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翻译

法律翻译进阶之路(2)——告别翻译腔

2017-12-09  本文已影响0人  10e5874bdc9f

打掉输入部分“逻辑与理解”的小怪兽之后,我们迎来下一项挑战:输出。输出部分从翻译腔开始,因为它太讨厌了。

What —— 什么是翻译腔?

用最通俗的话讲,翻译腔就是不说人话。更具体一些,这里说的翻译腔,指英文翻译成中文时,由于受英文影响而产生的不规范、难理解的表述。

Why —— 为什么要告别翻译腔?

我认为 Matthew Arnold 这句话完全可以对此作出解释:

The translation ought to be such that the reader should, if possible, forget that it is a translation at all, and be lulled into the illusion that he is reading an original work; something original. – Matthew Arnold, On Translating Homer.

也就是说,最好的翻译就是让读者觉得自己不是在读翻译。如果你看不懂上面那段英文,同时又无法理解我的解释,联想这句话:最好的丝袜,就是让别人看上去好像没有穿丝袜。条条大路通真理,嗯。

所以,归化异化之类的理论研究还是留给老师吧。实践中的翻译,看得懂、读得顺才是王道,法律文件尤其如此。

How —— 如何告别翻译腔?

在避免翻译腔方面,翻译教材林林总总介绍了不少技巧,比如增词减词、词性转换、句型变化等等。但是,多数技巧都是“剑招”,是从零碎的、肤浅的现象出发的。我更喜欢的路径是直接从“剑意”看问题,系统的、深刻的本质才是学习的精髓和捷径。

本质要从原因开始挖。翻译腔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正确处理两种语言在内在逻辑和外在表现上的差异。如果肤浅、片面地看语言,生搬硬套源语言来处理目标语言,翻译腔就会形成。因此,避免翻译腔的根本途径是深刻理解两种语言的特点,尤其是两种语言之间的差异。

中英文之间的差异,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中文偏向于演绎思维,是意合语言;英文偏向于归纳思维,是形合语言。这一根本差异又是衍生出各个语言层面差异的主线,下面具体分析。

(一)词语

词语方面。首先,两种语言各个词类的作用不对等。由于英文需要明示逻辑关系,表示逻辑和指代的词类非常强大,比如介词、代词和连词。比较之下,这些词类在中文里的功能要逊色很多,甚至某些情况下还不及标点符号作用强大。其次,即便是同词类表示同语义,中文词语和英文词语也绝对没有一一对等的关系。

这方面的差异导致的典型症状:其一,用力过猛,对介词、代词、连词、冠词、数量词等较少在中文出现的词事无巨细、生搬硬套;其二,不管不顾语境,某一个中文词语与某一个英文词语通篇携手同行、不离不弃。

例1

Whether or not the Customer chooses to defend any claim, all the parties hereto shall cooperate in the defense thereof and shall furnish such records, information and testimony, and attend such conferences as are reasonably required.

原翻译:

不论客户是否选择就任何索赔进行抗辩,本协议所有各方应在抗辩中进行配合,提供该等记录、信息和证人证言以及在合理要求的情况下参加该等会议。

修改后:

不论客户是否选择就任何索赔进行抗辩,本协议所有各方应在抗辩中进行配合,提供合理必要的记录、信息和证人证言,以及出席合理必要的会议。

绝大多数法律翻译看到such都过于激动,第一反应是它兄弟“该等”是不是要出场了!本句的such ... as …句型是高中英语内容,却在实践中难倒了无数名校硕士、JD和LLM。首先,原翻译断句错误,as引导的从句 are reasonably required 修饰前面两个such,而非仅后面一个。所以真正应该重复的是“合理必要的”,而不是傻傻的“该等”。其次,such在某些情况下的确可以翻译成“该等”,但不代表任何情况下见到“such”都要“该等”。本句的such和as应整体理解,不论such还是as都无实际语义,生搬硬套,实属多余。

再看看连词的表现。连词在英文里八面玲珑,含义灵活多变。比较而言,中文里的连词屈指可数。因此,在法律文本中,绝大多数翻译都会把“and”与“和”对应,“or”与“或”对应。真的只能这样吗?看下一个例子。

例2

…if an order is made or an effective resolution is passed for the winding up of a Party, or a Party becomes bankrupt, insolvent, is unable to pay its debt as they fall due, stops, suspends or threatens to stop or suspend payment of all or material part of all of its debts, or proposes or makes a general assignment or an arrangement or composition with or for the benefit of its creditors…

原翻译:

