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如春醪
记得在嘉兴读大学那会儿,与室友常不在学校食堂吃饭,而去校外大排档吃小炒。原因有二:其一,学校食堂的“大锅饭”味道实在一般,且一大群人横着排队争先恐后,不雅;其二,大排档里有酒喝,绍兴来的几位兄弟常说:“一天两次酒,活到九十九。”我信以为然。至于“校外饭摊常有美女出现,以致我们去吃饭”这样的说法当然是经不起推敲的,虽然我们中的某些人常以高谈阔论来吸引美女的眼珠,但这只是个别现象,不可以以偏概全的。亮仔常说:“我们中的大多数还算是正人君子的,不会用小聪明讨美女欢喜——大丈夫何患无妻哉!”
不妨先介绍一下亮仔,此人是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来自金华,因皮肤黑如非洲人,我们戏之为“金华二头乌”,同时也称之为“亮仔”,因为黑得发亮。亮仔的概括能力很强,比如我们在大排档里酒后吃饭的情形,就被亮仔准确地概括为“快、狠、准”——夹菜动作又快又狠又准,咽菜吞饭也是如此,倘若不快不狠不准,那就只有喝汤的机会了。为啥?因为我们室友六人去吃饭,一般只点四个菜,这样子,两瓶酒被消灭掉时,菜也就所剩无几了。而我们平均每人吃一碗半的饭,那菜当然不够了。于是动作稍慢的就只得喝汤了,还好汤是免费的。
这样说来,似乎我们这帮兄弟在大学时都吃得比较“清淡”。其实不然,我们在大排档是这样吃,但是每当夜幕降临,我们回到寝室,此时的宵夜是比较“小康”的。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在我们这所以农业为主的学校,其中不乏萝卜青菜鸡鸭鱼肉的。当然,鸡鸭养在它们自己的窝,且是用来做实验的,我们不吃;而萝卜青菜种在地里,鱼养在池里,且不是实验之物,所以就理所当然地成为我们的口中之物了。
夜幕中,我们六人分工有序:两人去摘菜,两人去捉鱼,两人留守寝室烧火锅且准备各种配料以及酒。菜和鱼一到,就关紧房门(免得走漏了风声,引来宿管阿姨),然后洗菜宰鱼且为乐,与君共饮三百杯!鱼如蛟龙翻滚于火锅之中,菜似楚腰挺立于清汤之上;而我们高谈阔论,酒气四溢,那场景简直不可言喻。
今日想来,往事历历,仿佛就在昨天,然不可触摸矣。现在的状况,我当然是照旧吃饭,但早已不喝酒了:中餐自是要禁酒的,晚饭也难得好友相聚。酒无知己一杯多,夜幕中相伴只有书,以及今夜远方友人发来的信息:
年年岁岁饭相似,岁岁年年酒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