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基金的商业模式之组织架构(一)
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架构可以分成两块来讲,一个是基金有限合伙的组织架构,一个是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架构。
一、先说基金有限合伙的组织架构。基金是委托给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实际上基金本身不作为日常运营主体。因此,基金公司组织架构较为简单,主要包括合伙人大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专家顾问委员会。
1.合伙人大会是基金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基金管理人的聘用、解聘,以及基金审计机构的聘用、更换,包括决定基金合伙企业的存续、解散等重大事项。合伙人大会权力很大,但因为召开频率很低,所以基金日常投资决策参与较少。基金日常的投资决策基本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完成 。
2.再说一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属于基金的常设决策机构,用于决策基金项下的项目投资的决策性表决。不过大多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投委会投委会也作为管理公司的常设机构,实际运作中基金管理人的投委会直接负责基金的投委会工作。一般针对基金经理提交的拟投资项目投票表决是否决定投资。投决会的成员一般由负责投资、研究的经理和分管副总以及总经理组成。
当然,上述人员构成是国际上的成熟运作模式。在国内,募资时为了争取出资人的信任,有的管理人会将投委会的席位拿出部分给出资人,让LP参与项目投资决策。这样,虽然让基金的决策丧失了部分独立性,但是基于投资者成熟度偏低的行业现状,也不失为一种变通之道,也算是投资者教育的必经之路吧。
3.专家顾问委员会。专家顾问委员会(以下简称“顾委会”)并不是每个基金都设立的机构,但不设立不表示不存在。实际上一支基金投资某个行业时,或正式或随意都会咨询行业专家的意见。有的基金通过多年的合作,积累建立了自己的专家库,有的则是设立顾委会。
顾委会存在的意义,除了在基金投资前提供专业的行业意见外,有时也会参与项目投资表决。如果某个项目与基金管理人存在关联关系,但项目又确实优秀,除了管理人必要的回避制度外,LP往往也会求助于顾委会,听取专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