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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字如面·书世界」爱,请大声说出来

2017-11-26  本文已影响984人  晴雪凝

「见字如面·书世界」征文

读者——《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见字如面·书世界」爱,请大声说出来

亲爱的陌生女人:

      每次读到你的故事,我在感动流泪之余,更多的则是揪心的痛。因为你,我想起了曾经的自己。我跟你一样,也是一个痴情的女人。

在我13岁那年,有位学长突然受邀回母校为学弟学妹们做分享。因为他是我们学校唯一一个考上北大,且出了书的人。当时,他的书销量很好,是大家眼中的青年才俊,也是女生们心中仰慕的男神。

那天,他穿的是白色衬衫,干净而清爽。乌黑的偏分头发在阳光下反射着五彩的弧度,让我忍不住想伸手去捕捉。他俊秀的脸在浅蓝色镜片的衬托下,更显出一种文人的忧郁气质,让我在为之倾倒的同时,不禁想去探究其灵魂。

看着那么多如蜂似蝶的女生朝他涌去,求他留言签名,而向来不喜欢随波逐流的我,只是站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静静看着他,期待着某一刻他能与我的眼光交汇。

然而,自始至终他都没看过我一眼。为此,我有点失落,但并没有气馁,我把他当成了自己学习的动力。

从那以后,我开始疯狂地读他的书,以及他曾经在市里发表过的散文。从他的文中,我了解到,他是一个外表温柔,内心坚毅,思想独特,且有着远大抱负的男人。

另外,我还查到,原来他的家跟我家是同一个方向。只要我绕道而行,就可以每天放学都经过他家。

你曾说过:爱是一个人的事,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所以,我爱你,这是我自己的事,与你无关。

因此,为了心中的爱,我跟你一样做了很多与他无关的事。

你说你喜欢通过锁匙孔偷偷看你的那个他,喜欢捡他扔掉的烟蒂来闻,喜欢吻他摸过的门把手。你还说,某次随他仆人进了他的房间,贪婪地吸着有他味道的空气,而且从此爱上了他家花瓶里的那种白玫瑰。

而我,喜欢抱着他的书睡觉,喜欢吻那棵他曾经靠过的榕树,喜欢跟长在榕树外面的根编辫子许愿,期待能快点与他相见。

我还喜欢每天上下学都看他家的房子。他家院子里种了很多桃树和李树,每年春天,桃花李花竞相开放,美不胜收。看着花,我就会不禁想起他。

到了寒暑假,每次去赶集,我更是要经过他家。因为,我期待着他有天能突然开门,与我四目对望。

很幸运的是,有一次我暑假补课回来,经过他家附近的水塘,当我走到塘坎中间时,水中突然冒出个人儿来,那人不是别人,正是我心心念念的他。

虽然他肩膀以下全在水里,表情也很淡然,但跟他眼神相交的那一刻,我还是害羞得脸和耳朵都通红,赶紧撇开头,快速离开了现场。

其实,我很想再回头多看他几眼,但羞耻心又迫使我不敢那样做。再者,我也怕他发现我在偷看他。

再次见到他,是我上高二那年的大年初一。他们家族上坟的有一段路跟我们家族走的是一样的。看着两家的长辈们很熟络地互相拜年和聊天,我也忍不住跟他聊了几句。

那是我跟他第一次对话,他眼神依然很温柔,声音依旧很有磁性。我尽量表现自然,可还是会脸红心跳,眼睛不敢看他,说话也有点结巴。

见过世面,且已工作两年的他,肯定早就看出了我的窘态,只是不说破而已。

那次聊天内容很简单,除了相互介绍和鼓励,就再无他话。我坚信,如此优秀的他,肯定无法记住那么渺小的我。

而高傲的你,却总希望他能把你认出来。且不说一个还没怎么开始发育的豆蔻少女变成一个身材丰满的性感女郎,期间形象会发生多少变化。

就单单拿你本身来说,你既没有赫本的娇俏灵动,也没有梦露的万种风情,外加也没有让他可以欣赏的才华。那么,你凭什么吸引他的注意,让他把你永远记在心里?

尽管我的话有点犀利,但现实就是如此,你敢说你记得住牡丹旁边的一株不知名的小草吗?要是你自己都无法做到,又怎能苛刻地期许别人能做到呢?

看到你为了接近他,为了能感受到他的些许温存,居然不惜让他误会你是个妓女。你跟他拥抱,跟他接吻,跟他缠绵,还让他的种子留在了你的体内,你觉得这就是幸福。

你都跟他亲密接触了,却还不让他知道你是谁,你说这是你的骄傲,非得让他自己去想,去回忆。

恕我直言,我读了好多遍都读不懂你所谓的高傲。既然你那么高傲,那你为何会把身子交付给一个只把你当妓女的人?他没有真正爱上现在的你,难道知道你是曾经的那个小女孩后,就会突然爱你了?

在我看来,你把身子给本不爱你的他,就是最不高傲的表现。你的行为,仅仅是把曾经无数次对他的性幻想变成了现实。

如果你爱他,就请大声说出来,看他是何反应。要是他也爱你,那你这时交付身体也不迟。要是他不爱,你给他身体又有何意义?他既不会在乎你的现在,也不会参与你的将来,他只会是你生命中的过客。

要是为了这样的男人付出生命,我一点也不觉得你高傲,我只会觉得你很卑微,卑微到把自己的身体随便交给不爱自己的男人,不但不觉得自己痴傻,反而还觉得自己很高尚。

你的爱,满足了他的肉欲,也成就了你的幻想,但同时也残忍地毁掉了你和那个无辜孩子的生命。

对此,我只能为你表示一声叹息,同时也让自己引以为戒。

现在,我再来说说我跟我爱的那个他的故事。由于我成绩平平,只考上了本省的一所二流大学,无缘跟他同处一个城市。

但后来,他开了微信公众号,以他的身份,自然很容易火起来。我通过各种办法加了他的私人微信,很遗憾的是,他真的不记得我了。

于是我用了很多愚蠢又搞笑的办法让他重新认识了我,接着我跟他表白了。但再次遗憾的是,他真的不爱我。

人家不爱,我能有什么办法,只能哭呗,哭完了还不是又恬不知耻地去“骚扰”人家,反正他很包容,不会介意我的无理和任性。做不成恋人就做普普通通的兄妹,总比丢掉性命好。

活着,至少还能每天看到他的动态,也可以假想他每天晚上也在隔空陪着孤独的我。

其实这样也蛮好的,总比要死要活的强。也许我今生注定无缘与他在一起,但想着我们都好好的,互相陪伴着彼此,这样也算是一种幸福。

因为在我看来,有种真爱,不一定非得要为对方付出身体和生命,只要在远方默默关注着他,与他呼吸同一片天地的空气,这样的爱已经够美,够让我知足了。

    敬祝:

来生幸福!

                                                      跟你惺惺相惜的读者

                                                      2017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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