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子女
曾经看过一个郭巨埋儿奉母的故事,因为郭巨母亲年纪大,而家里的粮食又不够吃,郭巨就跟自己的妻子说:“儿子还会有,母亲却不会再有”,而小儿子还要跟母亲抢吃食,因此他们决定把儿子埋掉,节省粮食专心侍奉母亲,在挖坑的时候,发现了一袋金子,上面写着“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郭巨因此过上了幸福生活。
作为一个现代人,我在看到这个故事时简直触目惊心,没想到我们的先人们还曾经信奉过这样的道德标准,为了成就自己孝顺的名声竟然不惜牺牲幼子的性命,更让人惊讶的是,居然还能得到世人的认可和赞扬,成为一种社会褒扬的行为规范。
这个故事让我有种脊背发凉的感觉,在我看来,郭巨可谓孝顺到极致,自私到极点,残忍到令人发指,也愚蠢到无以复加。最可怕的是他沉浸在自己编织的道德梦幻中甘之如饴、不能自拔。所以,对于社会所热捧的道德标准还是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加上自己冷静的思考和判断,不能盲目崇拜。
因此,我想到了《道德经》里所说的“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相比之下,《道德经》似乎更符合人性,更温和中庸一些,想主动放弃那些激起人类贪欲的东西。
郭巨走上了一条偏激、绝对的道路,过分地强调尊老却完全忽略了爱幼,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可见尊老和爱幼要同时重视,并不可单纯看重某一方面。太崇尚孝道,自然会陷入郭巨的悲剧当中。故事最后还是给了郭巨金钱奖赏,原来他的孝道也不过是为了个人私利和贪欲而已,其实也并无高尚可言,反过来也更让人怀疑他孝道的动机。
前段时间看到一条新闻,一个男孩从小被人偷走,这个女人贩子做了他的养母,亲生父母整整找了他20多年,付出了巨大的精神、财产代价。好不容易找到后,亲生父母要把人贩子告上法庭,谁知儿子却坚决反对,并扬言亲生父母若是非要把养母告上法庭,他就不认亲生父母。
可见父母与子女的概念并不仅仅是父母生了孩子,还有必不可少的长期养育之恩,缺一不可。这个孩子对父母的认识已经完全被撕裂,陷入了两难困境。可怜的孩子在内心一番挣扎后更倾向于养育之恩。网友们对此事评价各有说辞,但不免都带有个人感情色彩。外人实在无从理解当事人的想法,每个人的观念、性格、脾性不同,做出什么样的决定似乎都在情理之中,孰是孰非很难判断。
父母和子女其实是彼此独立的个体,就象以色列作家纪伯伦所说“孩子好像父母射出去的一支箭,独立在空中飞翔”,父母给了子女以初始推力,子女却要独立完成自己的人生。
既然是彼此独立的个体,终究有各自不同的人生,父母和子女之间谁也没有权力要求对方多做什么,除非自己心甘情愿,而只要彼此遵守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就足以维持正常的亲子关系,不多不少、恰到好处是最好的状态。可世人真正能把握好这个尺度的人又有多少呢?过分追求某种东西最终的结果必然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