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周南·葛覃

2016-02-24  本文已影响0人  韩若兰

葛覃

葛(1)之覃(2)兮,施(3)於中谷(4),維(5)葉萋萋(6)。

黃鳥(7)于(8)飛,集於灌木,其鳴喈喈(9)。

(1)葛,多年生草质藤本植物,纖維古代用來織布,葛根可食用,具有藥用價值。

(2)覃,讀作潭,延長。

(3)施,讀作異,是延的假借字,蔓延。

(4)中谷,即谷中。

(5)維,語助詞。

(6)萋萋,讀作妻,茂盛狀。

(7)黃鳥,高誘注《淮南子 時則》篇認為,黃鳥即倉庚,也就是黃鶯(黃鸝)。

(8)于,語助詞。

(9)喈喈,音皆,象聲詞。

葛之覃兮,施於中谷,維葉莫莫(10)。

是刈(11)是濩(12),為絺(13)為綌(14),服之無斁(15)。

(10)莫莫,茂盛而成熟的樣子。

(11)刈,讀作異,本義是鐮刀,引申為收割。

(12)濩,讀作穫,是鑊的假借字,本義為煮食物的器皿,引申為煮。

(13)絺,讀作痴,細葛布。

(14)綌,讀作隙,粗葛布。

(15)斁,讀作異,厭棄。

韻讀: 侯部——谷(與上節遙韻);魚部——莫(音模入聲)、 濩(音胡入聲) 、 綌(音虛入聲)、 斁(音余入聲)。

言(16)告師氏(17),言告言歸(18)。

薄(19)污(20)我私(21),薄澣(22)我衣(23)。

害(24)澣害否?歸寧(25)父母。

(16)言,發語詞,無實意。

(17) 師氏,兩說,一說為嬷嬷,即大戶人家照顧小姐的中年婦女。另一說是女工的管理人員。

(18)歸,周代女子出嫁曰歸。

(19)薄,語助詞。

(20)污,揉搓著洗衣服。

(21)私,內衣。

(22)澣,讀作緩,洗衣服。

(23)衣,外衣。

(24)害,讀作和,是曷的假借字,同何。

(25)歸寧,回娘家省親。

韻讀:脂部——歸、私、衣;之部——否(方鄙反)、母(滿以反)。

葛覃

葛之覃兮,施於中谷,維葉萋萋。黃鳥于飛,集於灌木,其鳴喈喈。

葛之覃兮,施於中谷,維葉莫莫。是刈是濩,為絺為綌,服之無斁。

言告師氏,言告言歸。薄污我私,薄澣我衣。害澣害否?歸寧父母。

這首詩歷來爭議比較大,女主人公的身份有三種說法,其一曰懷春的少女,其二曰出嫁的少婦,其三曰紡織的女奴。第三種說法首先站不住腳,女奴不可能請假去看父母,也往往沒有父母可看,看看《根》的描述就知道奴隸過著怎樣的生活了。第二種說法前兩節與第三節脫節,沒有什麼聯繫,所以有人懷疑第三節壓根兒就是錯簡。我比較傾向於第一種說法。

本詩大致分為三節。

第一節“葛之覃兮,施於中谷,維葉萋萋。黃鳥于飛,集於灌木,其鳴喈喈。”懷春的少女看到葛茂盛的生長,黃鸝在灌木叢中嬉戲,勾起了懷春之心。

第二節“葛之覃兮,施於中谷,維葉莫莫。是刈是濩,為絺為綌,服之無斁。”谷中的葛已經成熟,可以割回去煮過之後織布了。織成細葛布做內衣,織成粗葛布做外衣,穿上真漂亮,少女織的布是用來給自己做嫁衣的。

第三節“言告師氏,言告言歸。薄污我私,薄澣我衣。害澣害否?歸寧父母。”前兩句告訴村裡的長老,少女到了出嫁的年紀。後四句是少女對出嫁後回門時情景的想像。

第一首講男子失戀,第二首講女子懷春,這才有點民歌的樣子,什麼“溫柔敦厚”、“微言大義”,不過是後儒的曲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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