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赋能传媒业,传说还是现实?

2019-04-03  本文已影响0人  杰_41e2

2019年被大家称为区块链技术的落地元年,这个脱胎于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因其拥有去中心、匿名化、

自治性、可追溯和不可篡改等特征,一经发布就吸引了全球的目光。

作为信息生产和传递的主要参与者,区块链在传媒生态中得到了实际应用,又会给媒体行业的未来发

展带来什么影响呢?

在区块链网络中,一个事件的基本信息包括作者、标题、基本要素、内容信息和其他一些需要收录的

数据将自动被记录、识别和管理,并随着事件的更新,信息还将不断扩容,这就使得一些不要观点和

评论的新闻事件做到了零成本的流通,部分媒体的价值将被取代。

区块链“去中心化”的特性及其加密机制和哈希算法,能够实现新闻作品版权的精准跟踪,并从确权

、用权、维权三个环节,完整记录新闻作品版权的流转过程。首先,区块链作为分布式记账技术,是

以嵌入密码的方式,实现版权确权的。这种确权方法以其公开性和不可篡改的特征,保证了确权过程

的透明度和可靠性。其次,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版权保护,是“智能合约式”的版权保护,控制和

约定了合约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作品所有权的形式和用权规范,通过计算机自动形成动态的

系统过程,避免了人为的干扰。同时,公匙与私匙的应用,能够实现版权登记、变更和交易的实时记

录,交易行为的可溯性,增强了对作品原创者的保护力度。“工作量证明”机制确保了系统中的任何

节点的真实性,“大众化的监管方法”使新闻版权维权向工具化和规范化的方向转变。

区块链还可以追溯新闻的根源,并且发布内容不易被篡改(除非改变51%的节点内容),网络节点自

动验证内容工作,这些特征都可以很好地约束谣言的传播,构成完整的约束机制。

简单来说,当发布者身份一旦公开,无论发布者是机构还是个人,我们都可以通过其过往的完整的区

块链数据,捕捉传播者完整的历史记录,尤其是金融活动数据,如交易记录、征信记录等来判断其公

信力,借助此来基本分辨新闻的可信度。

在日常的网络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看到类似于“小龙虾浑身都是寄生虫”“紫菜是塑料做的”“马航

阴谋论”等假新闻,这给大众带来了恐慌,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其实获得信息的成本越低,谣言

生存和传播的可能性就越小。当区块链技术被广泛应用于网络时,除了隐私外,信息发布者过往的历

史传播数据、金融交易数据、征信情况都将公布于众,这种机制本身对信息发布者就是一个无形的约

束。此外,区块链去中心化的分布方式和实时更新的特性使得受众能够在第一时间接收到第一手资料

,消除传播者和受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最后真相也就离大家越来越近了。

区块链技术在版权保护领域的应用被德勤描述成一个新的市场,被称为“无边界的付费内容”。音乐

作品被抄袭、原创作品被洗稿、摄影作品被随便用于商业目的……在信息化时代,数字商品被侵权早

已常态化。区块链版权之所以能保护原创,是因为它能解决目前原创环境下最迫切的痛点:保护难、

举证难、维权难。

随着媒体传播渠道的日益发达,企业主很难选择有效的传播媒介,大量的广告费用不能产生价值,受

众忍受着垃圾广告的侵扰。区块链技术能够有效使用户注意力得到有偿量化,通过构建价值传递网络

,自动实现注意力经济的结算和变现。同时,基于区块链的广告投放,更容易形成完整清晰的用户画

像,广告商能够追踪到具体的广告点击,查看并验证每一次活动的参与者、广告位、印象等数据。此

外,存储在区块链上的数据不可篡改和操纵,广告商所支付的即为实际结果所产生的费用,从而减少

了传统中介不透明所造成的损失。

对于互联网创作者来说,传统版权登记方式不仅耗时长而且费用高,不符合互联网创作要求的快捷、

安全和成本低的特点。而区块链技术不仅能够保障作者的权利归属,还能提高版权付费的准确率和效

率,鼓励原创和优质文化内容的广泛传播。

与此同时,区块链技术在传媒行业发展也将面临一些挑战。

从监管层面来看,区块链行业健康发展,亟须科学监管。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结构和匿名性,会削弱传

统媒体的权威性和中央媒体发挥的舆论导向作用,整个区块链网络的传播可能面临缺少深度报道的可

能。此外,由于处在发展的早期阶段,区块链技术的研究团队多为创业公司,很多人在看到区块链投

资的热潮后跟风投资,其发布的应用还并不具备成熟和安全的技术。

从技术层面来看,区块链的监管依靠网络中所有的节点共同完成,因此,从理论上说,如果掌握全网

超过51%的计算力就有可能成功篡改和伪造区块链数据,那就意味着该账本所记录的数据变得没有价

值。另外,区块链全网络同步实时更新加之计算机高度的运行能力,因此对网络的速度和稳定性也提

出了一定的要求,同时被消耗掉的还有大量的电力资源。

从文化传播层面来看,区块链扩展到多方参与时就会出现网络效应,尤其是在面对跨国家、跨区域的

传播时,考虑到不同国家的法规限制和不同民族文化间的认同,作为区块链技术的共识机制是否还可

以发挥作用。在共同的传播网络中,彼此都应该秉持“求大同、存小异”的理念,共同构建区块链网

络健康安全的运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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