……若对一方下达破产命令或就一方的破产通过有效决议,或一方破产、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或停止或暂停或威胁停止或暂停偿还其全部或大部分债务、或为其债权人之利益提出或作出整体转让或安排或与债权人达成和解……

修改后:

……若存在就一方破产下达的命令或通过的有效决议,或一方破产、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停止、暂停或可能停止、暂停清偿全部或大部分债务,与债权人或为债权人利益提出或进行整体转让、安排或和解……

原翻译问题一,连词“或”在一句话里出现了11次之多,除了照搬英文所有10个“or”之外,还意犹未尽地在中文里自行添加了1个;原翻译问题二,以相同的标点符号(顿号)表示不同层次的内容,导致看上去逻辑混乱。修改之后,形式上“或”减少为7个,内容上逻辑层次更清楚——首先,第一层和第二层句段的分割全部使用逗号实现(第一层句段指由第二个“或”字分割的前后句内容,该字后面几个分句共用一个主语“一方”,共同构成第一层)。其次,顿号退居三线,只用来表示句段内部的并列关系,必要时以“或”连接,顿号和“或”都表示选择并列。现在看懂了吗?

再来看看过度翻译是怎样毁掉一封信函的。

例3

We do appreciate that you have dispatched a team of senior executives to review the project but we honestly don’t know what they could possibly find out on this trip that they don’t already know after working together for so many years.

原翻译:

贵方曾派高管团队视察项目情况,我们对此表示赞赏,但坦率而言,我们在共同工作多年之后并不期待他们通过此行就能够取得任何新的收获。

修改后:

贵方曾派多位高管人员视察项目情况,我们对此表示赞赏,但坦率而言,在多年合作之后,我们并不期待他们此行取得任何新的收获。

对“团队”“工作”两个词的修改略去不表。争议解决案件中的信函,语气微妙,时而剑拔弩张,时而峰回路转。语言必须服务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但不论局面如何,至少需要表现出谈判的自信和底气。原翻译整体而言固然不能算错,但时态“已”、介词“通过”、情态动词“就能够”的出现,以及将状语“共同工作多年之后”放置在主语“我们”和谓语“期待”之间形成的长句,不仅不符合中文表述习惯,而且极大地弱化了语言力度。大家可以脑补“打,打,打,打,打劫”的画面。迟迟看不到主要信息,连被打劫的人都会不耐烦的。

综上,逐词对照式翻译不是严谨,而是死板。是病,得治。翻译时必须对两种语言中不同词类的特点保持洞察,有所为、有所不为,避虚就实。

(二)句子

句式结构方面,为了清晰表达逻辑关系,英文除大量使用介词、代词、连词外,还存在大量从句,甚至从句叠加,导致句型复杂、冗长。相反,更多依赖悟性的中文只有一个特点——短、短、短。

这一差异导致的典型症状是中文不断句。英语可以一口气读到底,但中文不可以不喘气。例3就是一个被不断句毁掉的例子,另外再举两个。

例4

To the fullest extent permitted under applicable law, under no circumstances will the aggregate liability of Provider or its affiliates and their employees and directors in connection with any claim arising out of or relating to the Services, the Supplied Content, Web Content, Customer Provided Content or the Access Link, exceed the lesser of Customer’s actual direct damages or the amount Customer paid to Provider under this Agreement in the twelve(12) month period immediately preceding the date the claim arose.

原翻译: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提供商或其关联方及其员工和董事就因服务、提供内容、网页内容、客户提供内容或访问链接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有关的全部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超过客户的实际直接损害赔偿与根据本协议客户在该等索赔发生前十二(12)个月内向提供商支付的费用中较低的数额。

修改1: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提供商或其关联方及其员工和董事就因服务、提供内容、网页内容、客户提供内容或访问链接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有关的全部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超过客户的实际直接损害赔偿与根据本协议客户在该等索赔发生前十二(12)个月内向提供商支付的费用中较低的数额。

修改2: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若有因服务、提供内容、网页内容、客户提供内容或访问链接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提供商、提供商关联方及其各自员工和董事所承担的责任总额,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超过客户的实际直接损害赔偿与客户根据本协议在索赔发生前十二(12)个月内向提供商支付的费用中较低的数额。

本句是对赔偿责任限额的规定。原翻译“严谨”地照搬英文句式结构,导致产生了一个长达120字的超长中文句子,能一口气读到底的都是勇士,我反正是看不懂的。第一种修改,也是最简单的改动方式,只需要在主语中心词“责任”后面加一个逗号,读者就能喘口气,趁机想想你要说什么了。没错,中文逗号可以在主语之后断句呢。第二种修改,如果你能顾及中文读者的思维习惯,把句子切分成更简短的分句,比如把修饰成分转换成状语,让逻辑结构更加清晰,读者会更爱你的。

中文不喘气不仅出现在结构复杂的超长英文句子翻译中,简短的句子也可能因为照搬英文句式结构令人费解。

例5

If it might seem to others that decisions you are making on behalf of the company are more for your benefit than the company, there is a conflict even if you think you are being objective.

