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方法》提升幸福感?为自己定下有意义的目标!
在日本的神话故事中,有一种说法叫做“言灵”。意思是语言本身具有魔力,说出来就会成真。《圣经》中也有类似的传说:神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而在中国,这种语言所具备的神奇力量则被称为“言出法随”。
其实不管是哪种神话传说,所想表达的都是一个意思——那些你立下的flag能帮你获得成功。对于获得幸福也是如此,设定一个与幸福有关的目标,能帮助你更好地提升幸福感。
在之前的领读中我们学到过,大多数人感到不幸福,是因为只看重结果不注重过程,而幸福目标则能帮助我们享受当下的快乐。
如果我们在做一件事的时候,没有定下明确的目标,那么过程就会非常无趣。而且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我们遇到了困难,或面临艰难的选择,很可能无法做出正确判断。这是因为,没有明确的目标,我们的判断就没有标杆。
所以,只有当我们确认目标之后,才会把注意力放到过程上,并且以积极向上的视角去看待它。
另外我们还要注意,想要获得幸福,最重要的是定下目标,就算没能实现它也没事。这是因为,执着于实现目标只会让人们产生焦虑和不安,这样一来我们反而无法享受过程了。而一旦你不能享受过程,就会进入“忙碌奔波型”的人生模式中,即便实现目标,也只会获得短暂的快乐,接着陷入更深的迷惘中。
心理学家戴维·沃森也说过:“为实现目标的奋斗过程,比达成目标更能带来幸福和积极情绪的影响。”我们只要向着目标努力,必然就会有所收获。因此过程具备的意义远比结果更加重要。
当然,并不是每种目标都能提升幸福感,只有实现自我和谐的目标才能做到这一点。
所谓自我和谐的目标,就是发自内心想实现的事,或者最感兴趣的事。它不该是外界强加在你身上的,例如高薪的工作而不是喜欢的工作,有前景的专业而不是你想为之奋斗一生的专业;也不该是为了满足虚荣和攀比心理的,例如别人有最新的手机,那我也要有;而应该是你主动选择、主动追求的。
自我和谐的目标也不一定就是奋斗终生的大目标,比如学会一首钢琴曲;攒够旅游的钱;为证明自己的能力而努力升职(而非为了赚大钱)都属于自我和谐的目标。说白了也就是那些你想去做的事,而不是不得不做的事。
看到这里你可能会说,生活哪有这么一帆风顺,每个人都有太多不得不做的事了。难道我们就不能拥有幸福吗?当然不是。但我们可以尽量减少那些不得不做的事,增加想要做的事,这样一来我们的幸福感就可以大大提升了。
我们怎么制定出一个自我和谐的目标呢?
第一步,问问你自己,哪些事是你在生活中真正想做的事。比如对我来说,实现自我价值是最重要的,赚钱只在其次。
第二步,将想做的事从设定成一个长期目标。注意,它应该是有挑战、能够发挥你自身才能的终生目标。例如研发一套课程、成立工作室,或者出版摄影集等等。还是以我为例,我的长期目标是3年以内出版一本书。
第三步,把长期目标分割成短期目标。想一想,要达到你的长期目标,短期时间内你要做哪些事呢?比如我要出一本书,那么就必须坚持阅读、持续输出、勇于尝试。当然你在记录的时候,需要比我的示范更详细。
第四步,制定行动计划。可以按天来计划,也可以按周来计划。比如我要坚持日更2000字,坚持每天看50页的书等等。
你的目标越具体,你就越不会偏离轨道,同时还能把注意力放在当下的每一天,去享受过程中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