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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越郡公所与越郡别墅小考(文/陈星)

2020-05-08  本文已影响0人  陈水河

位于三江之汇的兰溪,自古以来商贸繁荣,被列为浙江七大商埠之一。城西的兰江,终年樯帆林立,客商云集,而各帮客籍商人为联络乡谊,保护各籍商帮自身利益,纷纷捐资兴建同乡会馆。旧时如徽州、江南、福建、江西、东阳会馆等不下十余处,有较高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现存比较完好的有义乌会馆、宁波会馆、绍兴会馆等,2017年1月与钱业公所、米业公所等一起列为浙江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绍兴同乡会又称越郡公所,由旧时绍兴府属山阴、萧山、新昌、嵊县、上虞、诸暨等八县商帮联合组成,设有理事会及监事会,由同乡中信誉昭著,实力雄厚商号老板担任,下设办事人员负责财务、接待同乡客商等工作。

越商别墅

最近,位于云山路兰二中大门西侧的越郡别墅正在维修,笔者本与市文保所周菊青前往察看。只见该建筑为三开间对合楼加一楼梯间,坐西朝东,院子较大,梁架、牛腿等构件雕刻精美,前进朝北开拱券大门,设砖雕门楼,门枋高浮雕暗八仙图案,门额为高浮雕楷书“越商别墅”四大字,又在后进意外发现一残碑,读碑则种种疑问自可迎刃而解矣。

越商别墅内景

此碑已断为两截,碑额阴刻“镜水”二大字,镜水即为绍兴鉴湖之别称,碑文为阴刻正楷字,另有碑首和碑座,碑文是《新建越郡别墅叙》。叙后列各商号、个人捐资数目。

此碑文不长,但信息量颇多,具有相当珍贵的历史文化价值:一、碑文称越郡别墅,大门门额标越商别墅,是一建筑物而两名,用途为同乡客商住宿、养病之所。楼下与西边的分公所相通,可作客堂,则是公所与别墅各为一建筑物。

二、碑文言明公所在北门,为总公所,东门的是分公所。按《光绪兰溪县志.寺观》记载:“越济庵,在中徐,乾隆间绍商建为公所,道光间展其址廓新之,同治初重建,祀有张靖安公,讳夏,萧山人,郎中,因治浙江海塘功封侯,景祐间勅封英济王,国朝雍正间封靖安公,立庙致祭。”现越济庵部分建筑尚存。经实地观察,东门的分公所在越郡别墅西面,三开间带两厢楼、封火墙,靠西边豆芽巷一边有附属用房。碑文记载建筑年代早于别墅,从建筑风格判断应建于清同治、光绪年间。东边与越郡别墅有三拱券门相通,故别墅楼下堂屋也可兼作公所客堂。

越郡总公所东门分所

三、米客指绍兴商帮中经营粮油的客商,亥客指贩运生猪的客商,可见当时这两种行业是绍兴商帮的主业。其余碑文罗列了许多商号的名称,可以据此考证当时兰溪的商业状况,如万通典当在今解放南路忠锡巷,三间五进,清同治九年(1870)由绍兴商人庞镜清等创立;穗茂、义和、晋昌、诚裕等都是钱庄名号,资本雄厚;徐文成则是酒店名,老兰溪人耳熟能详。

东门分所内景

四、关于越郡公所的建筑年代。由于另一半碑已佚,立碑年月不详,但文中有“甲寅至丁巳字样,由此可考证越郡别墅建于民国三年(1924)甲寅至民国六年(1917)丁巳之间,历时四个年头,亦可见前贤创业之不易。                                          (陈 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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