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田李下鲁男子
瓜田里不系鞋带,李子架下不扶帽子,这是因为要避嫌。
今天看到一幅汉代的壁画《颜叔子握火》,说的也是一则避嫌的故事,颇为有趣。
据《诗经·巷伯》载:昔者颜叔子独处于室,邻这嫠妇(寡妇)又独处于室。夜暴风雨至而室坏。妇人趋而至,颜叔子纳之,而使执烛(将烛火交给她),放乎旦而蒸尽(直到到天亮烛火快要熄灭),缩屋而继之(抽取房屋上的柴火继续点燃火把),自以为辟(避)嫌之不审矣。
这幅壁画画面只有并排而坐的两人,但情节交待得很清楚。男子(颜叔子)一手举着火把,头向后仰,伸出另一只手正在从屋上抽薪。
《汉画故事》其实《诗经·巷伯》里还记载了另一个情节类似,但结局完全不同的故事:
某鲁人独处于室,邻居的寡妇也独处于室。某夜暴风雨至,妇人屋毁,趋于鲁人屋而托之。鲁人闭户不纳。
妇人敲门问道:“你为什么不收留我啊?”
鲁人答:“都说,男子不到六十岁不闲居(随意与人同居或混住);如今你年轻(不到六十),我也年轻(不到六十),所以我不可以收留你。”
妇人又问:“那你为什么不学习柳下惠(春秋时鲁国大夫,是当代有名的清高廉洁之士,“【即使有女性】坐【在他的】怀【里也丝毫】不乱”说的就是他)呢?像我这样遭逢不幸的女子,别人是不会称我们为(淫)乱的。”
男子曰:“柳下惠能做到的,我做不到;我不会用我做不到的事情去学习柳下惠能做到的事情。”
孔圣人对后面这个鲁人的做法却更欣赏,曰:“善哉!欲学柳下惠者,未有似于此者,期于至善,而不袭其为,可谓智乎!”
孔子说这句话其实是有前提的,春秋时,无论是百姓还是士族,礼不可废,“寡妇不夜哭”、“(已嫁而返的)女子不与男子同席”、“男女授受不亲”皆可是说是当时的社会规范。
是啊,知道自己做不到于是不做,可不是“智”嘛?但这是不是有违于孔子宣扬的“仁者爱人”的儒家思想了呢?
再反过来想一想这位鲁人与妇人的故事,鲁人是怕自己把持不住,于是才会将邻居妇人拒之门外,故事的最后多半是这妇人就此做罢了,可能还是因为当时的礼教束缚,毕竟人言可畏嘛,但如果遇上一个泼的,踹门而入,那恐怕就是另一个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