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网贷监管新动向:银行存管属地化题文章

2017-07-10  本文已影响14人  2ee6980a78cf

概述:存管银行属地化符合穿透式监管要求,若存管机构在监管所在地,监管要求数据报送、监测资金流向时会更顺畅,更容易形成有效的监管闭环。


7月3日晚间,深圳金融办连夜出台的《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备案办法》),提出网贷机构银行存管属地化,在网贷行业引发热议。这成为继上海金融办明确提出对银行存管属地经营要求后,又一紧密跟进的城市,此前北京也建议网贷平台资金银行存管属地化。

京沪深在网贷行业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其出台的相关监管政策往往被解读为“风向标”从历史来看,深圳在改革开放中承担的使命更是不言而喻。深圳是全国网贷发展最快的城市之一,无论是创业环境,还是资本情况,都在国内数一数二。总体而言,深圳的这套管理办法基本是在去年11月银监会联合工信部、工商局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的框架上所制定,也遵从了上海和北京提出的监管细则内容,只是属地化监管让很多人感到措手不及。

银行存管属地化是一个极具争议的话题。此前6月1日,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正式对外发布《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洋洋洒洒有八千字左右,但人们都只集中关注一点——P2P平台“选择在本市设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客户资金存管”,认为这个规定对平台和存管银行的影响非常大。

平台或推倒重来

银行存管属地化是网贷行业监管的最新动向。早前2月份银监会发布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并无银行存管属地化规定,广东和厦门也没有属地化的要求。基本可以说,“资金存管本地化”最早是始于北京,随后上海跟进。不过,北京虽然传出要求银行存管属地化的消息,但目前还没有对外正式发布文件,所以上海和深圳两地明确提出银行存管属地化的要求,引发的反响才如此大,行业都在猜测着会不会在全国主要地区被效仿。

在属地存管指引出来之前,各地的网贷机构在选择存管银行时,一般会从用户体验、费用、技术等各个条件来综合考量,但是就极少会将属地纳入考量。而且,出于风险考量,大型银行维持着保守观望态度,目前积极开展资金存管的银行多为中小银行,这些银行在北上广深等网贷平台集中的地区也没有运营实体。据第三方统计数据结果,目前,有112家上线银行存管的平台不是在属地有实体经营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其中,根据网贷之家研究中心统计的深圳数据来看,44%已签订银行存管协议的(网贷)平台,存管银行在深圳没有分行。

这就意味着,倘若各地全面实行银行存管属地化,这些平台的银行存管将面临推倒重来。这厢刚正式上线资金存管,那厢又要求资金存管属地化,一时之间,网贷平台似乎有点应接不暇。有平台人士坦言,其前期对接资金存管大概花掉成本近千万。再考虑对接资金存管的时间成本,存管属地化落实后平台银行存管的难度和成本务必增加,限期内完成合规整改困难也加大。

有利于闭环监管

深圳《征求意见稿》显示,P2P网贷想要申请备案登记,需要满足的银行存管条件为:与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设有分行以上(含)级别机构的商业银行达成资金存管安排,此外,主要资金结算账户(包括网络借贷资金专用账户)应当开设在商业银行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的分支机构。笔者认为,存管银行属地化符合监管部门此前提出的穿透式监管要求,若存管机构在监管所在地,监管要求数据报送、监测资金流向时会更顺畅,更容易形成有效的监管闭环。

我们知道,当前网贷行业的监管体系还不成熟,平台的跨区域经营必然会加大监管部门的治理难度,在各地之间还没有一套联动的协同管理机制出现之前,属地化可以避免涉及到跨区域监管时很容易出现职责不清、互相推诿的局面。监管此举或是为了强调地方监管主体的唯一性,避免因监管主体模糊而引发的踢皮球式管理等问题。

当然,更理想的状态是,在确保监管职能能有效发挥的前提下,监管从中央到地区,根据本地的网贷平台发展现状,在控制风险、规范行业发展与鼓励创新、为机构减负之间取得一个平衡点。比如说,目前的现实是,现在上线存管系统的银行并不多,且更多的银行还处于一个观望的状态,直接参与的也不多。在这种情况下,监管部门应该采取更多的措施鼓励更多的银行参与,也保护了上线银行存管网贷平台的积极性,最大限度释放企业活力与鼓励行业阳光、健康和长足发展。

最后不管怎样,京沪深三地都提资金存管属地化,应该不是巧合,是监管层深思熟虑的结果。未来很大概率银行存管属地化会是各地监管的标配,所以各大平台和存管银行还是要有心理准备。我相信行业内大部分平台都是积极向合规靠拢的,会依照监管的要求作出调整,希望并且有信心监管会给予平台足够的过渡时间完成合规。同时,也希望开展存管业务的银行能在提升用户体验方面多下功夫,助力平台更好地服务用户,因为这是平台在选择存管银行时很重要的考虑因素。除了属地化这点外,笔者还留意到深圳对网贷平台高管的资质提出了细化要求,与小贷行业和私募基金的监管很类似,这也是网贷监管创新的体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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