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的关系

2017-06-01  本文已影响100人  淡泊的朋友圈
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的关系 如果我们根据伊斯兰教的立法原则概括一下伊斯兰教在对待非穆斯林方面的教导的话,那么,下面这两节《古兰经》的明文堪当圭臬,我们援引它就足够了,——真主昭示:“未曾为你们的宗教而对你们作战,也未曾把你们从故乡驱逐出境者,真主并不禁止你们怜悯他们,公平待遇他们。真主确是喜爱公平者的。他只禁止你们结交曾为你们的宗教而对你们作战,曾把你们从故乡驱逐出境,曾协助别人驱逐你们的人,谁与他们结交,谁是不义者。”(《古兰经》六〇章:8、9)

其中前一节经文是,对那些没有为宗教而对穆斯林作战,也未曾把穆斯林从故乡驱逐出境,即与穆斯林没有战争也没有敌意的非穆斯林,不仅要公平对待他们,而且鼓励穆斯林要怜悯他们,优待他们。“怜悯”(برّ)这个词的原文里囊括了福与善的许多内容,比“公平待遇”还要丰富;穆斯林用它来表达自己作为人类的首要职责,例如孝敬父母就是用这个词来表达的。

之所以说经文鼓励穆斯林要那样对待非穆斯林,是因为真主说:“真主确是喜爱公平者。”而信士往往以实践真主所喜爱的事情为己任;同时“真主并不禁止你们怜悯他们”一句也并不否定经文中鼓励、要求的意思。如此表达旨在否定人们曾经甚至是依然存在的想法:认为异教徒是不值得穆斯林怜悯,也不该公平对待的,也没有必要与他们友好、和睦相处。所以真主才作了说明——非穆斯林中,哪些是不可结交的,哪些是允许结交的。

这种表达方式,与真主关于“赛法”(الصفا)与“迈尔维”( المروة)两山所昭示的一节经文相似。当时有一些人怕沾染蒙昧时代遗留下来的一些习俗而躲避巡游这两座山,因而真主昭示:

“塞法和迈尔维,确是真主的标志。举行正朝或副朝的人,无妨游此两山。”(《古兰经》二章:158)“无妨”这一否定,就消除了人们思想上的疑虑,即把游此两山作为是朝觐的义务和标识。

(原文摘自谢赫格尔达维《伊斯兰的合法事物与非法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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