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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致知”应该贯穿于我们的工作生活始终

2020-05-27  本文已影响0人  杨金社

很多年前,在国内曾经开展过“实践是经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活动。

其实,在两千多年以前,孔子就提出了“格物致知”的思想。到了朱子这里,朱子认为“格物致知”乃“明善之要”,是“初学者尤为当务之急”要学的东西,还必须要和修养自身的品德两者相互结合起来。

格物致知的意思是说,人们获得知识的途径在于认识事物,在于研究万事万物。

换句话说就是,人们要想获得知识,就必须接触事物,并彻底探究事物的原理和本质。

朱子认为,认识的主体是人心的“知”,提出“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认识的对象是事物的“理”,提出“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认识的方法是“格物”;认识的目标是“致知”;总体一句话,人们认识事物就是要“即物以穷理”。

这是朱子对儒家思想的一大贡献和发展,他突破了前人一味强调的从书本上获得知识的局限,而特别强调人们获得知识的途径在于穷究事物的原理及本质。

朱子的这种认识论,具有明显的实践色彩,也打破了人们对于儒学只会死啃书本、死记硬背的误解。

毛泽东主席曾在《实践论》一文中指出:“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应该说,领袖的这个思想也是受了儒家“格物致知”论思想的影响。

实践论思想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决定意识),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和归宿。

时至今日,“格物致知”仍然是我们获取知识的重要途径,它将我们引向了万事万物,引向了实践,引向了“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源泉”这一真理之路。

这一思想,应该始终贯穿于我们的生活及工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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