原翻译:

如果可能在别人看来你代表公司所做的决定好像较公司而言对你自己更为有利,即使你客观行事也是存在冲突的。

修改后:

如果在别人看来,你代表公司所做的决定可能相较公司而言对你自己更为有利,即使你认为自己客观行事,也视为存在冲突。

首先,原翻译断句死板照搬英文,敌不断,我绝对不断。其次,原翻译该翻的没翻,不该翻的过度翻译。该翻的,如 if you think,法律环境下主观判断(认为自己是)和客观判断(是)是不同的;不该翻的,如过于充沛的情态动词,一个“可能”还不过瘾,同一句话里又搬出“好像”来回应 might seem to 的单词数量。译者还没纠结完,读者已经要发疯。

综上,理解时要以完整句子为单位,但输出时,具体到一句话内部的分句、从句,应以中文和英文各自的表述习惯为标准进行切分。同时,上文很多例子都证明,中文标点符号的作用被大多数人低估了。

(三)逻辑

在逻辑层面,归纳和演绎的区别最突出的表现是中文倾向于重心在后,而英文倾向于重心在前。具体而言,多数情况下,中文由因及果,主句后置、中心词后置、从句前置、定语前置;英文由果及因,主句前置、中心词前置、从句后置、定语后置。

如果没有领悟到这一层差异,即便意思表达准确无误,也很难创作出原汁原味的翻译作品。上文例4的赔偿条款即是典型的例子,几乎所有的英文赔偿条款都是以结果(XX shall indemnify XX for)开始,而几乎所有中文赔偿条款都是以原因开始(若……索赔)。再举一例。

例6

A Prohibited Payment does not include a payment of reasonable and bona fide expenditures, which are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promotion, demonstration or explanation of products or services or the execution or performance of a contract, provided that such payments are permissible under Applicable Laws.

原翻译:

禁止支付不包括合理且善意的支出,该等支出直接与产品或服务的推广、展示或说明,或协议的签署或履行相关,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类似翻译:

禁止支付不包括合理且善意的支出,即直接与产品或服务的推广、展示或说明,或协议的签署或履行相关,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的支出。

修改后:

禁止支付不包括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与产品或服务推广、展示、说明或协议签署、履行直接相关的合理且善意的支出

原翻译完全沿用了英文的句式结构,可以减轻翻译过程中投入在句型转换方面的精力,的确是一种省时省力的方法。某些翻译教程甚至很鼓励使用这种同位语从句(这种处理方法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以“即”字引导同位语从句,见“类似翻译”)。但从中文表达习惯看,定语前置、中心词后置其实更符合中文的逻辑顺序。修改后的翻译,即是对条件状语和中心词作出了调整。当然,要说明的是,如果英文确实过长,利用同位语从句不失为一种可以考虑的断句方式。

综上,中文和英文不仅在词语和句子方面有各自鲜明的特点,在逻辑思维方面的差异也清晰反映到各自的语言中。若要提供原汁原味的翻译作品,这种差异不可不察。

(四)小结

首先,本文只提供克服翻译腔的思路,笼统列举显然无法穷尽各种语言差异。

其次,强调一点,任何技巧都是为目的服务的,千万别被把式套住。关于剑招和剑意的关系,《倚天屠龙记》里张无忌学剑的片段绝对是经典。大敌当前,张无忌向张三丰学习太极剑法。张三丰演示三遍,每多演示一次,张无忌忘记的内容就更多一些,待第三遍演示完,张无忌已经“忘得干干净净了”。张三丰很满意,无忌也居然真的打败了敌人。翻译其实挺像太极剑。终极的作品是“空”之后的“有”,“不变”状态下的“应万变”。

最后,翻译腔不可怕,可怕的是对它的存在熟视无睹。市面上翻译很多,对自己有要求的翻译不多,希望你是其中一个。

(待续)

(Miss法律翻译007原创文章,欢迎同行交流,转载需获得授权并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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