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蕾莎修女之谬(康来昌)
特蕾莎修女之谬(康来昌)
特蕾莎修女之谬(康来昌)特瑞莎修女在她的自传,《一条简单的道路》(台北:立绪)中说:
「我们应该帮助印度教徒成为更好的印度教徒,帮助回教徒成为更好的回教徒,帮助天主教徒成为更好的天主教徒。」(43页)
她的医院,从不对任何人:病患、医护、志工、游民、访客、记者等传福音,她只希望大家对自己的信仰─不论是什么信仰,信仰都是好的─能更坚定。
我看过的记录文字证实特瑞莎的话,去她医院的人,都有美好的回忆:帮助病人、学习相爱、俭朴生活,而且,绝对没有讨厌的「传福音,要人改信基督教」的事。
所以,她的「简单的道路」,就是她坚持的「爱的道路」、「包容的道路」,是通往地狱的路,是世人最喜欢的路。
这路,有学习、帮助、关怀、慈悲、同情、体恤、不抨击、不物欲、四海一家、情同手足、彼此包容、不需悔改、没有基督;这是世人最喜欢、最温柔、最和平、最美好的通往地狱之路。
我敬佩任何人─当然包括特瑞莎─的善行:对人事物的慈悲善良,减少疼痛破坏,增加和谐融洽,不论是谁─共产党或佛教徒─这样做都是出自神的一般恩典,为他们的行为,基督徒感谢神、称赞人。
神的一般恩典使不认识祂的人,行出好行为时,目的是要人「寻求」这位赐一般恩典的神(徒17:27)。
但是,除非神特别的拣选恩典临到,人在享受神一般恩典时,「虽然知道神,却不当神荣耀祂,也不感谢祂」(罗1:21),
不但不寻求神,反「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拜那造物主」(罗1:25)。
世人忘恩负义、恩将仇报,是「当死的」(罗1:32)。
特瑞莎也如此,「比不信的人还不好」(提后5:8)。
教会不但不谴责她,还以她这种做法(包容赞美其他宗教)为模范,可耻可悲可恶!
世界极苦,基督徒要靠主尽量减少人间极苦、增加生活幸福(太25:31-46)。
最苦,是神的怒火(帖前1:10;路16:24;赛66:24);
最乐,是信主、识主之福(诗4:7;赛11:9;腓3:8)。
离苦得福,唯靠福音。
特瑞莎竟不传福音,教会竟鼓励人走下地狱的路,这是恨人,不是爱人。
很多人自诩,「我不传福音,我活出福音」,全然律法主义者的心态,「把天国的门关了,自己不进去,正要进去的人,你们也不容他们进去」(太23:13)。
「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徒4:20)。
不说,大概自己开始就没看过、没听过、没接受福音。
特蕾莎修女之谬(康来昌)特瑞莎死后的传记,“Mother Teresa:Come Be My Light”,提到:她50多年,活在「丝毫不觉得上帝存在」中,她的笑容「全是假装的」。
很多人看了大吃一惊。
其实,把她言行对比,这是最正常的。
不信、不传福音的人,怎么会体会神?怎么会喜乐呢?
备注:Mother Teresa,常译作特蕾莎修女,特雷莎修女、德蕾莎修女、特里莎修女、德兰修女、泰瑞莎修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