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述而》第七篇第十二章——求富有道

2023-11-19  本文已影响0人  旭日老师

【原文】

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译文】

    孔子说:“财富如果可以合理求得的话,即使是做手拿鞭子的差役,我也愿意。如果不能合理求得,我还是做自己所爱好的事。”

【感悟】

我们读《论语》发现,其实儒家思想对财富、富贵并不排斥。但是却讲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所以孔子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由此可见,儒家思想重视富贵与道理义的结合。在四书之一的《大学》之中,专门讨论了的品德与财富的关系:“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

所以儒家思想对财富的追求有底线,就是要讲求道义,却认为对财富的追求没有贵贱之分,因为孔子本人就是从底层社会走上来的,换句话说,那就是劳动是光荣的,只要手段正当,不存在贵贱之分。但是如果追求财富不符合自己的原则底线,宁可不追求也不能勉强。宁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也不能违背自己的良心去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不义)。在这一点上,同时具有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的陶渊明先生就有这样的坚定选择,年轻时候的陶渊明很想像他曾祖父陶侃那样兼济天下,但是当时黑暗的社会没有给他机会,所以最后他宁可隐居也不为五斗米折腰,就是“从吾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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