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受益人可以写兄弟姊妹吗?
通常来说,我们的重疾险主险都是终身或定期寿险。
在指定身故受益人时,一般只能选择父母、配偶和子女。
第一顺位继承人范围如果想要选择第二顺位继承人,
不好意思,系统不支持。
买保险有时候没那么简单~
有的客户情况比较特殊。
比如我有一个客户,41岁,未婚,没有配偶和子女。
父母都已经不在了。
(第一顺位继承人一个都选不了)
但是她有一个弟弟,
25岁,大学刚毕业。
她希望寿险的受益人是她弟弟。
这种情况可以做到吗?具体要怎么操作呢?
要看购买的险种和公司
小编最近遇到好几个类似的案例。总结如下:
如果购买的是保终身的重疾险,很多保险公司是可以支持的。
但是,如果购买的是单价较低的定期寿险,有些保险公司是不支持的。
(我猜测是因为收费低,服务成本太高了)
如果客户就是中意定期寿险,则可以考虑选择在重疾产品后附加的定期寿险。
(前提是该重疾险可以附加定期寿险)
具体操作是:
1、在投保时先选法定受益人,
2、待承保签完回执后, 保单生效后,
3、申请保全变更,修改法定受益人为指定受益人。
但这类属于小众需求,投保系统只能支持完成第1~2步,
第3步需要线下操作,配合保险公司完成身份认证、文书签署等工作。
那么需要什么资料呢?具体要怎么操作呢?会不会很麻烦呢?
具体操作流程
小编询问了多家保险公司,
发现在具体操作流程上,不同公司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这里列举两种典型的公司:
A公司,
提供关系证明,公司审核通过后,就可以指定身故受益人为第三人。
这里的关系证明,A保险公司不要求第三方(如政府部门)的关系证明。
只要投保人和受益人的签字后邮寄承诺函即可。
不需要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亲临柜台。
B公司,
则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线下办理。
如果户口本不在一起,则需要二人携带身份证到线下的柜台,
现场拍照、验身份证原件、签署纸质关系证明。
小结:B公司相对更加严谨,但是B公司要求客户线下见面,
可能对部分客户成本较高。
定期寿险
如果单独购买定期寿险,很多产品性价比都不错,条款也很友好。
但是有些产品(比如华贵大麦)就明确表示不支持这种非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操作。
那么只能舍弃这类产品。选择终身重疾下附加的定期寿险。
可能价格会贵一点,但是“功能” 能够满足客户需求。
而且维护起来也比较方便。
身故受益人写法定如何分配身故赔偿金?
身故受益人写法定,则第一顺位继承人按照等份分配赔偿金。
举个例子:
51岁客户身故,有一个女儿,父母健在。
三份保单,其中一份写的法定。
按照《保险法》、《继承法》,身故理赔金按照遗产进行分割。
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女儿、父母。
每人分1/4(和婚后共同财产作为遗产分配不同)。
父母年事已高,如果不能亲自到保险公司,就要签署授权委托书。
父母如果放弃继承,也要签署放弃继承声明。可能还要公证。
如果投保时,业务员注意这个细节,指定女儿100%继承。
理赔过程就简单快捷很多了。客户的体验会好很多。
总结
很多客户非常关心理赔速度。
99%客户的标准问题都是:”这家公司理赔快不快啊?“
其实,理赔快不快和公司真没太大关系。
资料准备好了,从审批到打款,都是很快的。
一般保险公司都不超过3天。
但是准备资料的过程往往决定了理赔的速度。
而这和投保时的设计、健康告知、甚至产品的选择都有关系。
ps:
没有哪家保险公司愿意在这个环节故意拖延。
大保险公司案件多,理赔员也有效率要求。
小保险公司案件少,而且需要打名声,也求快。
大公司、小公司都知道理赔是建立口碑和毁口碑的关键时刻。
如果保单进入慢速流程了,可能是:上面几个投保时要注意的环节出问题了。
也可能是:保险公司觉得案件比较复杂,需要多研究几天。
好啦,今天就分享到这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