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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花和S先生

2017-12-10  本文已影响25人  acd1cc247fff

        大概两个月前,在走廊上,我像个圣母一样跟翠花说,哎呦,你看人家都快三十了,找对象肯定奔着结婚去啊,咱如果没那个想法儿,就别耽误人家,怪缺德的,知道你还不想稳当,但咱好歹找一个差不多想法儿的,也好互不耽误。

        嗯,现在自己想起来,依旧能清楚看到俺头顶上那个金灿灿的光环,足足照亮了一整条黑咕隆咚的走廊。

        两个月后的这个深夜,以及这个深夜之前的、我的爪子都数不过来的、翠花提及S(servant,不是英文名,按照牛津字典的解释来)男的、那些个时刻,都想把自己五花大绑了吊起来,抽嘴。

        我对不起我二十五岁的高龄,在那个我自以为跟翠花交了心、直达灵魂深处的夏夜,再再再(此处省略无数个重复)一次,栽到了人性的坑里。

        既然把俺们同命名为人,又为何偷偷摸摸非得在看不见的地方贴个彼此相差十万八千里的标签?关键还让其质量好到能起到指挥某人一生行为的作用?!好的,用人话说就是,人和人之间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差的太他妈大了!造人的那位,太不讲究。坐地三尺,画圈圈诅咒这个玩弄我感情的小婊砸,好坏坏的!

        呦呦呦,这是不是得从那个夏夜说起,那这还能不能睡觉了!感谢强迫症,明天能拥有国宝眼了,强行假装开心一分钟。

        到那个夏夜为止,我和翠花认识了大概俩……星期……但由于未来还有很长的路一起走,本着和平与发展的原则,早就一分钟生,两分钟熟了,对,就像我们你们一样,自然而然过上了连体婴的生活,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睡觉,哦,特别说明,俩床。

        北极星保佑,我顿悟一样领略了学习的真谛,埋在纸堆里乐此不疲,脱胎换骨,喜大普奔。而母上也终于在我一念二叨三有理的婚恋观中妥协了,慢慢儿地,再也不说让找人谈恋爱练练手了,对,洋气得很,不逼婚,逼恋,练练手!敢情丰富情史得真爱呗,服。

        嗯,跑偏了,重点如下,男人被我屏蔽了!不是那种可以垂涎的好看的男人,而是,潜在可能恋爱对象。毫不关心!我就坐等真命天子掉屋顶上,借着恰到好处的惯性,穿透三层楼,掉到没课就死也不出门的我,面前。

        那夜,不仅仅是大而不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而且包括这种咸鱼的状态,和翠花达到了空前一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激动的我,差点就要跪倒在操场的跑道上感谢天感谢地了,毕竟,很有名的人说过,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这真不是我一厢情愿啊,当时,不管我说啥,翠花都表示出了强烈的赞同,并能紧随其后发表差不多的言论,那么,问题来了,既然这样,我到底在哀嚎什么?!这不是挺知己的嘛。

        骗人的,都是骗人的!先声明,我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做出对一个人好坏的判断,大部分事情中的人不能用好坏来总结,就事论事吧,只能说,在逐渐加深的了解中发现,翠花的三大观和我的三大观相去甚远,我的不一定是对的,所以,她的,也就不一定是错的。那晚之所以言语那么和谐,完全是因为翠花高超的人际交往能力与强大的阅读理解能力,她深谙“对啥人说啥话”之道,且已炉火纯青,在我有所发觉以后,已多次验证,嗯,可以伸出手鼓掌表敬佩了。

        翠花从一开始就致力于寻找……嗯……金龟婿,这我是知道的,谁还不想找个好男人咋地。同时,她在恋爱上略微玩玩的心态我也是明了的,作为一个在前沿思想大潮中长起来的九零后,祖上传下来的那些对于女性的枷锁,能扔则扔。私认为,有合理底线的前提下,多谈几个男朋友无伤大雅,在婚恋方面,骑驴找马这事儿可是被男性朋友们玩儿的那叫一个溜啊,如果在这里要讲三从四德,我可是分分钟要爆小脾气的。

        脑子已经睡了,手啊眼啊好像还能坚持坚持,也不知道说到哪儿了,去吧,小逻辑,只能,想起啥说啥。

        S男之前,翠花接触了大概有五六七八个……异性,只能用这个名词,因为具体信息一概不详,只知道他们是男的。别问她都怎么认识的,我也像渴望一本秘籍一样想知道,初到一个新环境,是怎么去打开异性市场的,无奈,虽然厚着脸皮问过,依旧没有得到有用情报和可参考信息,想想也知道,哪个人肯把独门绝活轻易示天下,表示理解啦。

        那次扮演圣母,对于我的苦口婆心,翠花依旧表现出了无比赞同之意,然后,当然,我就又飘了,还在心里默念了几遍阿弥陀佛,想着自己拯救了一个失足大龄男,又及时让翠花悬崖勒马,真是功德无量啊有木有!

        嗯,此时,我猜,我们的心理独白是一样的,煞笔玩意儿,对,此处特指,我。

        说实话,S男条件不错,工作稳定有成,在一高速发展的二线城市有车有房,长相嘛,……,至今没见过。当时还担心,翠花一刀子切断了和S男的联系,会不会不舍啊遗憾啊啥啥啥那种她们恋爱中的女人的情绪,结果没出一星期我就发现了,如果业内有自作多情奖,不给我,天理不容!

        过程就不赘述了,结果我好好摆摆。嗯,翠花还是翠花,S男还是S男,翠花和S男还是翠花和S男,那天,我虽扮上了圣母,却是对着另一个宗教的坚定的信徒啰嗦,能说得着才叫见鬼了。

        拎清了自己以后,再也没太多表达过对这件事的看法,怕打起来。会断断续续了解到他们的情况,翠花说,我就嗯。

        S男提出过正式交往,翠花拒绝了,怎么拒绝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拒绝以后,依旧还是那样,S男还是会时不时送来翠花钟意的东西,翠花去稍远的地方,也还是会车接车送,没有一次例外,甚至,翠花的朋友来,就算工作日,嗯,车接车送。

        对于我在这件事上的情绪,曾经自我深刻剖析过,嫉妒?羡慕?差点儿没把自己吓死,这些词可太带劲儿了,不敢要啊。

        我问自己,如果一个那么优质的男人给你,换做你是翠花,你要不要?

        嗯……如果长得也很帅那就再好不过了,要要要啊。

        所以,结论呢?哦,我堕落了!当然不是!

        我自己给自己出了一道题,然后自己答偏了,这样的聪明劲儿,给头猪都不换!

      我所介意的,并不是翠花有个那样的S男,也就是,我针对的,并不是翠花,更不是S男,而是翠花和S男之间位置的不平衡。对,我是愤青了!好比一个称在我面前,我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知道翠花动了手脚,却只能作为一个外人,任脑海中翻滚“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眼看分量一点一点地从S男那边溜走,称斜了,而S男只看到了翠花在离他越来越远,却并不知道自己才是需要止损的一方,于是开始手足无措,只好尽一切力量去尝试补救,so……

        没有胆量说我是个好人,更没有脸标榜道德,但在翠花和S男这件事上,我的态度从一而终,开始的开始,就对翠花说过,你俩在一起,我劈叉举蹄举爪同意,嗯,我说的是,在一起。

        陌生人也就罢了,处在同一件事中的双方,首先还是要承担起对对方的责任吧,娱己简直太合理了,但若误人,我就容易愤青了不是。

        我激动!我兴奋!夜里两点零一,可以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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