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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 孙恩、卢循之乱》

2022-06-23  本文已影响0人  慕闲

1.孙恩卢循之乱:

①社会阶级:排抑晚过江、婚宦失类的士族人物,在江东是一个普遍现象。在江东士族心目中,他们只是荒伧。

(婚宦失类:指士族不可与庶族通婚,也不可担任浊官,否则就是“失类”,将受到所有士族的唾弃。

荒伧:卑微粗野之人,六朝时,南人常用以指北人。)

②宗教信仰:当五斗米道向士族,特别是向皇室中心人物传播成功之日,也就是五斗米道的教主及上层人物,最理想的发动叛乱之时。

③地理关系:孙恩、卢循武力以水师为主,所率徒党必多习于舟楫之海畔居民。孙恩、卢循,之所以为海屿“妖贼”,是因为有环境的熏习,家世的遗传,非一朝一夕偶然遭际所致。

2.孙恩、卢循徒党以投水为登“仙堂”,自沉为成“水仙”,来源于五斗米道尸解之说。尸解有刀、兵、水、火之解。水仙之说为海滨宗教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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