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手“转让门面”的7个原则
群里今天有位广西的童鞋,突然跳出来求大伙支招。说她看上了一个小区里的门面,谈了好几次,上一个商家终于同意转让给他了,于是她很高兴地交了5000块押金。剩下的2万块转让费约定租赁合同完成后付完。但是没想到的是,物业也想赚钱转让费,不跟她签合同。身边有人建议她就直接跟上任店主签合同,把上任店主变成二房东,但是这样又担心得罪物业,会给小鞋穿。
第一次租商铺,没想到遇到这种事情。继续吧,感觉很难,退出,押金又怕拿不到了。
我们社群开店“老司机”多,而且居然有一门专业的律师,简单讨论后,问题一下梳理清晰了:退出这种复杂的门面租赁,物业的是房东,得罪不起;押金完全可以要回来,上任店主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
这种问题开店新手遇到可能很棘手,但是对于开店老手来说,这种问题处理起来其实有几个死原则,必须一条一条对照,看自己有没有按照原则来:
1,必须看房东和租户的合同条款。条款看几点:是否允许转让或者转租,租赁期限还有多长时间,租金条款如何。
2,和房东见面,确定租金问题和租金递增问题。是否延续还是有所变化,要弄清楚。上一个合同的条款是否全部延续还是有所变更。
3,上面的问题确认清楚,才出确定转让费。租户不愿意,说明没有诚意。
4,定金押金可以给,但是一定要有条款写清楚。一是商户要尽到告知所有事项的义务,不得隐瞒。二是如果房东不同意转租或转让,或者租金问题没有谈妥,押金或者定金需要无条件退还。
5,所有的重要的东西,承诺,都必须白底黑字写下来。比如定金条款,押金条款等等
6,大房东最重要,合同文本最靠谱,中介,租户等等说的东西都不可全信。
7,与大房东见面的时候,最好要求其带上房产证。
以上7点原则是在接手一个转让店面需要注意的原则。以上7点做到位了,铁定不吃亏。要不然吃一次亏,就损失大了。
举个反面的例子。
老张转悠了一个多月,终于看上了一铺子,大小合适,地段不错,蛮抢手的,看铺子的人一波又一波,不过的一段时间都没有租出去。老张看上后,不再想看其他了,就觉得跟这个铺子有缘了。刚好转让费也在自己的预算内,为了尽快和房东签署合同,他很快地把一半的转让费当做定金给了租户。见房东之前需要给转让费的一半的作为定金,是租户的苛刻要求,所以答应的人少。老张心急,没有看合同,不知道其实铺子马上到期了。第二天见到房东了,房东说,合同条款规定了,是不能转让的。好说歹说,终于说服房东把铺子租给老张了,但是房东条件很苛刻,价格提高了15%,而且也不能转让和转租。老张进退为难,不租,转让费的一半就没了,因为虽然租客隐瞒了事实,但是也跟自己一起争取到了租赁协议。租,价格感觉有点偏贵了。
想想看,如果老张严格按照上面提到的7点原则操作,这种低级别的错误是不可能出现的。
群里有一位老板分享了一篇洋洋傻傻几千字的租铺子要注意的事项,囊括了几乎所有的关键要点。有机会分享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