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坟爷”巨额骗贷案推进难!疑多方庇护保其轻放
中共党员、实名举报人再次呼吁汕尾市纪委、市监察委、市政法委、市检察院追查保护伞!
广东“坟爷”案实名举报人林键国透露,以非法占用农地罪、行贿罪,靠非法建墓园发死人财的汕尾陆丰“坟爷”林耀昌,虽然在刑满释放当日随即又被警方刑事拘留、被检方重新批捕,但仍有人企图充当保护伞力保其“轻放”。
据了解,经汕尾市检察院指定管辖,“坟爷”林耀昌涉嫌骗取贷款罪一案日前已指定陆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此前,2016年8月和10月,广东省农信社针对“坟爷”林耀昌等人“四笔”贷款涉嫌骗取贷款犯罪线索,先后两次向陆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并移送相关犯罪线索。
期间,受理和侦查阻力特别巨大,后经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汕尾市公安局党委依法推进,最后于2016年12月16日,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坟爷”林耀昌等人涉嫌骗取贷款罪决定立案侦查。
但举报人称,“坟爷”涉嫌骗贷的数目远不止于此,尤其是“坟爷”还涉嫌更为严重的贷款诈骗罪。
其中,因保护伞干预或有人通风报信,使该案嫌疑人陈小敏、袁玉红、林汉招、袁瑞敏等人逃脱侦控,遗漏“坟爷”林耀昌伙同陈小敏、周镇潘、袁玉红利用仁易水泥制品厂涉嫌贷款诈骗600万一案,以及“坟爷”林耀昌被追逃时伙同其堂叔林汉招、袁瑞敏及陆丰市长城投资有限公司涉嫌贷款诈骗780万。
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上述780万元贷款就发生在“坟爷”已经被公安机关追逃抓捕期间,陆丰市信用社在无任何抵押物或抵押物违法的前提下,仍向其发放的巨额贷款。
中国银监会汕尾银监分局此前出具的正式答复函表明,与“坟爷”林耀昌有关联的陆丰市长城投资公司在 2013 年 6 月 29 日向陆丰农信社贷款 780 万,到期日期为 2014 年的 6 月 25 日,而 2013 年 6 月 29 日,“坟爷”林耀昌正在被警方网上追逃中。
更耐人寻味的是,此前广东省金融办、省银监局圴已发文督办广东省农信社,而广东省农信社早已责令陆丰农信社及时依法追究陆丰“坟爷”林耀昌上述两笔涉嫌诈骗犯罪贷款,但作为受害主体的陆丰市信用社,不但不主动追查,反而在举报人多次反映和敦促之下,并且更加捂着掖着。
就在2018年1月8日,广东省银监局正式复函(信访编号170907001021)举报人,告知已经督促广东省农信社依法向汕尾市公安局报案追究“坟爷”林耀昌系列贷款犯罪行为。
对于上述两笔贷款的追加报案工作,陆丰农信社主任黄某波表示,“坟爷”被追逃仍贷款的性质相当恶劣,但次日表示不归他管辖,党委书记余某浪表示已无数次交办该社纪委,该社纪委书记李某松表示,已要求肖某灯上报,而肖某灯涉嫌故意压案不报,截止今日,仍拒不落实上级责令依法向公安机关追加报案“坟爷”及其同伙上述两笔贷款诈骗一案。
据信用社内部人士表示,现在信用社内部对于提起“坟爷”骗贷案,十分忌讳。
据称,陆丰农信社担忧,若案件移交,大批信用社人员将被追刑责,整个单位将出现“崩塌”。
实际上,“坟爷”骗贷案,已经有信用社工作人员栽倒。原陆丰农信社多名人员涉嫌相互勾结,帮助“坟爷”达到骗取贷款之目的,原党委书记刘某某被广东省农信社双开,另三名副主任、一纪委书记被免职,恐被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疑有人涂改当年“坟爷”贷款原始资料,甚至可能利用压案、拖延不报的方式,故意给骗贷人员以偿还贷款的时限企图协助骗贷人员逃脱刑事追究。
2018年1月20日晚,在警方追逃35个月之后,在举报人的多次反映与媒体关注下,“坟爷”林耀昌涉嫌巨额骗贷案的关键嫌疑人陈小敏,终于被缉拿归案。
这意味着,只要“坟爷”案的办案机关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抓紧侦查陈小敏、周镇潘涉及“坟爷”涉嫌贷款诈骗、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相信“坟爷”案能查实更多证据与细节。
举报人称,正是陆丰市农信社等相关部门推诿不报等多种原因下,“坟爷”在2012年11月8日涉贷款诈骗罪的涉600万元贷款,于2017年11月30日移送汕尾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在2017年12月27日被人归还贷款给银行,这又成为了陆丰市农信社不予追加报案的理由。
但举报人认为,“坟爷”林耀昌及陈小敏、犯人周镇潘等人,通过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陆丰市东海镇仁易水泥制品厂涉嫌600万元贷款诈骗虽然被还清,但其前提是在被举报人举报5年之久之后,在广东省银监局责令追加近2年之后才还清的,该笔贷款涉嫌犯罪已经6年之久。
此案背后应该是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涉嫌徇私舞弊,故意放纵犯罪,给“坟爷”归还贷款争取时间。
举报人说:“应当依法追究‘坟爷’涉嫌诈骗贷款的刑事责任。如果已还清就不用追加的理由成立的话,那些因受贿落马的腐败官员退赃就不用坐牢了,这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考虑到除当地“原班人马保护伞”外,也有可能有“坟爷”聘请的律师所在的律所老板(海丰)披着当地党政监督员身份为“坟爷”林耀昌及其同伙摇旗呐喊,举报人担心“坟爷”林耀昌及其同伙涉嫌的骗贷罪,将被从轻处理或被“取保候审”。
这种担心并非多余,早在2013年10月,汕尾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立案侦查“坟爷”林耀昌、林耀忠涉嫌非法经营罪之时,因未对该案财务林汉招(现涉嫌780万元贷款诈骗案)、会计林少粒等人调查,最终被东莞市二区检察院直接不予起诉。
据举报人称,陈小敏落网前,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此前因陈小敏未归案而无法掌握“坟爷”涉嫌该笔600万元贷款诈骗,但陈小敏现已落网后,已强烈呼吁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进一步开展侦查“坟爷”伙同陈小敏、周镇潘涉嫌贷款诈骗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实质性动作。
为此,举报人请求上级党委政府、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领导加以重视,依法推进汕尾市公安局经侦部门追加立案侦查上述“坟爷”、袁玉红、陈小敏、周镇潘、袁瑞敏、林汉招等人两笔(600万和780万)涉嫌贷款诈骗的犯罪行为,以及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打击报复、诬告陷害等余漏罪。
举报人林键国称,“坟爷”等人涉嫌系列骗贷案,可能个别人员碍于人情而涉嫌放纵犯罪、高举轻放,陆丰市农信社四名主要领导涉嫌循私舞弊,他们和“坟爷”聘请的律师及原帮人马保护伞共同勾结下,企图帮助“坟爷”等骗贷犯罪嫌疑人逃罪,甚至对目前已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四笔贷款的犯罪证据也有可能做“手脚”。
举报人因此希望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新成立的汕尾市监察委,能通过上述贷款犯罪线索,深度介入调查当地警方少数人员以及陆丰市农信社四名主要人员在“坟爷”所涉的多宗案件中涉嫌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等突出问题,整肃当地法治环境,依法促进公正、严明的法治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