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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记里跟年少的自己相遇

2020-03-29  本文已影响0人  巍南梓

      新肺以来我没有记过日记,想说的话都到简书上去说了,差不多写满的日记本始终剩下那么几页空白等着我的笔踏行其上。

      习惯每写完一本日记都回头翻看一遍,然后撕掉,往火盆里一放,过往的喜怒哀乐都灰飞烟灭。

      在乡下的老房子里,我找到了一本初中时期的日记本,带锁的那种,钥匙早找不到了,锁面隐约可见锈迹。我用钳子夹断了上面的铁丝,打开了尘封的少年心事。

      坐在阳光底下,小心地翻开本子,年少羞涩的心事无遮无掩地暴晒在春日的阳光底下。

      谈不上惊艳的笔迹坦露出很多我早已忘记了的青春琐事,略显老气的语调引领我跟十四岁的自己相遇。

      我在字里行间穿行,回首十四岁的年华,十四岁的喜乐。

      十四岁,渴望成为一名教师。

      十四岁,配了平生第一副近视眼镜,只在上课的时候戴。

      十四岁,第一篇习作登报,第一次享受稿费带来的自豪感。

      十四岁,喜欢逛书店,一呆就是半天,家里人来找才知道回家。

      十四岁,第一次觉悟原来自己是个女生,有了留长发的念头,希望快点念完高中,高中毕业了就可以留长发了。

      十四岁,常常在周六去补习班的路上遇见一个腼腆、笑容和煦的男生,从此他成了日记本上除了自己以外,出场次数最多的人物。

      十四岁,开始讨厌班里一位漂亮女生,因为她借了我的武侠小说没有还回来,说是弄丢了。从此对不爱护书籍的人没有好感。

      十四岁,爷爷缠绵于病榻上,靠氧气维持生命,我再次看清了老爸那些兄弟嫂婶的丑恶嘴脸,突然觉得伍女士其实很不错。

      十四岁……

      十四岁,那年我念初二,顶着短得不能再短的头发,挺着扁得不能再扁的身板,穿着丑得不能再丑的校服,骑着自行车在大街小巷风驰电挚地穿梭,只为了在饿死前赶回家,用伍女士做的黑暗料理毒死肚里咕咕乱叫的饥饿虫。

      十四岁过去了很久,成年后我忘记了很多事,连同在日记本里存活过很长时间的那个男孩,最近一次遇见他是在去年九月份舅舅的生日宴上。伍女士问,认识他吗?也是你们那一届的。我面无表情,十几个班的人怎可能都认识。其实我记得他的笑容和名字,只是时间让本来相熟的人都可能变得形同陌路,又怎可能对本来就不熟的人心慈手软?

      十四岁那年的日记本没来得及写完,留下一半的空白,跟多年后的自己相遇后,未完待续的遗憾终于也能安心瞑目。

      撕下所有心事烧掉,我的青春终于圆满落幕。

      纪伯伦说:记忆是相会的一种形式,忘记是自由的一种形式。

      跟年少时的自己相遇,就像重新年轻了一回。抱歉的是,我终于未能长成十四岁时渴望变成的样子。

      对不起,是我辜负了年少时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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