞的燕,油菜花却已开成望不尽的绚烂,阳光从右边照过来,打在他瘦削的脸上,长长的睫毛投下一片阴影,风吹过来,穿过飘扬的马鬃,时间凝固不散,倾倒蜂蜜般的。
“少爷,少爷,大少爷回来了……”笑容立刻从绍的脸上溢出来,“咱们回去。”黑色的马尾荡起细蜜的沙尘,穿过夏末秋初的阳光和风。
远远便看到一个英挺的少年,身着黄呢戎装,长马靴,昂首立于戚宅门前,表情坚毅,眉骨高耸,他是纯,绍的哥哥。
“数年不见,二弟怎地如此张狂!”他一向极是宠爱这个二弟,虽是责骂,依旧掩饰不住眼中的疼惜之情。
兄弟相见,自当秉烛。
于是,他便知道了黄埔军校,三民主义,国共合作……
“二弟,我明天就要起程去南京,你要换一种生活,要走出去,这种生活和过去所有的生活都不一样……你去参军吧。”
秋天还是秋天,夕阳开始温柔,候鸟南飞,擦过高处的风,一直一直飞过去,翅膀张成弥望不尽的决绝,是不再回来还是怕忘了回家的路?

离散是那个时代的主题,安逸和幸福早被摧毁的灰飞烟灭,黑夜有时候总比光明要长的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宿命和纪念的方式,逃离或背叛都有完美的借口,离开,又有什么不妥呢?
那个秋天,他离开了他的黑马长靴,告别他扬鞭绝尘的飞扬青春,他要换一种和以往都不相同的生活。
……
我站在他对面,彼此的目光穿越六十年的光阴,在灰败的墙上投下班驳的影子。
“当初你要到哪里去呢?”
“不知道”
“后来到了哪里?”
“北方”
“要杀人吗?”
“有时候,为了生存,我们真的无法选择……还有,我们都很胆怯。”
……
他走过所有人的眼睛,和那些同样青春的面孔一起。夜幕降临,风很大,候鸟一样的决绝,如果还能活着,总要回来的吧!可是,可是如果他们忘记了回家的路,走不过宿名的阴影,怎么办呢?
“想过会回不来吗?”
“想过,很害怕。”
“想过留在哪里吗?”
“没有,我一定会回来,要么死。”
异乡的风景很萧杀,他第一次看到如此可怕的饥饿,疾病蔓延般的,势不可挡。象是蝗虫过境。人性在饥饿面前非常脆弱,没有任何尊严,他开始害怕这生存的真相,只是往北,一直一直走过去。
冬季的第一场雪将夜幕染亮,象是漫天弥散不尽的刀光。
“那是我第一次作战,很害怕,死了很多人,做了很多噩梦。”

“有认识的人死去吗?”
“一起去的,只剩下两个,因为我们都不明白生命的真相,害怕鲜血和死亡,只是靠运气苟活……”
“后来呢?”
……
第一次被他杀死的是一个的圆脸战士,和他一样年轻,一样很想活下去,因此只有将性命交付给手中的刀枪。他清楚的记得他的刀刺刀穿过年轻战士的身体时,那样绝望的眼神,涣散开来,直至失去光泽。
他憎恨杀戮,非常憎恨,可是,他要活下去。
“他们都不会原谅我的吧,是我折断了他们回家的翅膀,是我让他们遗忘了回家的路……”
“不,他们会原谅你,从他们不用再去杀戮别人开始。他们象你一样痛苦。”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